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2/10/0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為確保我國民眾健康與環境永續發展,行政院環保署預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加強有機錫化合物運作管理,除延續原製造等運作行為管制,順應國際管理趨勢禁止有機錫化合物用於製造防污漆、防污系統或殺生物劑;並因應石綿於我國已全面禁用及其他公告列管物質資訊更新,一併調整運作管理事項規範內容;此次修正因應有機錫化合物毒性分類調整,給予業者一至兩年施行緩... 加嚴有機錫禁限用規定 杜絕毒化物非法濫用
為確保我國民眾健康與環境永續發展,行政院環保署預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加強有機錫化合物運作管理,除延續原製造等運作行為管制,順應國際管理趨勢禁止有機錫化合物用於製造防污漆、防污系統或殺生物劑;並因應石綿於我國已全面禁用及其他公告列管物質資訊更新,一併調整運作管理事項規範內容;此次修正因應有機錫化合物毒性分類調整,給予業者一至兩年施行緩衝期。
環保署表示「聯合國管制船舶有害防污系統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Harmful Anti-fouling Systems on Ships)已限制有機錫化合物的使用,有機錫化合物以往常用於船舶、箱網等工具之塗料,防止海中海螺、藤壺等生物附著,亦被廣泛應用作為殺蟲劑、殺螺劑等殺生物劑。然而有機錫化合物亦因此流布於水體中,累積於貝類、魚類及水生生物體內;有機錫化合物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可能導致水生生物性變異,亦可能引起人類健康危害。
環保署說明,目前共公告列管35種有機錫化合物為毒性化學物質,此次依國際資料庫及相關科學研究更新物質資訊,增列三苯基-α-萘錫、氟化三丙錫、溴化三甲苯錫及參(三苯錫)甲烷之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並調整氧化三丁錫、氫氧化三苯錫、醋酸三丁錫、溴化三丁錫、氯化三丁錫、氟化三丁錫、氫化三丁錫、溴化三苯錫、醋酸三苯錫及氯化三苯錫等10種有機錫化合物的毒性分類。此外,亦參考聯合國、歐盟等國際管理規定,調整有機錫化合物之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禁止用於製造或使用於防污漆或防污系統;除研究、試驗、教育外,僅得使用於製藥及作為PU樹脂、塑膠安定劑,以完善並強化有機錫化合物之源頭管理及安全使用。
此外,我國已實現全面禁用石綿之管理目標,順應國際管制趨勢,敘明管制範疇亦應包括角閃石石綿(Anthophyllite)、陽起石石綿(Actinolite)、透閃石石綿(Tremolite)及溫石綿等四種石綿,並刪除將屆期之豁免用途,以完善石綿相關管制規定。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yiting.chao@epa.gov.tw)。
環保署表示「聯合國管制船舶有害防污系統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Harmful Anti-fouling Systems on Ships)已限制有機錫化合物的使用,有機錫化合物以往常用於船舶、箱網等工具之塗料,防止海中海螺、藤壺等生物附著,亦被廣泛應用作為殺蟲劑、殺螺劑等殺生物劑。然而有機錫化合物亦因此流布於水體中,累積於貝類、魚類及水生生物體內;有機錫化合物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可能導致水生生物性變異,亦可能引起人類健康危害。
環保署說明,目前共公告列管35種有機錫化合物為毒性化學物質,此次依國際資料庫及相關科學研究更新物質資訊,增列三苯基-α-萘錫、氟化三丙錫、溴化三甲苯錫及參(三苯錫)甲烷之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並調整氧化三丁錫、氫氧化三苯錫、醋酸三丁錫、溴化三丁錫、氯化三丁錫、氟化三丁錫、氫化三丁錫、溴化三苯錫、醋酸三苯錫及氯化三苯錫等10種有機錫化合物的毒性分類。此外,亦參考聯合國、歐盟等國際管理規定,調整有機錫化合物之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禁止用於製造或使用於防污漆或防污系統;除研究、試驗、教育外,僅得使用於製藥及作為PU樹脂、塑膠安定劑,以完善並強化有機錫化合物之源頭管理及安全使用。
此外,我國已實現全面禁用石綿之管理目標,順應國際管制趨勢,敘明管制範疇亦應包括角閃石石綿(Anthophyllite)、陽起石石綿(Actinolite)、透閃石石綿(Tremolite)及溫石綿等四種石綿,並刪除將屆期之豁免用途,以完善石綿相關管制規定。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yiting.chao@epa.gov.tw)。
2020/09/2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環保署已展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作業,持續廣徵各方意見,訂於本(109)年10月6日及8日上午9時30分在高雄市高雄國際會議中心及臺中市工研院台中學習中心召開2場次「溫管法修法分區座談會」,公開邀請關切氣候變遷議題之民眾團體參加,當天會議將採全程直播方式辦理,相關會議訊息、報名方式、直播連結、會議資料等均刊登於環保署氣候公民對話平臺(https://www.cca.gov.tw/clima... 環保署將召開「溫管法修法分區座談會」廣徵各方意見
環保署已展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作業,持續廣徵各方意見,訂於本(109)年10月6日及8日上午9時30分在高雄市高雄國際會議中心及臺中市工研院台中學習中心召開2場次「溫管法修法分區座談會」,公開邀請關切氣候變遷議題之民眾團體參加,當天會議將採全程直播方式辦理,相關會議訊息、報名方式、直播連結、會議資料等均刊登於環保署氣候公民對話平臺(https://www.cca.gov.tw/climatetalks/),歡迎各界下載參閱並報名與會提供意見。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104年7月1日公布施行,環保署除積極依法辦理各項工作外,因應氣候變遷並配合國際公約定期檢討時程,刻正檢視「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從強化行政管制、完備經濟誘因、確立部會權責、增列調適條文等方向推動該法修正工作,期能提供更有力的政策工具,加速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工作。在修法過程中,環保署致力落實公眾參與程序,在今年建立「氣候公民對話平臺」(https://www.cca.gov.tw/climatetalks/),主動提供互動式資訊數據圖表,讓公眾瞭解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及相關部門行動方案的執行情形,已於線上蒐集近3,000則意見提供部會機關回應並上網公開;此外,環保署逐步廣泛與青年朋友、產業人士、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等進行研商對話,冀能廣徵各界意見,使氣候政策更符合國人期待。
會議相關資料均已刊登於環保署氣候公民對話平臺(https://www.cca.gov.tw/climatetalks/),欲報名與會發言者,亦請於開會前2日中午前至該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以利會議安排。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104年7月1日公布施行,環保署除積極依法辦理各項工作外,因應氣候變遷並配合國際公約定期檢討時程,刻正檢視「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從強化行政管制、完備經濟誘因、確立部會權責、增列調適條文等方向推動該法修正工作,期能提供更有力的政策工具,加速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工作。在修法過程中,環保署致力落實公眾參與程序,在今年建立「氣候公民對話平臺」(https://www.cca.gov.tw/climatetalks/),主動提供互動式資訊數據圖表,讓公眾瞭解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及相關部門行動方案的執行情形,已於線上蒐集近3,000則意見提供部會機關回應並上網公開;此外,環保署逐步廣泛與青年朋友、產業人士、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等進行研商對話,冀能廣徵各界意見,使氣候政策更符合國人期待。
會議相關資料均已刊登於環保署氣候公民對話平臺(https://www.cca.gov.tw/climatetalks/),欲報名與會發言者,亦請於開會前2日中午前至該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以利會議安排。
2004/10/0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訓練所
環保署為有效而快速的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預防措施,特訂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三年人力養成培訓計畫」據以執行,以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共同推動,其中工業區業者及管理單位列為培訓對象之一,因此環保署訓練所自九十三年十月十四日起至十一月十二日止分別於該所及北部、中部、南部各區辦理「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講習班」八梯次。 訓練內容涵蓋土壤及地下水體污染所涉及... 源頭管理、訓練並進,提昇業者防污能力
環保署為有效而快速的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預防措施,特訂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三年人力養成培訓計畫」據以執行,以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共同推動,其中工業區業者及管理單位列為培訓對象之一,因此環保署訓練所自九十三年十月十四日起至十一月十二日止分別於該所及北部、中部、南部各區辦理「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講習班」八梯次。
訓練內容涵蓋土壤及地下水體污染所涉及的相關法令規定(包括整治責任歸屬、整治費徵收、污染求償等)、事業應有的污染預防、處置措施及污染造成後如何進行調查與整治技術評估等,以灌輸工業區業者及管理者土壤及地下水防治的管理技能,進而配合政府環保政策做好污染預防措施,以免污染環境。
環保署表示,業者應於整個營運過程中確實做好事前防制措施,避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體受到污染,倘未落實污染預防措施致污染發生,重者不但對其事業的聲譽受到影響,依法將被處以停工、停業或歇業,且其廠房及土地將被禁止移轉;再者污染所衍生出來的賠償及整治的負擔龐大,可能超出業者所能負荷,業者應深思並確實做好預防措施,而免桃園RCA廠污染事件重演。
工業區業者除已報名參訓者外,其他未接獲報名通知而有意參加此項訓練者,請儘速於九十三年十月五日前與該所聯絡(電話03-4020789轉606或600)。
訓練內容涵蓋土壤及地下水體污染所涉及的相關法令規定(包括整治責任歸屬、整治費徵收、污染求償等)、事業應有的污染預防、處置措施及污染造成後如何進行調查與整治技術評估等,以灌輸工業區業者及管理者土壤及地下水防治的管理技能,進而配合政府環保政策做好污染預防措施,以免污染環境。
環保署表示,業者應於整個營運過程中確實做好事前防制措施,避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體受到污染,倘未落實污染預防措施致污染發生,重者不但對其事業的聲譽受到影響,依法將被處以停工、停業或歇業,且其廠房及土地將被禁止移轉;再者污染所衍生出來的賠償及整治的負擔龐大,可能超出業者所能負荷,業者應深思並確實做好預防措施,而免桃園RCA廠污染事件重演。
工業區業者除已報名參訓者外,其他未接獲報名通知而有意參加此項訓練者,請儘速於九十三年十月五日前與該所聯絡(電話03-4020789轉606或600)。
2012/03/21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於3月19日由環境督察總隊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47位稽查相關人員會同桃園地檢署8位檢察官、20位檢察事務官、刑警大隊16位刑警、53位環保警察,合計144人,兵分12路前往桃園地區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含銅廢液處理廠、蘆竹廠、大園廠、大園一廠、昶緣興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及呈亮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關係企業稽查,查獲未依法清理事業廢棄物涉及環保犯罪2件,違反空... 合法有害廢棄物再利用業者掩護非法行為 環保署會同檢警大力整頓
環保署於3月19日由環境督察總隊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47位稽查相關人員會同桃園地檢署8位檢察官、20位檢察事務官、刑警大隊16位刑警、53位環保警察,合計144人,兵分12路前往桃園地區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含銅廢液處理廠、蘆竹廠、大園廠、大園一廠、昶緣興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及呈亮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關係企業稽查,查獲未依法清理事業廢棄物涉及環保犯罪2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1件、水污染防治法4件、廢棄物清理法7件、環境影響評估法1件,並採取相關樣品52件。
環保署表示,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含銅廢液處理廠及關係企業,從事收取廢銅液等廢棄物生產硫酸銅等產品,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誠實申報其產品產能,涉將部分收受之廢液運進廠後,未下貨處理隨即運出廠外他處,由於該處理廠具有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許可,接受廠商委託後未妥善處理,逕交無處理許可之其他廠家代處理,或交由載運之車輛偷倒於環境中,將造成環境之危害,環保署表示,該行為已涉違反行政刑罰規定;另該廠及蘆竹廠處理後之產品工業等級硫酸銅,流向不明,亦涉不實申報,已查扣各廠相關證物將進行分析比對。
稽查時發現昶昕公司大園廠及大園一廠將未妥善處理之廢水經由特定管道導入地上及地下儲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另查獲呈亮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曾向經濟部提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申請,所回收之廢印刷電路板未依標準處理程序,經錫爐取下廢電子零組件,而直接粉碎,違反再利用相關規定另亦涉申報不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該署人員分別於10餘個堆置處現場採樣送驗,將俟查驗結果依法辦理。
稽查人員並發現昶昕公司蘆竹廠涉嫌將廠內收受廢液之儲槽,以軟管將廢液排放至廠外水溝,相關管線當中存有殘留液體,已予採樣比對。另昶昕公司含銅廢液處理廠目前處理量已逾原環評結論,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
環保署表示,深度稽查是未來環境稽查執行的重要模式,結合司法機關的環檢警聯合稽查行動亦會持續強力執行,不肖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由於環保法令已訂有刑責規定,一旦查獲確切違法或污染行為,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究責,若涉有不法利得亦將依法加重裁處,環保署並呼籲歡迎民眾勇於檢舉,共同打擊不法,維護環境品質。
環保署表示,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含銅廢液處理廠及關係企業,從事收取廢銅液等廢棄物生產硫酸銅等產品,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誠實申報其產品產能,涉將部分收受之廢液運進廠後,未下貨處理隨即運出廠外他處,由於該處理廠具有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許可,接受廠商委託後未妥善處理,逕交無處理許可之其他廠家代處理,或交由載運之車輛偷倒於環境中,將造成環境之危害,環保署表示,該行為已涉違反行政刑罰規定;另該廠及蘆竹廠處理後之產品工業等級硫酸銅,流向不明,亦涉不實申報,已查扣各廠相關證物將進行分析比對。
稽查時發現昶昕公司大園廠及大園一廠將未妥善處理之廢水經由特定管道導入地上及地下儲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另查獲呈亮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曾向經濟部提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申請,所回收之廢印刷電路板未依標準處理程序,經錫爐取下廢電子零組件,而直接粉碎,違反再利用相關規定另亦涉申報不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該署人員分別於10餘個堆置處現場採樣送驗,將俟查驗結果依法辦理。
稽查人員並發現昶昕公司蘆竹廠涉嫌將廠內收受廢液之儲槽,以軟管將廢液排放至廠外水溝,相關管線當中存有殘留液體,已予採樣比對。另昶昕公司含銅廢液處理廠目前處理量已逾原環評結論,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
環保署表示,深度稽查是未來環境稽查執行的重要模式,結合司法機關的環檢警聯合稽查行動亦會持續強力執行,不肖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由於環保法令已訂有刑責規定,一旦查獲確切違法或污染行為,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究責,若涉有不法利得亦將依法加重裁處,環保署並呼籲歡迎民眾勇於檢舉,共同打擊不法,維護環境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