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3/07/22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將於本(七)月底前發布十一項水污染防治相關法規,將影響約一萬六千家的工廠、畜牧業及其他水污染性事業。環保署表示,本次一次修訂十一項子法,係為因應行政程序法實施,及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公布的水污染防治法授權訂定的內容。這十一項子法,環保署經過多次與相關部會、業者研商後,整理現有法令規定,以增加法規的易讀性及明確性,並檢討業者反映的問題,考量環境保... 水污法規 務實修正以提供更多元化管理,並簡化程序
環保署將於本(七)月底前發布十一項水污染防治相關法規,將影響約一萬六千家的工廠、畜牧業及其他水污染性事業。環保署表示,本次一次修訂十一項子法,係為因應行政程序法實施,及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公布的水污染防治法授權訂定的內容。這十一項子法,環保署經過多次與相關部會、業者研商後,整理現有法令規定,以增加法規的易讀性及明確性,並檢討業者反映的問題,考量環境保護及管理的需要修正。
環保署表示,十一項法規中,與業者特別有關的有:
一、 廢污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可回收使用
環保署說,考量水資源的有效利用,廢污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可以回收使用於土壤處理以外的用途,但對於回收使用至廠內製程者,則不受放流水標準的限制。為了合理管理廢污水的回收使用,環保署說,除了大型事業應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審查外,所有事業均可於回收使用前,檢具「廢污水回收使用計畫」及符合放流水標準的證明文件,報請各地環境保護局備查。但基於管理的需要,業者必須以明顯記號及顏色標示廢水容器、貯槽及管線流向。
二、 經處理後廢污水可作為澆灌花木、抑制揚塵
環保署說,過去受法令限制,公共污水處理廠或學校生活污水即使經處理後,亦禁止作為花木澆灌及抑制揚塵的用途,以致水資源未能有效利用。考量不危害地下水及土壤條件下,環保署參考美國澆灌花木的長期澆灌標準、澆灌過程與人類接觸的風險等條件,於「土壤處理標準」中增訂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者、公共污水處理廠及學校的生活污水、社區專用下水道的廢污水經處理後,可以排放於土壤,作為花木澆灌及抑制揚塵的用途。故符合上述條件者,自法令發布後,即可依土壤處理標準的規定,申請處理水澆灌花木及抑制揚塵。
三、 委託處理廢污水範圍擴大
許多業者建議環保署訂定以槽車運送廢污水委託處理的規定,不再只限於管線輸送,以符實際需要。此外考量工業區、工廠廢污水處理有能力及容量收受同類廢水處理,以改善環境品質,本次乃修正強化委託處理廢水,委託者與受託者的管理規定,特別是增加槽車運送的規定。
四、 主動通知換發更新各項許可文件或許可證,並簡化各項許可申請程序
有鑑於許多事業同時具備各種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往必須分別提出許可申請,增加業者許多填表困擾。新修正規定除表格明確外,屬那一種水污染防治措施行為,只要填該種表即可,更規定如同時有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排放地面水體、回收使用廢污水等情形,可以同時申請,簡化過去重複提出申請及審查的程序。而且審查費用只收一種,也替業者節省一些審查費。此外亦簡化申請程序,例如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已完成審查者,即可直接核發稀釋許可,以簡政便民。
五、 簡化修正定期檢測申報頻率
將原依規模大小每二個月、四個月或六個月申報一次的規定,修正為只需依規定頻率檢測,每六個月申報一次即可,簡化需經常申報的手續。
六、按日連續處罰,不計檢驗日數
新訂定發布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將不計水質檢驗分析日數。環保署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違法行為,除處行政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執行按日連續處罰。所以過去環保機關對改善期限屆滿後經查驗未完成改善的業者,均自查驗日開始按日連續處罰。但是行政法院認為,按日連續處罰係督促違反者儘速完成改善,不應回溯執行處分,且查驗當日並不能判定是否完成改善,而需依水質檢驗結果判定,因此行政法院多次判決撤銷環保機關處分的按日連續處罰。由於實際執行上,自查驗日到完成檢驗報告,通常需要幾天的時間,為了因應行政法院的判決,本次特別規定對需檢驗水質的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可以扣除檢驗日數。
環保署說,按日連續處罰屬行政執行罰,以督促業者儘速完成改善為目的,所以不扣除例假日及停工日,主管機關也不需要逐日查驗。環保署呼籲,經限期改善的業者,應確實檢討不合格的原因,並儘速完成改善,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規定的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查驗。應檢具的證明文件及應改善的水質,也逐一列在本次訂定的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中。
環保署表示,上述各項法規發布後,將立即公告於該署網頁週知,業者可以至環保署網頁(http://www.epa.gov.tw/為民服務/環保法規/水污染防治)下載查詢。為了讓業者了解水污染防治法相關管理精神及規定,環保署亦將於近日內召開十五場法規說明會,相關時間及地點亦將公布於該署網站,歡迎業者踴躍參加。
環保署表示,十一項法規中,與業者特別有關的有:
一、 廢污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可回收使用
環保署說,考量水資源的有效利用,廢污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可以回收使用於土壤處理以外的用途,但對於回收使用至廠內製程者,則不受放流水標準的限制。為了合理管理廢污水的回收使用,環保署說,除了大型事業應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審查外,所有事業均可於回收使用前,檢具「廢污水回收使用計畫」及符合放流水標準的證明文件,報請各地環境保護局備查。但基於管理的需要,業者必須以明顯記號及顏色標示廢水容器、貯槽及管線流向。
二、 經處理後廢污水可作為澆灌花木、抑制揚塵
環保署說,過去受法令限制,公共污水處理廠或學校生活污水即使經處理後,亦禁止作為花木澆灌及抑制揚塵的用途,以致水資源未能有效利用。考量不危害地下水及土壤條件下,環保署參考美國澆灌花木的長期澆灌標準、澆灌過程與人類接觸的風險等條件,於「土壤處理標準」中增訂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者、公共污水處理廠及學校的生活污水、社區專用下水道的廢污水經處理後,可以排放於土壤,作為花木澆灌及抑制揚塵的用途。故符合上述條件者,自法令發布後,即可依土壤處理標準的規定,申請處理水澆灌花木及抑制揚塵。
三、 委託處理廢污水範圍擴大
許多業者建議環保署訂定以槽車運送廢污水委託處理的規定,不再只限於管線輸送,以符實際需要。此外考量工業區、工廠廢污水處理有能力及容量收受同類廢水處理,以改善環境品質,本次乃修正強化委託處理廢水,委託者與受託者的管理規定,特別是增加槽車運送的規定。
四、 主動通知換發更新各項許可文件或許可證,並簡化各項許可申請程序
有鑑於許多事業同時具備各種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往必須分別提出許可申請,增加業者許多填表困擾。新修正規定除表格明確外,屬那一種水污染防治措施行為,只要填該種表即可,更規定如同時有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排放地面水體、回收使用廢污水等情形,可以同時申請,簡化過去重複提出申請及審查的程序。而且審查費用只收一種,也替業者節省一些審查費。此外亦簡化申請程序,例如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已完成審查者,即可直接核發稀釋許可,以簡政便民。
五、 簡化修正定期檢測申報頻率
將原依規模大小每二個月、四個月或六個月申報一次的規定,修正為只需依規定頻率檢測,每六個月申報一次即可,簡化需經常申報的手續。
六、按日連續處罰,不計檢驗日數
新訂定發布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將不計水質檢驗分析日數。環保署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違法行為,除處行政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執行按日連續處罰。所以過去環保機關對改善期限屆滿後經查驗未完成改善的業者,均自查驗日開始按日連續處罰。但是行政法院認為,按日連續處罰係督促違反者儘速完成改善,不應回溯執行處分,且查驗當日並不能判定是否完成改善,而需依水質檢驗結果判定,因此行政法院多次判決撤銷環保機關處分的按日連續處罰。由於實際執行上,自查驗日到完成檢驗報告,通常需要幾天的時間,為了因應行政法院的判決,本次特別規定對需檢驗水質的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可以扣除檢驗日數。
環保署說,按日連續處罰屬行政執行罰,以督促業者儘速完成改善為目的,所以不扣除例假日及停工日,主管機關也不需要逐日查驗。環保署呼籲,經限期改善的業者,應確實檢討不合格的原因,並儘速完成改善,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規定的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查驗。應檢具的證明文件及應改善的水質,也逐一列在本次訂定的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中。
環保署表示,上述各項法規發布後,將立即公告於該署網頁週知,業者可以至環保署網頁(http://www.epa.gov.tw/為民服務/環保法規/水污染防治)下載查詢。為了讓業者了解水污染防治法相關管理精神及規定,環保署亦將於近日內召開十五場法規說明會,相關時間及地點亦將公布於該署網站,歡迎業者踴躍參加。
2003/07/2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為提高廢乾電池回收率,希望透過學校老師的教育宣導,落實廢乾電池回收觀念於基礎教育中,並由學生將回收廢乾電池的常識、如何回收、到何處回收及隨手回收的習慣帶到家庭中,進而影響社區全民。因此該署於九十一年結合教育體系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並依與教育部訂定之「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擬定「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與... 九十一年度「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成果豐碩
環保署為提高廢乾電池回收率,希望透過學校老師的教育宣導,落實廢乾電池回收觀念於基礎教育中,並由學生將回收廢乾電池的常識、如何回收、到何處回收及隨手回收的習慣帶到家庭中,進而影響社區全民。因此該署於九十一年結合教育體系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並依與教育部訂定之「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擬定「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與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合作,公開徵求國民中、小學自發性配合推動廢乾電池回收,而實際參與回收計畫之國小有二六二所、國中一○一所,合計三六三所,執行期間自九十一年九月至九十二年二月底。乾電池回收率自九十年的百分之六提昇至九十一年的百分之十;而參與學校之回收量已佔同時期之廢乾電池回收量的百分之四十一。
為此,環保署原預定舉行頒獎典禮以表揚績效優良的國民中、小學,以肯定他們在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之努力,但考量SARS疫情及各國民中小學配合疫情防治工作,所以取消頒獎典禮,對於績優之學校仍依獎勵辦法寄送獎金及獎狀以資鼓勵。
環保署九十一年度「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的考核方式分為二種,第一種係就各校所提之「成果報告書」中,廢乾電池回收重量達平均每人每月回收一二○克(約為一般三號乾電池六顆)以上之學校,依據廢乾電池每人每月回收之重量進行書面審核及排序,已遴選出國小組前三十名及國中組前十名;第二種係就各校所提之成果報告書中,以乾電池回收總量評鑑,遴選出前十名學校(不分國小、國中)敘獎。上述二種考評結果,若有重複則以最佳名次為主。
經考核結果,績效優良的學校分為每人每月回收量部分,國小組:第一名為台北市三民國民小學、第二名為高雄縣姑山國民小學、第三名為台南縣子龍國民小學;國中組:第一名為台北市螢橋國民中學、第二名為屏東縣東港國民中學、第三名為台中市五權國民中學;而在回收總量部分,第一名為高雄市漢民國民小學(回收七、一○七公斤)、第二名為桃園縣大勇國民小學(回收三、六一八公斤)、第三名為高雄市加昌國民小學(回收三、二一二公斤),合計有四十所國小,十所國中,各獲頒獎狀乙紙或十五萬元至三萬元不等之團體獎勵金。
另外,為擴大宣導範圍,環保署於九十二年以各級學校,包含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為對象,並訂定「九十二年度加強辦理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再次與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環保局及教育局合作,公開徵求全國一千所各級學校共同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並積極教育宣導,以建立廢乾電池正確回收觀念,落實廢乾電池回收工作於日常生活習慣中,以減少環境污染,並以提昇廢乾電池回收率至百分之三十為目標。
為此,環保署原預定舉行頒獎典禮以表揚績效優良的國民中、小學,以肯定他們在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之努力,但考量SARS疫情及各國民中小學配合疫情防治工作,所以取消頒獎典禮,對於績優之學校仍依獎勵辦法寄送獎金及獎狀以資鼓勵。
環保署九十一年度「加強辦理國民中小學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的考核方式分為二種,第一種係就各校所提之「成果報告書」中,廢乾電池回收重量達平均每人每月回收一二○克(約為一般三號乾電池六顆)以上之學校,依據廢乾電池每人每月回收之重量進行書面審核及排序,已遴選出國小組前三十名及國中組前十名;第二種係就各校所提之成果報告書中,以乾電池回收總量評鑑,遴選出前十名學校(不分國小、國中)敘獎。上述二種考評結果,若有重複則以最佳名次為主。
經考核結果,績效優良的學校分為每人每月回收量部分,國小組:第一名為台北市三民國民小學、第二名為高雄縣姑山國民小學、第三名為台南縣子龍國民小學;國中組:第一名為台北市螢橋國民中學、第二名為屏東縣東港國民中學、第三名為台中市五權國民中學;而在回收總量部分,第一名為高雄市漢民國民小學(回收七、一○七公斤)、第二名為桃園縣大勇國民小學(回收三、六一八公斤)、第三名為高雄市加昌國民小學(回收三、二一二公斤),合計有四十所國小,十所國中,各獲頒獎狀乙紙或十五萬元至三萬元不等之團體獎勵金。
另外,為擴大宣導範圍,環保署於九十二年以各級學校,包含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為對象,並訂定「九十二年度加強辦理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再次與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環保局及教育局合作,公開徵求全國一千所各級學校共同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並積極教育宣導,以建立廢乾電池正確回收觀念,落實廢乾電池回收工作於日常生活習慣中,以減少環境污染,並以提昇廢乾電池回收率至百分之三十為目標。
2003/07/24
來源:主任秘書室
有關報載「電動機車沒補助 業者不爽」,環保署特別強調,並非放棄推動電動機車,實因現階段的產品尚無法滿足民眾使用需求,應再研發提供性能後,再繼續提供補助鼓勵購買。有鑑於電動機車本身並不會排放廢氣,因此環保署自八十四年七月空氣污染防制費開始徵收後,即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且為加速進行電動機車推廣工作,由該署邀集產官學研各界代表討論研訂「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希... 環保署就不再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乙事提出說明
有關報載「電動機車沒補助 業者不爽」,環保署特別強調,並非放棄推動電動機車,實因現階段的產品尚無法滿足民眾使用需求,應再研發提供性能後,再繼續提供補助鼓勵購買。
有鑑於電動機車本身並不會排放廢氣,因此環保署自八十四年七月空氣污染防制費開始徵收後,即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且為加速進行電動機車推廣工作,由該署邀集產官學研各界代表討論研訂「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希望透過該計畫推動,使電動機車性能提昇、成本降低,以有效取代汽油引擎機車。惟該計畫實際執行成果,截至九十一年底為止,全國電動機車銷售數量僅有二萬六千餘輛,其中九十一年全年僅銷售三千餘輛,遠低於傳統汽油引擎機車的六十六萬輛。而依據該署九十一年針對已購買電動機車使用者所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對電動機車續航力不足、車重過重、電池壽命太短、充電時間太長等,多所抱怨,且對充電、維修等使用環境及廠商生產品質普遍不滿意,有高達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消費者不願再購買電動機車使用,顯示民眾接受程度低,難以有效達成空氣污染減量目標。
經該署彙整各界意見評估結果,現階段國內發展電動機車應以研發電池關鍵技術為主,待高性能電池的技術有所突破,且成本降至合理程度,以及電動機車的性能和方便性為民眾所接受後,再研擬相關計畫進行推廣與補助為宜。因此,該署決定自今(九十二)年起不再編列預算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而為發展高效率電動機車,經濟部已將「發展高效率電動車輛」列為政府「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項目之一,且今年也由工業局主辦、環保署協辦推動「高效率電動機車示範運行計畫」,以評估高效率電動機車的可靠度及性能。
基於空氣污染防制費需專款專用於改善空氣品質,而改善空氣品質的措施相當多,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環保署必須考量各項措施的成本效益,選擇最有效的措施施行。而為減少國內機車排氣污染,該署除已研訂更嚴格的新車排放標準,持續推動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外,也積極推動其他低污染車輛,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以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為例,它的排氣污染值為九十三年一月一日實施之機車四期標準二分之一以下,從九十一年五月上市一年以來,已銷售超過二萬輛,其中有一成左右的民眾(約二千輛)係依據環保署訂定的舊機車汰舊換新購買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補助辦法,申請補助購買,亦即該署僅利用六百萬元即推動二萬輛的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不僅成本效益高,對未來全面推動機車採用低污染噴射引擎亦有相當的助益。
環保署建議,現階段國內電動機車業者應對目前已購買電動機車的消費者提供完善的服務,重拾民眾的使用信心,並積極改良產品性能、生產品質及降低成本,以提高民眾接受度,提供購買意願,對國內繼續發展電動機車才有助益。
有鑑於電動機車本身並不會排放廢氣,因此環保署自八十四年七月空氣污染防制費開始徵收後,即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且為加速進行電動機車推廣工作,由該署邀集產官學研各界代表討論研訂「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希望透過該計畫推動,使電動機車性能提昇、成本降低,以有效取代汽油引擎機車。惟該計畫實際執行成果,截至九十一年底為止,全國電動機車銷售數量僅有二萬六千餘輛,其中九十一年全年僅銷售三千餘輛,遠低於傳統汽油引擎機車的六十六萬輛。而依據該署九十一年針對已購買電動機車使用者所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對電動機車續航力不足、車重過重、電池壽命太短、充電時間太長等,多所抱怨,且對充電、維修等使用環境及廠商生產品質普遍不滿意,有高達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消費者不願再購買電動機車使用,顯示民眾接受程度低,難以有效達成空氣污染減量目標。
經該署彙整各界意見評估結果,現階段國內發展電動機車應以研發電池關鍵技術為主,待高性能電池的技術有所突破,且成本降至合理程度,以及電動機車的性能和方便性為民眾所接受後,再研擬相關計畫進行推廣與補助為宜。因此,該署決定自今(九十二)年起不再編列預算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而為發展高效率電動機車,經濟部已將「發展高效率電動車輛」列為政府「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項目之一,且今年也由工業局主辦、環保署協辦推動「高效率電動機車示範運行計畫」,以評估高效率電動機車的可靠度及性能。
基於空氣污染防制費需專款專用於改善空氣品質,而改善空氣品質的措施相當多,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環保署必須考量各項措施的成本效益,選擇最有效的措施施行。而為減少國內機車排氣污染,該署除已研訂更嚴格的新車排放標準,持續推動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外,也積極推動其他低污染車輛,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以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為例,它的排氣污染值為九十三年一月一日實施之機車四期標準二分之一以下,從九十一年五月上市一年以來,已銷售超過二萬輛,其中有一成左右的民眾(約二千輛)係依據環保署訂定的舊機車汰舊換新購買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補助辦法,申請補助購買,亦即該署僅利用六百萬元即推動二萬輛的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不僅成本效益高,對未來全面推動機車採用低污染噴射引擎亦有相當的助益。
環保署建議,現階段國內電動機車業者應對目前已購買電動機車的消費者提供完善的服務,重拾民眾的使用信心,並積極改良產品性能、生產品質及降低成本,以提高民眾接受度,提供購買意願,對國內繼續發展電動機車才有助益。
2003/07/2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配合政府「數位台灣重點發展」與「標示英語化計畫」,環保署重新規劃建置其英文版網頁,除加入更多的資訊,讓使用者在瀏覽網站時能更輕鬆地決定「要到那兒去」,並使網頁外觀及整體感覺更國際化。 本次英文網站的內容儘量以外籍人士的需求觀點來建置,並由專業的外籍人士做文字校正,除了各項業務簡介外,節錄了1998年至2003年6月止英文環保月刊66篇、環保法規48頁、環保統計相關資料47... 環保署創新的英文網站上線了
配合政府「數位台灣重點發展」與「標示英語化計畫」,環保署重新規劃建置其英文版網頁,除加入更多的資訊,讓使用者在瀏覽網站時能更輕鬆地決定「要到那兒去」,並使網頁外觀及整體感覺更國際化。
本次英文網站的內容儘量以外籍人士的需求觀點來建置,並由專業的外籍人士做文字校正,除了各項業務簡介外,節錄了1998年至2003年6月止英文環保月刊66篇、環保法規48頁、環保統計相關資料47頁、並收集污染防治相關資料約70頁,與其他相關資訊總共超過200頁;並有環保相關新聞、署內公聽會訊息等上網,提供民眾方便的資訊查詢。為了統一整體的架構與風格,採統一的上稿機制,維護網站的同仁可以很輕鬆而迅速的進行內容更新。
未來將陸續增加網頁資料,以服務更多的民眾。請即刻上網(網址:http://cemnt.epa.gov.tw/eng)瀏覽,搜尋您所要的資訊。
本次英文網站的內容儘量以外籍人士的需求觀點來建置,並由專業的外籍人士做文字校正,除了各項業務簡介外,節錄了1998年至2003年6月止英文環保月刊66篇、環保法規48頁、環保統計相關資料47頁、並收集污染防治相關資料約70頁,與其他相關資訊總共超過200頁;並有環保相關新聞、署內公聽會訊息等上網,提供民眾方便的資訊查詢。為了統一整體的架構與風格,採統一的上稿機制,維護網站的同仁可以很輕鬆而迅速的進行內容更新。
未來將陸續增加網頁資料,以服務更多的民眾。請即刻上網(網址:http://cemnt.epa.gov.tw/eng)瀏覽,搜尋您所要的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