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4/10/25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跨世代議題,象徵下一世代的青年參與發聲更顯重要。環境部與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共同規劃,於今(25)日舉辦「推動青年參與氣候變遷政策工作坊」,邀請大學社團、公民團體、青年專班、機構團體推薦24位青年代表,分組熱烈討論凝聚共識,盤點青年參與遭遇困難,提出有關能力建構、資訊公開、青年參與三面向建議,最後與環境部彭啓明部長及施文真次長面對面交流互動,開啟... 環境部與青諮委員首辦「青年參與氣候變遷工作坊」 啟動青年世代對話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跨世代議題,象徵下一世代的青年參與發聲更顯重要。環境部與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共同規劃,於今(25)日舉辦「推動青年參與氣候變遷政策工作坊」,邀請大學社團、公民團體、青年專班、機構團體推薦24位青年代表,分組熱烈討論凝聚共識,盤點青年參與遭遇困難,提出有關能力建構、資訊公開、青年參與三面向建議,最後與環境部彭啓明部長及施文真次長面對面交流互動,開啟我國青年世代參與氣候政策的交流對話。
氣候署黃偉鳴副署長開場表示,本工作坊源起自行政院青諮會林孟慧委員今年提案「推動青年參與氣候變遷政策」,環境部與張寒瑋、林孟慧委員共同規劃,邀請各方推薦青年代表參加提供建言,尤其我國明年將迎接碳有價時代,青年聲音必須被重視。
本次青年工作坊由行政院青諮委員張寒瑋主持,引言提到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及各國重視青年參與,以及各部會推動情形,作為本日討論基礎,介紹來自國內各領域不同身分青年代表,會中特別替各組準備了巫師帽,希望促發青年發揮創意,大膽提出擴大青年參與的想法。歷經上午熱烈交流,與會青年提出以下關鍵議題:
一、氣候變遷資訊取得整合困難:青年認為獲取氣候變遷相關資訊眾多,但整合取得確具門檻,關鍵資訊不易有效掌握,建議建立整合性資訊平台,提供易於理解的懶人包、影音、Podcast等多元形式,加強資訊傳播,讓青年更容易獲得正確且即時的資訊。
二、能力建構與培訓機會不足:青年代表指出,參與氣候行動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但現有的培訓機會有限,青年對於未來職涯發展與氣候行動關聯性認知不足。青年建議政府規劃提供更多元的培訓課程,並整合大學課程,與生活相結合,尤其留意坊間淨零課程可能涉及的錯誤資訊,建立把關機制。
三、強化青年參與管道機制:青年代表肯定本次工作坊參與交流方式,但現有中央地方氣候政策相關方案制定過程,青年參與程度不足,缺乏持續性溝通機制,難以有效表達意見。青年建議進行市場調查,以了解青年參與困難,建立更體制化、系統化的青年參與管道,例如定期舉辦青年諮詢會議,讓青年能夠持續參與政策討論,政府部門建立固定對口單位,促進更有效的溝通。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分享自身經驗回應表示,政府部門擁有豐富氣候變遷資訊,但如何將這些資訊有效傳遞給青年,並鼓勵青年積極參與氣候行動,是政府部門需要努力的方向。部長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各項氣候行動,未來可從線上逐步參與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參與綠領人才培訓及積極帶動社會運動等三面向著手,政府將協助推動青年參與,讓青年動力成為國家推動更具企圖心減量目標彎道超車的助力。
環境部施文真次長補充,環境部期待借重青年力量,運用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加強氣候變遷資訊傳播,並跨部會合作,整合綠領人才相關資訊平台,定期發布青年相關就業資訊分析,透過公私協力提供更多元培訓課程,與民間團體共同推動事實查證與澄清工作,並與各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年參與。
環境部表示,氣候行動需要青年共同參與,透過本次青年工作坊交流意見深具價值,為政府推動氣候治理與青年正向互動的開端,未來將持續與各部會、地方政府合作,擴大青年參與,讓政策更貼近青年世代的需求,讓青年成為氣候行動的核心力量,共創永續未來。
氣候署黃偉鳴副署長開場表示,本工作坊源起自行政院青諮會林孟慧委員今年提案「推動青年參與氣候變遷政策」,環境部與張寒瑋、林孟慧委員共同規劃,邀請各方推薦青年代表參加提供建言,尤其我國明年將迎接碳有價時代,青年聲音必須被重視。
本次青年工作坊由行政院青諮委員張寒瑋主持,引言提到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及各國重視青年參與,以及各部會推動情形,作為本日討論基礎,介紹來自國內各領域不同身分青年代表,會中特別替各組準備了巫師帽,希望促發青年發揮創意,大膽提出擴大青年參與的想法。歷經上午熱烈交流,與會青年提出以下關鍵議題:
一、氣候變遷資訊取得整合困難:青年認為獲取氣候變遷相關資訊眾多,但整合取得確具門檻,關鍵資訊不易有效掌握,建議建立整合性資訊平台,提供易於理解的懶人包、影音、Podcast等多元形式,加強資訊傳播,讓青年更容易獲得正確且即時的資訊。
二、能力建構與培訓機會不足:青年代表指出,參與氣候行動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但現有的培訓機會有限,青年對於未來職涯發展與氣候行動關聯性認知不足。青年建議政府規劃提供更多元的培訓課程,並整合大學課程,與生活相結合,尤其留意坊間淨零課程可能涉及的錯誤資訊,建立把關機制。
三、強化青年參與管道機制:青年代表肯定本次工作坊參與交流方式,但現有中央地方氣候政策相關方案制定過程,青年參與程度不足,缺乏持續性溝通機制,難以有效表達意見。青年建議進行市場調查,以了解青年參與困難,建立更體制化、系統化的青年參與管道,例如定期舉辦青年諮詢會議,讓青年能夠持續參與政策討論,政府部門建立固定對口單位,促進更有效的溝通。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分享自身經驗回應表示,政府部門擁有豐富氣候變遷資訊,但如何將這些資訊有效傳遞給青年,並鼓勵青年積極參與氣候行動,是政府部門需要努力的方向。部長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各項氣候行動,未來可從線上逐步參與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參與綠領人才培訓及積極帶動社會運動等三面向著手,政府將協助推動青年參與,讓青年動力成為國家推動更具企圖心減量目標彎道超車的助力。
環境部施文真次長補充,環境部期待借重青年力量,運用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加強氣候變遷資訊傳播,並跨部會合作,整合綠領人才相關資訊平台,定期發布青年相關就業資訊分析,透過公私協力提供更多元培訓課程,與民間團體共同推動事實查證與澄清工作,並與各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年參與。
環境部表示,氣候行動需要青年共同參與,透過本次青年工作坊交流意見深具價值,為政府推動氣候治理與青年正向互動的開端,未來將持續與各部會、地方政府合作,擴大青年參與,讓政策更貼近青年世代的需求,讓青年成為氣候行動的核心力量,共創永續未來。
2010/07/22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歷經數十次的協調,高雄縣大寮鄉公所與高雄縣大發工業區廠商協進會(以下稱廠協會)對於敦親睦鄰內容終於獲得共識,並於99年7月22日在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正式簽訂長達20年效期的備忘錄(自民國99年至118年止),雙方當事人基於敦親睦鄰之共同目標、企業與地方共生共榮之理念,除願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外,並願以真誠、理性、和諧、公平之信念履行本備忘錄之內容,展現大發工業區廠商與大寮鄉民... 大寮空污事件圓滿落幕 公害糾紛處理展成效
歷經數十次的協調,高雄縣大寮鄉公所與高雄縣大發工業區廠商協進會(以下稱廠協會)對於敦親睦鄰內容終於獲得共識,並於99年7月22日在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正式簽訂長達20年效期的備忘錄(自民國99年至118年止),雙方當事人基於敦親睦鄰之共同目標、企業與地方共生共榮之理念,除願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外,並願以真誠、理性、和諧、公平之信念履行本備忘錄之內容,展現大發工業區廠商與大寮鄉民友善、互信、溝通的開始。
環保署指出,據兩造所簽訂敦親睦鄰備忘錄內容,大發工業區廠商每年撥付820萬經費用於高雄縣大寮鄉內潮寮國中、國小學童營養午餐、學童獎學金、潮寮村、會結村、過溪村等社區巡守隊、地方公共建設(包括:社區環境綠美化、運動休閒、宗教民俗活動、重陽敬老活動、農勞健保費、水電費補助、環境衛生整潔、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環境保育、環境宣導教育活動等)所需費用。因此,這份敦親睦鄰備忘錄不是單純以金錢補償,更具有社區景觀規劃、自然環境保育等環境保護之積極目的;亦顯示事業、政府及當地大寮鄉民間已建立溝通互動良好關係,共同尋求環境之永續發展。
自97年底高雄縣大寮鄉發生空污事件後,為回應鄉民提出比照高雄縣轄內其他工業區對所在地回饋模式之訴求,行政院立即邀集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高雄縣政府及相關單位研商,全力促請大發工業區廠商與大寮鄉民簽訂環境保護協定(後來定名為敦親睦鄰備忘錄),並每年提供回饋金做為大寮鄉公所敦親睦鄰與污染防治費用。由於廠商對回饋金牽涉對象、金額之計算與分攤、繳付方式等事宜有異議,且廠協會與大寮鄉公所各有不同的意見,經過長達一年半各方及立法委員黃昭順的折衝協調終獲共識,並於99年7月22日完成備忘錄簽訂。備忘錄由高雄縣大寮鄉公所黃天煌鄉長與廠協會顏德和理事長代表簽訂,並邀請黃昭順委員、經濟部工業局、高雄縣政府及環保署一同見證簽訂。這歷史的一刻,環保署由張子敬副署長代表出席。
環保署更指出,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高雄縣政府等機關亦分別補助大寮鄉公所經費,用於地方工業發展建設、低碳飲食宣導及示範計畫、環境巡守隊補助計畫等方案,有效達到加強鄉里公共建設及提昇生活品質之目的,以回應鄉民之訴求,並進一步協助當地環境的改善。
未來高雄縣市合併後,備忘錄相關內容將由大寮鄉公所改制後之機關再與廠協會協商,另以書面為之。而大發工業區之廠商將持續進行污染改善及源頭減量,提高環境績效管理,再者,透過與鄉民建置的環境巡守模式,期能有效提昇當地環境品質,達到廠商與鄉民共存共榮之友善互動關係。
環保署指出,據兩造所簽訂敦親睦鄰備忘錄內容,大發工業區廠商每年撥付820萬經費用於高雄縣大寮鄉內潮寮國中、國小學童營養午餐、學童獎學金、潮寮村、會結村、過溪村等社區巡守隊、地方公共建設(包括:社區環境綠美化、運動休閒、宗教民俗活動、重陽敬老活動、農勞健保費、水電費補助、環境衛生整潔、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環境保育、環境宣導教育活動等)所需費用。因此,這份敦親睦鄰備忘錄不是單純以金錢補償,更具有社區景觀規劃、自然環境保育等環境保護之積極目的;亦顯示事業、政府及當地大寮鄉民間已建立溝通互動良好關係,共同尋求環境之永續發展。
自97年底高雄縣大寮鄉發生空污事件後,為回應鄉民提出比照高雄縣轄內其他工業區對所在地回饋模式之訴求,行政院立即邀集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高雄縣政府及相關單位研商,全力促請大發工業區廠商與大寮鄉民簽訂環境保護協定(後來定名為敦親睦鄰備忘錄),並每年提供回饋金做為大寮鄉公所敦親睦鄰與污染防治費用。由於廠商對回饋金牽涉對象、金額之計算與分攤、繳付方式等事宜有異議,且廠協會與大寮鄉公所各有不同的意見,經過長達一年半各方及立法委員黃昭順的折衝協調終獲共識,並於99年7月22日完成備忘錄簽訂。備忘錄由高雄縣大寮鄉公所黃天煌鄉長與廠協會顏德和理事長代表簽訂,並邀請黃昭順委員、經濟部工業局、高雄縣政府及環保署一同見證簽訂。這歷史的一刻,環保署由張子敬副署長代表出席。
環保署更指出,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高雄縣政府等機關亦分別補助大寮鄉公所經費,用於地方工業發展建設、低碳飲食宣導及示範計畫、環境巡守隊補助計畫等方案,有效達到加強鄉里公共建設及提昇生活品質之目的,以回應鄉民之訴求,並進一步協助當地環境的改善。
未來高雄縣市合併後,備忘錄相關內容將由大寮鄉公所改制後之機關再與廠協會協商,另以書面為之。而大發工業區之廠商將持續進行污染改善及源頭減量,提高環境績效管理,再者,透過與鄉民建置的環境巡守模式,期能有效提昇當地環境品質,達到廠商與鄉民共存共榮之友善互動關係。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鑑於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恐造成外來生物影響港口國海洋環境生態,並衍生微生物病源入侵危害之疑慮,環保署配合交通部辦理船舶壓艙水管理事宜,於105年1月26日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條第6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及「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環保署表示,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已於93年通過「2004... 環保署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及「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
鑑於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恐造成外來生物影響港口國海洋環境生態,並衍生微生物病源入侵危害之疑慮,環保署配合交通部辦理船舶壓艙水管理事宜,於105年1月26日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條第6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及「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
環保署表示,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已於93年通過「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 2004),該公約於達生效門檻(30個IMO會員國簽字承諾,且船舶登記載重噸位超過全世界總噸位的35%)後12個月正式生效。我國為與國際同步實施該公約,行政院104年2月11日召開「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國際公約問題與處理作法」協商會議,依會議結論交通部已於104年8月20日公告採行「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規定,施行日期由該部依據該公約生效日另定之。
環保署為依前述會議結論配合交通部辦理船舶壓艙水管理事宜,已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條第6款、第8條第2項與第3項、第29條第1項等規定,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條第6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及「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據以確保我國海域環境水體品質。至於二項公告生效日期,則配合交通部公告採行公約施行日期另行訂定。
環保署表示,本案二項公告內容詳載於該署網站「最新環保法規」(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提供各界下載參考。
環保署表示,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已於93年通過「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 2004),該公約於達生效門檻(30個IMO會員國簽字承諾,且船舶登記載重噸位超過全世界總噸位的35%)後12個月正式生效。我國為與國際同步實施該公約,行政院104年2月11日召開「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國際公約問題與處理作法」協商會議,依會議結論交通部已於104年8月20日公告採行「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規定,施行日期由該部依據該公約生效日另定之。
環保署為依前述會議結論配合交通部辦理船舶壓艙水管理事宜,已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條第6款、第8條第2項與第3項、第29條第1項等規定,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條第6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及「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據以確保我國海域環境水體品質。至於二項公告生效日期,則配合交通部公告採行公約施行日期另行訂定。
環保署表示,本案二項公告內容詳載於該署網站「最新環保法規」(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提供各界下載參考。
2015/12/2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檢所
環保署今天展示了一台高流量PM2.5採樣器,比一般使用的採樣器流量大約30倍,且具備自動更換濾紙及泡棉的功能,還可遠端遙控操作。當有空污事件發生時,可以用手機遠端調整採樣的頻率,將原先24小時1個樣品改為1個小時1個樣品,大幅提升數據的解析度,有助於找出污染成因做進一步的改善。據環保署環檢所說明該高流量PM2.5採樣器的最大優點是可以在短時間內採取足夠的樣品量,不需如以往必... PM2.5採樣設備大躍進
環保署今天展示了一台高流量PM2.5採樣器,比一般使用的採樣器流量大約30倍,且具備自動更換濾紙及泡棉的功能,還可遠端遙控操作。當有空污事件發生時,可以用手機遠端調整採樣的頻率,將原先24小時1個樣品改為1個小時1個樣品,大幅提升數據的解析度,有助於找出污染成因做進一步的改善。
據環保署環檢所說明該高流量PM2.5採樣器的最大優點是可以在短時間內採取足夠的樣品量,不需如以往必須採足24小時,大大提升了管制的效率,而且可以遠端遙控換濾紙及泡棉,所以可以連續採集15個樣品而不需人員在場。
環檢所說明,該採樣器所採集的每張濾紙樣品足夠用於分析PAHs、戴奧辛、重金屬、陰陽離子及元素碳/有機碳等所有成分,未來將應用於研究污染物來源的判定,例如有多少比例係由境外移入,有多少係境內生成,研究計畫將於105年度開始進行。
據環保署環檢所說明該高流量PM2.5採樣器的最大優點是可以在短時間內採取足夠的樣品量,不需如以往必須採足24小時,大大提升了管制的效率,而且可以遠端遙控換濾紙及泡棉,所以可以連續採集15個樣品而不需人員在場。
環檢所說明,該採樣器所採集的每張濾紙樣品足夠用於分析PAHs、戴奧辛、重金屬、陰陽離子及元素碳/有機碳等所有成分,未來將應用於研究污染物來源的判定,例如有多少比例係由境外移入,有多少係境內生成,研究計畫將於105年度開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