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1/01/0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四日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成功完成第一階段宣導申辦,大規模水源保護區養豬依法拆除補償方案,據統計水源保護區養豬戶申辦率將近九成。環保署說,高屏溪全流域從七十六年約一百萬頭增至八十五年約二百萬頭(口蹄疫前),惟至八十七年十一月調查約八十萬頭。經估算以影響飲用水水源水質的氨氮項目而論,畜牧廢水仍占五八%(養豬頭... 絕地任務難能可貴—水源養豬拆除補償 九成申辦炙熱迴響!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四日
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成功完成第一階段宣導申辦,大規模水源保護區養豬依法拆除補償方案,據統計水源保護區養豬戶申辦率將近九成。環保署說,高屏溪全流域從七十六年約一百萬頭增至八十五年約二百萬頭(口蹄疫前),惟至八十七年十一月調查約八十萬頭。經估算以影響飲用水水源水質的氨氮項目而論,畜牧廢水仍占五八%(養豬頭數約八○.四萬頭),乃為最大宗的污染來源。為解決上項問題,並積極改善國人飲用水水源水質,行政院於八十七年十二月核定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內政部,共同推動「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將主要水源保護區內約六四萬頭養豬依法拆除補償列為重要工作之一。預期在執行養豬拆除補償後的水質改善效益,水中氨氮可由四?五mg/L降至一?一mg/L,改善率為百分之七十六,氨氮削減量由二、一八二Kg/d降至五四三Kg/d,削減率達百分之七十五(由QUAL2E水質模式推估)。
環保署表示,補償基準草案歷經一年餘與養豬戶代表及地方政府數十次研商溝通,終於獲致共識並經行政院核定,該署於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告補償基準及注意事項,並訂定相關補充規定及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高雄縣等十個縣(市)政府於八十九年九月十四日前已完成公告區域及期程,並開始受理申辦,預定於九十年十二月底前辦理完成。
環保署為使養豬業者充分了解申辦手續及相關規定,於公告後,環保署及高雄縣等十個縣(市)地方政府辦理了五十一場訓練說明及養豬戶(場)說明會。環保署除責成高雄縣等十個縣市政府逐戶通知養豬戶、發布新聞、進行宣導及由村里長廣播,以廣周知外。
截至九十年元月二日(申辦最後一日)初步統計,十個縣(市)政府及四十八個鄉(鎮、市、區)公所,養豬戶(場)整體申辦率已將近九成(八九.五﹪),包括過去調查有案二、五○五戶,已提出申辦一、八五一戶,自行提出申辦三、七二一戶,合計提出申辦五、五七二戶,佔調查有案加自行提出合計的八九.五﹪(初步統計尚不含郵寄、個案申請展延等案件)。相關縣(市)申辦率方面,主要為台北縣與基隆市均為一○○﹪(申辦數分別為五五戶與一五戶),新竹市九八﹪(申辦四八戶),台南縣九七﹪(申辦七三一戶),高雄縣九四﹪(申辦二、九一五戶),屏東縣九○﹪(申辦一、六三六戶)。
環保署強調,經查調查有案未提出申辦者,分析其中原因大多為非營利的小型養豬戶、目前已無養豬行為者,或少數目前仍然繼續飼養但希望繼續經營者(含合法經營及違規存在)等。
環保署表示,後續將持續推動協助地方政府加速進行現勘、審核及補償費或救濟金發放事宜。至於未提出申辦者,由環保署、經濟部及農業委員會督責所屬有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取締小組,依相關法令,強力執行聯合稽查取締各項違法行為。
另為防止養豬業者拆後復養,環保署並將建立高屏溪等五條流域水源區航遙測及養豬場地理資訊檔,進行水源區內養豬戶(場)定位,及利用航遙測技術判別養豬是否有復養情事,縣(市)政府並依法持續執行稽查取締,以杜絕拆後復養,保護水源水質。
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成功完成第一階段宣導申辦,大規模水源保護區養豬依法拆除補償方案,據統計水源保護區養豬戶申辦率將近九成。環保署說,高屏溪全流域從七十六年約一百萬頭增至八十五年約二百萬頭(口蹄疫前),惟至八十七年十一月調查約八十萬頭。經估算以影響飲用水水源水質的氨氮項目而論,畜牧廢水仍占五八%(養豬頭數約八○.四萬頭),乃為最大宗的污染來源。為解決上項問題,並積極改善國人飲用水水源水質,行政院於八十七年十二月核定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內政部,共同推動「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將主要水源保護區內約六四萬頭養豬依法拆除補償列為重要工作之一。預期在執行養豬拆除補償後的水質改善效益,水中氨氮可由四?五mg/L降至一?一mg/L,改善率為百分之七十六,氨氮削減量由二、一八二Kg/d降至五四三Kg/d,削減率達百分之七十五(由QUAL2E水質模式推估)。
環保署表示,補償基準草案歷經一年餘與養豬戶代表及地方政府數十次研商溝通,終於獲致共識並經行政院核定,該署於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告補償基準及注意事項,並訂定相關補充規定及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高雄縣等十個縣(市)政府於八十九年九月十四日前已完成公告區域及期程,並開始受理申辦,預定於九十年十二月底前辦理完成。
環保署為使養豬業者充分了解申辦手續及相關規定,於公告後,環保署及高雄縣等十個縣(市)地方政府辦理了五十一場訓練說明及養豬戶(場)說明會。環保署除責成高雄縣等十個縣市政府逐戶通知養豬戶、發布新聞、進行宣導及由村里長廣播,以廣周知外。
截至九十年元月二日(申辦最後一日)初步統計,十個縣(市)政府及四十八個鄉(鎮、市、區)公所,養豬戶(場)整體申辦率已將近九成(八九.五﹪),包括過去調查有案二、五○五戶,已提出申辦一、八五一戶,自行提出申辦三、七二一戶,合計提出申辦五、五七二戶,佔調查有案加自行提出合計的八九.五﹪(初步統計尚不含郵寄、個案申請展延等案件)。相關縣(市)申辦率方面,主要為台北縣與基隆市均為一○○﹪(申辦數分別為五五戶與一五戶),新竹市九八﹪(申辦四八戶),台南縣九七﹪(申辦七三一戶),高雄縣九四﹪(申辦二、九一五戶),屏東縣九○﹪(申辦一、六三六戶)。
環保署強調,經查調查有案未提出申辦者,分析其中原因大多為非營利的小型養豬戶、目前已無養豬行為者,或少數目前仍然繼續飼養但希望繼續經營者(含合法經營及違規存在)等。
環保署表示,後續將持續推動協助地方政府加速進行現勘、審核及補償費或救濟金發放事宜。至於未提出申辦者,由環保署、經濟部及農業委員會督責所屬有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取締小組,依相關法令,強力執行聯合稽查取締各項違法行為。
另為防止養豬業者拆後復養,環保署並將建立高屏溪等五條流域水源區航遙測及養豬場地理資訊檔,進行水源區內養豬戶(場)定位,及利用航遙測技術判別養豬是否有復養情事,縣(市)政府並依法持續執行稽查取締,以杜絕拆後復養,保護水源水質。
2001/01/0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五日環保署提供 應美國在台協會的邀請,行政院環保署林俊義署長將於明(一月七日)日下午率團前往加拿大與美國進行為期一週的燃料電池技術考察活動,隨行團員有環保署空保處陳雄文處長、台經院吳榮義院長、元智大學詹世弘校長、中油公司陳兆勛董事、台電公司研究所所長、燃料電池基金會等相關部會官員及研發機構負責人,也有多家國內民間... 環保署林俊義署長一月七日率團前往加拿大與美國考察燃料電池技術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五日
環保署提供
應美國在台協會的邀請,行政院環保署林俊義署長將於明(一月七日)日下午率團前往加拿大與美國進行為期一週的燃料電池技術考察活動,隨行團員有環保署空保處陳雄文處長、台經院吳榮義院長、元智大學詹世弘校長、中油公司陳兆勛董事、台電公司研究所所長、燃料電池基金會等相關部會官員及研發機構負責人,也有多家國內民間企業如光陽工業公司、南亞塑膠公司、光陽工業公司、及三福化工公司等派代表一同前往考察,一行共計二十一人。林俊義署長表示燃料電池技術是一種低污染的能源生產方式,在加拿大與美國已被運用在機、汽車的燃料,及小型發電廠上,不僅可協助解決溫室氣體排放,改善空氣品質及全球溫暖化的利器,這項重要技術也可能會改變這一個世紀能源生產方式,並進而改變電器工業及運輸工業,是一項環保與經濟發展兼得的重要改變。
代表團在短短的一週行程中,將緊密安排考察活動,包括:全球規模最大的燃料電池廠Ballard 、電動車廠製造廠Anaheim、供應電動機車電池的亞太燃料電池公司(APFCT)、使用燃料電池的運輸公司Sunline、 以及燃料電池充氣站Hydrogen Re-Fueling Facility、燃料電池聯盟(Fuel Cell Partnership Facility)等,以了解有關燃料電池的生產、利用及周邊相關工業的一系列產業系統,並將親自體驗搭乘由燃料電池提供能源之公共汽車 (Fuel Cell Bus) 。代表團將會見加州官方與空氣資源局(CARB),了解燃料電池相關工業的推動對加州空氣品質管理政策的影響。林俊義署長表示,環保工作不僅是官兵捉強盜抓黑管的工作而已,環保政策有時也是引導工業或技術改革的推進器,希望藉由這次的考察活動,可以為綠色矽島產業注入新的選擇,並證明環保與工業發展是可以共存共榮的。代表團訪問的城市,包括:加拿大溫哥華、美國加州洛杉磯、舊金山多個城市,預計於十四日返抵國門。
環保署提供
應美國在台協會的邀請,行政院環保署林俊義署長將於明(一月七日)日下午率團前往加拿大與美國進行為期一週的燃料電池技術考察活動,隨行團員有環保署空保處陳雄文處長、台經院吳榮義院長、元智大學詹世弘校長、中油公司陳兆勛董事、台電公司研究所所長、燃料電池基金會等相關部會官員及研發機構負責人,也有多家國內民間企業如光陽工業公司、南亞塑膠公司、光陽工業公司、及三福化工公司等派代表一同前往考察,一行共計二十一人。林俊義署長表示燃料電池技術是一種低污染的能源生產方式,在加拿大與美國已被運用在機、汽車的燃料,及小型發電廠上,不僅可協助解決溫室氣體排放,改善空氣品質及全球溫暖化的利器,這項重要技術也可能會改變這一個世紀能源生產方式,並進而改變電器工業及運輸工業,是一項環保與經濟發展兼得的重要改變。
代表團在短短的一週行程中,將緊密安排考察活動,包括:全球規模最大的燃料電池廠Ballard 、電動車廠製造廠Anaheim、供應電動機車電池的亞太燃料電池公司(APFCT)、使用燃料電池的運輸公司Sunline、 以及燃料電池充氣站Hydrogen Re-Fueling Facility、燃料電池聯盟(Fuel Cell Partnership Facility)等,以了解有關燃料電池的生產、利用及周邊相關工業的一系列產業系統,並將親自體驗搭乘由燃料電池提供能源之公共汽車 (Fuel Cell Bus) 。代表團將會見加州官方與空氣資源局(CARB),了解燃料電池相關工業的推動對加州空氣品質管理政策的影響。林俊義署長表示,環保工作不僅是官兵捉強盜抓黑管的工作而已,環保政策有時也是引導工業或技術改革的推進器,希望藉由這次的考察活動,可以為綠色矽島產業注入新的選擇,並證明環保與工業發展是可以共存共榮的。代表團訪問的城市,包括:加拿大溫哥華、美國加州洛杉磯、舊金山多個城市,預計於十四日返抵國門。
2001/01/0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九日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歷經多次現場試驗、開會研商,並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協助下,終於成功推動九二一震災拆除建築物資源回收工作,應用於中部災區中二高交流道路堤工程,使營建廢料再利用制度露出曙光,這項化腐朽為神奇的資源回收專案,不僅為國內公共工程永續發展奠定基礎,也為保護天然土石方資源向前邁進一大步... 九二一建築廢棄物再利用成功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九日
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歷經多次現場試驗、開會研商,並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協助下,終於成功推動九二一震災拆除建築物資源回收工作,應用於中部災區中二高交流道路堤工程,使營建廢料再利用制度露出曙光,這項化腐朽為神奇的資源回收專案,不僅為國內公共工程永續發展奠定基礎,也為保護天然土石方資源向前邁進一大步。
九二一震災造成災區建築物大量毀損倒塌,拆除建築物數量預估超過一千萬立方公尺,相當於一百棟的台北市新光摩天大樓,其中磚瓦、混凝土塊、土石、鋼筋等將近百分之九十的廢料均可處理後再生利用,廢料經過初篩、細篩、磁選、風選、人工選別、碎解等程序,生產出乾淨的再生骨材與細料,作為道路路基、路堤、河海堤、回填方等替代料,洗選後更可作為混凝土骨材,取代被過度開發的天然土石方資源。
環保署鑒於國內天然資源有限、體認環境永續發展原則,在經費不足、各方不看好、工程單位不願意用的『三不』利空環境下,一方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研究,另一方面協調中部地區公共工程主辦單位執行現場試驗,歷經一年無數次溝通、協商、開會,最後終於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臨門一腳協助下,敲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二期工地及交通部國工局中二高工程大門,同意專案示範配合使用再生材料。
這次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工程的再生料使用專案,可說是跨部會合作、中央與地方結合,在交通部國工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內政部新生地開發局、台中縣政府、大里市公所、烏日鄉公所等單位共同努力下,去己見、存共識的災後重建最佳範例,六萬五千立方米的建築廢料再生處理後,不僅築出溝通兩地的道路,更為國內公共建設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願景譜出重要的里程碑。
針對九二一震災營建廢料資源回收工作,環保署將繼續推動台中縣大里市、太平市、霧峰鄉六十萬立方米再生應用於中港加工出口區二期填築工程;南投縣埔里鎮十萬立方米再生利用於眉溪堤防工程,另外配合九二一重建特別預算,投入近億元經費再生處理災區適合的營建廢料貯置場,期能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增加災民就業機會。屆時,九二一震災拆除的建築廢料再生處理模式不僅為國內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制度建立灘頭堡,解決營建廢土長期無處可去、土石方資源處理場嚴重不足的難題,更將成為世界各國地震災後重建的重要指標。
九二一建築廢料再利用於中二高工程基本資料
貯置場:烏日夏田堤防(五張犛段)防迅道路北側
面積:約3.5公頃
再生利用地點: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工程(距貯置場約五公里)
工期:九十年四月底前完工(需配合當地交通流量調整)
每日最大處理量:約一千立方米。
貯置場預定處理量:六萬五千立方米
貯置場未來規劃:二高後續計畫台中生活圈二號道路
廢棄物清理:大里鄉公所負責,運至后里焚化廠處理
再利用比例:至少百分之九十,其中粗骨材約百分之五十以上,細料約百分之四十以上。
合作分工:
行政院九二一重建推動委員會:編列經費支持再生利用
行政院環保署:控管協調全案執行
國工局:協調331標廠商榮工處改用再生骨材替代土石方
台中縣政府:負責再生處理後可燃垃圾焚化處理
大里市公所:清運再生處理後垃圾,不可燃垃圾或灰渣處理
烏日鄉公所:疏導解決地方問題
台灣營建研究院:再生利用技術研究
經費:再生處理65000立方米及衍生增加費用共為2028萬元(不含最終垃圾清理費)。
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歷經多次現場試驗、開會研商,並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協助下,終於成功推動九二一震災拆除建築物資源回收工作,應用於中部災區中二高交流道路堤工程,使營建廢料再利用制度露出曙光,這項化腐朽為神奇的資源回收專案,不僅為國內公共工程永續發展奠定基礎,也為保護天然土石方資源向前邁進一大步。
九二一震災造成災區建築物大量毀損倒塌,拆除建築物數量預估超過一千萬立方公尺,相當於一百棟的台北市新光摩天大樓,其中磚瓦、混凝土塊、土石、鋼筋等將近百分之九十的廢料均可處理後再生利用,廢料經過初篩、細篩、磁選、風選、人工選別、碎解等程序,生產出乾淨的再生骨材與細料,作為道路路基、路堤、河海堤、回填方等替代料,洗選後更可作為混凝土骨材,取代被過度開發的天然土石方資源。
環保署鑒於國內天然資源有限、體認環境永續發展原則,在經費不足、各方不看好、工程單位不願意用的『三不』利空環境下,一方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研究,另一方面協調中部地區公共工程主辦單位執行現場試驗,歷經一年無數次溝通、協商、開會,最後終於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臨門一腳協助下,敲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二期工地及交通部國工局中二高工程大門,同意專案示範配合使用再生材料。
這次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工程的再生料使用專案,可說是跨部會合作、中央與地方結合,在交通部國工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內政部新生地開發局、台中縣政府、大里市公所、烏日鄉公所等單位共同努力下,去己見、存共識的災後重建最佳範例,六萬五千立方米的建築廢料再生處理後,不僅築出溝通兩地的道路,更為國內公共建設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願景譜出重要的里程碑。
針對九二一震災營建廢料資源回收工作,環保署將繼續推動台中縣大里市、太平市、霧峰鄉六十萬立方米再生應用於中港加工出口區二期填築工程;南投縣埔里鎮十萬立方米再生利用於眉溪堤防工程,另外配合九二一重建特別預算,投入近億元經費再生處理災區適合的營建廢料貯置場,期能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增加災民就業機會。屆時,九二一震災拆除的建築廢料再生處理模式不僅為國內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制度建立灘頭堡,解決營建廢土長期無處可去、土石方資源處理場嚴重不足的難題,更將成為世界各國地震災後重建的重要指標。
九二一建築廢料再利用於中二高工程基本資料
貯置場:烏日夏田堤防(五張犛段)防迅道路北側
面積:約3.5公頃
再生利用地點: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工程(距貯置場約五公里)
工期:九十年四月底前完工(需配合當地交通流量調整)
每日最大處理量:約一千立方米。
貯置場預定處理量:六萬五千立方米
貯置場未來規劃:二高後續計畫台中生活圈二號道路
廢棄物清理:大里鄉公所負責,運至后里焚化廠處理
再利用比例:至少百分之九十,其中粗骨材約百分之五十以上,細料約百分之四十以上。
合作分工:
行政院九二一重建推動委員會:編列經費支持再生利用
行政院環保署:控管協調全案執行
國工局:協調331標廠商榮工處改用再生骨材替代土石方
台中縣政府:負責再生處理後可燃垃圾焚化處理
大里市公所:清運再生處理後垃圾,不可燃垃圾或灰渣處理
烏日鄉公所:疏導解決地方問題
台灣營建研究院:再生利用技術研究
經費:再生處理65000立方米及衍生增加費用共為2028萬元(不含最終垃圾清理費)。
2001/01/0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九日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為落實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工作,於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物抪芊B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補償基準」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物抪芊B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辦理補償注意事項」等相... 推動五大流域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工作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九日
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為落實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工作,於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物抪芊B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補償基準」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物抪芊B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辦理補償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進行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拆除補償作業,申請期限至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促使養豬戶(場)依限申辦,本署同時訂定「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以協談、稽查、聯合稽查三階段方式配合拆除補償作業進行。
於公告前環保單位曾對五大流域之養豬戶(場)進行意願調查,其中約六成二願意配合申辦拆除補償作業。為提昇養豬戶(場)申辦意願,本署透過屏東縣、高雄縣等十縣市執行「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先經由一戶一戶協談勸導,輔以媒體報導、寄發宣導摺頁及申請書、廣貼海報一千張及重點地區對養豬戶(場)、各相關縣市政府與公所辦理說明會計五十一場等方式,以促請養豬戶儘速配合申辦作業。由說明會場場爆滿情況下,顯示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拆除補償作業深獲養豬戶的重視。
自八十九年九月下旬以來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透過「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進行協談、稽查、聯合稽查工作,合計執行三千二百五十戶(場)次,高屏溪等五大流域之養豬戶申辦拆除補償意願已由六成二提昇至九成,可見在各級環保單位共同努力下,已顯現初步績效。
自本(九十)年一月起未配合申辦拆除補償作業的養豬戶(場),本署仍將持續推動辦理稽查及聯合稽查,如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將依法嚴處,以遏阻污染飲用水的不法情事發生,使飲用水水源水質得到適當保護及改善,另對於已辦理依法拆除補償的養豬戶(場),縣(市)環境保護局將派員至現場拍照列管,並定期複查,俾避免有拆除後再行復養情事發生。
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為落實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工作,於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物抪芊B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補償基準」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物抪芊B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辦理補償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進行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拆除補償作業,申請期限至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促使養豬戶(場)依限申辦,本署同時訂定「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以協談、稽查、聯合稽查三階段方式配合拆除補償作業進行。
於公告前環保單位曾對五大流域之養豬戶(場)進行意願調查,其中約六成二願意配合申辦拆除補償作業。為提昇養豬戶(場)申辦意願,本署透過屏東縣、高雄縣等十縣市執行「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先經由一戶一戶協談勸導,輔以媒體報導、寄發宣導摺頁及申請書、廣貼海報一千張及重點地區對養豬戶(場)、各相關縣市政府與公所辦理說明會計五十一場等方式,以促請養豬戶儘速配合申辦作業。由說明會場場爆滿情況下,顯示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拆除補償作業深獲養豬戶的重視。
自八十九年九月下旬以來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透過「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進行協談、稽查、聯合稽查工作,合計執行三千二百五十戶(場)次,高屏溪等五大流域之養豬戶申辦拆除補償意願已由六成二提昇至九成,可見在各級環保單位共同努力下,已顯現初步績效。
自本(九十)年一月起未配合申辦拆除補償作業的養豬戶(場),本署仍將持續推動辦理稽查及聯合稽查,如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將依法嚴處,以遏阻污染飲用水的不法情事發生,使飲用水水源水質得到適當保護及改善,另對於已辦理依法拆除補償的養豬戶(場),縣(市)環境保護局將派員至現場拍照列管,並定期複查,俾避免有拆除後再行復養情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