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台中市西屯區407034四川二街22號
TEL:04-23134457#224 FAX:04-23132071
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今(5)日共同舉辦「氣候變遷下的原民力量國際論壇」,響應 2026 年太平洋 PreCOP31氣候預備會議主軸「放大太平洋聲音與領導力」。活動盛大邀集國內原住民族代表、部落夥伴,以及紐西蘭毛利族與馬來西亞特木安族代表齊聚一堂,共同探討氣候調適、傳統生態知識(TEK)、氣候正義及淨零公正轉型,展現原住民族作為「氣候解方領導者」的堅韌力量。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開幕...

環境部與原民會「氣候變遷下的原民力量國際論壇」對齊 PreCOP31放大太平洋聲音與原民領導力

環境部與原民會「氣候變遷下的原民力量國際論壇」對齊 PreCOP31放大太平洋聲音與原民領導力
日期:2026/10/05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今(5)日共同舉辦「氣候變遷下的原民力量國際論壇」,響應 2026 年太平洋 PreCOP31氣候預備會議主軸「放大太平洋聲音與領導力」。活動盛大邀集國內原住民族代表、部落夥伴,以及紐西蘭毛利族與馬來西亞特木安族代表齊聚一堂,共同探討氣候調適、傳統生態知識(TEK)、氣候正義及淨零公正轉型,展現原住民族作為「氣候解方領導者」的堅韌力量。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開幕致詞指出,全球最大的落差不在承諾,而在知識、技術與資金未能直達部落。彭部長表示,環境部正積極與國發會合作推動公正轉型,希望從制度設計打通資源到部落的路徑,強調:「今天的討論,就是要讓資源回應部落真正的需求。」並提出本次論壇四大期許:共同決定轉型方向、傳統智慧結合現代科學成為氣候解方、公平分享綠色轉型成果,以及國家綠色成長帶動部落共同發展。

紐西蘭商工辦事處代表 Chris Langley 表示,原住民族合作是台紐 ANZTEC 協定推動逾 10 年的核心,並分享紐西蘭「毛利氣候平台」支持部落氣候調適之經驗,隨後紐西蘭與會貴賓共同以歌謠唱出台紐文化相挺與智慧共享;原民會陳義信政務副主委致詞指出,氣候變遷關乎原住民族的土地與生活,原民會將持續與環境部深化合作,推動部落產業永續與自然資源合理利用。

積極促成本次論壇的立法委員陳瑩致詞強調,原住民族不應只是氣候變遷的受影響者,更是氣候解方領導者;在推動淨零政策時,政府必須切實落實「自由、事先及知情同意(FPIC)」原則與氣候正義,絕對不能讓原民成為最後才得知政策的人,並應促進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科學結合。立法委員伍麗華則回顧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法》時堅持原民權益入法,強調原民是土地守護者,並高度肯定環境部將公正轉型納入規劃,期許論壇成為常態性交流機制。

環境部說明,本次論壇聚焦跨國與跨族群前瞻行動,四大核心議題包含:

一、國際永續趨勢導讀:由前紐西蘭商工辦事處處長 Tina Wilson 主講原民參與全球永續治理與倫理投資趨勢。

二、傳統生態知識(TEK)與氣候調適:由毛利族學者 Fiona Cassidy 主講,政治大學官大偉教授主持,邀集東華大學傲予·莫那院長、臺灣師範大學汪明輝教授及胡哲豪助理教授共同對談,探討水資源與山林治理政策化;

三、藝術行動倡議氣候正義(FPIC):由馬來西亞特木安族藝術家 Shaq Koyok 倡議 FPIC 原則與藝術氣候正義;

四、原民青年助力淨零公正轉型:由國發會公正轉型委員亞弼·達利主持青年淨零轉型對談,由臺灣大學陳羅以博士生分享青年圓夢COP30赴巴西交流經驗,並與南投東岸部落王嘉勳理事長、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委員黃品涵及東華大學李宜澤主任共同對談。

環境部表示,為深化國際專家與在地交流,環境部將於10月6日至7日邀請國際外賓前往花蓮,與台灣原住民公共事務發展協會及東華大學團隊合作交流探討「馬太鞍洪災淤泥高值化與社區陶作循環共創計畫」,並前往卑南族南王部落(Puyuma)遺址公園與文化導覽,實地體驗土地與氣候韌性。

環境部強調,未來將持續與原民會合作,結合科學數據與原民傳統智慧,促進技術、知識與公正轉型資源精準對接部落需求,落實原住民族實質參與氣候治理,攜手邁向淨零目標。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於115年10月5日辦理「淨水永續-國際磷資源循環技術論壇」,邀請美國喬治亞州谷內郡水資源中心藍家齊董事以及日本京都大學工學研究科西村文武教授,分享美國污水處理廠磷資源化及日本產業廢水管制與磷回收技術,期盼借鏡國際技術與經驗,推動國內淨水處理綠色轉型,促進磷回收技術升級。 環境部彭部長啓明於致詞時表示,磷礦資源主要是經長時間生物累積而來,現已有枯竭危機,從廢...

接軌國際淨水經驗 打造磷資源循環商機

接軌國際淨水經驗 打造磷資源循環商機
日期:2026/10/05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於115年10月5日辦理「淨水永續-國際磷資源循環技術論壇」,邀請美國喬治亞州谷內郡水資源中心藍家齊董事以及日本京都大學工學研究科西村文武教授,分享美國污水處理廠磷資源化及日本產業廢水管制與磷回收技術,期盼借鏡國際技術與經驗,推動國內淨水處理綠色轉型,促進磷回收技術升級。

環境部彭部長啓明於致詞時表示,磷礦資源主要是經長時間生物累積而來,現已有枯竭危機,從廢水中回收磷,不僅有助於改善水體環境,也能將其轉化為可再利用的資源,成為循環經濟重要一環,因此環境部對於半導體業、光電業及科學園區等已分3階段實施放流水總磷的管制,同時積極推動水中磷資源化技術研發與交流,期盼推廣磷資源化技術實際應用。

論壇中,藍家齊董事分享污水處理廠透過磷酸銨鎂回收系統,將回收的磷製成高附加價值結晶肥料,每座反應器每日約可產出2噸,並以每噸約400美元的價格出售;西村文武教授則說明,高濃度含磷廢水宜依製程分流,回收過程也須考量氟化物、金屬等共存物對處理成效及產物品質的影響,並依回收產物用途評估技術適用性與經濟效益;國內專家亦分享臺灣磷資源流佈與資源化挑戰、流體化結晶、電透析及選擇性吸附等磷回收技術。

環境部強調,廢污水中水做為化學物質的載體,同時蘊含水資源、有機質、能源、營養鹽、有價金屬及其他可回收化學品等資源,廢水管理應從處理與排放,逐步朝資源回收及永續利用的循環模式轉型。今日論壇討論的「磷」就是一項即將短缺的戰略資源,環境部將持續透過法規、技術及經濟等策略,推動及形塑廢水中有價資源的回收環境,並提升國內綠領人才成長,期待引導事業廢水綠色轉型,共同實現淨零減碳與資源循環的永續目標。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率團赴澳洲雪梨,參加由澳洲主辦之「2026亞太循環經濟熱點論壇」(Asia Pacific Circular Economy Hotspot 2026),並於論壇期間與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環境保護局(EPA)、氣候變遷、能源、環境與水務部(DCCEEW)等單位進行交流,聚焦擴大生產者責任、綠色採購、太陽能板與電池回收、關鍵材料循環及循環產業聚落等合作方向,期盼促進臺澳政策對話、產業鏈合作及...

臺灣參與2026亞太循環經濟熱點論壇 分享循環雙法經驗 深化臺澳循環產業合作

臺灣參與2026亞太循環經濟熱點論壇  分享循環雙法經驗 深化臺澳循環產業合作
日期:2026/10/05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率團赴澳洲雪梨,參加由澳洲主辦之「2026亞太循環經濟熱點論壇」(Asia Pacific Circular Economy Hotspot 2026),並於論壇期間與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環境保護局(EPA)、氣候變遷、能源、環境與水務部(DCCEEW)等單位進行交流,聚焦擴大生產者責任、綠色採購、太陽能板與電池回收、關鍵材料循環及循環產業聚落等合作方向,期盼促進臺澳政策對話、產業鏈合作及亞太循環市場發展。

資源循環署表示,臺灣近年積極推動資源循環法制轉型,已由傳統末端廢棄物管理,逐步邁向產品全生命週期資源治理。賴署長於10月1日受邀出席論壇「Unlocking Circular Markets」專題座談,以臺灣推動《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之經驗為主軸,分享臺灣如何從廢棄物管理走向資源循環,並將循環經濟視為市場轉型與產業升級的重要契機。

賴署長指出,循環經濟不應只停留在「回收率」提升,更要思考如何提升資源生產力、降低對原生物料依賴,並創造企業願意投入的市場條件。好的政策與法令只是市場轉型的起點,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讓政策進入市場,使企業看見穩定料源、品質一致、需求可預期及投資可回收的循環商機。未來臺灣將持續透過綠色設計、再生料使用、維修與再使用、循環採購、資訊揭露及追蹤制度,建立企業投資循環技術與商業模式的信心。

10月2日上午,資源循環署代表團與新南威爾斯州EPA、DCCEEW等單位進行場外會談。在政策制度交流方面,雙方就食品與庭園有機廢棄物源頭分類、廢棄物轉化能源、電池與太陽能板強制回收制度、綠色採購、循環標章、四合一回收制度及生物炭應用等議題交換經驗;在產業合作方面,雙方進一步討論臺澳於太陽能板、電池及關鍵材料回收再利用等領域之投資與技術合作機會,並評估與澳洲區域產業聚落對接之可能性。

10月2日下午,臺灣訪團亦受邀參與多場加速器交流活動,從政策、採購、金屬資源循環及建築場域等不同面向分享臺灣經驗。賴署長以「Taiwan’s Circular Economy: From Policy to Practice」為題,分享臺灣循環政策如何從「廢棄物產生之後」前移至「產品設計之前」,並以塑膠、紡織及關鍵金屬為例,說明臺灣如何將產品全生命週期串聯為資源循環體系。訪團成員亦分別就循環採購、金屬回收及循環建築等實務經驗進行交流。循環署分享臺灣推動循環採購以帶動資源循環之作法;興業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呂培華總經理分享鉛資源循環與再生金屬應用經驗;立順興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呂東璇總經理則分享建築與資源循環實務案例,展現臺灣從政府制度設計到產業實踐的多元能量。

資源循環署表示,臺灣將持續以《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為基礎,推動綠色設計、循環採購、擴大生產者責任、再生材料使用及資源流向管理等制度落實,並聚焦具產業合作潛力之重點領域,帶動循環經濟由政策願景走向市場實踐。

資源循環署強調,循環經濟涉及跨國資源、產品與供應鏈合作,並非單一國家可以獨立完成。未來將持續深化臺澳及亞太夥伴在政策制度、綠色採購、EPR制度設計、太陽能板與電池回收、關鍵材料循環及循環產業聚落等面向合作,促進臺灣循環產業與國際市場接軌,共同打造更具韌性、低碳且永續的亞太循環經濟體系。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預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5條之1修正草案,針對一般廢棄物之廢食用油輸出許可規定,明定國外主管機關出具之同意文件應以紙本作業之條款,以排除電子簽章法規範有關電子文件、電子簽章之適用。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本次預告修正重點係配合113年5月15日修正公布之「電子簽章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文書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申請者,得依法律排除電子...

環境部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5條之1

環境部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5條之1
日期:2026/10/05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預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5條之1修正草案,針對一般廢棄物之廢食用油輸出許可規定,明定國外主管機關出具之同意文件應以紙本作業之條款,以排除電子簽章法規範有關電子文件、電子簽章之適用。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本次預告修正重點係配合113年5月15日修正公布之「電子簽章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文書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申請者,得依法律排除電子簽章之適用。考量依據本辦法第35條之1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申請一般廢棄物廢食用油輸出許可時,檢具接受國主管機關同意輸入或輸入不予管制之證明文件,實務上多以出具紙本文件為主,且高度仰賴紙本進行公(認)、驗證並據以查核其真實性,尚難以其他驗證方式替代,故於實務仍有維持紙本運作之需求,本次修正將使其排除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之適用。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新聞附加檔案,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3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

 
當前第 3 / 250 頁 首頁 上一頁 1 | 2 | 3 | 4 | 5 | 6 ...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