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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於107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主要係修正法源依據,並將公告名稱修正為「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或地面水體所含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環保署表示,水污染防治法於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於第36條第1項明定事業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之廢(污)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本法所定各該管制標準者,其刑度及罰金。另於同條第4項授權訂定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爰修...

環保署公告修正「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

日期:2018/12/2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於107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主要係修正法源依據,並將公告名稱修正為「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或地面水體所含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

環保署表示,水污染防治法於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於第36條第1項明定事業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之廢(污)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本法所定各該管制標準者,其刑度及罰金。另於同條第4項授權訂定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爰修正本公告,並將公告名稱修正為「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或地面水體所含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另配合放流水標準之用詞,酌修總有機磷劑、總氨基甲酸鹽及除草劑物質名稱,有害健康物質維持現行規定計60項。

環保署強調,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廢(污)水排入於土壤,違者依同法第32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排入廢(污)水於土壤或地面水體含有害健康物質者,依同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移送法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籲請業者注意,切勿以身試法,藉以有效嚴懲及遏阻不法,避免不肖業者將廢(污)水排入土壤或地面水體,污染土壤及水體水質。

有關本次公告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公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來源:環境部綜合規劃司
新年到,環境部邀請您一同開啟淨零綠生活,只要透過生活上的小小改變,即可實踐生活環保,迎接農曆新年的同時,也為我們的地球盡一份心力。 為推廣民眾於農曆春節期間實踐淨零綠生活,環境部推廣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宣導如何以「零浪費低碳飲食(食)」、「友善環境綠時尚(衣)」、「居住品質提升(住)」、「低碳運輸網絡(行)」、「永續觀光樂悠遊(育樂)」及「使用取代擁有(購)...

迎新年 綠生活 大家龍總來

日期:2024/02/01
來源:環境部綜合規劃司
新年到,環境部邀請您一同開啟淨零綠生活,只要透過生活上的小小改變,即可實踐生活環保,迎接農曆新年的同時,也為我們的地球盡一份心力。

為推廣民眾於農曆春節期間實踐淨零綠生活,環境部推廣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宣導如何以「零浪費低碳飲食(食)」、「友善環境綠時尚(衣)」、「居住品質提升(住)」、「低碳運輸網絡(行)」、「永續觀光樂悠遊(育樂)」及「使用取代擁有(購)」六大生活層面,具體實踐生活環保。

農曆新年將至,民眾紛紛採買食材及購買年貨,環境部提供10道精選低碳食譜年菜,闔家團圓吃年夜飯的同時,也能響應淨零綠生活;而除舊布新所需要的用品或汰換家電器材,環境部表示,於每週六、日至環保集點合作通路購買指定環保產品,包含:食品、清潔用品、家電器材及衛生用紙等,即可享環保點數10倍送的加碼好康。

農曆春節期間,環境部提供8條走春推薦綠色旅遊路線,有基隆海港文化一日遊、雲林文化休閒一日遊、屏東大武山一日遊及花蓮二日遊等,讓民眾走春出遊的同時,可選擇寓教於樂、遠離塵囂、享受大自然的行程,住宿地點則可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截至1月30日止,全臺共計131間環保標章旅館。另外,114年起住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等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的措施。其實在這次春節走春行程就可以自備盥洗用品,提早響應採取低碳行動。

而出門旅遊的同時,自備杯或使用循環杯至奉茶點喝水,使用奉茶行動APP,每月打卡喝水10日以上可獲贈500點綠點。另環保集點會員於三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用環保集點點數並使用自備杯或循環杯兌換飲品,有1萬名機會享有5,000綠點回饋。走春同時共同維護公廁環境,於2月4日至17日期間通報公共廁所品質送好禮,每人每日進行通報即可獲贈送1次禮物機會。

環境部邀請全民一同實踐淨零綠生活並養成習慣,落實生活轉型,創造永續環境、邁向低碳新生活,逐漸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更多資訊請上全民綠生活資訊平臺(https://greenlifestyle.moenv.gov.tw/)查詢。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由於95年9月民進黨執政時期實施浮動油價而設計的計價公式,未考慮周全,沿用至今,造成96至98年中油公司收取及繳交空污費產生25億元差額,引發各界嚴重關切。為妥善處理此問題,環保署於2月10日會同經濟部能源局及會計師赴中油公司核對該公司96至98年所繳交之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金額,並請中油公司提供浮動油價公式中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基準,及降低油品硫含量所投資之...

環保署說明與經濟部能源局赴中油查核結果 未來將以前一年度油品等級比例計算浮動油價中空氣污染防制費項目

日期:2010/02/1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由於95年9月民進黨執政時期實施浮動油價而設計的計價公式,未考慮周全,沿用至今,造成96至98年中油公司收取及繳交空污費產生25億元差額,引發各界嚴重關切。為妥善處理此問題,環保署於2月10日會同經濟部能源局及會計師赴中油公司核對該公司96至98年所繳交之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金額,並請中油公司提供浮動油價公式中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基準,及降低油品硫含量所投資之金額,以釐清民眾疑慮。經查中油公司已依據98年度所生產各級油品比例計算浮動油價公式中空氣污染防制費項目之金額,汽油為0.0923元/公升、柴油為0.1291元/公升,並於下次油價調整時實施,未來該公司亦將每年檢討。

環保署表示,經查95年9月浮動油價公式實施後,中油公司按月向環保署申報及繳交之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並無錯誤,共收取約46億餘元,而依浮動油價公式計算所收取金額約71億餘元,差額約為25億元。

環保署再次說明,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16條規定,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係採隨油方式徵收,88年4月起以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為徵收對象。自民國89年開始即以出廠時油中硫含量做為分級徵收之依據,這期間利用分級收費之管制手段,提供經濟誘因,促使國內兩家油品供應商配合政策生產低硫油品,有效將油中硫含量自500ppmw降低至10ppmw。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有關麥寮電廠排煙脫硫廢水造成鄰近海域水質變化,環署15日主動緊急與該電廠協商,麥寮電廠允諾未來將確實依照環評承諾,妥善處理排煙脫硫廢水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排放,以善盡企業環保責任。麥寮電廠目前採用之排煙脫硫技術,係利用海水鹼度,以吸收去除廢氣中的二氧化硫。排煙脫硫後的廢水pH值呈酸性,之後再與大量的冷卻水稀釋混合,排放至麥寮外海。由海域監測資料顯示,近年來麥寮附...

經環署協商 麥寮電廠同意改善排煙脫硫廢水

日期:2007/11/1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有關麥寮電廠排煙脫硫廢水造成鄰近海域水質變化,環署15日主動緊急與該電廠協商,麥寮電廠允諾未來將確實依照環評承諾,妥善處理排煙脫硫廢水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排放,以善盡企業環保責任。

麥寮電廠目前採用之排煙脫硫技術,係利用海水鹼度,以吸收去除廢氣中的二氧化硫。排煙脫硫後的廢水pH值呈酸性,之後再與大量的冷卻水稀釋混合,排放至麥寮外海。由海域監測資料顯示,近年來麥寮附近海域酸鹼pH下降,推斷與麥寮電廠排煙脫硫廢水有關。因此環保署主動邀請麥寮電廠協商改善方式。

環保署指出,雖然麥寮電廠目前領有雲林縣政府核發的合法稀釋許可,但排煙脫硫廢水藉由與冷卻水稀釋混合的行為,已造成海域水質受到影響,為此該署今日主動緊急與該電廠開會討論,要求該電廠進一步處理排煙脫硫廢水。經雙方協商後,麥寮電廠同意將排煙脫硫廢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再與冷卻水混合排放,而非目前須靠與冷卻水稀釋混合後排放,以確保排放海域之水質及生態安全。

至於改善完成之期限,環保署指出,至遲應於該電廠98年許可證屆期前完成,該電廠則表示將儘快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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