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5/06/24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鑑於近年氣溫持續上升,且國際間已提出全球冷卻行動承諾倡議,環境部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五期特別預算5,000萬元推出「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針對醫院、學校、旅館、商業或辦公大樓、機關(構)、非屬碳費徵收對象之工廠以及農業相關設施等對象,進行空調系統汰換、引用創新技術或導入智慧化管理等示範案件,採競爭方式審查,每案最高可補助新台幣500萬元,以作為後續其他對象... 環境部推出「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 鼓勵汰換空調設備以加大節能成效
鑑於近年氣溫持續上升,且國際間已提出全球冷卻行動承諾倡議,環境部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五期特別預算5,000萬元推出「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針對醫院、學校、旅館、商業或辦公大樓、機關(構)、非屬碳費徵收對象之工廠以及農業相關設施等對象,進行空調系統汰換、引用創新技術或導入智慧化管理等示範案件,採競爭方式審查,每案最高可補助新台幣500萬元,以作為後續其他對象之參考,進而提升事業與國家整體節能成效。
環境部表示,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統計顯示,冷卻設備的能源消耗占全球電力20%以上,而都市因空調等因素的升溫,會在2100年達到4°C,幾乎是平均全球暖化幅度的2倍,且按照目前增加趨勢,2050年冷卻設備容量預期將增加2倍,導致用電量增加一倍以上。因此,在2023年杜拜舉辦的氣候峰會COP28大會上,由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主席團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發起《全球冷卻行動承諾(Global Cooling Pledge)》,目標是要在2050年減少空調產生冷卻的碳排放量,較2022年減少至少68%,目前已有德國、美國、日本等72個國家響應加入。為達成此一目標,其執行作法即包含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高溫暖化潛勢冷媒使用。
為因應氣候變遷高溫衝擊且為達到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環境部配合國家能源轉型與深度節能工作,同時呼應國際倡議的精神,特定訂「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補助可作為示範應用推廣或創新試驗計畫之冰水主機、儲冰系統、空氣壓縮機等設備汰換,或使用高溫暖化潛勢(GWP)冷媒替代品之創新技術,或導入能源管理系統(EMS)等項目;補助對象為醫院、學校、旅館、商業或辦公大樓、機關(構)、工廠(非屬碳費徵收對象)、農業相關設施等,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或補助經費用罄為止。
環境部指出,氣溫持續上升,空調、冷卻設備用電居高不下,生活周遭因空調運行產生的溫度會導致嚴重熱負荷,如何永續冷卻是需要跨部門共同協作的,將積極推動使用高能源效率設備及系統、建築節能、逐步汰換高溫暖化潛勢(GWP)冷媒等三面向工作,並將參照《全球冷卻行動承諾》引領創新技術發展,期促使各界落實冷卻行動,朝向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有關「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內容,已公布在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補助公告專區(網址為:https://gov.tw/vUT),歡迎各界踴躍下載並於7月31日前向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提出申請。
環境部表示,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統計顯示,冷卻設備的能源消耗占全球電力20%以上,而都市因空調等因素的升溫,會在2100年達到4°C,幾乎是平均全球暖化幅度的2倍,且按照目前增加趨勢,2050年冷卻設備容量預期將增加2倍,導致用電量增加一倍以上。因此,在2023年杜拜舉辦的氣候峰會COP28大會上,由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主席團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發起《全球冷卻行動承諾(Global Cooling Pledge)》,目標是要在2050年減少空調產生冷卻的碳排放量,較2022年減少至少68%,目前已有德國、美國、日本等72個國家響應加入。為達成此一目標,其執行作法即包含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高溫暖化潛勢冷媒使用。
為因應氣候變遷高溫衝擊且為達到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環境部配合國家能源轉型與深度節能工作,同時呼應國際倡議的精神,特定訂「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補助可作為示範應用推廣或創新試驗計畫之冰水主機、儲冰系統、空氣壓縮機等設備汰換,或使用高溫暖化潛勢(GWP)冷媒替代品之創新技術,或導入能源管理系統(EMS)等項目;補助對象為醫院、學校、旅館、商業或辦公大樓、機關(構)、工廠(非屬碳費徵收對象)、農業相關設施等,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或補助經費用罄為止。
環境部指出,氣溫持續上升,空調、冷卻設備用電居高不下,生活周遭因空調運行產生的溫度會導致嚴重熱負荷,如何永續冷卻是需要跨部門共同協作的,將積極推動使用高能源效率設備及系統、建築節能、逐步汰換高溫暖化潛勢(GWP)冷媒等三面向工作,並將參照《全球冷卻行動承諾》引領創新技術發展,期促使各界落實冷卻行動,朝向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有關「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內容,已公布在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補助公告專區(網址為:https://gov.tw/vUT),歡迎各界踴躍下載並於7月31日前向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提出申請。
2006/08/2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為杜絕來路不明及夾帶進口的黑心電池,環保署將分3階段推動「含汞乾電池禁限用政策」。環保署表示,大多數來路不明或低電量的乾電池多是附隨著其他商品進口,這些劣質乾電池大部分含汞量過高、具污染性,不僅影響消費者權益,也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若消費者使用後未善加分類回收,更會嚴重影響環境。環保署表示,自今(95)年9月1日起,各場所不得販賣汞含量超過5ppm的錳鋅乾電池及非... 你用的電池含汞嗎? 杜絕黑心電池,環保署分3階段推動「含汞乾電池禁限用政策」
為杜絕來路不明及夾帶進口的黑心電池,環保署將分3階段推動「含汞乾電池禁限用政策」。環保署表示,大多數來路不明或低電量的乾電池多是附隨著其他商品進口,這些劣質乾電池大部分含汞量過高、具污染性,不僅影響消費者權益,也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若消費者使用後未善加分類回收,更會嚴重影響環境。
環保署表示,自今(95)年9月1日起,各場所不得販賣汞含量超過5ppm的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對於產品內附屬之電池亦一併納入管制,即市售乾電池將有90﹪以上納入管制。如有違反規定者,販賣場所可處以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而製造業、輸入業者可被處以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並可要求業者下架回收。
環保署指出,來路不明的一次電池最常見者是於商品中以附贈乾電池的方式(如玩具、電器、文具、五金等)流通至消費端,這些低價或非法指定電池流通最廣的通路包括:夜市、攤販、特賣場、10元商店、低價雜貨零售商店等, 自今年9月1日起將列為稽查重點。
環保署提醒民眾,在選購乾電池時,不是只考慮價格問題,劣質的乾電池污染性高,不僅電量不足,還有可能滲漏腐蝕性液體損壞電器,消費者若購買使用可能會得不償失。環保署提醒民眾,儘量減少使用一次電池,必要時可使用充電式電池,並應選擇對人體健康不會產生危害,且對環境較為友善的乾電池。
環保署指出,市售低價的一次電池有超過4成不合格,不僅其汞含量超出標準,而且以無產地標示及中國大陸製造者為大宗。汞是一種可以在人體內積累的毒物,很容易被皮膚以及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會破壞中樞神經組織,對口、粘膜和牙齒都有不利影響。而且一顆一號乾電池若埋在地裡,能使1平方公尺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價值;而一粒鈕扣型電池則可使600噸的水受到污染,相當於一個人一生的飲水量。乾電池若未能妥善回收處理,而混入生活垃圾一起掩埋,或者隨手丟棄,長期下來有毒的重金屬物質將累積在環境生態中,滲透於土壤、污染地下水,進而進入魚類、農作物中,最後再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而對民眾的健康造成影響。
環保署強調,自本(95)年9月1日起管制的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使用在生活上的舉凡玩具、手電筒、電子鐘、隨身聽及電子用品等產品比比皆是。民眾若能使用已向環保署申請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的乾電池,才會既安全又環保。惟有商品標示完整,安全才有保障。民眾可於該署「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宣導網站(網址:http://211.20.123.92/9412hg/)查詢所購買的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是否已申請過乾電池汞含量的確認文件,以符合環保署的管制規定。若發現有不符規定的乾電池,可提供乾電池的品牌名稱、製造國、型式、規格及進口商公司名稱等,向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
【備註】
1.「指定電池」:係指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
2.「含汞乾電池禁限用政策」實施期程分為以下3個階段:
(1)95 年 9 月 1 日起:指定電池皆應符合相關規定,即市面上所販售之指定電池商品均應取得環保署所核發之確認文件,且其指定電池之汞含量均不得超過 5ppm。
(2)95 年 12 月 1 日 起:指定電池在其包裝明顯處應標示確認文件字號及「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字樣,除 95 年 9 月 1 日前已於市面銷售之指定電池外,其餘須標示確認文件字號。
(3)96 年 9 月 1 日起:市面銷售之指定電池在包裝明顯處皆應標示核發之確認文件字號及「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之字樣。
3.「市售低價電池」資料來源:環保署「乾電池及各類未登記責任業者之清查、輔導及營業〈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查核計畫」(94年9月)。
環保署表示,自今(95)年9月1日起,各場所不得販賣汞含量超過5ppm的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對於產品內附屬之電池亦一併納入管制,即市售乾電池將有90﹪以上納入管制。如有違反規定者,販賣場所可處以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而製造業、輸入業者可被處以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並可要求業者下架回收。
環保署指出,來路不明的一次電池最常見者是於商品中以附贈乾電池的方式(如玩具、電器、文具、五金等)流通至消費端,這些低價或非法指定電池流通最廣的通路包括:夜市、攤販、特賣場、10元商店、低價雜貨零售商店等, 自今年9月1日起將列為稽查重點。
環保署提醒民眾,在選購乾電池時,不是只考慮價格問題,劣質的乾電池污染性高,不僅電量不足,還有可能滲漏腐蝕性液體損壞電器,消費者若購買使用可能會得不償失。環保署提醒民眾,儘量減少使用一次電池,必要時可使用充電式電池,並應選擇對人體健康不會產生危害,且對環境較為友善的乾電池。
環保署指出,市售低價的一次電池有超過4成不合格,不僅其汞含量超出標準,而且以無產地標示及中國大陸製造者為大宗。汞是一種可以在人體內積累的毒物,很容易被皮膚以及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會破壞中樞神經組織,對口、粘膜和牙齒都有不利影響。而且一顆一號乾電池若埋在地裡,能使1平方公尺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價值;而一粒鈕扣型電池則可使600噸的水受到污染,相當於一個人一生的飲水量。乾電池若未能妥善回收處理,而混入生活垃圾一起掩埋,或者隨手丟棄,長期下來有毒的重金屬物質將累積在環境生態中,滲透於土壤、污染地下水,進而進入魚類、農作物中,最後再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而對民眾的健康造成影響。
環保署強調,自本(95)年9月1日起管制的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使用在生活上的舉凡玩具、手電筒、電子鐘、隨身聽及電子用品等產品比比皆是。民眾若能使用已向環保署申請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的乾電池,才會既安全又環保。惟有商品標示完整,安全才有保障。民眾可於該署「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宣導網站(網址:http://211.20.123.92/9412hg/)查詢所購買的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是否已申請過乾電池汞含量的確認文件,以符合環保署的管制規定。若發現有不符規定的乾電池,可提供乾電池的品牌名稱、製造國、型式、規格及進口商公司名稱等,向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
【備註】
1.「指定電池」:係指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等一次電池。
2.「含汞乾電池禁限用政策」實施期程分為以下3個階段:
(1)95 年 9 月 1 日起:指定電池皆應符合相關規定,即市面上所販售之指定電池商品均應取得環保署所核發之確認文件,且其指定電池之汞含量均不得超過 5ppm。
(2)95 年 12 月 1 日 起:指定電池在其包裝明顯處應標示確認文件字號及「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字樣,除 95 年 9 月 1 日前已於市面銷售之指定電池外,其餘須標示確認文件字號。
(3)96 年 9 月 1 日起:市面銷售之指定電池在包裝明顯處皆應標示核發之確認文件字號及「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之字樣。
3.「市售低價電池」資料來源:環保署「乾電池及各類未登記責任業者之清查、輔導及營業〈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查核計畫」(94年9月)。
2017/05/31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臺灣四面環海,近年來海洋垃圾的議題日益受到各界關注,近日來媒體系列報導我們的海洋所面臨的危機,提出各項問題與反思,環保署表示肯定。李應元署長表示,對於媒體重視、社會關心的環保議題,環保署都極為重視,臺灣是海洋國家,更應正視海洋垃圾對環境的影響,環保署也持續推動相關政策,從海面、海灘到陸地,從國內源頭減量到從國外來的垃圾處理,都有擬定執行策略,來面對海洋垃圾... 正視海洋垃圾 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臺灣四面環海,近年來海洋垃圾的議題日益受到各界關注,近日來媒體系列報導我們的海洋所面臨的危機,提出各項問題與反思,環保署表示肯定。李應元署長表示,對於媒體重視、社會關心的環保議題,環保署都極為重視,臺灣是海洋國家,更應正視海洋垃圾對環境的影響,環保署也持續推動相關政策,從海面、海灘到陸地,從國內源頭減量到從國外來的垃圾處理,都有擬定執行策略,來面對海洋垃圾的挑戰。
海洋本身不會產生垃圾,海洋垃圾大多是由陸域棄置的廢棄物進入海洋,亦有從其他國家來的海漂垃圾。環保署於104年3月訂定「海漂垃圾處理方案」,涵蓋了各個面向的推動政策與措施。在海面或海底的垃圾方面,環保署105年補助屏東縣、臺東縣等礁岩地形為主的縣市辦理淨海作業,清除對海中生物危害較大的漁網及塑膠垃圾,環保署在今年更結合世界海洋日,於6月4日串連19個臨海地方政府共同辦理全國「海底垃圾清除總動員」淨海活動,同時推動各縣市成立環保艦隊,號召漁民或各類船舶加入,宣導將船上的廢棄物攜回岸上,並訂定回收物或廢棄物的兌換機制,提高參與誘因,預計至6月全國將有742艘船舶加入環保艦隊。環保署已建置「世界海洋日」活動宣傳網站(https://goo.gl/ijevMd)及臉書粉絲專頁(https://goo.gl/F5ikiM),透過文章分享讓民眾了解保護海洋環境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在港區垃圾方面,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各類港口管理機關應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所轄港區之污染。各類港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所轄港區之污染改善。」,對於船舶廢棄物之管理,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29條、商港法第 37、38條、漁港法第18條、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37條等相關條文,各港口管理機關應依各項法令規定,強化船舶產出之廢棄物、廢污(油)水等污染物質之相關管理作為。
在海灘上的垃圾方面,環保署呼籲海岸管理機關依權責落實加強轄管海岸環境清理維護及稽查頻率,以假日門市的概念,分級管理民眾常親近的海岸,加強清理頻率,環保署亦依據行政院指示提出「海岸環境清潔維護計畫」(草案),補助地方政府因應海岸清潔維護頻率及人力增加所需的人事及機具費用,提升地方政府海岸環境清潔維護及稽查取締污染海岸能量。目前環保署已成立「海岸淨灘認養系統」(http://ecolife2.epa.gov.tw/coastal/),推動民間團體及企業認養,除可善盡企業責任外,亦可減少海岸管理機關清理負荷;另成立全國揪團認養淨灘臉書粉絲團,提供淨灘活動線上報名資訊,民眾及企業可加入環保署臉書,就近參加縣市政府辦理之淨難活動。
在陸地上的管理策略首重源頭減量,包括強化限塑政策(擴大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以及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含牙膏)製造、輸入及販賣)、力行資源回收、建立漁業廢棄物收集處理管道等。此外,也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河川行水區、河岸及海岸垃圾掩埋場封閉、設施維護、廢棄物及堆置物管理工作,清查全國22縣市轄內掩埋場週線距離海岸1公里及河岸500公尺之公有掩埋場(含早期簡易垃圾堆置場)是否有崩塌流失造成危害之環境風險,巡查取締海岸釣魚行為及海灘地區任意棄置垃圾及其他影響環境衛生行為,加強河面垃圾清理及污水截流站垃圾清疏作業(106年1~3月計清除河面垃圾1,417公噸,截流站清理垃圾157公噸),以減少可能進入海洋的廢棄物。
另一方面,在臺灣西南部漁業養殖用(養蚵)蚵棚及保麗龍,由於材質脆弱,易因天然災害及自然損耗而破碎後散置污染海岸。臺南市政府訂有「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並於今年2月宣示下階段推動強力養蚵管理措施,包括「總量管制養蚵棚數」、「蚵棚申報及回收重罰管理」、「7~9月颱風季禁止養蚵」、「逐年提高蚵農負擔清理費」、「禁用未包覆保麗龍浮具」等措施,針對未標示之蚵棚每棚處分1萬元,回收數量不及申報數量每棚處分3千元,並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106年每棚放養收繳400元,並逐年遞增100元,逐步建立蚵農回收觀念,負起海岸清理環境責任。105年度統計回收8,944棚蚵架,回收量達5,366公噸,回收率已達97.42%,保麗龍回收11,951塊,回收量約24公噸。將原有回收養殖蚵棚獎勵金(每棚獎勵250元)改為補助購置改良浮具,逐步取代保麗龍,並規劃明年度前完成立法,規範浮棚養蚵禁用未包覆之保麗龍浮具,以根本解決養蚵保麗龍污染海岸問題,相關作法可提供其他縣市參考(如附件)。
從國外來的海漂垃圾方面,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長年受到海漂垃圾之影響,考量大陸海漂垃圾非屬離島當地居民產生,海漂垃圾之清除非屬地方性事務,為協助離島縣市因應大陸海漂垃圾問題,環保署已於104年12月25日邀集3個離島縣市開會研商瞭解需求,並於105年4月7日核定「離島3縣市淨灘及海漂(底)垃圾清除處理5年計畫」,自105至109年規劃補助離島3縣市新臺幣4億2,477萬1,000元,辦理淨灘、海漂(底)垃圾清除及海洋環境教育宣導、轉運處理及資源回收等相關工作。在海漂(底)垃圾清除方面,106年度核定補助金門縣996萬元、連江縣1,000萬元及澎湖縣1,334萬6,000元,辦理僱工清除海漂垃圾及海洋環境教育宣導活動等工作,補助購置海漂垃圾清除機具,提升離島縣市海漂垃圾清除效能。
大陸沿海地區垃圾漂流至離島影響當地海洋環境問題,探究其來源係因大陸地區垃圾收集系統不完善,沿岸居民任意丟棄垃圾及養殖漁業廢棄物所致。環保署於104年12月偕同金門縣及連江縣環保局赴大陸地區參與「2015海峽兩岸海洋論壇第二次合作推動小組會議」暨洽談推動兩岸區域合作進行海漂垃圾污染防治事宜,與大陸國家海洋局協商並獲初步共識。後續將配合政府兩岸政策,與大陸就兩岸推動海漂垃圾防治工作持續溝通協調,期能從源頭減少海漂垃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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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本身不會產生垃圾,海洋垃圾大多是由陸域棄置的廢棄物進入海洋,亦有從其他國家來的海漂垃圾。環保署於104年3月訂定「海漂垃圾處理方案」,涵蓋了各個面向的推動政策與措施。在海面或海底的垃圾方面,環保署105年補助屏東縣、臺東縣等礁岩地形為主的縣市辦理淨海作業,清除對海中生物危害較大的漁網及塑膠垃圾,環保署在今年更結合世界海洋日,於6月4日串連19個臨海地方政府共同辦理全國「海底垃圾清除總動員」淨海活動,同時推動各縣市成立環保艦隊,號召漁民或各類船舶加入,宣導將船上的廢棄物攜回岸上,並訂定回收物或廢棄物的兌換機制,提高參與誘因,預計至6月全國將有742艘船舶加入環保艦隊。環保署已建置「世界海洋日」活動宣傳網站(https://goo.gl/ijevMd)及臉書粉絲專頁(https://goo.gl/F5ikiM),透過文章分享讓民眾了解保護海洋環境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在港區垃圾方面,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各類港口管理機關應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所轄港區之污染。各類港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所轄港區之污染改善。」,對於船舶廢棄物之管理,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29條、商港法第 37、38條、漁港法第18條、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37條等相關條文,各港口管理機關應依各項法令規定,強化船舶產出之廢棄物、廢污(油)水等污染物質之相關管理作為。
在海灘上的垃圾方面,環保署呼籲海岸管理機關依權責落實加強轄管海岸環境清理維護及稽查頻率,以假日門市的概念,分級管理民眾常親近的海岸,加強清理頻率,環保署亦依據行政院指示提出「海岸環境清潔維護計畫」(草案),補助地方政府因應海岸清潔維護頻率及人力增加所需的人事及機具費用,提升地方政府海岸環境清潔維護及稽查取締污染海岸能量。目前環保署已成立「海岸淨灘認養系統」(http://ecolife2.epa.gov.tw/coastal/),推動民間團體及企業認養,除可善盡企業責任外,亦可減少海岸管理機關清理負荷;另成立全國揪團認養淨灘臉書粉絲團,提供淨灘活動線上報名資訊,民眾及企業可加入環保署臉書,就近參加縣市政府辦理之淨難活動。
在陸地上的管理策略首重源頭減量,包括強化限塑政策(擴大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以及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含牙膏)製造、輸入及販賣)、力行資源回收、建立漁業廢棄物收集處理管道等。此外,也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河川行水區、河岸及海岸垃圾掩埋場封閉、設施維護、廢棄物及堆置物管理工作,清查全國22縣市轄內掩埋場週線距離海岸1公里及河岸500公尺之公有掩埋場(含早期簡易垃圾堆置場)是否有崩塌流失造成危害之環境風險,巡查取締海岸釣魚行為及海灘地區任意棄置垃圾及其他影響環境衛生行為,加強河面垃圾清理及污水截流站垃圾清疏作業(106年1~3月計清除河面垃圾1,417公噸,截流站清理垃圾157公噸),以減少可能進入海洋的廢棄物。
另一方面,在臺灣西南部漁業養殖用(養蚵)蚵棚及保麗龍,由於材質脆弱,易因天然災害及自然損耗而破碎後散置污染海岸。臺南市政府訂有「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並於今年2月宣示下階段推動強力養蚵管理措施,包括「總量管制養蚵棚數」、「蚵棚申報及回收重罰管理」、「7~9月颱風季禁止養蚵」、「逐年提高蚵農負擔清理費」、「禁用未包覆保麗龍浮具」等措施,針對未標示之蚵棚每棚處分1萬元,回收數量不及申報數量每棚處分3千元,並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106年每棚放養收繳400元,並逐年遞增100元,逐步建立蚵農回收觀念,負起海岸清理環境責任。105年度統計回收8,944棚蚵架,回收量達5,366公噸,回收率已達97.42%,保麗龍回收11,951塊,回收量約24公噸。將原有回收養殖蚵棚獎勵金(每棚獎勵250元)改為補助購置改良浮具,逐步取代保麗龍,並規劃明年度前完成立法,規範浮棚養蚵禁用未包覆之保麗龍浮具,以根本解決養蚵保麗龍污染海岸問題,相關作法可提供其他縣市參考(如附件)。
從國外來的海漂垃圾方面,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長年受到海漂垃圾之影響,考量大陸海漂垃圾非屬離島當地居民產生,海漂垃圾之清除非屬地方性事務,為協助離島縣市因應大陸海漂垃圾問題,環保署已於104年12月25日邀集3個離島縣市開會研商瞭解需求,並於105年4月7日核定「離島3縣市淨灘及海漂(底)垃圾清除處理5年計畫」,自105至109年規劃補助離島3縣市新臺幣4億2,477萬1,000元,辦理淨灘、海漂(底)垃圾清除及海洋環境教育宣導、轉運處理及資源回收等相關工作。在海漂(底)垃圾清除方面,106年度核定補助金門縣996萬元、連江縣1,000萬元及澎湖縣1,334萬6,000元,辦理僱工清除海漂垃圾及海洋環境教育宣導活動等工作,補助購置海漂垃圾清除機具,提升離島縣市海漂垃圾清除效能。
大陸沿海地區垃圾漂流至離島影響當地海洋環境問題,探究其來源係因大陸地區垃圾收集系統不完善,沿岸居民任意丟棄垃圾及養殖漁業廢棄物所致。環保署於104年12月偕同金門縣及連江縣環保局赴大陸地區參與「2015海峽兩岸海洋論壇第二次合作推動小組會議」暨洽談推動兩岸區域合作進行海漂垃圾污染防治事宜,與大陸國家海洋局協商並獲初步共識。後續將配合政府兩岸政策,與大陸就兩岸推動海漂垃圾防治工作持續溝通協調,期能從源頭減少海漂垃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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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來源:環境部監測資訊司
今(15)日媒體報導環保團體建議以細懸浮微粒(PM2.5)自動監測儀取代手動採樣監測(或稱標準監測)一事,環境部表示由於兩者檢測方法及原理不同,且目前美國仍以手動量測為標準方法,因此該部仍以手動量測結果為依據,用以評估判定空污改善成效。 環境部說明,截止113年底全國78處空氣品質監測站,皆設有PM2.5自動監測儀,其中31站同時配有手動採樣儀器。其中自動監測儀器量測係以定流量抽引... PM2.5設備自動與手動原理不同 皆有其必要
今(15)日媒體報導環保團體建議以細懸浮微粒(PM2.5)自動監測儀取代手動採樣監測(或稱標準監測)一事,環境部表示由於兩者檢測方法及原理不同,且目前美國仍以手動量測為標準方法,因此該部仍以手動量測結果為依據,用以評估判定空污改善成效。
環境部說明,截止113年底全國78處空氣品質監測站,皆設有PM2.5自動監測儀,其中31站同時配有手動採樣儀器。其中自動監測儀器量測係以定流量抽引空氣,以貝他射線照射量測採樣前後通過濾紙之衰減量,依微粒濃度與輻射強度衰減比率計算質量濃度,能即時量測PM2.5濃度,但易受空氣中水氣及鹽分干擾。而手動標準方法以定流量抽引空氣進入採樣器中,收集粒徑小於或等於2.5 μm收集於濾紙上,於特定溫度及濕度下秤重後計算微粒濃度。但手動採樣須經過人工放樣、取樣,每 3 天才能採樣一次,樣本需經調理、量測及品保/品管等程序,約需 20 天才能完成,無法即時反應PM2.5濃度。由於PM2.5 自動與手動兩者檢測方法及原理並不相同,環境部仍將維持兩套系統之運作,也持續針對自動與手動儀器進行比對分析,並將數據公布於該部網站,供大眾參考。
環境部未來將持續與地方攜手合作,運用先進科技致力於提升臺灣各地的空氣品質,以改善中南部地區空品為首要任務,為民眾打造更健康的生活環境。
環境部說明,截止113年底全國78處空氣品質監測站,皆設有PM2.5自動監測儀,其中31站同時配有手動採樣儀器。其中自動監測儀器量測係以定流量抽引空氣,以貝他射線照射量測採樣前後通過濾紙之衰減量,依微粒濃度與輻射強度衰減比率計算質量濃度,能即時量測PM2.5濃度,但易受空氣中水氣及鹽分干擾。而手動標準方法以定流量抽引空氣進入採樣器中,收集粒徑小於或等於2.5 μm收集於濾紙上,於特定溫度及濕度下秤重後計算微粒濃度。但手動採樣須經過人工放樣、取樣,每 3 天才能採樣一次,樣本需經調理、量測及品保/品管等程序,約需 20 天才能完成,無法即時反應PM2.5濃度。由於PM2.5 自動與手動兩者檢測方法及原理並不相同,環境部仍將維持兩套系統之運作,也持續針對自動與手動儀器進行比對分析,並將數據公布於該部網站,供大眾參考。
環境部未來將持續與地方攜手合作,運用先進科技致力於提升臺灣各地的空氣品質,以改善中南部地區空品為首要任務,為民眾打造更健康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