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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為了提早因應九十三年度登革熱病媒蚊可能疫情及加強防治工作,環保署公布目前市售防蚊噴霧劑的藥效效果評估。試驗結果發現,目前市售防蚊噴霧劑對野外的蚊蟲有良好的致死效果外,也兼具有迅速擊昏的特性,如配合正確的使用方法對防治蚊蟲及登革熱疫情控制極有助益,環保署並提供「環境衛生用藥使用安全手冊」,供民眾索取參考,也告訴民眾噴霧殺蟲劑使用的小撇步。台灣地區的蚊蟲總是令...

市售噴霧殺蟲劑藥效評估與正確使用

日期:2004/03/0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為了提早因應九十三年度登革熱病媒蚊可能疫情及加強防治工作,環保署公布目前市售防蚊噴霧劑的藥效效果評估。試驗結果發現,目前市售防蚊噴霧劑對野外的蚊蟲有良好的致死效果外,也兼具有迅速擊昏的特性,如配合正確的使用方法對防治蚊蟲及登革熱疫情控制極有助益,環保署並提供「環境衛生用藥使用安全手冊」,供民眾索取參考,也告訴民眾噴霧殺蟲劑使用的小撇步。

台灣地區的蚊蟲總是令人防不勝防,一不小心就慘遭叮咬,輕則發癢留下小紅斑,重則紅腫抓破皮發炎,甚至可能傳播登革熱、日本腦炎等相關傳染病。尤其隨著春夏的到來,氣候回暖,蚊蟲騷擾情形逐漸嚴重,而使防蚊噴霧劑成為居家環境衛生日常使用藥品。如何正確選用及使用環境用藥來防治蚊蟲,均會影響防蚊效果。環保署為全面了解使用多年的防蚊噴霧劑,對不同蚊蟲種類、不同地區品系感藥性的差異,特針對常見市售環境用藥噴霧劑對防治蚊蟲藥效進行評估,作為消費者及政府選用參考。

環保署此次藥效評估係以十種市售噴霧劑對三類蚊蟲、七種不同品系,包括埃及斑蚊【Bora Bora感藥品系、前鎮及東港品系】、白線斑蚊(林口及前鎮品系)、熱帶家蚊(台北及前鎮品系)進行試驗;測試項目為有效性(24小時死亡率)及速效性(半數擊昏時間)等藥效試驗;該藥效評估共採集約10,000隻蚊蟲進行模擬住家空間噴藥實驗,結果顯示,此七十種組合實驗中,有約九成的蚊蟲24小時死亡率為92%至100%之間,且半數擊昏時間均在15分鐘內,顯示市售的防蚊噴霧劑具有「有效」及「速效」的防治性能。登革熱疫情發生時,除政府單位戶外噴灑藥劑外,民眾亦可於室內配合使用防治蚊蟲噴霧劑,以加強治標防治效果。不過環保署表示,登革熱病媒防治最重要的治本工作,還是要民眾配合清除或減少病媒孳生場所。

環保署說,前年(九十一年)高雄市前鎮地區登革熱疫情嚴重,原因之一是當地埃及斑蚊(前鎮品系)的感藥性降低,噴藥後無法有效殺死蚊蟲,防治效果不理想。後經該署加強宣導採「輪番使用」不同種類藥劑的策略,提高當地埃及斑蚊的感藥性,才發揮噴藥的效果。經實施輪用策略後,去(九十二)年間在前鎮所採集的埃及斑蚊對市售防蚊噴霧劑進行測試發現,該地區埃及斑蚊的的感藥性大幅提高,24小時死亡率大都可達100%,顯見藥劑輪用策略,對登革熱病媒防治有提高藥效的效果,可推廣相關政府單位在選用殺蟲劑時參考。在這項評估試驗中也發現東港品系埃及斑蚊也呈現對部分殺蟲劑藥效不理想的現象發生,對此結果,環保署建議地方政府選購環境用藥做為登革熱防疫用途時,應採用上述「藥劑輪用策略」模式,以提高當地埃及斑蚊的感藥性,增加登革熱病媒防治效果。

環境衛生用藥種類繁多,包括:液體電蚊香、電蚊香片、蚊香卷、噴霧罐、水煙劑、餌劑等,而環境衛生用藥防治對象包括蚊、蠅、蟑螂、螞蟻、家鼠等。如何安心選購環境衛生用藥?如何安全及正確使用?如何貯存?民眾居家生活不可不知。環保署特別編輯「環境衛生用藥使用安全手冊」和光碟,提供民眾免費索取。該手冊以簡明的分類便於查詢使用,並搭配插圖,民眾可輕鬆的閱讀。民眾如果有興趣,可以明信片逕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索取,該署地址為台北市中華路一段41號。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環保署自88年起全面清查全國非法棄置情形,其中棄置高危害性廢棄物場址均已清除完畢,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於89年通過後,為了解其餘經評估判定之低危害性場址長期堆置對附近土壤及地下水之影響,因此該署於98年至101年期間展開全面調查,發現其中45處有影響土壤及地下水之疑慮,隨即進行查證確認工作,共計查出15處場址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事。調查發現的15處污染場址,其中以彰化...

環保署查證列管非法棄置場址,確保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安全及土地永續利用

日期:2012/06/07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環保署自88年起全面清查全國非法棄置情形,其中棄置高危害性廢棄物場址均已清除完畢,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於89年通過後,為了解其餘經評估判定之低危害性場址長期堆置對附近土壤及地下水之影響,因此該署於98年至101年期間展開全面調查,發現其中45處有影響土壤及地下水之疑慮,隨即進行查證確認工作,共計查出15處場址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事。

調查發現的15處污染場址,其中以彰化縣7處最多,其次為屏東縣3處,高雄市及臺南市各有2處。

經調查15處場址土壤其中6處受重金屬污染,4處地下水則為總酚、萘、苯及重金屬鉻污染,棄置之廢棄物包括一般廢棄物(市鎮垃圾)、營建剩餘土石方(砂、泥、礫石及磚塊等)、及事業廢棄物(布、塑膠、及桶裝廢棄物等)等,其中7處場址發現有害事業廢棄物。

對於該批污染場址處理方式,環保署表示,後續將移請各縣市政府豎立告示標誌或設置圍籬,提醒民眾注意,並同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命相關責任人(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儘速辦理廢棄物清理工作。另基於保護民眾健康,環保署已針對場址周遭民井地下水及農地土壤辦理調查作業,確認前述污染場址周遭地下水及農地表土皆未受污染,後續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進行管制。

非法棄置場址涉及廢棄物清理及污染整治兩個層面,為能兼顧廢棄物清理法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環保署已建置非法棄置場址管理架構,並訂定土地遭棄置廢棄物清理之相關標準作業程序規範,期能透過建置完善管理架構,有效解決非法棄置場址可能衍生之環境污染問題,恢復場址土地利用,以達保護民眾健康、環境安全及土地永續利用之目標。
來源: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環境部於今(112)年11月20日預告訂定「氫氟碳化物管理辦法」草案和「蒙特婁議定書列管的高溫暖化潛勢氫氟碳化物種類」草案,以因應國際環保公約「蒙特婁議定書吉佳利修正案」新增納管高溫暖化潛勢物質「氫氟碳化物(HFCs)」,並參考鄰近國家韓國及新加坡管制作法及期程,預計於113年起凍結HFCs消費量,自118年起逐步削減,134年起將削減80%消費基準量,與世界各國共同減緩全球暖化。 環...

積極減緩全球暖化 環境部預告氫氟碳化物管理辧法草案

日期:2023/11/21
來源: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環境部於今(112)年11月20日預告訂定「氫氟碳化物管理辦法」草案和「蒙特婁議定書列管的高溫暖化潛勢氫氟碳化物種類」草案,以因應國際環保公約「蒙特婁議定書吉佳利修正案」新增納管高溫暖化潛勢物質「氫氟碳化物(HFCs)」,並參考鄰近國家韓國及新加坡管制作法及期程,預計於113年起凍結HFCs消費量,自118年起逐步削減,134年起將削減80%消費基準量,與世界各國共同減緩全球暖化。

環境部表示,氫氟碳化物主要應用於冷凍設備、電子清洗、消防器材以及材料發泡等領域,雖然HFCs不會對臭氧層造成破壞,但具有高溫暖化潛勢(GWP),部分種類的GWP甚至是二氧化碳的萬倍以上,故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希望各國減少HFCs的使用,預期可以減緩全球氣溫在西元2100年上升0.4℃以內。為善盡地球公民之責任,環境部依據今年修正發布之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8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或限制國際環保公約管制高溫暖化潛勢溫室氣體之製造、輸入、輸出、販賣、使用等規範,研擬訂定「氫氟碳化物管理辦法」草案及「蒙特婁議定書列管的高溫暖化潛勢氫氟碳化物種類」草案。列管的氫氟碳化物種類包含18種HFCs及其混合物,例如HFC-134a、HFC-32、HFC-23、以及R-410A、R-404A、R-507A等。

環境部表示,本法規施行後氫氟碳化物未經許可不得輸出或輸入,原使用及供應氫氟碳化物的廠商需提出申請取得核配量後,再依貨物進出口規定申請報關,並將優先分配予使用廠商以減輕其衝擊。

環境部說明,我國自西元1991年起即遵循蒙特婁議定書規範,管制破壞臭氧層物質如氟氯碳化物、海龍、氟氯烴和溴化甲烷等物質的販賣及使用,由源頭管制減少使用量。其中氟氯碳化物和海龍已完全禁止進口,氟氯烴消費量已減少99.5%,而溴化甲烷則除配合動植物檢疫燻蒸需求,仍有少量使用中,其餘用途均已全部禁用。為減緩全球暖化情形,蒙特婁議定書吉佳利修正案於西元2019年正式生效新增納管高溫暖化潛勢物質HFCs,截至目前已有超過一百五十個國家與區域向聯合國遞交批准文件,承諾遵循該修正案的削減時程與管制規範。本次研訂HFCs管理辦法亦是我國願意自主遵循的表現。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預告日次日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21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境部作為修法參考。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臺灣碳權交易所與歐洲能源交易所(EEX)於2025年6月27日在德國萊比錫簽署合作備忘錄(MOU),環境部彭啓明部長、施文真政務次長及氣候變遷署張根穆副署長也一同參與見證,並參訪EEX的線上模擬交易平台運作機制,未來EEX將分享受託執行歐盟排放交易制度的豐富經驗,與我國資源共享並提供相關教育訓練資源,協助臺灣碳交易市場平台以及能力建構。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在受邀參與簽署儀式時表示,...

環境部部長出席見證碳交所與歐洲能源交易所簽署MOU 未來合作建構我國ETS制度

日期:2025/06/30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臺灣碳權交易所與歐洲能源交易所(EEX)於2025年6月27日在德國萊比錫簽署合作備忘錄(MOU),環境部彭啓明部長、施文真政務次長及氣候變遷署張根穆副署長也一同參與見證,並參訪EEX的線上模擬交易平台運作機制,未來EEX將分享受託執行歐盟排放交易制度的豐富經驗,與我國資源共享並提供相關教育訓練資源,協助臺灣碳交易市場平台以及能力建構。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在受邀參與簽署儀式時表示,建立國內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ETS)制度是政府現階段的重要任務,此次碳交所與EEX簽署MOU,可借助其協助他國建置ETS制度的成功經驗,包含人才培訓、平臺設計與未來營運等面向,尤其是在巴黎協定第6條通過後,全球單一碳市場將成為趨勢,碳交所與EEX的合作是非常重要且迫切的。環境部將持續關注碳交所與EEX的密切合作,並積極展開跨部會合作,推動ETS制度建置與法規完善等工作。

環境部表示,歐盟是全球最早實施ETS的區域,具有完整的法規體系與架構,也是各國推行ETS制度重要的參考標的,而EEX則是EU ETS主要指定的拍賣平台之一。我國ETS制度的推動,將由環境部主責法規體系及制度的建立,並由碳交所負責執行額度交易等事宜,為此,環境部也將與金管會及經濟部等進行跨部會合作,儘快完善法規環境,全力支持碳交所,現階段臺灣初步的公私協力共識已經達成,相信不久後我國ETS將可以順利上路。

環境部正規劃於2026年進行ETS試行,以及在2027年至2028年推動ETS制度,與碳費制度雙軌併行。本次碳交所簽署MOU,除了象徵臺德在碳定價制度建構上的深度合作,環境部也期許碳交所能藉由EEX的協助,建置穩健透明的碳排放交易平台,為未來ETS的試行與推動奠定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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