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0/08/0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針對今明(8月8日及9日)連續兩日,環保團體分別在臺中及高雄舉辦反空污抗暖化遊行,提出減污無煤零碳等訴求,環保署表示,不論是在改善空氣污染、減少煤炭使用及溫室氣體排放,政府與民間目標一致,已依循「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定各項減污減排法令規定及方案,並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落實,有關環保團體呼籲加速淘汰老舊燃煤電廠及關切國(公)營事業... 環團遊行訴求無煤零碳 環保署說明釋疑
針對今明(8月8日及9日)連續兩日,環保團體分別在臺中及高雄舉辦反空污抗暖化遊行,提出減污無煤零碳等訴求,環保署表示,不論是在改善空氣污染、減少煤炭使用及溫室氣體排放,政府與民間目標一致,已依循「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定各項減污減排法令規定及方案,並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落實,有關環保團體呼籲加速淘汰老舊燃煤電廠及關切國(公)營事業之減污減排,環保署於107年亦與經濟部共同盤點減量及每季追蹤改善情形,不僅空污排放逐年持續降低,中南部亦展現空品改善成效。
面對減碳與空氣品質改善議題,政府積極推動「展綠、增氣、減煤」政策,在大幅提升再生能源發電及減煤增氣政策下,規劃我國燃煤發電占比將從107年之48%降至114年之27%,環保署與經濟部也持續督促大型國(公)營事業空污改善,特別是環保團體關注中南部優先減碳改善空污部分:台電「台中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105年至108年已減量1萬8千餘公噸,減量幅度達50%,推估至114年減量可達78%;「興達發電廠」減煤增氣計畫也持續執行中,105年至108年減量已達57%,老舊燃煤機組於112年起陸續除役;「中鋼公司」108年相較105年也已減少16.8%污染排放,預估於109年空污改善工程完成後,減量可達37.9%,整體改善工程規劃至112年完成。此外,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8年底止,臺中市紅害站日數從105年的71站次降至108年的5站次,改善幅度達93%,另外高屏地區紅害站日數從105年279站次降至108年50站次,改善幅度達82%,整體空品呈現改善趨勢。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是複雜且需長期投入的工作,我國設定目標以先緩後加速的減碳路徑來務實推動,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範制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訂定涵蓋六大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核定地方政府提出「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並制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對抗氣候變遷。為能有更多的減碳管制工具及誘因制度以強化精進,目前環保署正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檢討修正,過程也會落實公眾參與程序,結合產官學界進行研商,導入外部專業意見。同時已建立「氣候公民對話平臺」,讓公眾瞭解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及行動方案執行情形,並廣徵各界意見,做為下一階段行動方案執行參考。
環保署強調,全球暖化為跨越疆域的國際議題,各國在應對時皆須面對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氣候變遷調適、技術發展擴散及金融資金到位等多元且艱鉅之跨部門、跨領域的複雜性,而在「減污減煤減排」議題上,也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加速推動各項作為,環保署109年提出的「空氣污染防制方案」規劃了109年至112年污染改善相關政策方針,並已獲行政院核定,將持續研訂空污減排及減碳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政府將持續努力,期盼來自企業單位、地方社區、民間組織及所有每一個公民共同參與,以多管齊下的方式達成減碳目標與維護空氣品質。
面對減碳與空氣品質改善議題,政府積極推動「展綠、增氣、減煤」政策,在大幅提升再生能源發電及減煤增氣政策下,規劃我國燃煤發電占比將從107年之48%降至114年之27%,環保署與經濟部也持續督促大型國(公)營事業空污改善,特別是環保團體關注中南部優先減碳改善空污部分:台電「台中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105年至108年已減量1萬8千餘公噸,減量幅度達50%,推估至114年減量可達78%;「興達發電廠」減煤增氣計畫也持續執行中,105年至108年減量已達57%,老舊燃煤機組於112年起陸續除役;「中鋼公司」108年相較105年也已減少16.8%污染排放,預估於109年空污改善工程完成後,減量可達37.9%,整體改善工程規劃至112年完成。此外,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8年底止,臺中市紅害站日數從105年的71站次降至108年的5站次,改善幅度達93%,另外高屏地區紅害站日數從105年279站次降至108年50站次,改善幅度達82%,整體空品呈現改善趨勢。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是複雜且需長期投入的工作,我國設定目標以先緩後加速的減碳路徑來務實推動,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範制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訂定涵蓋六大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核定地方政府提出「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並制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對抗氣候變遷。為能有更多的減碳管制工具及誘因制度以強化精進,目前環保署正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檢討修正,過程也會落實公眾參與程序,結合產官學界進行研商,導入外部專業意見。同時已建立「氣候公民對話平臺」,讓公眾瞭解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及行動方案執行情形,並廣徵各界意見,做為下一階段行動方案執行參考。
環保署強調,全球暖化為跨越疆域的國際議題,各國在應對時皆須面對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氣候變遷調適、技術發展擴散及金融資金到位等多元且艱鉅之跨部門、跨領域的複雜性,而在「減污減煤減排」議題上,也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加速推動各項作為,環保署109年提出的「空氣污染防制方案」規劃了109年至112年污染改善相關政策方針,並已獲行政院核定,將持續研訂空污減排及減碳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政府將持續努力,期盼來自企業單位、地方社區、民間組織及所有每一個公民共同參與,以多管齊下的方式達成減碳目標與維護空氣品質。
2015/11/17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近年來氣候變遷及社會經濟發展等演變,我國空氣品質不良成因已有所變異,如沙塵暴及霾害等境外傳輸及細懸浮微粒(PM2.5)影響,配合101年增訂的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標準,環保署爰擬具「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以下簡稱緊急防制辦法。內容詳附件),以符合現階段我國空氣品質管理需求。環保署指出,考量現行緊急防制辦法第4條所訂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未將P... 環保署預告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部分條文
近年來氣候變遷及社會經濟發展等演變,我國空氣品質不良成因已有所變異,如沙塵暴及霾害等境外傳輸及細懸浮微粒(PM2.5)影響,配合101年增訂的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標準,環保署爰擬具「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以下簡稱緊急防制辦法。內容詳附件),以符合現階段我國空氣品質管理需求。
環保署指出,考量現行緊急防制辦法第4條所訂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未將PM2.5指標納入,爰於本次修法中將PM2.5指標納入。此外,現行緊急防制辦法將空氣品質緊急應變濃度區分為三等級;初級、中級及緊急,並分別針對各等級訂定濃度標準值,惟為進一步減緩空氣污染對民眾健康影響的風險,環保署擬依循預警原則精神,於緊急防制辦法中新增預警等級。此外,為強化空氣品質不良預報通報程序,環保署調修準備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氣象條件,並將啟動緊急防制辦法門檻予以適度簡化調整,讓各地方政府即早因應空氣品質不良並執行相關宣導防護措施。
環保署表示,考量各地方政府因應空氣品質惡化事件,需視區域特性參考緊急防制辦法附件管制要領內容,制訂區域防制措施並納入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由於相關防制措施協調執行工作係涉各地方政府橫向溝通合作,爰將會商事項授權予各地方政府,以簡化緊急防制辦法審查核定程序。此外,本次修正緊急防制辦法草案已考量各種不同氣象條件與污染物種之特性,並參酌世界各國、我國教育部及勞動部針對不同等級空氣品質惡化所制訂之相關管制規範,提出多元管制要領內容,並授權予地方政府依據當時污染況狀與區域特性選擇適當污染源應變措施,同時配合調整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及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
本次修正內容包含:(一)考量預警原則,新增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數值、(二)修正準備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氣象條件及增訂細懸浮微粒(PM2.5)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三)調整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及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四)授權各地方政府因應不同空氣污染特性制訂區域性管制措施、(五)簡化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門檻及通報媒體應用方式。
預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預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jshsieh@epa.gov.tw)。
環保署指出,考量現行緊急防制辦法第4條所訂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未將PM2.5指標納入,爰於本次修法中將PM2.5指標納入。此外,現行緊急防制辦法將空氣品質緊急應變濃度區分為三等級;初級、中級及緊急,並分別針對各等級訂定濃度標準值,惟為進一步減緩空氣污染對民眾健康影響的風險,環保署擬依循預警原則精神,於緊急防制辦法中新增預警等級。此外,為強化空氣品質不良預報通報程序,環保署調修準備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氣象條件,並將啟動緊急防制辦法門檻予以適度簡化調整,讓各地方政府即早因應空氣品質不良並執行相關宣導防護措施。
環保署表示,考量各地方政府因應空氣品質惡化事件,需視區域特性參考緊急防制辦法附件管制要領內容,制訂區域防制措施並納入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由於相關防制措施協調執行工作係涉各地方政府橫向溝通合作,爰將會商事項授權予各地方政府,以簡化緊急防制辦法審查核定程序。此外,本次修正緊急防制辦法草案已考量各種不同氣象條件與污染物種之特性,並參酌世界各國、我國教育部及勞動部針對不同等級空氣品質惡化所制訂之相關管制規範,提出多元管制要領內容,並授權予地方政府依據當時污染況狀與區域特性選擇適當污染源應變措施,同時配合調整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及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
本次修正內容包含:(一)考量預警原則,新增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數值、(二)修正準備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氣象條件及增訂細懸浮微粒(PM2.5)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三)調整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及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四)授權各地方政府因應不同空氣污染特性制訂區域性管制措施、(五)簡化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門檻及通報媒體應用方式。
預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預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jshsieh@epa.gov.tw)。
2020/04/2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台灣積極發展綠能發電的同時,因應未來廢棄太陽光電板如何妥善處理,環保署已建置完整回收清除處理體系,並在日前完成第一批廢光電板的清理工作。 這批廢光電板為澎湖一處太陽光電設置所所淘汰,共50片。 環保署與經濟部能源局所聯手推動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由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預繳回收清理費用,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目前由「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負責。 大規模進... 片片有登記 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機制上路
台灣積極發展綠能發電的同時,因應未來廢棄太陽光電板如何妥善處理,環保署已建置完整回收清除處理體系,並在日前完成第一批廢光電板的清理工作。
這批廢光電板為澎湖一處太陽光電設置所所淘汰,共50片。
環保署與經濟部能源局所聯手推動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由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預繳回收清理費用,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目前由「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負責。
大規模進行太陽光電發電的業者,在設置時即需向經濟部能源局登記每一片太陽能板的序號,並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當太陽能板需淘汰時,經上網登錄、按規範收集,由清除業者收運處理。而家戶甚至露營車等民眾少量使用者,仍可撥打專線電話,獲得協助處理。
此舉不但可防止廢光電板遭任意棄置恐造成環境污染,更將積極促進資源化的發展,創造出綠能循環經濟。
反之,若任意棄置廢棄太陽光電板,或透過不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違者將依廢清法,最高處300萬元罰鍰。
我國綠能政策規劃,設定在5年後太陽能發電量預估將達到20GW,以太陽光電板生命週期為20年計算,推估124年起廢板數量每年將超過10萬公噸,另每年可能產生因天災造成年設置量0.5%的廢棄物,若發生非法棄置,其中電路板恐釋出重金屬造成環境污染,環保署因此「超前部署」預先規劃回收體系。
太陽能光電板主要成分玻璃占74.16%、鋁10.30%、矽3.35%、銅0.57%、貴重金屬及其他塑膠,經適當分類拆解後具有回收再利用價值。目前業者將採用熱處理法(熱熔法或熱刀法)將玻璃與電池片分離後,分別進行再利用。研究單位更已成功研發出熱裂解法及剝除法等二種方式,可將廢太陽能光電板之玻璃上EVA去除,有助於玻璃回收再利用,環保署未來可透過基金運用,協助將技術轉移或輔導業者設立處理(模)廠。
經濟部能源局已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子法規定,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應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1,000元/KW,作為回收制度的經費來源,預估首年可徵收2億。
環保署所建置回收機制,從設置及廢棄排出都必須進行登記,來確保每一片太陽能板都將落實回收。光電板的序號資訊108年12月18日以前完成設備登記者,鼓勵由業者自行至「廢太陽能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登錄;12月18日後則由能源局提供電子檔資料,直接匯入資訊系統。
發電使用後廢棄太陽能板的排出,也採以線上申請,稽核以模組序號為主,個別逐一案場總量管制為輔,確保每一片排出都對應到個別案場設備登記。
廢太陽光電板回收4步驟為「問」、「填」、「集」、「收」,光電設置者或民眾有廢棄光電板時,可選擇自行或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至「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pvis.epa.gov.tw)登記相關廢棄物排出資訊,當數量累計達約50片,將啟動專案由清理機構清理。環保署強調,不只是發電業者,民眾小規模架設的家戶使用廢太陽光電板,也可經過登記,協助回收處理。
環保署呼籲,目前已經妥善規劃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體系並已開始運作,廢板排出需依規定辦理,千萬不要任意棄置,或不透過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違者最高將處300萬元罰鍰。相關細節可撥打專線電話(03)-582000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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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批廢光電板為澎湖一處太陽光電設置所所淘汰,共50片。
環保署與經濟部能源局所聯手推動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由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預繳回收清理費用,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目前由「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負責。
大規模進行太陽光電發電的業者,在設置時即需向經濟部能源局登記每一片太陽能板的序號,並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當太陽能板需淘汰時,經上網登錄、按規範收集,由清除業者收運處理。而家戶甚至露營車等民眾少量使用者,仍可撥打專線電話,獲得協助處理。
此舉不但可防止廢光電板遭任意棄置恐造成環境污染,更將積極促進資源化的發展,創造出綠能循環經濟。
反之,若任意棄置廢棄太陽光電板,或透過不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違者將依廢清法,最高處300萬元罰鍰。
我國綠能政策規劃,設定在5年後太陽能發電量預估將達到20GW,以太陽光電板生命週期為20年計算,推估124年起廢板數量每年將超過10萬公噸,另每年可能產生因天災造成年設置量0.5%的廢棄物,若發生非法棄置,其中電路板恐釋出重金屬造成環境污染,環保署因此「超前部署」預先規劃回收體系。
太陽能光電板主要成分玻璃占74.16%、鋁10.30%、矽3.35%、銅0.57%、貴重金屬及其他塑膠,經適當分類拆解後具有回收再利用價值。目前業者將採用熱處理法(熱熔法或熱刀法)將玻璃與電池片分離後,分別進行再利用。研究單位更已成功研發出熱裂解法及剝除法等二種方式,可將廢太陽能光電板之玻璃上EVA去除,有助於玻璃回收再利用,環保署未來可透過基金運用,協助將技術轉移或輔導業者設立處理(模)廠。
經濟部能源局已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子法規定,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應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1,000元/KW,作為回收制度的經費來源,預估首年可徵收2億。
環保署所建置回收機制,從設置及廢棄排出都必須進行登記,來確保每一片太陽能板都將落實回收。光電板的序號資訊108年12月18日以前完成設備登記者,鼓勵由業者自行至「廢太陽能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登錄;12月18日後則由能源局提供電子檔資料,直接匯入資訊系統。
發電使用後廢棄太陽能板的排出,也採以線上申請,稽核以模組序號為主,個別逐一案場總量管制為輔,確保每一片排出都對應到個別案場設備登記。
廢太陽光電板回收4步驟為「問」、「填」、「集」、「收」,光電設置者或民眾有廢棄光電板時,可選擇自行或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至「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pvis.epa.gov.tw)登記相關廢棄物排出資訊,當數量累計達約50片,將啟動專案由清理機構清理。環保署強調,不只是發電業者,民眾小規模架設的家戶使用廢太陽光電板,也可經過登記,協助回收處理。
環保署呼籲,目前已經妥善規劃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體系並已開始運作,廢板排出需依規定辦理,千萬不要任意棄置,或不透過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違者最高將處300萬元罰鍰。相關細節可撥打專線電話(03)-582000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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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由台灣學術、工程及顧問等領域專業人士所組成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TSGEPA)訪問團,在台英兩方政府代表見證下,已於昨(24)日在倫敦與英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領域最具代表性之民間組織CL:AIRE(Contaminated Land Applications in Real Environments)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對於兩國共同關切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建立長期互惠互助之合作機制,主要內容包括:透過相互考察、學術交... 台英環保合作 土壤及地下水保護向前邁大步
由台灣學術、工程及顧問等領域專業人士所組成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TSGEPA)訪問團,在台英兩方政府代表見證下,已於昨(24)日在倫敦與英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領域最具代表性之民間組織CL:AIRE(Contaminated Land Applications in Real Environments)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對於兩國共同關切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建立長期互惠互助之合作機制,主要內容包括:透過相互考察、學術交流與共同舉辦各項專業會議,合作發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及管理技術。同時藉由兩組織的力量,推動輔導民間企業合作,相互協助處理解決兩國遭遇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
據瞭解英國污染場址數目約有十萬處,環保署曾於2008年11月訪問英國,經安排進到倫敦2012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場址,瞭解到英國為整治土壤及下水污染問題所做的努力,同時對於英國官方積極協助民間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作法印象深刻,因此回國後便將相關訊息帶給我國民間組織與業者,並積極協助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與英方合作,歷經一年半的努力及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居中協調下,終於促成本次合作備忘錄簽署。
環保署非常重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調查整治、風險管理及技術研發等工作,每年投入約7億元新台幣的預算,其中,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土地污染自2009年起,預計五年內將投入16.5億元進行整治。環保署表示,目前我國已發現超過2000處以上的污染場址,而且調查工作仍持續進行中,未來幾年不排除將增加一倍以上的預算進行整治,這些還不包括民間自行投入的經費。
本次台灣代表團除了簽署合作備忘錄外,亦在當日與英方共同舉辦研討會,在會中介紹台灣近年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政策現況,同時也說明相關整治的經驗成果、產業現況及商機。
據瞭解英國污染場址數目約有十萬處,環保署曾於2008年11月訪問英國,經安排進到倫敦2012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場址,瞭解到英國為整治土壤及下水污染問題所做的努力,同時對於英國官方積極協助民間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作法印象深刻,因此回國後便將相關訊息帶給我國民間組織與業者,並積極協助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與英方合作,歷經一年半的努力及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居中協調下,終於促成本次合作備忘錄簽署。
環保署非常重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調查整治、風險管理及技術研發等工作,每年投入約7億元新台幣的預算,其中,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土地污染自2009年起,預計五年內將投入16.5億元進行整治。環保署表示,目前我國已發現超過2000處以上的污染場址,而且調查工作仍持續進行中,未來幾年不排除將增加一倍以上的預算進行整治,這些還不包括民間自行投入的經費。
本次台灣代表團除了簽署合作備忘錄外,亦在當日與英方共同舉辦研討會,在會中介紹台灣近年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政策現況,同時也說明相關整治的經驗成果、產業現況及商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