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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國內人工溼地自然淨化處理容量最大的「武洛溪排水(高屏溪流域)加強型人工溼地自然淨化計畫」,第一期沉澱池、礫石層及氧化塘工程已經完工,第二期工程預計九十三年底可全部完成。計畫完成後,每天可處理五萬噸武洛溪河水,每天去除一噸的有機污染量,將可有效改善高屏溪下游水質污染現況。「武洛溪排水(高屏溪流域)加強型人工溼地自然淨化計畫」由環保署協商經濟部水利署共同執行,...

武洛溪生態工法改善河川水質工程完成

武洛溪生態工法改善河川水質工程完成
日期:2004/01/2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國內人工溼地自然淨化處理容量最大的「武洛溪排水(高屏溪流域)加強型人工溼地自然淨化計畫」,第一期沉澱池、礫石層及氧化塘工程已經完工,第二期工程預計九十三年底可全部完成。計畫完成後,每天可處理五萬噸武洛溪河水,每天去除一噸的有機污染量,將可有效改善高屏溪下游水質污染現況。

「武洛溪排水(高屏溪流域)加強型人工溼地自然淨化計畫」由環保署協商經濟部水利署共同執行,由水利署提供二十公頃工程用地,並負責用地取得相關費用;環保署分攤工程經費共六千七百萬元,並委請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負責工程招標施作。九十二年底已完成第一期沉澱池、礫石層及氧化塘工程,九十三年將持續執行二期工程。

環保署表示,高屏溪目前主要的污染源是來自中下游的武洛溪、牛稠溪及萬丹大排等三條支流。自從九十年完成高屏溪流域養豬戶依法拆除補償計畫後,高屏溪上游的水質已可符合乙類水體分類水質標準,但是中下游河段人口密集、各類事業密布,加上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進度非一蹴可及,在污水下水道系統未完成之前,該署將繼續推動人工溼地自然淨化工法,以減輕生活污水污染河川水質現況,協助改善河川水質污染現況。

未來環保署仍將與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繼續合作,分攤工程經費,利用五十公頃河川公地,改善牛稠溪水質,預計九十四年度可完成工程施作,屆時高屏溪的水質將獲得良好的改善。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環保署為有效追縱「有害」及「容易造成傾倒行為」的事業廢棄物,即將於今(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起正式實施第二批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的清運車輛及即時追蹤系統GPS規格,納管對象包括有害污泥、有害集塵灰、焚化爐飛灰、焚化爐底渣的清運車輛,另自去〈九十二〉年四、五月份發生SARS疫情後,環保署針對感染性醫療廢棄物一併納入列管對象,共計第二批約六百台車輛須裝置GPS。第二批GPS主要...

第二批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起上路

第二批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起上路
日期:2004/01/2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環保署為有效追縱「有害」及「容易造成傾倒行為」的事業廢棄物,即將於今(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起正式實施第二批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的清運車輛及即時追蹤系統GPS規格,納管對象包括有害污泥、有害集塵灰、焚化爐飛灰、焚化爐底渣的清運車輛,另自去〈九十二〉年四、五月份發生SARS疫情後,環保署針對感染性醫療廢棄物一併納入列管對象,共計第二批約六百台車輛須裝置GPS。

第二批GPS主要有幾項特色:定位資料的通訊傳輸採用比第一批GSM系統更新、通訊品質更佳、且運用費用低廉的GPRS無線上網通訊技術,藉由網際網路即時上傳清運車輛行車軌跡資料並隨時維持連線狀態的特色,將可提升管制及追蹤清運流向的效能。該資料以每30秒傳輸速度傳至環保署,環保署可於電腦立即查知車輛瞬時位置,掌握其立即流向,如有進入敏感地區,或其他疑似違法情事,電腦系統可馬上發出警訊供管制人員追蹤其動向。

環保署表示,近年來台灣地區工商業發展迅速,事業於原、物料的使用及產品生產或銷售後,產生了大量事業廢棄物,為防堵業者違法清運或傾倒事業廢棄物,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甚至直接危害民眾生命健康,該署於九十一年度起即先推動第一批清運有害廢液的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結合廢棄物產源申報資料及座標,連結建置完整的廢棄物清理流向勾稽網路,對未依規定裝置GPS及軌跡可疑的車輛,進行查核及告發處分,對於追蹤事業廢棄物的去處及是否妥善處理,已有相當成效。

為協助清運業者裝設GPS及降低負擔的費用,環保署與GPS車機製造商、通訊業者召開多次協商會,針對GPS產品先行測試,並將測試結果上網供業者做為選購裝置的參考,同時爭取到各家系統業者提供每月通訊費用不超過600元的優惠。

為推動該項政策,環保署特別於該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連線申報系統(http://waste.epa.gov.tw/)網站設立專區,提供清除業者及車機製造商所有GPS相關訊息,包括法規、公告、車機廠牌資訊等,且未來該署亦將開放清運業者使用GPS監控系統,供業者了解其車輛的維運情形,以期結合業者力量共同,加強事業廢棄物非法傾棄的亂源的監督。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於全國各重點河川流域推動成立「水環境守望相助巡守隊」,去(九十二)年查獲河川暗管三十五處,共頒發新台幣一○二萬元獎金給十一名檢舉的志工,以嘉勉其義行,並鼓勵民眾踴躍參與護河行動。世居在高雄縣岡山鎮嘉興里的○先生,小孩已經上小學了,可是,每當帶小孩經過家園旁的阿公店溪,卻無法跟小朋友解釋為什麼溪水是紅色的,因為,小時候跟左鄰右舍同伴經常到溪邊抓蝦摸魚,...

環保綠巨人-河川巡守隊 澈底打擊不法

環保綠巨人-河川巡守隊 澈底打擊不法
日期:2004/02/0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於全國各重點河川流域推動成立「水環境守望相助巡守隊」,去(九十二)年查獲河川暗管三十五處,共頒發新台幣一○二萬元獎金給十一名檢舉的志工,以嘉勉其義行,並鼓勵民眾踴躍參與護河行動。

世居在高雄縣岡山鎮嘉興里的○先生,小孩已經上小學了,可是,每當帶小孩經過家園旁的阿公店溪,卻無法跟小朋友解釋為什麼溪水是紅色的,因為,小時候跟左鄰右舍同伴經常到溪邊抓蝦摸魚,但是,現在的溪水卻是一片紅色,這都要怪不守法的螺絲金屬表面處理工廠,他們一點也不關心阿公店溪旁的環境,經常偷排沒有處理的廢水,造成灌溉的水都是紅色的。直到環保單位真的派人來實地瞭解稽查,鼓勵社區居民大家共同關心環境,成立地方環境巡守隊,舉發不法廠商後,漸漸的看到溪水改變了,非法偷排工廠也關門了。

環保署表示,自九十一年定為河川污染整治年以來,已優先選定十三條重點河川,進行全方位的整治工作,同年於全國各重點河川流域推動成立「水環境守望相助巡守隊」。截至九十二年底為止,已推動成立志工隊八十五隊,總人數達一千二百餘人,並持續推動全民參與,共同悍衛家鄉河川水體環境。

依據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去(九十二)年查獲河川暗管共達一五三處,此次暗管查察成果由民眾參與志工巡守舉發暗管三十五處,約佔總數的二成三左右,對於打擊不法,確已發揮明顯成效。

有鑑於目前台灣地區河川污染現況依然相當嚴重,各河川流域污染源的稽查管制工作刻不容緩,其中查察事業暗管及非法排放行為最易達成稽查效果。環保署去(九十二)年度執行十三條河川流域稽查管制工作,總計稽查一一三九七廠次,處分四八四家次,查獲暗管一五三處,其中工廠暗管一ΟΟ處、養豬場暗管五三處。

環保署對於查獲暗管一律要求公告封管或排除,截至去年底,一五三處暗管已全數完成封閉或移除。查獲的不法廠商除依法重罰外,對情節重大者,必要時亦將予以停工處分。

目前環保署針對十三條重點河川,所輔導各縣市政府成立河川巡守隊,均已投入河川巡守工作,而全天候二十四小時專案查察的工作也陸續展開,將結合志工巡守與專案查察形成全天候稽查網遏止暗管排放。

環保署請民眾於平時路過工廠、養豬場或到郊外河川附近休閒活動時多加注意,如發現可疑排放管或任意排放廢水、傾棄廢棄物等情形,請立即逕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只要您的一通檢舉電話必可將犯罪繩之於法,如查獲污染源更有機會獲得檢舉獎勵金。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根據九十二年統計資料,全國十九座大型垃圾焚化廠於焚化過程中所產生之灰渣,其中由爐床底部排出之底渣每年約有八十五萬公噸,少部分進行資源再利用外,大部分送至掩埋場最終處置。另由廢氣處理系統收集之飛灰每年約有二十萬公噸,除臺南市焚化廠先將飛灰暫存於廠內倉庫,俟飛灰熔融廠完工運轉後以熔融處理外,其餘均經中間安定處理後,方送至各縣市環保局指定之最終處置場獨立分區掩埋...

大型垃圾焚化廠焚化飛灰處理暨戴奧辛排放檢測之現況

大型垃圾焚化廠焚化飛灰處理暨戴奧辛排放檢測之現況
日期:2004/02/0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根據九十二年統計資料,全國十九座大型垃圾焚化廠於焚化過程中所產生之灰渣,其中由爐床底部排出之底渣每年約有八十五萬公噸,少部分進行資源再利用外,大部分送至掩埋場最終處置。另由廢氣處理系統收集之飛灰每年約有二十萬公噸,除臺南市焚化廠先將飛灰暫存於廠內倉庫,俟飛灰熔融廠完工運轉後以熔融處理外,其餘均經中間安定處理後,方送至各縣市環保局指定之最終處置場獨立分區掩埋,並無「各鄉鎮依比例領回飛灰後另自行處理」之情事,另飛灰處理程序為環保署對各縣市垃圾焚化廠營運查核評鑑之重點,環保署各督察大隊亦列為稽查重點。

環保署表示,有關飛灰處理之管制,依據該署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規定,焚化灰渣之飛灰應分開貯存收集,不得與底渣混合;飛灰之溶出試驗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者,得採固化法、穩定化法、熔融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處理方法處理至符合標準,以達到限制有害成分溶出或移動,防止滲入土壤或地下水而造成污染。

環保署表示,目前除臺北縣新店、樹林、八里三座焚化廠之飛灰送至樹林飛灰中間安定處理設施處理,及臺南市焚化廠之飛灰暫存俟後以熔融處理外,其餘皆已設置有飛灰中間安定處理設施,並將飛灰先行中間安定處理後方送至最終處置場掩埋。由各焚化廠九十二年十一、十二月份所提報資料顯示,飛灰經中間安定處理後重金屬溶出濃度皆符合法規標準。

環保署表示,為有效控管廢棄物焚化後產生之灰渣,環保署已函各縣市環保局應自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起所轄垃圾焚化廠產生之灰渣均應上網申報流向。另灰渣之清運機具應於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衛星即時追蹤系統(GPS)之裝置,以落實灰渣流向追蹤及勾稽管理之工作,防止灰渣遭任意棄置。

至於大型焚化廠戴奧辛排放部分,依據環保署發布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大型廢棄物焚化廠焚化爐戴奧辛之排放標準值為0.1 ng-TEQ/Nm3,以及戴奧辛排放採樣及測定應達五次以上,依大小排序取中間三數值之算術平均值,主要係將其微量分析所有可能產生之檢測誤差降至最低,非任意取三個平均,另檢測數據之有效位數取至小數點第一位,以下則歸為估計值,並參考該署環境檢驗所檢測報告位數表示規定之數值修整。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對各大型焚化廠之戴奧辛排放檢測,其數據之處理,均依此一規定辦理,並無所謂檢測數據放水之情事。另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對於大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排放之稽查向來極為重視,對於檢測不合格者,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予以處分並限期改善,並要求大型焚化廠提高戴奧辛定期檢測頻率,由原來規定每年定期檢測一次,增加為每半年一次,以加強對大型焚化廠戴奧辛排放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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