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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於115年2月23日修正發布「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全氟辛酸(PFOA)增列為禁止注入地下水之有害健康物質,限值為不得檢出。 環境部表示,考量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在環境中難分解,對健康及環境具危害風險,且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已將PFOS、PFOA其列為致...

環境部修正發布「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

日期:2026/02/24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於115年2月23日修正發布「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全氟辛酸(PFOA)增列為禁止注入地下水之有害健康物質,限值為不得檢出。

環境部表示,考量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在環境中難分解,對健康及環境具危害風險,且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已將PFOS、PFOA其列為致癌性物質,基於保護水資源及預防原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4項授權規定完成本次修正,作為未來執法參據,以確保地下水水體安全。

環境部提醒「水污染防治法」已全面禁止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若注入之廢水中含有本次公告之有害健康物質,將面臨刑事責任。

本次修正發布相關資料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為整體性提升我國公廁品質,並營造良性競爭、互相學習的正向氛圍,環保署今(111)年度首度辦理「我家的公廁超級讚 – 全國績優公廁評比活動」,邀請專家學者為期一個月實地考評作業,遴選出20處績優公廁,於今日(11/18)假嘉義縣政府進行公開表揚。 公廁整潔管理已不再像過去只注重不髒、不濕、不臭的環境而已,在科技日益躍進時代更需掌握趨勢脈動,適時導入智慧化管理,推動多元友善人...

公私協力提升公廁品質,環保署表揚優質公廁

日期:2022/11/1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為整體性提升我國公廁品質,並營造良性競爭、互相學習的正向氛圍,環保署今(111)年度首度辦理「我家的公廁超級讚 – 全國績優公廁評比活動」,邀請專家學者為期一個月實地考評作業,遴選出20處績優公廁,於今日(11/18)假嘉義縣政府進行公開表揚。

公廁整潔管理已不再像過去只注重不髒、不濕、不臭的環境而已,在科技日益躍進時代更需掌握趨勢脈動,適時導入智慧化管理,推動多元友善人性化服務項目,以照顧到不同族群需求,此資源永續循環利用加值經營理念,更是國內民間企業未來推動優質公廁重要方針。環保署表示,此次評比活動是依公廁所屬管理單位經營型態,分為加油站、交通場站、超商及觀光遊憩等四大類,參與競賽者都須由該主管單位主動薦舉參賽,環保署特聘請專家學者到現場進行考評,除基本環境乾淨程度項目外,也納入友善設計、省水節能、企業社會責任、多元友善等永續環保項目,因此,今天能在各主管推薦績優管理單位下雀屏中選獲獎之第一線管理單位佼佼者,確實是績優中績優,也足以證明他們默默對公廁環境整潔維護所付出用心與貢獻,值得公開嘉勉與效仿。



環保署在本次表揚對象外,也特別增列22處由各地方政府環保機關推薦轄內優良且最具特色公廁管理單位,藉由本次活動,特別感謝這些公廁管理單位,在過去硬軟體方面持續維護公廁優質環境,讓民眾享有他們所提供高品質又方便的如廁環境!

公廁整潔維護及環境品質為國家發展的重要指標,感謝辛勞第一線清潔夥伴外,環保署也呼籲民眾不要忘了我們與生俱來如廁禮儀,相信在您與我都存有為下一位使用者提供優質公廁環境信念下,一定能隨時隨手做好維護公廁環境乾淨清潔,共同展現出「公廁如我家廁所」優質風貌!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以下簡稱限塑政策)實施三年多,環保署檢討實施情形提出限塑政策精進方案,在購物用塑膠袋管制方面,維持前5大行業現行管制方式,並自95年3月調整有店面餐飲業之管制,配套加強塑膠袋之回收再利用;在塑膠類免洗餐具管制方面,維持目前管制方式,並公告禁止機關、學校餐廳等內用飲食時使用免洗餐具(含免洗筷、湯匙、刀叉等),及持續輔...

環保署提出限塑政策精進方案,同步推動源頭減量及加強回收再利用

日期:2006/01/2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以下簡稱限塑政策)實施三年多,環保署檢討實施情形提出限塑政策精進方案,在購物用塑膠袋管制方面,維持前5大行業現行管制方式,並自95年3月調整有店面餐飲業之管制,配套加強塑膠袋之回收再利用;在塑膠類免洗餐具管制方面,維持目前管制方式,並公告禁止機關、學校餐廳等內用飲食時使用免洗餐具(含免洗筷、湯匙、刀叉等),及持續輔導其他場所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另將公告禁限用PVC袋膜類產品,藉由源頭減量及加強回收再利用,達到減少環境污染及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

限塑政策第一批公告自91年7月1日起於公部門開始實施,第二批於92年1月1日起於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以下簡稱前五類)、有店面餐飲業等6大行業開始實施。前述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厚度低於0.06 mm的購物用塑膠袋,而厚度達0.06 mm的購物用塑膠袋則必須「有償提供」;環保署表示,整體而言已達到環保教育及源頭減量目的,尤其在前五類效果顯著。

但在限塑政策實施三年多以來,各級環保機關共計稽查近90萬場次狀況下,有店面餐飲業仍免費提供塑膠袋給消費者裝提外帶食物,違規情形嚴重,且因塑膠袋加厚反而造成資源浪費。環保署分析其原因,主要

在於國人因飲食消費習慣特殊,性喜湯汁、油膩、高溫,外帶上仍有使用塑膠袋裝提之必要,因此難以取得民眾及業者的配合,加上塑膠袋易沾污無法重複使用,使用重量不減反增(每年約增加5,000公噸),如改變管制方式,業者恢復使用薄塑膠袋,和目前執行情形相較,反可減少塑膠用量。

然為避免塑膠袋造成環境污染及加強回收再利用,環保署將推動自95年5月起由清潔隊試辦塑膠袋回收,俟再利用管道健全後,公告塑膠袋為「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配合垃圾強制分類由清潔隊全面進行回收,另同步推動業者自行建構回收再利用體系,並視其推動成效,評估自97年1月1日起將塑膠袋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納入回收基管會運作,由責任業者履行生產者責任,藉由業者增加製造成本而提高塑膠袋售價,達以價制量目的。

至於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暫不調整實施內容,亦即公部門、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均不得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惟目前業者多以紙餐具替代塑膠類免洗餐具的情形,為達到源頭減量的目的,在餐具衛生安全無虞的前提下,在內用方面,環保署將自95年7月起逐步推動禁止機關、學校餐廳等內用飲食時使用免洗餐具(含免洗筷、湯匙、刀叉等),及持續輔導其他場所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估計推動後可減少2,600公噸/年之使用量;每年推動2個集中市攤販(夜市)等改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可減少使用100公噸/年之使用量,兩者合計每年可減少2,700公噸免洗餐具使用量。

而PVC產品廢棄後進入焚化爐,經研究發現可能是產生戴奧辛(Dioxins)的來源之一。國內PVC總需求量每年約70萬公噸,其中屬一次使用產品,易隨垃圾進入焚化處理之袋膜類約佔10%,包含各類包裝袋、收縮膜、保鮮膜等,此類產品在技術上已可改用其他塑膠材質(如PE)替代,國外亦有管制先例。環保署將先進行替代技術、成本等背景資料分析,並邀請相關業者進行公聽研商,預計95年9月可公告,至實施日期則預計於公告半年後分階段實施。

環保署表示,依國際廢棄物管理趨勢,以及我國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6條之精神,對於物質之使用,應優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即源頭減量),而在物質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因此,此次限塑政策精進方案即掌握源頭減量及加強回收再利用為主要策略,以達到減少環境污染及資源永續利用的目的。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以下簡稱評估調查人員)制度將於民國10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環保署表示,評估調查人員制度實施後,依土污法第8條或第9條提出的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應由完成登記之評估調查人員規劃執行。環保署呼籲,未委託評估調查人員執行之案件,在提出申請時,將由環保機關予以駁回。為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延宕辦理時間,請各界應特別注意。若一般民眾及事業有評估調查...

環保署積極推動專業評估調查-「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制度」即將正式上路!!!

日期:2012/07/3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以下簡稱評估調查人員)制度將於民國10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環保署表示,評估調查人員制度實施後,依土污法第8條或第9條提出的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應由完成登記之評估調查人員規劃執行。環保署呼籲,未委託評估調查人員執行之案件,在提出申請時,將由環保機關予以駁回。為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延宕辦理時間,請各界應特別注意。若一般民眾及事業有評估調查需求者,可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以下簡稱土水網,網址為:http://sgw.epa.gov.tw/public/)查詢評估調查人員的聯絡方式。

環保署表示,在評估調查人員制度實施後,評估調查人員必須於完成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起15日內,至土水網評估調查人員專區申報執行內容。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第9條與第10條規定,評估調查人員應在登記有效期間內,參加土壤或地下水相關研討會或訓練至少64小時,並於登記效期屆滿日3個月前,向環保署申請重新登記。環保署提醒,評估調查人員應特別注意自身的參訓時數是否符合規定,以免屆期無法完成重新登記。同時為廣泛推廣土壤及地下水專業知識,環保署將持續開設土壤或地下水相關研討會或課程供各界參與。

環保署強調,若各機關、機構開設土壤或地下水相關研討會或訓練時,可於開設日一個月前,檢具申請表及會議資料以函文向環保署提出申請,經環保署核可後則公告於評估調查人員課程頁面供各界查詢。主辦單位應於課程或研討會結束後,將參加人員名單上傳至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系統供環保署確核,完成確核的資料將自動帶入各個評估調查人員基本資料當中,以利將來重新登記使用。詳細申請程序說明及申請表將公告於土水網評估調查人員專區共各界下載使用。

環保署提醒,導入專業評估調查制度有助於提升資料品質、正確性以及代表性,請各界掌握該制度正式實施的日期並即早因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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