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5/07/14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於114年7月1日公告解除臺南市統一精工小北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列管。該場址歷時15年治理與改善,污染物濃度已低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成為今年度(114年)臺南市轄內第2個成功解除列管的污染整治場址。 此案最早始於民國92年,經當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改制為環境部)發現加油站的地下水遭到污染,即展開調查與應變管理,臺南市政府並於95年公告本場址為地下... 15年堅持終見成效,統一精工小北加油站解除污染整治場址列管
環境部於114年7月1日公告解除臺南市統一精工小北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列管。該場址歷時15年治理與改善,污染物濃度已低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成為今年度(114年)臺南市轄內第2個成功解除列管的污染整治場址。
此案最早始於民國92年,經當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改制為環境部)發現加油站的地下水遭到污染,即展開調查與應變管理,臺南市政府並於95年公告本場址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後於96年11月經當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後因擴大調查、地籍重測等因素,於113年4月又修正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自98年核定整治計畫後開始進行改善,為確保計畫的精確性及效能,在環境部的督導下,由臺南市政府召集及地方機關及專家學者,定期審查整治進度並提供技術建議,確保整治工作符合既定標準。經過多年來各方的持續努力,污染物濃度已全面符合法規標準,成功達成整治目標。
環境部強調,污染土壤與地下水的恢復是一項需長期投入資源與專業的艱鉅任務,加油站因地下形式儲油槽發生洩漏不易察覺,環境部除了積極推動加油站定期監測申報並落實自主管理,以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也呼籲業者應加強儲槽加注口及加油機等防污設施日常巡檢工作及定期自行監測,並汰舊換新設施設備,避免因儲槽管線設備老舊而發生洩漏。如有洩漏,應盡速採取應變必要措施,並於3小時內通報所在地環保局。環境部將持續推動並嚴格監督企業落實污染防治責任,維護民眾健康,守護國土環境,朝向環境永續的目標穩健邁進。
此案最早始於民國92年,經當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改制為環境部)發現加油站的地下水遭到污染,即展開調查與應變管理,臺南市政府並於95年公告本場址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後於96年11月經當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後因擴大調查、地籍重測等因素,於113年4月又修正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自98年核定整治計畫後開始進行改善,為確保計畫的精確性及效能,在環境部的督導下,由臺南市政府召集及地方機關及專家學者,定期審查整治進度並提供技術建議,確保整治工作符合既定標準。經過多年來各方的持續努力,污染物濃度已全面符合法規標準,成功達成整治目標。
環境部強調,污染土壤與地下水的恢復是一項需長期投入資源與專業的艱鉅任務,加油站因地下形式儲油槽發生洩漏不易察覺,環境部除了積極推動加油站定期監測申報並落實自主管理,以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也呼籲業者應加強儲槽加注口及加油機等防污設施日常巡檢工作及定期自行監測,並汰舊換新設施設備,避免因儲槽管線設備老舊而發生洩漏。如有洩漏,應盡速採取應變必要措施,並於3小時內通報所在地環保局。環境部將持續推動並嚴格監督企業落實污染防治責任,維護民眾健康,守護國土環境,朝向環境永續的目標穩健邁進。
2025/07/14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於本(114)年6月24日公告解除彰化縣景二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景二公司)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列管。經過11年整治改善,含氯有機物等污染物濃度已低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讓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恢復生機。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該署歷年來持續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整治及保護的工作,在102年辦理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時,發現景二公司廠內地下水順-1,2-二... 地下水污染場址完成改善 環境部解除彰化縣景二金屬工業公司整治場址列管
環境部於本(114)年6月24日公告解除彰化縣景二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景二公司)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列管。經過11年整治改善,含氯有機物等污染物濃度已低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讓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恢復生機。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該署歷年來持續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整治及保護的工作,在102年辦理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時,發現景二公司廠內地下水順-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及氯乙烯污染,甚至三氯乙烯最高濃度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420倍,並於次(103)年7月8日公告該公司所在地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及污染管制區。歷經11年整治改善,終將含氯有機污染物整治改善至符合法規標準,整治期間耗費大量人力與物力,在該署與地方環保局及專家學者組成推動小組的監督及輔導下,終於完成改善,也讓周遭民眾及生態免於污染曝露的風險。
該署強調,事業原物料、燃料與產品貯存區、製程區、廢污水槽體區域與廢棄物存放區域等,倘平時管理不善,可能因洩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響環境品質及民眾健康。
該署再次呼籲業者,可透過建置污染防護設施、設置專責人員並增強污染預防管理、定期巡檢及自主監測等,強化自主管理,預防污染發生。如有發現異常或洩漏情形,應於3小時內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並進行查檢及修復,落實自主預防措施,保護我們週遭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並維護美好的生活環境。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該署歷年來持續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整治及保護的工作,在102年辦理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時,發現景二公司廠內地下水順-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及氯乙烯污染,甚至三氯乙烯最高濃度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420倍,並於次(103)年7月8日公告該公司所在地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及污染管制區。歷經11年整治改善,終將含氯有機污染物整治改善至符合法規標準,整治期間耗費大量人力與物力,在該署與地方環保局及專家學者組成推動小組的監督及輔導下,終於完成改善,也讓周遭民眾及生態免於污染曝露的風險。
該署強調,事業原物料、燃料與產品貯存區、製程區、廢污水槽體區域與廢棄物存放區域等,倘平時管理不善,可能因洩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響環境品質及民眾健康。
該署再次呼籲業者,可透過建置污染防護設施、設置專責人員並增強污染預防管理、定期巡檢及自主監測等,強化自主管理,預防污染發生。如有發現異常或洩漏情形,應於3小時內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並進行查檢及修復,落實自主預防措施,保護我們週遭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並維護美好的生活環境。
2025/07/11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7月14日為法國國慶,環境部特此致上誠摯祝賀。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於今(114)年6月率領涵蓋產、官、學、研領域的「循環經濟訪問團」前往法國,拜會法國政府及國際知名環保企業,包括威立雅(Veolia)、蘇伊士(SUEZ)等,並實地考察當地循環經濟相關產業,對法國在推動永續轉型上的實踐與成果印象深刻。未來將持續深化臺法在環保及循環經濟領域的合作,成為彼此邁向永續未來的重要夥伴。 ... 環境部祝賀法國國慶 深化臺法攜手推動永續發展
7月14日為法國國慶,環境部特此致上誠摯祝賀。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於今(114)年6月率領涵蓋產、官、學、研領域的「循環經濟訪問團」前往法國,拜會法國政府及國際知名環保企業,包括威立雅(Veolia)、蘇伊士(SUEZ)等,並實地考察當地循環經濟相關產業,對法國在推動永續轉型上的實踐與成果印象深刻。未來將持續深化臺法在環保及循環經濟領域的合作,成為彼此邁向永續未來的重要夥伴。
法國於2020年通過「反浪費及循環經濟法」,推動包括逐步淘汰一次性塑膠製品、要求生產者揭露產品環境資訊(如維修度指數)、減少浪費等多項制度,展現強勁循環經濟政策推動企圖心。臺灣自2002年起推動減塑政策,2022年開始參考歐盟產品數位護照,推動試辦計畫,法國的經驗為臺灣政策規劃循環經濟目標、策略、綠色成長基金,以及廢棄物源頭減量、減塑等提供寶貴借鏡。
訪問期間,代表團也深入了解法國在能源與資源轉型上的具體作為,包括透過垃圾焚化爐產製氫氣、發展產品數位護照制度、建構資源循環工業生態園區、建置紡織品全回收產線、化粧品包裝綠色設計、積極投入淨水處理移除全氟化合物(PFAS)技術,以及民間自主維修行動延長產品使用壽命等,協助我國產業接軌國際最新制度、發展臺灣綠色品牌、廢棄物能源化創新應用,以及應對PFAS污染等挑戰,並透過引進國際級之環保領域領先企業與國內8+N資源循環聯盟後續合作,強化我國環保產業國際競爭力。
環境部指出,將持續強化資源、能源與氣候等議題與法國的政策對話與技術交流,共同應對全球資源耗竭與氣候變遷挑戰,正逢法國國慶之際,臺灣祝福法國,也期盼雙方在邁向永續的道路上攜手前行,開創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法國於2020年通過「反浪費及循環經濟法」,推動包括逐步淘汰一次性塑膠製品、要求生產者揭露產品環境資訊(如維修度指數)、減少浪費等多項制度,展現強勁循環經濟政策推動企圖心。臺灣自2002年起推動減塑政策,2022年開始參考歐盟產品數位護照,推動試辦計畫,法國的經驗為臺灣政策規劃循環經濟目標、策略、綠色成長基金,以及廢棄物源頭減量、減塑等提供寶貴借鏡。
訪問期間,代表團也深入了解法國在能源與資源轉型上的具體作為,包括透過垃圾焚化爐產製氫氣、發展產品數位護照制度、建構資源循環工業生態園區、建置紡織品全回收產線、化粧品包裝綠色設計、積極投入淨水處理移除全氟化合物(PFAS)技術,以及民間自主維修行動延長產品使用壽命等,協助我國產業接軌國際最新制度、發展臺灣綠色品牌、廢棄物能源化創新應用,以及應對PFAS污染等挑戰,並透過引進國際級之環保領域領先企業與國內8+N資源循環聯盟後續合作,強化我國環保產業國際競爭力。
環境部指出,將持續強化資源、能源與氣候等議題與法國的政策對話與技術交流,共同應對全球資源耗竭與氣候變遷挑戰,正逢法國國慶之際,臺灣祝福法國,也期盼雙方在邁向永續的道路上攜手前行,開創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2025/07/11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在今年5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主政部會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1條規定,提出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草案),目前正廣徵各方意見。昨(10)日依序於環境部辦理6場次公聽會,過程中開放並完成民眾團體登記及專家學者發言計73人次,現場及線上參與人數超過1,500人次,由各部會代表說明未來5年國家減碳行動全貌,並... 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公聽會 1,500人次參與 廣徵各方意見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在今年5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主政部會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1條規定,提出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草案),目前正廣徵各方意見。昨(10)日依序於環境部辦理6場次公聽會,過程中開放並完成民眾團體登記及專家學者發言計73人次,現場及線上參與人數超過1,500人次,由各部會代表說明未來5年國家減碳行動全貌,並即時回應現場意見,落實政府減碳行動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廣徵意見。
環境部表示,我國今(2025)年1月23日提出「國家減碳新目標」及「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行政院今年5月6日核定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執行期自2026年起至2030年止,國家階段管制目標為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相較於基準年(2005年)減量28±2%,並明訂六大部門減碳責任。為達成前述六大部門減量目標,各部門主政部會已依法於今年6月30日提出第三期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草案),並公開於氣候法指定資訊公開專責網站「氣候資訊公開平臺」(https://www.cca.gov.tw/info/)廣徵意見,昨日邀請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召開公聽會,並採線上直播方式完整公開會議過程。
環境部說明,公眾意見蒐集及參與討論對於減碳行動規劃甚為重要,今年各部會已合作辦理多場次公眾諮詢會議,包含環境部今年2月7日舉行的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法定公聽會、各部會今年四至七月舉辦10場次減碳旗艦計畫社會溝通會議、以及昨日6場次三期部門行動方案公聽會,感謝各方參與,各部會將重視並逐項回應會中各項寶貴意見,回復情形均將於會後1個月內上傳至環境部「氣候資訊公開平臺」之氣候變遷公開會議之相關檔案。另針對昨日公聽會開始前有民間團體提出關注議題,環境部先行綜整各部會初步回應說明如附表。
為籌備展開三期減碳行動,環境部持續歡迎各界於今年8月1日前至環境部「氣候資訊公開平臺」就六大部門三期減量行動方案(草案)發表意見,後續公聽會會議紀錄及各方意見回應將於前述平臺對外公開,並納為各部門減量行動方案訂修核定參考。此外,行政院核定六大部門三期行動方案後,各部會亦將協助地方政府依氣候法第15條提出各縣市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屆時將持續廣徵各方意見。明(2026)年起,中央及地方政府將落實並執行已核定之第三期部門行動方案及地方減量執行方案,並透過年度成果報告滾動檢討精進,以利我國減碳新目標如期達成。
環境部表示,我國今(2025)年1月23日提出「國家減碳新目標」及「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行政院今年5月6日核定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執行期自2026年起至2030年止,國家階段管制目標為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相較於基準年(2005年)減量28±2%,並明訂六大部門減碳責任。為達成前述六大部門減量目標,各部門主政部會已依法於今年6月30日提出第三期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草案),並公開於氣候法指定資訊公開專責網站「氣候資訊公開平臺」(https://www.cca.gov.tw/info/)廣徵意見,昨日邀請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召開公聽會,並採線上直播方式完整公開會議過程。
環境部說明,公眾意見蒐集及參與討論對於減碳行動規劃甚為重要,今年各部會已合作辦理多場次公眾諮詢會議,包含環境部今年2月7日舉行的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法定公聽會、各部會今年四至七月舉辦10場次減碳旗艦計畫社會溝通會議、以及昨日6場次三期部門行動方案公聽會,感謝各方參與,各部會將重視並逐項回應會中各項寶貴意見,回復情形均將於會後1個月內上傳至環境部「氣候資訊公開平臺」之氣候變遷公開會議之相關檔案。另針對昨日公聽會開始前有民間團體提出關注議題,環境部先行綜整各部會初步回應說明如附表。
為籌備展開三期減碳行動,環境部持續歡迎各界於今年8月1日前至環境部「氣候資訊公開平臺」就六大部門三期減量行動方案(草案)發表意見,後續公聽會會議紀錄及各方意見回應將於前述平臺對外公開,並納為各部門減量行動方案訂修核定參考。此外,行政院核定六大部門三期行動方案後,各部會亦將協助地方政府依氣候法第15條提出各縣市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屆時將持續廣徵各方意見。明(2026)年起,中央及地方政府將落實並執行已核定之第三期部門行動方案及地方減量執行方案,並透過年度成果報告滾動檢討精進,以利我國減碳新目標如期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