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17/02/1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因應近期爆發禽流感事件爆發,環保署已啟動禽流感防範應變機制,並責請地方環保局加強稽查轄區養禽場周遭任意棄置斃死禽行為,全力協助農政機關防治疫情。為阻絕禽流感疫情蔓延及維護民眾健康,環保署已訂定「106年禽流感防疫巡查計畫」,並請地方環保機關配合「禽流感中央疫情應變中心」宣布,自 106年2月 17 日起全國家禽禁宰禁運7天之防疫措施,派員加強巡查。本次禽流感事件爆發後,... 環保單位總動員,巡查禽流感疫區
因應近期爆發禽流感事件爆發,環保署已啟動禽流感防範應變機制,並責請地方環保局加強稽查轄區養禽場周遭任意棄置斃死禽行為,全力協助農政機關防治疫情。為阻絕禽流感疫情蔓延及維護民眾健康,環保署已訂定「106年禽流感防疫巡查計畫」,並請地方環保機關配合「禽流感中央疫情應變中心」宣布,自 106年2月 17 日起全國家禽禁宰禁運7天之防疫措施,派員加強巡查。
本次禽流感事件爆發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已結合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各地方環保局,加強巡查禽畜場周遭環境及注意是否有任意棄置斃死禽情形,並適時輔以無人飛行載具進行空中巡查蒐證,以防範可能衍生的環境問題。另為掌握疫情,要求環保稽查人員於現場巡查如有發現大量禽鳥死亡之棄置情形,應立即通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前往處理,並協助確認後續動物屍體銷毀及環境消毒作業等事宜,期望透過環保單位與農政單位的聯手,能遏止疫情蔓延。
環保署表示,環保單位將與農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並由環保署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各縣市環保局,加強巡查疫區周圍環境或易遭棄置點等,一方面防範棄置斃死禽情形,一方面若發現即可啟動應變機制。同時也要求各縣市環保機關人員執行相關防疫工作時,應採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不接觸斃死禽、不進入確診禽場為原則,發現相關疑似斃死禽(鳥)類時,應立即知會農政及相關機關依法查處,落實橫向聯繫及防疫工作。
對於不肖禽畜場業者,違法棄置禽類屍體,有可能使防疫作業出現漏洞,致疫情蔓延或散播。環保署表示違法任意丟棄死禽,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規定,依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依第45條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41條第1項未取得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依第46條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呼籲,養禽業者如有發生家禽異常死亡情形,應立即向動物防疫機關通報,切勿將死禽棄置於河川或野外。也呼籲民眾,若發現違法棄置禽畜情況,請立即聯繫農委會24小時禽流感通報專線0800-761-590或所在地防疫單位進行處置,切勿自行處理。如進入疫區範圍,應配戴外科口罩;如不慎接觸斃死禽,應立即洗手,澈底清潔。環保單位將持續加強稽查養禽場周邊環境暨巡查可能棄置地點,並關注疫情發展,盤點各項應變資源,預為因應。
本次禽流感事件爆發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已結合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各地方環保局,加強巡查禽畜場周遭環境及注意是否有任意棄置斃死禽情形,並適時輔以無人飛行載具進行空中巡查蒐證,以防範可能衍生的環境問題。另為掌握疫情,要求環保稽查人員於現場巡查如有發現大量禽鳥死亡之棄置情形,應立即通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前往處理,並協助確認後續動物屍體銷毀及環境消毒作業等事宜,期望透過環保單位與農政單位的聯手,能遏止疫情蔓延。
環保署表示,環保單位將與農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並由環保署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各縣市環保局,加強巡查疫區周圍環境或易遭棄置點等,一方面防範棄置斃死禽情形,一方面若發現即可啟動應變機制。同時也要求各縣市環保機關人員執行相關防疫工作時,應採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不接觸斃死禽、不進入確診禽場為原則,發現相關疑似斃死禽(鳥)類時,應立即知會農政及相關機關依法查處,落實橫向聯繫及防疫工作。
對於不肖禽畜場業者,違法棄置禽類屍體,有可能使防疫作業出現漏洞,致疫情蔓延或散播。環保署表示違法任意丟棄死禽,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規定,依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依第45條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41條第1項未取得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依第46條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呼籲,養禽業者如有發生家禽異常死亡情形,應立即向動物防疫機關通報,切勿將死禽棄置於河川或野外。也呼籲民眾,若發現違法棄置禽畜情況,請立即聯繫農委會24小時禽流感通報專線0800-761-590或所在地防疫單位進行處置,切勿自行處理。如進入疫區範圍,應配戴外科口罩;如不慎接觸斃死禽,應立即洗手,澈底清潔。環保單位將持續加強稽查養禽場周邊環境暨巡查可能棄置地點,並關注疫情發展,盤點各項應變資源,預為因應。
2012/06/0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又到繳納牌照稅及燃料費的季節了,環保署提醒已報廢車體的車主,可持該署開立的回收證明單來辦理止稅節費的省錢大作戰,還能夠清淨家園又兼作環保,更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實在是一舉數得。環保署呼籲,任意將車體交給廢車收購業者或不合法之回收業者處理,如遭違法利用,勢必成為竊盜作奸犯科工具,同時造成自身權益受損,更可能污染環境。所以,請民眾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向該署登記合法... 合法回收汽機車 止稅節費作環保
又到繳納牌照稅及燃料費的季節了,環保署提醒已報廢車體的車主,可持該署開立的回收證明單來辦理止稅節費的省錢大作戰,還能夠清淨家園又兼作環保,更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實在是一舉數得。
環保署呼籲,任意將車體交給廢車收購業者或不合法之回收業者處理,如遭違法利用,勢必成為竊盜作奸犯科工具,同時造成自身權益受損,更可能污染環境。所以,請民眾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向該署登記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處理,並記得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不但可以作為車體回收之證明,還可以憑聯單向該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
環保署表示,民眾的愛車若不再使用,可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第1步:「找回收商」,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
第 2 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車時,提供車牌號碼及車主身分證字號給回收商登錄,並於拖車時向回收商索取車牌及「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該署並提醒民眾回收廢棄車輛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車牌(汽車兩面、機車一面)、行照等相關資料至監理單位完成車籍報廢手續。
環保署呼籲,任意將車體交給廢車收購業者或不合法之回收業者處理,如遭違法利用,勢必成為竊盜作奸犯科工具,同時造成自身權益受損,更可能污染環境。所以,請民眾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向該署登記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處理,並記得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不但可以作為車體回收之證明,還可以憑聯單向該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
環保署表示,民眾的愛車若不再使用,可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第1步:「找回收商」,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
第 2 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車時,提供車牌號碼及車主身分證字號給回收商登錄,並於拖車時向回收商索取車牌及「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該署並提醒民眾回收廢棄車輛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車牌(汽車兩面、機車一面)、行照等相關資料至監理單位完成車籍報廢手續。
2016/04/2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中央應變中心今(20)日持續於新北市石門區公所召開油污染現場應變中心會議,由環保署符副署長樹強主持。環保署持續派員巡查岸際油污染情形,並於岸際以雷達車進行海面污染監控作業,若發現污染立即要求船東派員處理。今日事故現場海象平穩,大型工作平臺船已繫固停妥於事故船旁,並即派員分別進行船體周遭攔油索之加強、調整及重新布設,以及第三貨艙殘油之清除,計已清除殘油3立方公尺... 環保署持續掌握「德翔臺北」輪抽油進度
中央應變中心今(20)日持續於新北市石門區公所召開油污染現場應變中心會議,由環保署符副署長樹強主持。環保署持續派員巡查岸際油污染情形,並於岸際以雷達車進行海面污染監控作業,若發現污染立即要求船東派員處理。
今日事故現場海象平穩,大型工作平臺船已繫固停妥於事故船旁,並即派員分別進行船體周遭攔油索之加強、調整及重新布設,以及第三貨艙殘油之清除,計已清除殘油3立方公尺及11桶沾油垃圾。
環保署表示,已調派各地方環保局支援12台高溫高壓清洗機及2台高壓清洗機投入清洗油污, 以加速完成岸際油污染清除作業。今(20)日總計投入253人次執行岸際油污染清除, 共計清理垃圾2,744公斤, 廢油288公升。啡木屋至貝兒咖啡段已完成199公尺油污清除;貝兒咖啡至聖安宮段已完成90公尺油污清除;石門洞岸際已完成貝殼砂清洗62%;石門國中至崩山口段已完成污染垃圾清理60%。環保署要求船東每日清除之油污垃圾應於當日清運完畢, 並確實委託合法廢棄物清運公司辦理。環保署呼籲民眾,在清污作業期間儘量勿前往該區域, 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今日事故現場海象平穩,大型工作平臺船已繫固停妥於事故船旁,並即派員分別進行船體周遭攔油索之加強、調整及重新布設,以及第三貨艙殘油之清除,計已清除殘油3立方公尺及11桶沾油垃圾。
環保署表示,已調派各地方環保局支援12台高溫高壓清洗機及2台高壓清洗機投入清洗油污, 以加速完成岸際油污染清除作業。今(20)日總計投入253人次執行岸際油污染清除, 共計清理垃圾2,744公斤, 廢油288公升。啡木屋至貝兒咖啡段已完成199公尺油污清除;貝兒咖啡至聖安宮段已完成90公尺油污清除;石門洞岸際已完成貝殼砂清洗62%;石門國中至崩山口段已完成污染垃圾清理60%。環保署要求船東每日清除之油污垃圾應於當日清運完畢, 並確實委託合法廢棄物清運公司辦理。環保署呼籲民眾,在清污作業期間儘量勿前往該區域, 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為建構我國碳定價制度及穩定推動減碳工作,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三項草案。今日預告的三項草案是建構未來實施碳費的配套機制,搭配一般及優惠費率,促使收費對象加快、加大減量腳步。 環境部強調,碳費制度的目標為提供減量誘因,而非作為財政工具,今日預告的草案將作為收費... 環境部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三項草案
為建構我國碳定價制度及穩定推動減碳工作,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三項草案。今日預告的三項草案是建構未來實施碳費的配套機制,搭配一般及優惠費率,促使收費對象加快、加大減量腳步。
環境部強調,碳費制度的目標為提供減量誘因,而非作為財政工具,今日預告的草案將作為收費對象及早規劃減碳措施與路徑的重要指引,藉此逐步邁向我國2050淨零目標。本次草案預告期間為60日,除希廣徵意見外,也將展開社會溝通以凝聚各界共識。三項草案重點分述如下:
一、「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1.收費對象:符合「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其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電力業及製造業。另外,考慮同一行業內公平競爭因素,事業於計算收費排放量時,原則可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2.收費時間:收費對象自碳費開徵隔年起,需於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應繳納之費額。
3.碳費計算:收費對象應繳交碳費為「收費排放量」乘以「收費費率」。在「收費排放量」計算部分,考量產業所面臨的國際競爭環境、以及低碳轉型過程需一定時間及空間,引導產業將資金投入減碳工作,環境部參考歐盟及其他國家作法(如:部分免費核配或免稅額等),於收費辦法中設計過渡轉型機制,針對具有高碳洩漏風險的產業,分三期給予不同之碳洩漏風險係數值(0.2、0.4、0.6)做為調整收費排放量之用,以維護我國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欲適用此一過渡轉型機制之高碳洩漏風險產業,必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適用本機制;此外,此類產業之收費排放量,亦不得再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二、「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草案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草案:
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收費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本次預告草案係以達成2030年減量目標進行規劃。
1.減量指定目標:草案中訂定二種指定目標的計算方式,一種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i)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另一種則以國內外排放技術標竿、以及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前提下所設定的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2.自主減量計畫:碳費收費對象如欲適用優惠費率,必須選擇一種指定目標之計算方式,定出其2030年之指定減量目標、並據此規劃至2030年將採行之減量措施後,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3.定期檢視成效:中央主管機關將每年查核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事業需於每年4月底前提交前一年度的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符合執行進度者當年即可適用優惠費率。若經中央主管機關查核事業未依內容執行,將依法廢止其自主減量計畫,並追繳當年度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之差額。
最後,環境部為鼓勵碳費收費對象(大排放源)帶動非碳費收費對象進行減量,優先讓資金留在國內,設定收費對象使用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之比率為1.2,惟使用減量額度之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的10%。另外,為肯定業者早期減量努力,也規定非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於碳費開徵前兩年可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扣除排放量之比率為0.3。此外,為提供非屬高碳洩漏風險產業額外的配套措施,此類產業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國外減量額度,惟扣除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5%。
環境部強調,碳費徵收相關制度設計,均是以減量為出發點,而非以增加財政收入為目的,期望透過碳費徵收之經濟誘因機制加速我國產業減碳,進而促進低碳轉型。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境部作為修法參考,以利相關規範更臻完備。
(E-mail: boryuan.lin@moenv.gov.tw)
1130429環境部預告「碳費相關子法」草案 by ccappr
環境部強調,碳費制度的目標為提供減量誘因,而非作為財政工具,今日預告的草案將作為收費對象及早規劃減碳措施與路徑的重要指引,藉此逐步邁向我國2050淨零目標。本次草案預告期間為60日,除希廣徵意見外,也將展開社會溝通以凝聚各界共識。三項草案重點分述如下:
一、「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1.收費對象:符合「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其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電力業及製造業。另外,考慮同一行業內公平競爭因素,事業於計算收費排放量時,原則可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2.收費時間:收費對象自碳費開徵隔年起,需於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應繳納之費額。
3.碳費計算:收費對象應繳交碳費為「收費排放量」乘以「收費費率」。在「收費排放量」計算部分,考量產業所面臨的國際競爭環境、以及低碳轉型過程需一定時間及空間,引導產業將資金投入減碳工作,環境部參考歐盟及其他國家作法(如:部分免費核配或免稅額等),於收費辦法中設計過渡轉型機制,針對具有高碳洩漏風險的產業,分三期給予不同之碳洩漏風險係數值(0.2、0.4、0.6)做為調整收費排放量之用,以維護我國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欲適用此一過渡轉型機制之高碳洩漏風險產業,必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適用本機制;此外,此類產業之收費排放量,亦不得再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二、「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草案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草案:
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收費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本次預告草案係以達成2030年減量目標進行規劃。
1.減量指定目標:草案中訂定二種指定目標的計算方式,一種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i)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另一種則以國內外排放技術標竿、以及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前提下所設定的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2.自主減量計畫:碳費收費對象如欲適用優惠費率,必須選擇一種指定目標之計算方式,定出其2030年之指定減量目標、並據此規劃至2030年將採行之減量措施後,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3.定期檢視成效:中央主管機關將每年查核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事業需於每年4月底前提交前一年度的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符合執行進度者當年即可適用優惠費率。若經中央主管機關查核事業未依內容執行,將依法廢止其自主減量計畫,並追繳當年度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之差額。
最後,環境部為鼓勵碳費收費對象(大排放源)帶動非碳費收費對象進行減量,優先讓資金留在國內,設定收費對象使用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之比率為1.2,惟使用減量額度之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的10%。另外,為肯定業者早期減量努力,也規定非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於碳費開徵前兩年可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扣除排放量之比率為0.3。此外,為提供非屬高碳洩漏風險產業額外的配套措施,此類產業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國外減量額度,惟扣除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5%。
環境部強調,碳費徵收相關制度設計,均是以減量為出發點,而非以增加財政收入為目的,期望透過碳費徵收之經濟誘因機制加速我國產業減碳,進而促進低碳轉型。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境部作為修法參考,以利相關規範更臻完備。
(E-mail: boryuan.lin@moenv.gov.tw)
1130429環境部預告「碳費相關子法」草案 by ccapp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