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5/05/30
來源: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
暑假即將到來,「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暑期班現正陸續開放報名。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下稱國環院)鼓勵大學生利用暑假報名(報名網址https://ulvis.net/iTs8)參訓,以便在暑假結束前,參加114年8月30日舉行的全國首次測驗,為畢業後的求職加薪做準備。 國環院攜手32所大學組成的「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中已有16所大學合計推出28個暑期班,其中6班已額滿,尚有22班開... 大學生利用暑假報名「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 為就業加薪做準備
暑假即將到來,「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暑期班現正陸續開放報名。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下稱國環院)鼓勵大學生利用暑假報名(報名網址https://ulvis.net/iTs8)參訓,以便在暑假結束前,參加114年8月30日舉行的全國首次測驗,為畢業後的求職加薪做準備。
國環院攜手32所大學組成的「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中已有16所大學合計推出28個暑期班,其中6班已額滿,尚有22班開放報名中,包括8個平日班及14個假日班。
國環院劉宗勇院長表示,本課程共計48小時,報名費為新臺幣12,000元,由各開課學校統一收取。為鼓勵青年投入綠色職涯,並協助經濟條件不利者取得綠領增能,國環院同步推出學費優惠方案。凡年齡30歲以下的大專院校在學生(不含在職專班)、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等對象,若於首次參加測驗即獲及格成績,皆可申請學費補助。學生將享有半額補助,其他資格者則可申請全額補助。
劉宗勇院長提醒,自114年6月9日起各大專院校將陸續開始放暑假,目前「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已推出的28個暑期班中有6班報名額滿,顯示青年對綠色知能的高度需求。劉宗勇呼籲同學們把握這段黃金時光,參與課程、投資自己,讓這個暑假成為人生中最有價值的學習旅程。
「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目前已開設暑期班的學校如下,有意參訓者,可擇就近學校報名:
平日班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清華大學。
假日班學校:國立清華大學、東海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高雄大學、文藻外語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慈濟大學、大仁科技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南投校區)、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大葉大學。
今年年底前,「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至少會開設60個班期,目前已累計開設52個班期。該課程第一班由國立臺師大於114年4月1日開放報名,創下16分鐘即秒殺額滿的驚人紀錄,顯示北部地區報名踴躍、需求熱烈。為回應廣大關注,臺師大將於114年6月1日上午9時開放暑期班報名。
國環院攜手32所大學組成的「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中已有16所大學合計推出28個暑期班,其中6班已額滿,尚有22班開放報名中,包括8個平日班及14個假日班。
國環院劉宗勇院長表示,本課程共計48小時,報名費為新臺幣12,000元,由各開課學校統一收取。為鼓勵青年投入綠色職涯,並協助經濟條件不利者取得綠領增能,國環院同步推出學費優惠方案。凡年齡30歲以下的大專院校在學生(不含在職專班)、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等對象,若於首次參加測驗即獲及格成績,皆可申請學費補助。學生將享有半額補助,其他資格者則可申請全額補助。
劉宗勇院長提醒,自114年6月9日起各大專院校將陸續開始放暑假,目前「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已推出的28個暑期班中有6班報名額滿,顯示青年對綠色知能的高度需求。劉宗勇呼籲同學們把握這段黃金時光,參與課程、投資自己,讓這個暑假成為人生中最有價值的學習旅程。
「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目前已開設暑期班的學校如下,有意參訓者,可擇就近學校報名:
平日班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清華大學。
假日班學校:國立清華大學、東海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高雄大學、文藻外語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慈濟大學、大仁科技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南投校區)、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大葉大學。
今年年底前,「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至少會開設60個班期,目前已累計開設52個班期。該課程第一班由國立臺師大於114年4月1日開放報名,創下16分鐘即秒殺額滿的驚人紀錄,顯示北部地區報名踴躍、需求熱烈。為回應廣大關注,臺師大將於114年6月1日上午9時開放暑期班報名。
2025/05/29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為因應資源有限與環境負荷超載所帶來的挑戰,並邁向2050淨零排放及零廢棄之永續願景,環境部提出「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研擬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同步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自即日起預告60日,誠摯邀請各界踴躍提供意見與建議。 環境部表示,現行法已難以完整回應循環經濟發展與產業實務需求,為健全我國資源循環體系,本次修法係在廣泛蒐集產業、公協會、環保團體、學... 環境部預告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同步修正「廢棄物清理法」
為因應資源有限與環境負荷超載所帶來的挑戰,並邁向2050淨零排放及零廢棄之永續願景,環境部提出「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研擬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同步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自即日起預告60日,誠摯邀請各界踴躍提供意見與建議。
環境部表示,現行法已難以完整回應循環經濟發展與產業實務需求,為健全我國資源循環體系,本次修法係在廣泛蒐集產業、公協會、環保團體、學者專家及相關部會意見基礎上,分別就兩部法規研提修正草案。其中,「資源循環推動法」以全生命週期管理,創造價值、減少廢棄及物質耗用,提出4大重點;「廢棄物清理法」則聚焦於有效預防,並遏止非法棄置,規劃4大重點。
一、《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
(一)跨部會推動:設置資源循環推動會,各部會共同推動資源循環計畫。
(二)永續產品政策:導入綠色設計準則、產品及工程再生料應用、源頭減量、禁限用及維修延長產品壽命等措施。另促進消費者選購充分揭露資訊,推動產品數位追蹤。
(三)創造市場循環採購:推動政府優先採購循環產品以創造循環供應鏈。
(四)扶植循環產業:設置獎補助、融資與保證機制,並協助提供資源循環用地解決土地取得困難,另設「循環實驗沙盒」鼓勵創新。
二、《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
(一)新興廢棄物納管:將太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新興廢棄物納入管理。
(二)強化再利用管理:由環境部統籌10部會、14項管理辦法,並加強再利用產品品質與營運管理。
(三)遏止非法棄置嚴懲不法:授權營建剩餘土石方主管機關就剩餘土石方全流向追蹤,並建置電子圍籬等科技執法工具,加重刑責並預先保全環境復原費用,落實環境正義。
(四)維護環境衛生品質:針對一般廢棄物與環境衛生違規案件,提高裁罰與舉證責任倒置。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法除整合再利用事權外,亦將提供再利用事業2年轉換緩衝期,以符業界運作實際。此外,為提升法案透明度與公眾參與,本次預告內容請參閱本新聞附加檔案、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oaout.moenv.gov.tw/la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歡迎各界自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出意見或建議。
環境部表示,現行法已難以完整回應循環經濟發展與產業實務需求,為健全我國資源循環體系,本次修法係在廣泛蒐集產業、公協會、環保團體、學者專家及相關部會意見基礎上,分別就兩部法規研提修正草案。其中,「資源循環推動法」以全生命週期管理,創造價值、減少廢棄及物質耗用,提出4大重點;「廢棄物清理法」則聚焦於有效預防,並遏止非法棄置,規劃4大重點。
一、《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
(一)跨部會推動:設置資源循環推動會,各部會共同推動資源循環計畫。
(二)永續產品政策:導入綠色設計準則、產品及工程再生料應用、源頭減量、禁限用及維修延長產品壽命等措施。另促進消費者選購充分揭露資訊,推動產品數位追蹤。
(三)創造市場循環採購:推動政府優先採購循環產品以創造循環供應鏈。
(四)扶植循環產業:設置獎補助、融資與保證機制,並協助提供資源循環用地解決土地取得困難,另設「循環實驗沙盒」鼓勵創新。
二、《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
(一)新興廢棄物納管:將太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新興廢棄物納入管理。
(二)強化再利用管理:由環境部統籌10部會、14項管理辦法,並加強再利用產品品質與營運管理。
(三)遏止非法棄置嚴懲不法:授權營建剩餘土石方主管機關就剩餘土石方全流向追蹤,並建置電子圍籬等科技執法工具,加重刑責並預先保全環境復原費用,落實環境正義。
(四)維護環境衛生品質:針對一般廢棄物與環境衛生違規案件,提高裁罰與舉證責任倒置。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法除整合再利用事權外,亦將提供再利用事業2年轉換緩衝期,以符業界運作實際。此外,為提升法案透明度與公眾參與,本次預告內容請參閱本新聞附加檔案、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oaout.moenv.gov.tw/la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歡迎各界自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出意見或建議。
2025/05/28
來源: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
環境教育的落實是推動永續發展的關鍵基石。「環境教育法」自民國100年施行以來,眾多環境教育人員在各領域積極耕耘,致力於提升國民的環境素養,這股力量對於厚植國家永續發展根基至關重要。 為表彰這些貢獻卓越的環境教育人員,肯定其付出與成就,環境部首度舉辦「環境部114年績優環境教育人員遴選表揚計畫」,遴選資訊如下: 一、參加條件及組別: (一)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環境部114年績優環境教育人員遴選」開放報名
環境教育的落實是推動永續發展的關鍵基石。「環境教育法」自民國100年施行以來,眾多環境教育人員在各領域積極耕耘,致力於提升國民的環境素養,這股力量對於厚植國家永續發展根基至關重要。
為表彰這些貢獻卓越的環境教育人員,肯定其付出與成就,環境部首度舉辦「環境部114年績優環境教育人員遴選表揚計畫」,遴選資訊如下:
一、參加條件及組別:
(一)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認證通過之環境教育人員。
(二)參選組別共分為行政類(行政機關組[不含教育部所屬之機關、各級學校〕及機構與設施場所組)與教學類(個人組及機構與設施場所組)2類4組,參選人僅能擇一參選組別報名。
二、遴選計畫相關資訊及報名表單請至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環境教育認證系統–訊息發布–環境部114年環境教育人員績優遴選表揚計畫」項下下載(https://neecs.moenv.gov.tw/)。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WRSuwHE2pNTjVE9d8)。
五、環境部預定於1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辦理視訊說明會(視訊連結:https://meet.google.com/zxm-opwr-zys),說明報名作業及填表方式,有興趣者可報名參加,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7T15HmLoS1Mttd5eA。
環境部鼓勵符合資格的環境教育專業人士踴躍參選。
參選事宜諮詢,請洽本遴選活動委辦公司:鼎澤科技有限公司(04)23580613分機12洽朱小姐或分機53洽段小姐。
為表彰這些貢獻卓越的環境教育人員,肯定其付出與成就,環境部首度舉辦「環境部114年績優環境教育人員遴選表揚計畫」,遴選資訊如下:
一、參加條件及組別:
(一)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認證通過之環境教育人員。
(二)參選組別共分為行政類(行政機關組[不含教育部所屬之機關、各級學校〕及機構與設施場所組)與教學類(個人組及機構與設施場所組)2類4組,參選人僅能擇一參選組別報名。
二、遴選計畫相關資訊及報名表單請至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環境教育認證系統–訊息發布–環境部114年環境教育人員績優遴選表揚計畫」項下下載(https://neecs.moenv.gov.tw/)。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WRSuwHE2pNTjVE9d8)。
五、環境部預定於1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辦理視訊說明會(視訊連結:https://meet.google.com/zxm-opwr-zys),說明報名作業及填表方式,有興趣者可報名參加,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7T15HmLoS1Mttd5eA。
環境部鼓勵符合資格的環境教育專業人士踴躍參選。
參選事宜諮詢,請洽本遴選活動委辦公司:鼎澤科技有限公司(04)23580613分機12洽朱小姐或分機53洽段小姐。
2025/05/27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杜絕非法棄置,守護美麗臺灣!」今(27)日由法務部、內政部與環境部三位部長攜手六都代表舉辦聯合記者會,宣示從土方去化到全流向管理祭出解方,讓營建土方有去處、全程科技監控掌握流向。同時環境部將提出修改廢棄物清理法,將刑責最高刑度提高至七年,讓涉及組織犯罪的主謀,最低刑度3年以上,可能不得緩刑,來應對集團組織化的犯罪型態。 環境部表示,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案件,近年... 三部長聯合宣示 四大對策攜手地方政府 杜絕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
「杜絕非法棄置,守護美麗臺灣!」今(27)日由法務部、內政部與環境部三位部長攜手六都代表舉辦聯合記者會,宣示從土方去化到全流向管理祭出解方,讓營建土方有去處、全程科技監控掌握流向。同時環境部將提出修改廢棄物清理法,將刑責最高刑度提高至七年,讓涉及組織犯罪的主謀,最低刑度3年以上,可能不得緩刑,來應對集團組織化的犯罪型態。
環境部表示,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案件,近年已轉向集團化、組織化運作模式,嚴重破壞環境與國土保護。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直言由於每個工程皆有土方需要去化,因此利益龐大引來不肖業者,不僅造成環境問題,更挑戰法律。
環檢警等機關自民國100年成立平台合作,近3年破獲濫倒營建廢棄物及土石方案件已成長3倍,為更積極處理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問題,環境部自去(113)年12月以來,針對營建產出物去化與管理,內政部與環境部邀集地方政府、關係公會、業者等釐清問題,歷經4次雙次長會議針對關鍵問題提出「拓增土方最終場所去處」、「統一土方及廢棄物管理強度」、「建置智慧圍籬」及「精進法規制度」等四大對策,今(114)年3、4月逐一拜訪直轄市,擬具可執行方案,透過地方政府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作為對口共同推動。
拓增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量能,消弭非法傾倒的經濟誘因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指出,隨國內工程建設發展,2016年至今,近8年營建土方產出量成長了75%,約是2萬多座國際標準游泳池的份量,更顯擴增去化量的必要。內政部在去(113)年12月已向行政院提報「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包含交通部商港填海造地、經濟部離島工業區填海造地、各地方政府區段徵收計畫與填埋型土資場,提供一億五千多萬立方公尺填埋量。另外,為了配合開發時程進行填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同步盤點出2,321處國有地、80處尚未開發整體開發區,提供地方政府評估設置公有土資場或土方銀行,作為銜接最終去處場所或新增為最終去化的地點。
除了填埋型最終去處,在與業者座談中也了解到,民間業者申請營建剩餘土石方循環利用涉及地方不同局處的困難。劉世芳指出,過往營建廢土被視為廢棄物,更有「土屎」之稱,只能設法丟棄並無妥善利用,甚至內含有毒重金屬等物質污染環境,現在正名為「營建產出物」,經妥善分類處理後,可循法制進入循環使用。未來將透過地方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作為對口,整合民間申請案件,包含公共工程回填土、建築工程回填土、碎解洗選場需土、園藝用土等、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之回填土等,促進營建剩餘土石方循環利用。
統一管理強度,導入智慧圍籬,嚴查非法業者
以往營建剩餘土石方依循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管理,為有效管理及追蹤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未來從營建工地、土資場、以及最終去化地點,清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車輛皆須使用電子聯單及裝設GPS,實現流向透明與即時監控。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表示,過往法規上由於土方與營建廢棄物兩者的申報制度不同,因此產生三大漏洞,包括營建廢棄物被當作營建土方處理,而營建土方運送時並無強制GPS追蹤,最終造成無法追蹤營建土方是否確實進入最終去化地點。因此環境部提出「全流程科技監控」機制來補漏洞。營建廢棄物部分,以往大規模營建工程應逐車申報電子聯單至最終處理地點,但小規模營建工程與裝修廢棄物卻僅每月申報營運紀錄,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今(114)年1月3日修訂廢棄物申報規定,要求所有營建與裝修廢棄物應逐車即時申報,包含營建廢棄物處理場、營建混合物分類場、清除機構附設貯存場、地方政府核准設置簡易分類場,只要載運、收受、產出營建廢棄物均一體適用,自今(114)年3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並與既有廢棄物清除車輛GPS結合。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補充說,未來再生料不管要作為金屬、木材或熱質等,皆將從申報開始一路追蹤,避免過往雖名為再利用卻棄置於不當地點的問題。
彭啓明直言,上述營建產出物全流向管理機制「防君子不防小人」只是第一步,針對蓄意造假、鑽漏洞的非法業者,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近年推出「智慧圍籬系統」作為防堵,結合車輛辨識技術,具備即時監控功能,以有效辨識和追蹤可疑車輛,預防非法棄置。環境管理署已於113年8月20日提出「強化全國廢棄物流向遠端數位管理智慧決策計畫」,爭取經費4年共新臺幣23.5億元,擴大布建車牌辨識及e-Tag系統共1,200處,未來整合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資料庫、營建廢棄物流向資料庫及其他既有監視資源,形成更密集智慧圍籬網絡,嚴查非法業者。
推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作業,提高刑度,也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環境部表示,刻正推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作業,其中廢清法(草案)將授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對於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申報機制,並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自5年提升至7年,涉及組織犯罪主謀,最低刑度3年以上,可能不得緩刑。資源循環推動法(草案)中,一定規模以上營建工程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綠色設計準則,包含營建工地源頭分類減少廢棄物、使用一定比例再生粒(材)料等,並結合各工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劃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範推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補充,亦將從建築法規要求起造人負起責任。
打破權責壁壘,三部長聯合發聲,中央地方齊力推動
「我們要打破權責壁壘才能解決這30年未解決的老問題。」彭啓明強調,中央政府建構機制與修法只是起頭,地方如何徹底落實更為關鍵。環境部說明,今(114)年5月15日行政院第3952次院會已將所擬方案向院長報告,後續環境部將著手修正「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內政部亦著手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跨部會結合地方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執行。環境部表示,提出解方只是第一步,無論是營建剩餘土石方或營建廢棄物,都是臺灣存在超過30年以上的問題,唯有打破權責壁壘,跨部會攜手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才能解決非法棄置的問題。
環境部表示,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案件,近年已轉向集團化、組織化運作模式,嚴重破壞環境與國土保護。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直言由於每個工程皆有土方需要去化,因此利益龐大引來不肖業者,不僅造成環境問題,更挑戰法律。
環檢警等機關自民國100年成立平台合作,近3年破獲濫倒營建廢棄物及土石方案件已成長3倍,為更積極處理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問題,環境部自去(113)年12月以來,針對營建產出物去化與管理,內政部與環境部邀集地方政府、關係公會、業者等釐清問題,歷經4次雙次長會議針對關鍵問題提出「拓增土方最終場所去處」、「統一土方及廢棄物管理強度」、「建置智慧圍籬」及「精進法規制度」等四大對策,今(114)年3、4月逐一拜訪直轄市,擬具可執行方案,透過地方政府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作為對口共同推動。
拓增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量能,消弭非法傾倒的經濟誘因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指出,隨國內工程建設發展,2016年至今,近8年營建土方產出量成長了75%,約是2萬多座國際標準游泳池的份量,更顯擴增去化量的必要。內政部在去(113)年12月已向行政院提報「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包含交通部商港填海造地、經濟部離島工業區填海造地、各地方政府區段徵收計畫與填埋型土資場,提供一億五千多萬立方公尺填埋量。另外,為了配合開發時程進行填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同步盤點出2,321處國有地、80處尚未開發整體開發區,提供地方政府評估設置公有土資場或土方銀行,作為銜接最終去處場所或新增為最終去化的地點。
除了填埋型最終去處,在與業者座談中也了解到,民間業者申請營建剩餘土石方循環利用涉及地方不同局處的困難。劉世芳指出,過往營建廢土被視為廢棄物,更有「土屎」之稱,只能設法丟棄並無妥善利用,甚至內含有毒重金屬等物質污染環境,現在正名為「營建產出物」,經妥善分類處理後,可循法制進入循環使用。未來將透過地方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作為對口,整合民間申請案件,包含公共工程回填土、建築工程回填土、碎解洗選場需土、園藝用土等、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之回填土等,促進營建剩餘土石方循環利用。
統一管理強度,導入智慧圍籬,嚴查非法業者
以往營建剩餘土石方依循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管理,為有效管理及追蹤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未來從營建工地、土資場、以及最終去化地點,清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車輛皆須使用電子聯單及裝設GPS,實現流向透明與即時監控。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表示,過往法規上由於土方與營建廢棄物兩者的申報制度不同,因此產生三大漏洞,包括營建廢棄物被當作營建土方處理,而營建土方運送時並無強制GPS追蹤,最終造成無法追蹤營建土方是否確實進入最終去化地點。因此環境部提出「全流程科技監控」機制來補漏洞。營建廢棄物部分,以往大規模營建工程應逐車申報電子聯單至最終處理地點,但小規模營建工程與裝修廢棄物卻僅每月申報營運紀錄,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今(114)年1月3日修訂廢棄物申報規定,要求所有營建與裝修廢棄物應逐車即時申報,包含營建廢棄物處理場、營建混合物分類場、清除機構附設貯存場、地方政府核准設置簡易分類場,只要載運、收受、產出營建廢棄物均一體適用,自今(114)年3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並與既有廢棄物清除車輛GPS結合。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補充說,未來再生料不管要作為金屬、木材或熱質等,皆將從申報開始一路追蹤,避免過往雖名為再利用卻棄置於不當地點的問題。
彭啓明直言,上述營建產出物全流向管理機制「防君子不防小人」只是第一步,針對蓄意造假、鑽漏洞的非法業者,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近年推出「智慧圍籬系統」作為防堵,結合車輛辨識技術,具備即時監控功能,以有效辨識和追蹤可疑車輛,預防非法棄置。環境管理署已於113年8月20日提出「強化全國廢棄物流向遠端數位管理智慧決策計畫」,爭取經費4年共新臺幣23.5億元,擴大布建車牌辨識及e-Tag系統共1,200處,未來整合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資料庫、營建廢棄物流向資料庫及其他既有監視資源,形成更密集智慧圍籬網絡,嚴查非法業者。
推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作業,提高刑度,也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環境部表示,刻正推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作業,其中廢清法(草案)將授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對於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申報機制,並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自5年提升至7年,涉及組織犯罪主謀,最低刑度3年以上,可能不得緩刑。資源循環推動法(草案)中,一定規模以上營建工程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綠色設計準則,包含營建工地源頭分類減少廢棄物、使用一定比例再生粒(材)料等,並結合各工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劃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範推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補充,亦將從建築法規要求起造人負起責任。
打破權責壁壘,三部長聯合發聲,中央地方齊力推動
「我們要打破權責壁壘才能解決這30年未解決的老問題。」彭啓明強調,中央政府建構機制與修法只是起頭,地方如何徹底落實更為關鍵。環境部說明,今(114)年5月15日行政院第3952次院會已將所擬方案向院長報告,後續環境部將著手修正「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內政部亦著手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跨部會結合地方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執行。環境部表示,提出解方只是第一步,無論是營建剩餘土石方或營建廢棄物,都是臺灣存在超過30年以上的問題,唯有打破權責壁壘,跨部會攜手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才能解決非法棄置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