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1/03/22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環保署三月二十二日提供行政院環保署預訂明(二十三)日下午一時在環保署十樓會議室,召集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海巡署、地方政府、學者專家及律師,召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專案討論眾所矚目的「阿瑪斯號」貨輪船艙殘油、礦砂及船身移除清理的最終期限及政府介入處理條件及措施。目前... 環保署召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環保署三月二十二日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預訂明(二十三)日下午一時在環保署十樓會議室,召集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海巡署、地方政府、學者專家及律師,召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專案討論眾所矚目的「阿瑪斯號」貨輪船艙殘油、礦砂及船身移除清理的最終期限及政府介入處理條件及措施。
目前「阿瑪斯號」貨輪船艙內的殘油及礦砂部分,因為屏東墾丁地區海象不穩定,抽除的工作一直無法加速進行,雖然專家評估海象最好的移除時間在四至七月,但是五月起台灣地區就進入颱風季節,海象的不定因素是目前環保署最大的困擾。到目前為止,「阿瑪斯號」船體仍穩坐在海底礁岩上,沒有任何移動現象,但是船艙殘油僅抽除約三十餘噸,礦砂六萬噸左右仍未進行移除動作。
環保署長郝龍彬就任環保署長以後,對於政府需常設的「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加緊催生。日前提報行政院討論通過成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相關設置要點也在加緊編訂。因為目前「阿瑪斯號」後續相關清理措施過於緩慢,環保署訂在明天下午召開第一次會議,將對於貨輪船艙殘油、礦砂及船身移除清理的最終期限進行研商,並針對政府先行介入處理,再向船公司索賠的可行性進行討論。
行政院環保署預訂明(二十三)日下午一時在環保署十樓會議室,召集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海巡署、地方政府、學者專家及律師,召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專案討論眾所矚目的「阿瑪斯號」貨輪船艙殘油、礦砂及船身移除清理的最終期限及政府介入處理條件及措施。
目前「阿瑪斯號」貨輪船艙內的殘油及礦砂部分,因為屏東墾丁地區海象不穩定,抽除的工作一直無法加速進行,雖然專家評估海象最好的移除時間在四至七月,但是五月起台灣地區就進入颱風季節,海象的不定因素是目前環保署最大的困擾。到目前為止,「阿瑪斯號」船體仍穩坐在海底礁岩上,沒有任何移動現象,但是船艙殘油僅抽除約三十餘噸,礦砂六萬噸左右仍未進行移除動作。
環保署長郝龍彬就任環保署長以後,對於政府需常設的「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加緊催生。日前提報行政院討論通過成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相關設置要點也在加緊編訂。因為目前「阿瑪斯號」後續相關清理措施過於緩慢,環保署訂在明天下午召開第一次會議,將對於貨輪船艙殘油、礦砂及船身移除清理的最終期限進行研商,並針對政府先行介入處理,再向船公司索賠的可行性進行討論。
2001/03/2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環保署三月二十三日提供行政院環保署於今日(二十三)日召集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海巡署、地方政府、學者專家及律師,召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環保署長郝龍斌對於國人所關切的「阿瑪斯號」貨輪最終處理限期,做成重大決定,分別為殘油的抽除工作應於四月底前完成、礦砂的移除清理應於... 「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結論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環保署三月二十三日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於今日(二十三)日召集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海巡署、地方政府、學者專家及律師,召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環保署長郝龍斌對於國人所關切的「阿瑪斯號」貨輪最終處理限期,做成重大決定,分別為殘油的抽除工作應於四月底前完成、礦砂的移除清理應於五月底前完成及毀損船舶的移除工作應於六月底前完成。
「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主要係針對阿瑪斯號貨輪擱淺事宜後續處理相關問題徵詢相關單位的意見,並聽取交通部報告「阿瑪斯號貨輪之船貨移除計畫及執行現況」、國防部報告「阿瑪斯號貨輪勘查處理評估」與花蓮港務局報告「阿瑪斯號貨輪事件代處理之備用船貨移除計畫」後,做成五點結論:
一、請交通部確實責成督導「阿瑪斯號」船東在三月底前完成招標,進行殘油、礦砂及船移除的計畫,屆時如未能決標,政府不排除介入代處理殘油抽除工作。
二、相關船貨移除計畫需有明確時間表,時間如後:
1、四月底前完成殘油的抽除工作:
阿瑪斯貨輪第三、四油艙仍有殘油估計二○○餘噸,由於其殘油極易擴散造成污染,因此雖然四~七月為合適海上作業期間,惟為避免遭遇颱風來襲,引發再一次的油污事件,抽油列為優先工作,於四月底前應完成。
2、五月底前完成礦砂的移除清理:
阿瑪斯貨輪原載六萬餘噸礦砂,擱淺船身斷裂沉底後,部分礦砂已外洩;部分仍在貨艙。為避免因颱風侵襲,造成後續污染擴大,不易處理,應於五月底前完成清理。
3、六月底前完成毀損船舶的移除工作:
阿瑪斯毀損船體已座底海床,且因其船體龐大,移除費時費事,尚須先清除部分礦砂,浮揚船體,始得移除。惟七月以後為颱風密集時段,若遭受強風巨浪襲打船體,仍可能造成海床及環境生態嚴重危害,因此必須於六月底前完成移除至出事地點外約六海哩處,水深約一千至一千五百公尺左右,且不會妨礙航運並在漁業權之外的安全地點。
三、請國防部預先仔細評估,做好緊急應變計畫,在前述「船貨移除計畫」時間表未能依限執行時,政府將介入處理。並請海巡署於移除清理工作期間,加強巡邏,以防再度污染。
四、請交通部立即調查國內具有移除清理能力之民間機構,了解所有可動用的專業資源,配合國防部的緊急應變計畫,如船東未能執行,適時執行船貨清除工作,同時需釐清所有相關的法律問題,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五、有關國防部及交通部針對所擬妥之相關計畫詳細評估各項工作所需的經費,專案小組將向行政院報告,必要時將動支相關經費執行,事後並向船東求償相關費用。
環保署長郝龍斌強調;將確實要求船公司在規定的期程內將船貨清除,但為預防船公司未能如期執行,政府將備妥緊急船貨清除計畫,如船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府將隨時啟動應變計畫強制介入,絕不容許有任何延誤清除期程的情事發生。
行政院環保署於今日(二十三)日召集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海巡署、地方政府、學者專家及律師,召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環保署長郝龍斌對於國人所關切的「阿瑪斯號」貨輪最終處理限期,做成重大決定,分別為殘油的抽除工作應於四月底前完成、礦砂的移除清理應於五月底前完成及毀損船舶的移除工作應於六月底前完成。
「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主要係針對阿瑪斯號貨輪擱淺事宜後續處理相關問題徵詢相關單位的意見,並聽取交通部報告「阿瑪斯號貨輪之船貨移除計畫及執行現況」、國防部報告「阿瑪斯號貨輪勘查處理評估」與花蓮港務局報告「阿瑪斯號貨輪事件代處理之備用船貨移除計畫」後,做成五點結論:
一、請交通部確實責成督導「阿瑪斯號」船東在三月底前完成招標,進行殘油、礦砂及船移除的計畫,屆時如未能決標,政府不排除介入代處理殘油抽除工作。
二、相關船貨移除計畫需有明確時間表,時間如後:
1、四月底前完成殘油的抽除工作:
阿瑪斯貨輪第三、四油艙仍有殘油估計二○○餘噸,由於其殘油極易擴散造成污染,因此雖然四~七月為合適海上作業期間,惟為避免遭遇颱風來襲,引發再一次的油污事件,抽油列為優先工作,於四月底前應完成。
2、五月底前完成礦砂的移除清理:
阿瑪斯貨輪原載六萬餘噸礦砂,擱淺船身斷裂沉底後,部分礦砂已外洩;部分仍在貨艙。為避免因颱風侵襲,造成後續污染擴大,不易處理,應於五月底前完成清理。
3、六月底前完成毀損船舶的移除工作:
阿瑪斯毀損船體已座底海床,且因其船體龐大,移除費時費事,尚須先清除部分礦砂,浮揚船體,始得移除。惟七月以後為颱風密集時段,若遭受強風巨浪襲打船體,仍可能造成海床及環境生態嚴重危害,因此必須於六月底前完成移除至出事地點外約六海哩處,水深約一千至一千五百公尺左右,且不會妨礙航運並在漁業權之外的安全地點。
三、請國防部預先仔細評估,做好緊急應變計畫,在前述「船貨移除計畫」時間表未能依限執行時,政府將介入處理。並請海巡署於移除清理工作期間,加強巡邏,以防再度污染。
四、請交通部立即調查國內具有移除清理能力之民間機構,了解所有可動用的專業資源,配合國防部的緊急應變計畫,如船東未能執行,適時執行船貨清除工作,同時需釐清所有相關的法律問題,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五、有關國防部及交通部針對所擬妥之相關計畫詳細評估各項工作所需的經費,專案小組將向行政院報告,必要時將動支相關經費執行,事後並向船東求償相關費用。
環保署長郝龍斌強調;將確實要求船公司在規定的期程內將船貨清除,但為預防船公司未能如期執行,政府將備妥緊急船貨清除計畫,如船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府將隨時啟動應變計畫強制介入,絕不容許有任何延誤清除期程的情事發生。
2001/03/2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緊急應變小組三月二十四日提供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的善後處理工作,在環保署所領導的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努力下,第二階段第一、二期相關污油撈除及處理、以及沾附油污之浮木及相關廢棄物等清理,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完成。往後工作重點包括船、貨、船艙存油移除,以及附著於礁岩上油污的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船上存油移除工作... 行政院院長張俊雄巡視「阿瑪斯號」擱淺漏油事件後續處理情形(三十六)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緊急應變小組三月二十四日提供
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的善後處理工作,在環保署所領導的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努力下,第二階段第一、二期相關污油撈除及處理、以及沾附油污之浮木及相關廢棄物等清理,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完成。往後工作重點包括船、貨、船艙存油移除,以及附著於礁岩上油污的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船上存油移除工作,應變小組將會繼續督促船東公司務必於今年颱風季節來臨前完成移除。
緊急應變小組表示,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漏油至今二個月以來,在各相關單位的努力及合作下,在岸際的油污已撈除五百六十五、九噸,廢棄物(含污染區內沾油之浮木)部分,亦已清理共計四百九十二噸,上開兩項工作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全部清理完成;至於船隻貨艙中的殘油,已抽除四十一、二噸,船艙內的存油,船東公司亦已開國際標,將於本(三)月三十日開標及簽合同,屆時得標廠商將在海象及天候許可,該等存油可望在七至十個工作天完成,本項船貨移除工作為往後工作重點。緊急應變小組表示,為貫徹行政院張院長指示,於颱風季節來臨前移除船上存油的目標,以避免再造成二次污染,已要求船東公司擬妥時間管制點,以確保如期完成移除。
至於附著於礁岩上之油污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環保署已同意潮間帶以下以自然方式處理,至於潮間帶以上油污區清除方法,船公司已進行試驗,本(三)月二十七日墾管處將就其試驗情形予以審核後,將採取多區段同步全面實施,以儘速完成除污工作。
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的善後處理工作,在環保署所領導的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努力下,第二階段第一、二期相關污油撈除及處理、以及沾附油污之浮木及相關廢棄物等清理,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完成。往後工作重點包括船、貨、船艙存油移除,以及附著於礁岩上油污的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船上存油移除工作,應變小組將會繼續督促船東公司務必於今年颱風季節來臨前完成移除。
緊急應變小組表示,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漏油至今二個月以來,在各相關單位的努力及合作下,在岸際的油污已撈除五百六十五、九噸,廢棄物(含污染區內沾油之浮木)部分,亦已清理共計四百九十二噸,上開兩項工作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全部清理完成;至於船隻貨艙中的殘油,已抽除四十一、二噸,船艙內的存油,船東公司亦已開國際標,將於本(三)月三十日開標及簽合同,屆時得標廠商將在海象及天候許可,該等存油可望在七至十個工作天完成,本項船貨移除工作為往後工作重點。緊急應變小組表示,為貫徹行政院張院長指示,於颱風季節來臨前移除船上存油的目標,以避免再造成二次污染,已要求船東公司擬妥時間管制點,以確保如期完成移除。
至於附著於礁岩上之油污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環保署已同意潮間帶以下以自然方式處理,至於潮間帶以上油污區清除方法,船公司已進行試驗,本(三)月二十七日墾管處將就其試驗情形予以審核後,將採取多區段同步全面實施,以儘速完成除污工作。
2001/03/2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緊急應變小組三月二十四日提供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的善後處理工作,在環保署所領導的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努力下,第二階段第一、二期相關污油撈除及處理、以及沾附油污之浮木及相關廢棄物等清理,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完成。往後工作重點包括船、貨、船艙存油移除,以及附著於礁岩上油污的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船上存油移除工作... 行政院院長張俊雄巡視「阿瑪斯號」擱淺漏油事件後續處理情形(三十六)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緊急應變小組三月二十四日提供
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的善後處理工作,在環保署所領導的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努力下,第二階段第一、二期相關污油撈除及處理、以及沾附油污之浮木及相關廢棄物等清理,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完成。往後工作重點包括船、貨、船艙存油移除,以及附著於礁岩上油污的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船上存油移除工作,應變小組將會繼續督促船東公司務必於今年颱風季節來臨前完成移除。
緊急應變小組表示,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漏油至今二個月以來,在各相關單位的努力及合作下,在岸際的油污已撈除五百六十五、九噸,廢棄物(含污染區內沾油之浮木)部分,亦已清理共計四百九十二噸,上開兩項工作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全部清理完成;至於船隻貨艙中的殘油,已抽除四十一、二噸,船艙內的存油,船東公司亦已開國際標,將於本(三)月三十日開標及簽合同,屆時得標廠商將在海象及天候許可,該等存油可望在七至十個工作天完成,本項船貨移除工作為往後工作重點。緊急應變小組表示,為貫徹行政院張院長指示,於颱風季節來臨前移除船上存油的目標,以避免再造成二次污染,已要求船東公司擬妥時間管制點,以確保如期完成移除。
至於附著於礁岩上之油污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環保署已同意潮間帶以下以自然方式處理,至於潮間帶以上油污區清除方法,船公司已進行試驗,本(三)月二十七日墾管處將就其試驗情形予以審核後,將採取多區段同步全面實施,以儘速完成除污工作。
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的善後處理工作,在環保署所領導的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努力下,第二階段第一、二期相關污油撈除及處理、以及沾附油污之浮木及相關廢棄物等清理,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完成。往後工作重點包括船、貨、船艙存油移除,以及附著於礁岩上油污的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船上存油移除工作,應變小組將會繼續督促船東公司務必於今年颱風季節來臨前完成移除。
緊急應變小組表示,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漏油至今二個月以來,在各相關單位的努力及合作下,在岸際的油污已撈除五百六十五、九噸,廢棄物(含污染區內沾油之浮木)部分,亦已清理共計四百九十二噸,上開兩項工作已於本(三)月二十四日全部清理完成;至於船隻貨艙中的殘油,已抽除四十一、二噸,船艙內的存油,船東公司亦已開國際標,將於本(三)月三十日開標及簽合同,屆時得標廠商將在海象及天候許可,該等存油可望在七至十個工作天完成,本項船貨移除工作為往後工作重點。緊急應變小組表示,為貫徹行政院張院長指示,於颱風季節來臨前移除船上存油的目標,以避免再造成二次污染,已要求船東公司擬妥時間管制點,以確保如期完成移除。
至於附著於礁岩上之油污第二階段第三期清除工作,環保署已同意潮間帶以下以自然方式處理,至於潮間帶以上油污區清除方法,船公司已進行試驗,本(三)月二十七日墾管處將就其試驗情形予以審核後,將採取多區段同步全面實施,以儘速完成除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