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6/07/07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於(6)日在高雄醫學大學舉辦第二場「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畫暨推動木質資源循環」社會溝通說明會。高雄市政府永續長兼副市長羅達生率環保局長張瑞琿等市府團隊出席,並邀集立法委員王正旭、專家學者、企業、NGO及社區夥伴與會。現場及線上近350位產官學研代表與民眾熱烈參與,聚焦極端高溫、都市林治理、健康城市及木質資源循環等議題,共同為南臺灣的綠蔭調適政策凝聚共識。 環境... 為城市降溫,更為土地留綠!環境部國土綠蔭社會溝通前進高雄
環境部於(6)日在高雄醫學大學舉辦第二場「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畫暨推動木質資源循環」社會溝通說明會。高雄市政府永續長兼副市長羅達生率環保局長張瑞琿等市府團隊出席,並邀集立法委員王正旭、專家學者、企業、NGO及社區夥伴與會。現場及線上近350位產官學研代表與民眾熱烈參與,聚焦極端高溫、都市林治理、健康城市及木質資源循環等議題,共同為南臺灣的綠蔭調適政策凝聚共識。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畫不是單純種樹,而是以氣候調適思維重新定位都市林,將樹木視為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行政院已成立「國家都市林推動委員會」,整合跨部會資源。未來將導入LiDAR、數位圖資及數位孿生等科技,建立科學化樹木管理制度,並透過全國50場社會溝通廣納意見。
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余明隆則從醫學角度指出,氣候變遷已直接影響公共健康,極端高溫及病媒蚊風險日益增加,高醫將持續以「One Health(健康一體)」理念提供科學實證。立法委員王正旭也強調,健康的國土是打造健康臺灣的重要基礎,未來將持續支持中央、地方與學界攜手,打造更健康、永續的生活環境。
在意見交流時間,現場與線上民眾發言極為踴躍,氣氛熱烈。除了聚焦高雄橋頭糖廠第三期開發案,關注都市林定義與人造林保存價值外,各界夥伴也紛紛為在地的綠意發聲。民眾現場提出的寶貴建議包括:透過科學量測提升資訊透明度,作為樹木保留、移植及疏伐的依據;建立專業養護制度、改善樹木棲地、落實適地適種;推動校園與社區共同投入、結合企業ESG;整合人行道、通學步道等公共空間;建置全國樹木資訊平台、推動跨部會合作與人才培育。
環境部表示,這次社會溝通深刻感受到高雄市民及環保團體對都市林與樹木保育的關心與期待。每一份建言、每一份對土地的熱愛,都是推動國土綠蔭氣候調適的重要力量。環境部將持續秉持謙卑、開放的態度,傾聽地方聲音、回應民眾期待,讓政策在對話中精進、在共識中落實,與地方攜手打造更涼適、更健康、更具韌性的永續臺灣。
會後,環境部將完整彙整民眾意見及各部會回應,公開會議紀錄與逐字內容。未來將持續整合跨部會資源,讓政策在溫暖的對話中精進、在溫柔的共識中落實,打造真正符合地方需求、人樹共好的國土綠蔭政策。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畫不是單純種樹,而是以氣候調適思維重新定位都市林,將樹木視為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行政院已成立「國家都市林推動委員會」,整合跨部會資源。未來將導入LiDAR、數位圖資及數位孿生等科技,建立科學化樹木管理制度,並透過全國50場社會溝通廣納意見。
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余明隆則從醫學角度指出,氣候變遷已直接影響公共健康,極端高溫及病媒蚊風險日益增加,高醫將持續以「One Health(健康一體)」理念提供科學實證。立法委員王正旭也強調,健康的國土是打造健康臺灣的重要基礎,未來將持續支持中央、地方與學界攜手,打造更健康、永續的生活環境。
在意見交流時間,現場與線上民眾發言極為踴躍,氣氛熱烈。除了聚焦高雄橋頭糖廠第三期開發案,關注都市林定義與人造林保存價值外,各界夥伴也紛紛為在地的綠意發聲。民眾現場提出的寶貴建議包括:透過科學量測提升資訊透明度,作為樹木保留、移植及疏伐的依據;建立專業養護制度、改善樹木棲地、落實適地適種;推動校園與社區共同投入、結合企業ESG;整合人行道、通學步道等公共空間;建置全國樹木資訊平台、推動跨部會合作與人才培育。
環境部表示,這次社會溝通深刻感受到高雄市民及環保團體對都市林與樹木保育的關心與期待。每一份建言、每一份對土地的熱愛,都是推動國土綠蔭氣候調適的重要力量。環境部將持續秉持謙卑、開放的態度,傾聽地方聲音、回應民眾期待,讓政策在對話中精進、在共識中落實,與地方攜手打造更涼適、更健康、更具韌性的永續臺灣。
會後,環境部將完整彙整民眾意見及各部會回應,公開會議紀錄與逐字內容。未來將持續整合跨部會資源,讓政策在溫暖的對話中精進、在溫柔的共識中落實,打造真正符合地方需求、人樹共好的國土綠蔭政策。
2026/07/06
來源: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環境部與高雄醫學大學於今(6)日正式簽署合作備忘錄(MOU),簽署儀式在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與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余明隆的代表簽署下隆重完成。此項劃時代的合作案旨在透過政策效益強化、資源深度整合與制度創新,共同為「環境永續」與「醫學健康服務」兩大領域創造交集效益。 本項備忘錄之簽署,緣起於環境部推動「淨零碳排、永續環境治理,建構永續綠色未來」之核心方針,與高雄醫學大學長... 環境部x高醫大簽署MOU 共創公私協力新典範!攜手邁向環境永續x國民健康
環境部與高雄醫學大學於今(6)日正式簽署合作備忘錄(MOU),簽署儀式在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與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余明隆的代表簽署下隆重完成。此項劃時代的合作案旨在透過政策效益強化、資源深度整合與制度創新,共同為「環境永續」與「醫學健康服務」兩大領域創造交集效益。
本項備忘錄之簽署,緣起於環境部推動「淨零碳排、永續環境治理,建構永續綠色未來」之核心方針,與高雄醫學大學長期「厚植醫學人文、深耕健康福祉,實踐醫療平權」之辦學願景相輔相成。雙方認為,單一領域的推動,已不足以因應複合型環境威脅,必須透過跨域合作的課程規劃、科學研究與實踐經驗,將「預防醫學」觀念融入環境政策的核心,方能攜手達成「環境永續共榮、促進國民健康」之雙贏目標。執行範圍涵蓋環境部及其所屬機關(構)、高雄醫學大學及其附屬機構與受委託經營之相關事業。
雙方未來將合作推動六大核心項目:一、協力推動環境教育,探討氣候變遷、環境污染與健康影響;二、培育環境議題人才,包括溫室氣體盤查、淨零碳排國際趨勢等;三、推動綠色醫療議題人才培育;四、落實溫室氣體盤查及減量等策略;五、落實醫療廢棄物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等策略;六、深化空氣污染、氣候調適與健康相關研究,結合醫療人工智慧與遠距平臺系統等科技。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致詞時強調:「面對環境暴露與氣候變遷的複合型挑戰,傳統部會單打獨鬥的時代已經過去,必須開創公私協力、跨域合作的新模式。這次MOU的簽署,就是打破藩籬、落實制度創新的典範。我們共同就人才培訓、政策及技術研究發展等範疇,協力推動環境友善與永續治理,期盼透過跨領域的協力創新,開創健康與永續共榮的康莊大道。」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董事會董事長陳建志致詞表示:「資源整合與協同治理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動能。高醫體系將響應環境部的政策,與環境部攜手在環境永續與預防醫學領域持續深化合作,未來雙方也將在環境教育、人才培育、綠色醫療等面向攜手合作,將環境治理與健康促進更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共同達成『環境永續共榮、促進國民健康』的永續願景」。
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余明隆致詞則指出:「高醫大長年深耕健康福祉,實踐醫療平權,持續在醫學教育、臨床醫療、公共衛生、研究創新及社會責任等面向努力。此次與環境部攜手合作,正是落實公部門與學界攜手合作的重要里程碑。高醫大一定會全力以赴,將今日的共識化為具體行動,持續深化合作、累積成果,共同為『臺灣環境永續』與『全民健康』貢獻更多力量」。
簽署儀式圓滿完成後,雙方共同舉辦「綠蔭倍增計畫暨木質資源循環」交流會,深入探討氣候調適綠蔭倍增計畫、循環雙法等關鍵議題。雙方期盼透過此一跨域合作典範,發揮政策與學術資源整合的最大效益,為國人共創國民健康與環境永續的長遠福祉。
本項備忘錄之簽署,緣起於環境部推動「淨零碳排、永續環境治理,建構永續綠色未來」之核心方針,與高雄醫學大學長期「厚植醫學人文、深耕健康福祉,實踐醫療平權」之辦學願景相輔相成。雙方認為,單一領域的推動,已不足以因應複合型環境威脅,必須透過跨域合作的課程規劃、科學研究與實踐經驗,將「預防醫學」觀念融入環境政策的核心,方能攜手達成「環境永續共榮、促進國民健康」之雙贏目標。執行範圍涵蓋環境部及其所屬機關(構)、高雄醫學大學及其附屬機構與受委託經營之相關事業。
雙方未來將合作推動六大核心項目:一、協力推動環境教育,探討氣候變遷、環境污染與健康影響;二、培育環境議題人才,包括溫室氣體盤查、淨零碳排國際趨勢等;三、推動綠色醫療議題人才培育;四、落實溫室氣體盤查及減量等策略;五、落實醫療廢棄物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等策略;六、深化空氣污染、氣候調適與健康相關研究,結合醫療人工智慧與遠距平臺系統等科技。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致詞時強調:「面對環境暴露與氣候變遷的複合型挑戰,傳統部會單打獨鬥的時代已經過去,必須開創公私協力、跨域合作的新模式。這次MOU的簽署,就是打破藩籬、落實制度創新的典範。我們共同就人才培訓、政策及技術研究發展等範疇,協力推動環境友善與永續治理,期盼透過跨領域的協力創新,開創健康與永續共榮的康莊大道。」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董事會董事長陳建志致詞表示:「資源整合與協同治理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動能。高醫體系將響應環境部的政策,與環境部攜手在環境永續與預防醫學領域持續深化合作,未來雙方也將在環境教育、人才培育、綠色醫療等面向攜手合作,將環境治理與健康促進更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共同達成『環境永續共榮、促進國民健康』的永續願景」。
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余明隆致詞則指出:「高醫大長年深耕健康福祉,實踐醫療平權,持續在醫學教育、臨床醫療、公共衛生、研究創新及社會責任等面向努力。此次與環境部攜手合作,正是落實公部門與學界攜手合作的重要里程碑。高醫大一定會全力以赴,將今日的共識化為具體行動,持續深化合作、累積成果,共同為『臺灣環境永續』與『全民健康』貢獻更多力量」。
簽署儀式圓滿完成後,雙方共同舉辦「綠蔭倍增計畫暨木質資源循環」交流會,深入探討氣候調適綠蔭倍增計畫、循環雙法等關鍵議題。雙方期盼透過此一跨域合作典範,發揮政策與學術資源整合的最大效益,為國人共創國民健康與環境永續的長遠福祉。
2026/07/06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為因應多元消費模式並落實簡政便民,環境部修正發布「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預計自1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過往民眾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俗稱廢四機)時,用來管控與宣導的紙本「廢四機回收聯單」,已達成階段性任務。鑑於現今民眾對「買新汰舊逆向回收」的觀念已普遍建立,且業者皆... 買新汰舊廢四機免費回收服務,明年起更簡便
為因應多元消費模式並落實簡政便民,環境部修正發布「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預計自1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過往民眾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俗稱廢四機)時,用來管控與宣導的紙本「廢四機回收聯單」,已達成階段性任務。鑑於現今民眾對「買新汰舊逆向回收」的觀念已普遍建立,且業者皆能配合,爰刪除填寫、交付及保存紙本聯單的規定,讓交易流程更順暢,每年更可省下大量紙張,達到減碳雙贏。此外,因應網購盛行,本次修正特別將非實體店面(如網購平台、網站)納入規範。明文要求網購業者必須在行銷載體上,以12點以上字型清楚標示回收服務及專線,使數位與實體通路規範一致。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強調,雖然廢除紙本聯單,但民眾「同項目、同數量、同時間及同地址」享有的無償搬運回收權益完全不變!期待透過本次法規優化,達到政府簡政、業者減壓、民眾便利的三贏局面。
本次公告相關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或於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過往民眾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俗稱廢四機)時,用來管控與宣導的紙本「廢四機回收聯單」,已達成階段性任務。鑑於現今民眾對「買新汰舊逆向回收」的觀念已普遍建立,且業者皆能配合,爰刪除填寫、交付及保存紙本聯單的規定,讓交易流程更順暢,每年更可省下大量紙張,達到減碳雙贏。此外,因應網購盛行,本次修正特別將非實體店面(如網購平台、網站)納入規範。明文要求網購業者必須在行銷載體上,以12點以上字型清楚標示回收服務及專線,使數位與實體通路規範一致。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強調,雖然廢除紙本聯單,但民眾「同項目、同數量、同時間及同地址」享有的無償搬運回收權益完全不變!期待透過本次法規優化,達到政府簡政、業者減壓、民眾便利的三贏局面。
本次公告相關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或於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來源: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為配合噪音管制法(下稱本法)第26條及第28條條文,環境部115年7月3日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下稱裁罰基準),並對違反本法26條案件所稱情節重大,訂定「違反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情節重大認定要點」(下稱認定要點),使環保機關於裁處時有一致的基準可資遵循,並遏止屢次違規情形,回應國人對安寧生活環境的期盼。 環境部表示,本法26條、28條於114年12月26日修正,車... 環境部修正發布「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並訂定「違反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情節重大認定要點」
為配合噪音管制法(下稱本法)第26條及第28條條文,環境部115年7月3日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下稱裁罰基準),並對違反本法26條案件所稱情節重大,訂定「違反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情節重大認定要點」(下稱認定要點),使環保機關於裁處時有一致的基準可資遵循,並遏止屢次違規情形,回應國人對安寧生活環境的期盼。
環境部表示,本法26條、28條於114年12月26日修正,車輛噪音超標及未依規定接受噪音檢驗之違規罰鍰已提高為新臺幣3,600元至3萬6,000元,爰修正裁罰基準附表所列車輛噪音違規之罰鍰範圍及檢討現行規定確保執法適法性。此外,本次修正納入罰鍰計算公式,依違規案件影響程度、一年內累積違規次數等因子計算罰鍰,並納入加重或減輕罰鍰因子,環保機關可將夜間/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屆期未改善、一年內首次違規、稽查配合度良好等違規情節納入罰鍰額度裁量,兼顧受處分者之權益與行政罰法精神。
環境部說明,依本法第26條規定,機動車輛噪音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情節重大且逾期仍未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因此,該部訂定認定要點,對於情節重大情形予以定義;「機動車輛噪音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且噪音值逾管制標準值15分貝,或機動車輛於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之次數達二次以上者」,最重將處以吊扣牌照處罰。
環境部強調,本次修正裁罰基準與訂定之認定要點,使各直轄市、(縣)市環保機關有更明確且一致的裁罰依據,特別是針對夜間噪音、累犯等嚴重擾民行為加強管制,期盼透過更完善的法制工具,攜手民眾共同維護寧靜宜居的環境。本次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環境部表示,本法26條、28條於114年12月26日修正,車輛噪音超標及未依規定接受噪音檢驗之違規罰鍰已提高為新臺幣3,600元至3萬6,000元,爰修正裁罰基準附表所列車輛噪音違規之罰鍰範圍及檢討現行規定確保執法適法性。此外,本次修正納入罰鍰計算公式,依違規案件影響程度、一年內累積違規次數等因子計算罰鍰,並納入加重或減輕罰鍰因子,環保機關可將夜間/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屆期未改善、一年內首次違規、稽查配合度良好等違規情節納入罰鍰額度裁量,兼顧受處分者之權益與行政罰法精神。
環境部說明,依本法第26條規定,機動車輛噪音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情節重大且逾期仍未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因此,該部訂定認定要點,對於情節重大情形予以定義;「機動車輛噪音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且噪音值逾管制標準值15分貝,或機動車輛於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之次數達二次以上者」,最重將處以吊扣牌照處罰。
環境部強調,本次修正裁罰基準與訂定之認定要點,使各直轄市、(縣)市環保機關有更明確且一致的裁罰依據,特別是針對夜間噪音、累犯等嚴重擾民行為加強管制,期盼透過更完善的法制工具,攜手民眾共同維護寧靜宜居的環境。本次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