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6/02/26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元宵佳節即將到來,各地燈節活動已陸續熱鬧登場,市面上琳瑯滿目的造型提燈、會發光發聲的酷炫燈籠,都是大小朋友們的最愛。然而,在歡慶節日的同時,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提醒:「別忘了留藏在燈籠裡的幕後主角乾電池!」 環境部指出,近年流行的造型紙提燈因為較為輕巧,容易忽略內含鈕扣型電池,直接當一般垃圾丟棄可能造成電池短路、起火及污染環境等風險,因此提燈務必取出電池後再丟棄... 元宵提燈慶團圓 電池回收護家園
元宵佳節即將到來,各地燈節活動已陸續熱鬧登場,市面上琳瑯滿目的造型提燈、會發光發聲的酷炫燈籠,都是大小朋友們的最愛。然而,在歡慶節日的同時,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提醒:「別忘了留藏在燈籠裡的幕後主角乾電池!」
環境部指出,近年流行的造型紙提燈因為較為輕巧,容易忽略內含鈕扣型電池,直接當一般垃圾丟棄可能造成電池短路、起火及污染環境等風險,因此提燈務必取出電池後再丟棄;如果提燈不再使用也建議將電池取出,才能避免電池因久放漏液而導致物品損壞。
環境部說明,取出的電池若電力尚未耗盡,可以移轉給耗電量較低的電子產品(如鬧鐘、遙控器)使用;已耗盡電池可使用膠帶貼住正、負極進行簡單絕緣處理,統一存放於容器中,累積一定數量後再就近送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便利商店、超市或量販店進行回收。
環境部強調,落實電池「取出、收好、送回收」3個動作,才能確保居家生活環境安全,且電池內含可以再利用的資源,只有交由專業回收管道才能讓資源有效循環,再次發揮價值。趁著節日到來,環境部呼籲民眾落實廢電池回收,讓元宵節慶的光亮,延續成為守護環境的力量。
環境部指出,近年流行的造型紙提燈因為較為輕巧,容易忽略內含鈕扣型電池,直接當一般垃圾丟棄可能造成電池短路、起火及污染環境等風險,因此提燈務必取出電池後再丟棄;如果提燈不再使用也建議將電池取出,才能避免電池因久放漏液而導致物品損壞。
環境部說明,取出的電池若電力尚未耗盡,可以移轉給耗電量較低的電子產品(如鬧鐘、遙控器)使用;已耗盡電池可使用膠帶貼住正、負極進行簡單絕緣處理,統一存放於容器中,累積一定數量後再就近送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便利商店、超市或量販店進行回收。
環境部強調,落實電池「取出、收好、送回收」3個動作,才能確保居家生活環境安全,且電池內含可以再利用的資源,只有交由專業回收管道才能讓資源有效循環,再次發揮價值。趁著節日到來,環境部呼籲民眾落實廢電池回收,讓元宵節慶的光亮,延續成為守護環境的力量。
2026/02/25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為深化國人永續生活轉型,環境部與農業部於今(25)日共同舉辦「農產品碳足跡新里程,永續生活綠轉型」聯合記者會,正式展示跨部會合作推動農產品碳足跡標籤的具體成果。政府透過流程簡化、導入數位工具及提供補助誘因等三大行動,引導生產端朝低碳轉型,並宣布自今(115)年起,將取得碳足跡標籤之產品正式納入「政府及企業綠色採購」範疇,從源頭落實減碳治理,鼓勵全民實踐永續生活。... 農產品碳足跡新里程 環境部攜手農業部及業者引導低碳生產與綠色消費
為深化國人永續生活轉型,環境部與農業部於今(25)日共同舉辦「農產品碳足跡新里程,永續生活綠轉型」聯合記者會,正式展示跨部會合作推動農產品碳足跡標籤的具體成果。政府透過流程簡化、導入數位工具及提供補助誘因等三大行動,引導生產端朝低碳轉型,並宣布自今(115)年起,將取得碳足跡標籤之產品正式納入「政府及企業綠色採購」範疇,從源頭落實減碳治理,鼓勵全民實踐永續生活。
碳標籤是串聯生產與消費的橋樑,以綠色採購帶動千億商機
環境部陳淑玲主任秘書致詞時表示,環境部與農業部共同推動農產品碳足跡制度,核心目標在於建構「可負擔、可操作」的認證環境及程序。目前取得碳標籤的農特產品約100件,包含米、蛋、蔬菜水果等,其因種類多元、生產規模小,碳足跡計算較工業產品更複雜,本次透過簡化「雜糧及蔬菜」類別的產品類別規則,並導入農業部數位盤查,降低業者參與門檻,碳足跡標籤將排放資訊具體化,協助民眾比較並優先選擇在地低碳產品,串聯低碳生產與永續消費。
不僅要吃得飽與安全,更要「吃出永續」,看重價值而非價格
更重要的是,環境部宣布從今年起正式將「碳足跡標籤產品」納入綠色採購範疇,該部統計113年綠色採購金額已達890億元,其中屬農特產品比例不到1%,未來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陳主秘強調:「我們將發揮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的強大採購動能,帶動市場對碳標籤產品的需求,讓環境政策與農業政策相互加值,達成減碳與經濟發展的雙贏。」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先行導入產品碳足跡標籤的兩大指標業者分享經驗,蕈優生物科技分享如何透過智慧化生產管理,從源頭盤查落實低碳生產。而里仁事業展示通路端如何透過綠色行銷,引導消費者選購具備碳標籤的產品。兩家業者的實務經驗,充分展現了台灣農產業鏈攜手減碳的具體可行性。
農業部與環境部共同強調,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與減碳壓力,推動「低碳生產」與「綠色消費」已是必然趨勢。政府將持續優化自願性產品碳足跡制度,透過跨部會協作,不僅讓民眾掌握產品的碳資訊,更期盼凝聚產官學民共識,共同打造具韌性的永續家園。
碳標籤是串聯生產與消費的橋樑,以綠色採購帶動千億商機
環境部陳淑玲主任秘書致詞時表示,環境部與農業部共同推動農產品碳足跡制度,核心目標在於建構「可負擔、可操作」的認證環境及程序。目前取得碳標籤的農特產品約100件,包含米、蛋、蔬菜水果等,其因種類多元、生產規模小,碳足跡計算較工業產品更複雜,本次透過簡化「雜糧及蔬菜」類別的產品類別規則,並導入農業部數位盤查,降低業者參與門檻,碳足跡標籤將排放資訊具體化,協助民眾比較並優先選擇在地低碳產品,串聯低碳生產與永續消費。
不僅要吃得飽與安全,更要「吃出永續」,看重價值而非價格
更重要的是,環境部宣布從今年起正式將「碳足跡標籤產品」納入綠色採購範疇,該部統計113年綠色採購金額已達890億元,其中屬農特產品比例不到1%,未來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陳主秘強調:「我們將發揮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的強大採購動能,帶動市場對碳標籤產品的需求,讓環境政策與農業政策相互加值,達成減碳與經濟發展的雙贏。」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先行導入產品碳足跡標籤的兩大指標業者分享經驗,蕈優生物科技分享如何透過智慧化生產管理,從源頭盤查落實低碳生產。而里仁事業展示通路端如何透過綠色行銷,引導消費者選購具備碳標籤的產品。兩家業者的實務經驗,充分展現了台灣農產業鏈攜手減碳的具體可行性。
農業部與環境部共同強調,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與減碳壓力,推動「低碳生產」與「綠色消費」已是必然趨勢。政府將持續優化自願性產品碳足跡制度,透過跨部會協作,不僅讓民眾掌握產品的碳資訊,更期盼凝聚產官學民共識,共同打造具韌性的永續家園。
2026/02/25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治理升級,全力助攻綠色產業】 為推動我國邁向淨零排放與循環經濟,環境部今(25)日宣布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並更名為「永續環境治理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此次修正最重大的突破,在於將「廢水能資源化技術」正式納入認證範疇,期能引導國內環保產業從「末端處理」升級為「永續治理」。 【從「除污」到「永續」... 環境部擴大技術認證範疇 首納「廢水能資源化」
【環境治理升級,全力助攻綠色產業】
為推動我國邁向淨零排放與循環經濟,環境部今(25)日宣布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並更名為「永續環境治理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此次修正最重大的突破,在於將「廢水能資源化技術」正式納入認證範疇,期能引導國內環保產業從「末端處理」升級為「永續治理」。
【從「除污」到「永續」:廢水變綠金成新顯學】
環境部表示,隨著環境部升格,治理思維也與時俱進。過去技術認證僅侷限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為接軌國際趨勢,新制將範圍擴大至「永續環境治理技術」。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新增的「廢水能資源化技術」,定義為應用於事業廢水改善工作,使污染物轉化為能源或資源的技術(包含工法、設備或材料)。未來企業若能透過厭氧發酵產沼氣發電、或從廢水中回收氮磷等有價物質,其技術經審查通過後,將由環境部頒發「有效性證明」,不僅是對技術能力的官方認證,更是企業展現技術廢水煉金、創造綠色商機的永續產業金鑰。
【簡政便民:效期延長至5年,取消展延次數限制】
為鼓勵優良技術深耕國內並減輕業者行政負擔,本次修正大幅放寬認證效期與展延規定:
效期延長:有效性證明之有效期間由原本的3年延長為5年。
取消限制:取消過去展延次數的限制,業者可持續透過展延維持認證資格。
環境部強調,透過建立嚴謹的「技術有效性證明」制度,由政府協助把關技術品質與學理依據,排除誇大不實的商業宣傳。這不僅能保障使用者權益,更能促進我國環保技術產業的升級與國際化。歡迎持有創新廢水能資源化或土水整治技術的企業與學術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為推動我國邁向淨零排放與循環經濟,環境部今(25)日宣布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並更名為「永續環境治理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此次修正最重大的突破,在於將「廢水能資源化技術」正式納入認證範疇,期能引導國內環保產業從「末端處理」升級為「永續治理」。
【從「除污」到「永續」:廢水變綠金成新顯學】
環境部表示,隨著環境部升格,治理思維也與時俱進。過去技術認證僅侷限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為接軌國際趨勢,新制將範圍擴大至「永續環境治理技術」。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新增的「廢水能資源化技術」,定義為應用於事業廢水改善工作,使污染物轉化為能源或資源的技術(包含工法、設備或材料)。未來企業若能透過厭氧發酵產沼氣發電、或從廢水中回收氮磷等有價物質,其技術經審查通過後,將由環境部頒發「有效性證明」,不僅是對技術能力的官方認證,更是企業展現技術廢水煉金、創造綠色商機的永續產業金鑰。
【簡政便民:效期延長至5年,取消展延次數限制】
為鼓勵優良技術深耕國內並減輕業者行政負擔,本次修正大幅放寬認證效期與展延規定:
效期延長:有效性證明之有效期間由原本的3年延長為5年。
取消限制:取消過去展延次數的限制,業者可持續透過展延維持認證資格。
環境部強調,透過建立嚴謹的「技術有效性證明」制度,由政府協助把關技術品質與學理依據,排除誇大不實的商業宣傳。這不僅能保障使用者權益,更能促進我國環保技術產業的升級與國際化。歡迎持有創新廢水能資源化或土水整治技術的企業與學術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2026/02/24
來源: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環境部於115年2月24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落實精準執法與數據驅動管理之政策目標。連續自動監測數據(CEMS)為我國大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管制工具,為確保數據之真實性與公信力,本次修正重點在於建置「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之中央審核制度,針對現行已設置之監測設施進行全國性系統健檢,以優化整體效能,並要求未... 環境部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環境部於115年2月24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落實精準執法與數據驅動管理之政策目標。連續自動監測數據(CEMS)為我國大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管制工具,為確保數據之真實性與公信力,本次修正重點在於建置「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之中央審核制度,針對現行已設置之監測設施進行全國性系統健檢,以優化整體效能,並要求未來新設之設施均須通過審核測試,確保其品質與功能符合法規規範。此外,針對數據異常、申報不實或情節重大之場所,將透過數位化與科學化管理手段強化管制作為,建立監測體系之公信力並維護數據真實性。
環境部說明,隨著數位轉型與監測技術之精進,連續自動監測數據已成為環境治理的重要一環,其管理技術規範具全國通用性。為提升管理效能並協助各級主管機關落實精準化管理、減輕其面對多元軟體環境時的審核困擾,本次修正要求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認可機構測試通過,並取得審核合格證明文件。此舉旨在透過全國統一的測試程序與軟體封存作業,從源頭確保監測系統程式之穩定性與計算邏輯,進而提升監測數據之代表性與公信力,有效防範數據偏差風險,確保環境安全及民眾健康。
環境部指出,為遏止不法並強化管制作為,本次修正案針對高風險場所訂定更嚴格的監控措施。凡經查核涉及多次DAHS異常、申報不實且涉及刑責經判決確定或違反空污法第九十六條情節重大者,將列為重點管制對象,相關場所需每月進行至少一次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涉及重大違規者更需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監測設施確認程序,且需連續三年審查符合規定後方得解除強化管制,以落實對重大違規者之嚴格監控。
環境部強調,此次修正不僅強化了法規執行的嚴謹性,更展現政府朝向數位化、科學化監測邁進之決心。考量本案為維護公共利益有儘速施行之必要,修正草案之預告期間調整為14日,並廣納各界意見。藉由健全數據採擷系統之中央審核機制,將有效降低監測數據偏差之風險,維護國內空氣品質並守護民眾健康。
有關本次法規發布公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Page/B514A5023133ED27),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
環境部說明,隨著數位轉型與監測技術之精進,連續自動監測數據已成為環境治理的重要一環,其管理技術規範具全國通用性。為提升管理效能並協助各級主管機關落實精準化管理、減輕其面對多元軟體環境時的審核困擾,本次修正要求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認可機構測試通過,並取得審核合格證明文件。此舉旨在透過全國統一的測試程序與軟體封存作業,從源頭確保監測系統程式之穩定性與計算邏輯,進而提升監測數據之代表性與公信力,有效防範數據偏差風險,確保環境安全及民眾健康。
環境部指出,為遏止不法並強化管制作為,本次修正案針對高風險場所訂定更嚴格的監控措施。凡經查核涉及多次DAHS異常、申報不實且涉及刑責經判決確定或違反空污法第九十六條情節重大者,將列為重點管制對象,相關場所需每月進行至少一次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涉及重大違規者更需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監測設施確認程序,且需連續三年審查符合規定後方得解除強化管制,以落實對重大違規者之嚴格監控。
環境部強調,此次修正不僅強化了法規執行的嚴謹性,更展現政府朝向數位化、科學化監測邁進之決心。考量本案為維護公共利益有儘速施行之必要,修正草案之預告期間調整為14日,並廣納各界意見。藉由健全數據採擷系統之中央審核機制,將有效降低監測數據偏差之風險,維護國內空氣品質並守護民眾健康。
有關本次法規發布公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Page/B514A5023133ED27),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