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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有關更生日報99年8月17日報導「環評預審通過 蘇花改推動順利」一文,第一段文字中指稱「沈署長表示,日前環評預審已通過,情況進行順利」,並非實情,交通部於99年8月12日函送蘇花改一案請環保署辦理預審,目前尚在辦理中。為改善蘇花公路危險路段,交通部已進行蘇花公路改善工程之可行性綜合評估,因該改善方案達「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應實施環...

環保署澄清蘇花改環評預審尚在辦理中

日期:2010/09/1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有關更生日報99年8月17日報導「環評預審通過 蘇花改推動順利」一文,第一段文字中指稱「沈署長表示,日前環評預審已通過,情況進行順利」,並非實情,交通部於99年8月12日函送蘇花改一案請環保署辦理預審,目前尚在辦理中。

為改善蘇花公路危險路段,交通部已進行蘇花公路改善工程之可行性綜合評估,因該改善方案達「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已在準備相關環評事宜。另該處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條之1規定:「開發單位為縮短說明書之審查時程,得於製作說明書時,檢具本法第6條第2項第4款至第8款資料,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環保主管機關預審。」由交通部於99年8月12日轉送「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蘇澳~東澳、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環境影響說明書」,請環保署先辦理預審,環保署已訂於99年9月17日召開本案預審會議,故本案環評預審目前尚在辦理中。

另開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曾依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輔導要點,請環保署提供協助,環保署分別於99年1月19日、8月20日召開2次環境影響諮詢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提供對本案之建言,與會者意見已公布於環保署網頁(http://atftp.epa.gov.tw/EIS/index.htm)供各界查閱。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有關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開放事宜,環保署表示,完全照原來環評審查結果及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辦理,沒有所謂「棄守」的情形。環保署說,坪林行控中心開放供外來車輛行駛,涉及到原來環評審查結果的變更,交通部國工局已經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該署審核。經過多次審查,在今年專案小組獲致初步結果:應該在北宜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後,始可開放外來旅客每日最多四千車次進入坪林...

北宜高坪林行控中心依原環評審查結果及環評法辦理,無「棄守」情形

日期:2005/09/1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有關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開放事宜,環保署表示,完全照原來環評審查結果及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辦理,沒有所謂「棄守」的情形。

環保署說,坪林行控中心開放供外來車輛行駛,涉及到原來環評審查結果的變更,交通部國工局已經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該署審核。經過多次審查,在今年專案小組獲致初步結果:應該在北宜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後,始可開放外來旅客每日最多四千車次進入坪林地區。目前正由國工局補充修正相關資料中,環保署收到修正資料後,將儘速轉送環評委員及專家學者確認,並提環評委員會討論。

由於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目前尚未完工,僅通車至坪林。在此過渡時期,坪林行控中心仍應以管制方式為之,以避免污染水源水質。至於管制方式對環境影響部分,環保署已經依據環評法第29條及第18條規定,請交通部國工局在94年9月20日前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及因應對策,環保署並將立即召開審查會議審慎審查。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臺灣四面環海,並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行政院於109年5月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建立海岸清理機制及源頭減量維護海岸清潔。然受人為活動及潮汐影響,海岸還是會發生垃圾堆積的情形,環保署推出「守護海岸行動 拍照享綠點」活動,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民眾到海邊拍下海岸乾淨或髒亂的照片並到活動網頁上傳,就有機會獲得5,000至5萬綠點(等同新臺幣50至500元),經...

守護海岸行動 拍照享綠點

日期:2021/10/01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臺灣四面環海,並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行政院於109年5月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建立海岸清理機制及源頭減量維護海岸清潔。然受人為活動及潮汐影響,海岸還是會發生垃圾堆積的情形,環保署推出「守護海岸行動 拍照享綠點」活動,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民眾到海邊拍下海岸乾淨或髒亂的照片並到活動網頁上傳,就有機會獲得5,000至5萬綠點(等同新臺幣50至500元),經通報的髒亂地點將由海岸權管機關派員進行清理,另外被民眾選出的乾淨海岸,也將列出權管機關,鼓勵持續維護,讓海岸常保乾淨美麗,全民一起守護海岸。

環保署說明,為解決海洋垃圾問題,行政院整合9個中央部會資源,並與19個臨海地方政府合作,已明確界定全國1,988公里海岸權管機關,於向海致敬計畫建立「定期清」的機制,去(109)年迄今共清理11.6萬公噸海岸廢棄物,並建置海岸清理資訊平臺,提供查詢海岸權管機關、清理成果統計及海岸髒亂通報等功能,其中海岸髒亂岸通報功能,民眾登入系統後,只要上傳手機內髒亂點照片,系統即可自行讀取髒亂點座標,完成髒亂點通報,並將通報案件分派給該海岸權管機關,由該機關於7日內派員至現場完成清理,以確保海岸土地可以常保乾淨狀態。

環保署表示,活動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為期兩個半月,民眾若發現海岸有大量垃圾情形,可參加髒亂海岸通報活動,參與者於海岸清理資訊平臺-海岸髒亂通報功能中(https://ecolife2.epa.gov.tw/BeachCleanup/Dirty/Add)進行髒亂通報,填寫通報相關基本資料及上傳海岸髒亂現況照片,完成通報者,最高可獲得綠點1萬點【前200名可獲得1萬綠點(等同100元)、第201至2,600名可獲得5,000點綠點(等同50元)】,每人限領1次;另為鼓勵大家多接近海岸,環保署也提供120名各5萬綠點(等同500元)抽獎,民眾若發現乾淨美麗的海岸,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臉書活動貼文留言處,上傳乾淨海岸照片、地點名稱及現況描述,上傳1筆就有抽獎機會(每個FB帳號限抽1次),活動結束後,被民眾選出的乾淨海岸,也將列出權管機關,鼓勵持續維護。活動辦法詳如附件或請見環保署網站、Facebook粉絲團,期待全民參與監督海岸清潔維護情形,給予海岸權管單位鼓勵或改善意見,也為維護乾淨海岸盡一份心力。







髒亂海岸通報網址
https://reurl.cc/Ok49eR

乾淨海岸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kLEDYx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鉛蓄電池除了是機動車輛的啟動電源,也常用於儲能設備。由於含有鉛等重金屬成分,如果沒有妥善回收處理,不僅會對土壤和水質造成污染,還可能經由食物鏈引起人體嚴重健康問題。如未妥善回收處理,或以夾帶等非法方式輸出,最高將處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的罰鍰,資源循環署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資源循環署表示,廢鉛蓄電池雖然含有害成分,但也是重要資源。國內廢鉛蓄電池的主要回收來源...

妥善回收鉛蓄電池 創造物料循環價值!

日期:2024/05/29
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鉛蓄電池除了是機動車輛的啟動電源,也常用於儲能設備。由於含有鉛等重金屬成分,如果沒有妥善回收處理,不僅會對土壤和水質造成污染,還可能經由食物鏈引起人體嚴重健康問題。如未妥善回收處理,或以夾帶等非法方式輸出,最高將處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的罰鍰,資源循環署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資源循環署表示,廢鉛蓄電池雖然含有害成分,但也是重要資源。國內廢鉛蓄電池的主要回收來源包括汽機車保修汰換及電信業等使用所產生,藉由地方政府清潔隊及廢鉛蓄電池回收商進行回收作業,透過處理不僅能將回收的塑膠再生料用於其他塑膠製品,回收的鉛也能再製成新的鉛蓄電池,實現資源的循環再利用。鉛屬於重要資源,具有高價值和多用途,因此妥善回收和再利用至關重要。

廢鉛蓄電池於民國79年已列為應回收廢棄物。依112年統計資料,妥善回收共約7萬7,000公噸,且國內處理業者每年最多可處理廢鉛蓄電池16萬公噸,整體處理量能充足無虞,能使回收的廢鉛蓄電池有效再利用,避免對環境的影響。

資源循環署呼籲,廢棄鉛蓄電池應交給合法回收業者,並應杜絕不法貯存堆置及出口。回收業者應自我檢視是否符合「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確保廢鉛蓄電池得到妥善的回收、清運及貯存,避免污染環境。資源循環署已協調地方政府加強對回收業者的稽查工作,對不符合規範的業者,將依法處以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出口若違反「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或以夾帶等非法方式輸出,將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鍰。

資源循環署再次強調,維護環境是全民的責任,請大家共同合作,確保廢鉛蓄電池得到妥善的回收處理,保護我們共同的生活環境。

民眾如果想要更進一步瞭解廢鉛蓄電池回收相關訊息,可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至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s://recycle.moenv.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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