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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環境部綜合規劃司
環境部今(10)日上午於日本東京,與日本環境協會(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 JEA)及我國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共同簽署「環保標章合作瞭解備忘錄」,並由環境部謝次長燕儒見證本次合作。此一合作象徵臺日將在綠色產品標章制度上展開更緊密、制度化的國際合作,並為未來推動環保標章相互承認奠定重要基礎。 環境部謝次長於致詞時表示,本次合作更能提升綠色產品在國際市場的流...

為強化綠色產品國際連結 臺日簽署環保標章合作瞭解備忘錄

為強化綠色產品國際連結 臺日簽署環保標章合作瞭解備忘錄
日期:2025/12/10
來源:環境部綜合規劃司
環境部今(10)日上午於日本東京,與日本環境協會(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 JEA)及我國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共同簽署「環保標章合作瞭解備忘錄」,並由環境部謝次長燕儒見證本次合作。此一合作象徵臺日將在綠色產品標章制度上展開更緊密、制度化的國際合作,並為未來推動環保標章相互承認奠定重要基礎。

環境部謝次長於致詞時表示,本次合作更能提升綠色產品在國際市場的流通效率,使臺日雙方標章制度在全球永續議題上展現更大影響力。他也期盼透過管道的建立,未來能逐步推動更廣泛的產品合作,為兩國綠色產業與環境永續帶來更多正面效益。除此之外,次長於致詞時更特別強調,我國賴清德總統近期在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把綠色採購/綠生活列為推動淨零碳排核心主軸之一,臺灣政府將持續並擴大推動綠色採購,而環保標章與綠色產品,在推動綠色採購及綠生活轉型過程中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也期望透過臺日環保標章合作,提供更便利的綠色採購環境。

環境部表示,氣候變遷已對全球生態與人類生活帶來深刻影響,國際社會愈加重視減碳、循環經濟與綠色消費政策,各國環保標章亦成為推動永續產品的重要工具。臺灣環保標章(Green Mark)與日本生態標章(Eco Mark)均在國內外具有代表性,兩國間交流合作更具有高度重要性。

本次簽署之備忘錄率先聚焦「資訊產品」及「影像設備」類別,將展開以下合作內容:

一、共同定義與檢討產品之共同標準項目與驗證方法。

二、交換技術資訊、產品規格及驗證經驗。

三、定期舉辦多邊工作會議,研議標準一致化及相互承認。

四、雙方於相關規範修正時相互通報並共同評估影響。

五、未來將依合作情況逐步擴大至更多產品類別。

環境部指出,過去臺日兩方曾於2004年簽署環保標章相互承認協議,但因雙方制度持續演進,為與時俱進,因應全球綠色產品市場快速變化,本次簽署備忘錄,作為重啟臺日合作的最佳起點。

環境部強調,日本環境協會為「Eco Mark」之管理者,為日本重要民間公益財團法人;我國環保標章則由環境部作為制度主管機關,並指定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作為驗證機構,且日本環境協會與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皆為全球環保標章網路組織會員。為確保合作架構周延、職責完整,本次共同簽署更能反映雙方制度及實務運作的全面性。

環境部表示,後續將依本備忘錄內容啟動技術研討、標準比對與驗證經驗交流,積極朝相互承認目標邁進,共同促進跨國綠色貿易,朝2050淨零願景前行。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組成專案小組,成功破獲一個橫跨非法「仲介、清除、貯存、處理」的完整環保犯罪產業鏈。全案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結起訴,共起訴明○公司等14家業者,估計非法貯存、清除及處理廢棄物達1,600公噸,估算需追繳犯罪所得逾1億元。 明○公司為「廢塑膠」再利用機構,自112年4月起,透過宏○公司仲介...

檢警環重拳出擊! 破獲廢棄物非法產業鏈 追繳犯罪所得破億元

檢警環重拳出擊! 破獲廢棄物非法產業鏈 追繳犯罪所得破億元
日期:2025/12/10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組成專案小組,成功破獲一個橫跨非法「仲介、清除、貯存、處理」的完整環保犯罪產業鏈。全案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結起訴,共起訴明○公司等14家業者,估計非法貯存、清除及處理廢棄物達1,600公噸,估算需追繳犯罪所得逾1億元。

明○公司為「廢塑膠」再利用機構,自112年4月起,透過宏○公司仲介11家清除機構向工廠收受「廢塑膠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並收取每公斤新臺幣8至10元不等的處理費後,再進行非法破碎及壓縮打包處理,試圖以塑膠片名義輸出國外。後因境外輸出遭攔查而受阻,開始承租廠房非法貯存持續對外收受的廢棄物,以賺取高額廢棄物處理費,所幸專案小組及時破獲防止假再利用真棄置案件再次發生。

宏○公司實際負責人仲介新北市轄內清除業者將原本應送往焚化爐處理之廢棄物,轉以低價交付明○公司,並且收取每公斤新臺幣0.5至2.25元不等的仲介費,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下,將整個廢棄物非法清除處理網絡逐一釐清,終結廢棄物非法處理集團。

環境管理署表示,非法清除、貯存及處理廢棄物之上下游不肖業者,基隆地檢署已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行政刑罰偵結起訴,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將廢棄物委託非法業者清除及處理,致生廢棄物非法清除及棄置破壞環境。另環境管理署將持續與檢、警單位共同合作,加強查緝以「再利用」為名,行「非法處理」及「境外輸出」之實的環保犯罪結構,並配合司法機關追查犯罪所得,讓不肖業者付出應有代價,以遏止類似的環保犯罪產業鏈橫行及污染環境行為,保障國人生活環境品質。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基隆河八堵取水口因油污事件,影響基隆民生用水。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均迅即緊急應變處理,環境部也督導協助基隆市環保局在暖暖碇內一帶加強巡查,並由新北市環保局配合於瑞芳地區擴大稽查。截至9日止,環保機關累計稽查65家次、採樣8家次、告發2家次;協助基隆市環保局查獲應納管而未納管的水污染事業,已依法告發並勒令其相關作業停工。同時,完成污染熱區清查,並掌握監管貽害水源水質...

環境部督導協作基隆市環保局勤查重罰 確保用水安全

日期:2025/12/10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基隆河八堵取水口因油污事件,影響基隆民生用水。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均迅即緊急應變處理,環境部也督導協助基隆市環保局在暖暖碇內一帶加強巡查,並由新北市環保局配合於瑞芳地區擴大稽查。截至9日止,環保機關累計稽查65家次、採樣8家次、告發2家次;協助基隆市環保局查獲應納管而未納管的水污染事業,已依法告發並勒令其相關作業停工。同時,完成污染熱區清查,並掌握監管貽害水源水質風險的對象及行為。

為確保用水安全,環境部提出三大強化作為,展現中央協力地方治理。其一,協助及促請基隆市政府成立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鎖定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使用行為及潛在污染源定期巡查。凡涉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務必從嚴管理並落實法規列管;其二,將補助及支持基隆市環保局申請「稽查水質檢測計畫」相關經費,確保稽查檢測量能;其三、確保台水公司供水品質,要求於取水口常設吸油攔污措施,並確保即時監測設備功能,完成八堵取水口復抽整備。待正式回復供水後,本部將抽驗供水水質,透過多重監測確保進入家戶之自來水安全無虞。

環境部呼籲,基隆市政府後續應確保水源安全及避免水源污染事件發生,應對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任何開發、設廠、或改變原有土地用途行為,均應落實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並會商水源保護主管機關認定無貽害水質水量之虞,以確保從源頭根本管制;若清查有發生貽害水質水量情形,應強制改善或命拆除設施等,以徹底解決水源污染。

 
來源: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環境部邀請衛福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教育部、財政部、海委會、國科會、國衛院等部會,於114年12月10日在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舉辦「114年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成果發表會-PFAS管理與未來展望」,會議聚焦各部會因應國際趨勢強化PFAS管制的作法及未來策略,並與產、學、研及NGO代表共同交流。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到場致詞,表示政府積極回應全球PFAS治理浪潮,除感謝各部...

PFAS管理跨部會國家隊 歲末分享執行成果

PFAS管理跨部會國家隊 歲末分享執行成果
日期:2025/12/10
來源: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環境部邀請衛福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教育部、財政部、海委會、國科會、國衛院等部會,於114年12月10日在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舉辦「114年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成果發表會-PFAS管理與未來展望」,會議聚焦各部會因應國際趨勢強化PFAS管制的作法及未來策略,並與產、學、研及NGO代表共同交流。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到場致詞,表示政府積極回應全球PFAS治理浪潮,除感謝各部會的協助及支持,後續亦將致力達成環境永續。

PFAS是一個化學物質家族的總稱,因具危害性及不易分解的持久性,是環境中有名的頑固份子,自98年起部分PFAS陸續被納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環境部表示,我國相當重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早已於97年由時環保署邀集跨部會制訂推動「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其後並延伸專章,113年推動行政院核定跨部會「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

國家實施計畫及行動計畫執行迄今,已陸續呈現初步成果,其中有關源頭管理,環境部已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共508種物質,且於114年8月5日預公告,新增列管269種PFAS為關注化學物質。

此外,環境部也依「飲用水水質標準」制定全氟辛酸(PFOA)及PFOS加總含量不超過50奈克/公升,PFOS及全氟己烷磺酸(PFHxS)加總含量不超過70奈克/公升,並自116年7月1日施行。另並新增訂定「20項PFAS總和」指引值為100ng/L,維護飲用水安全。

至化粧品,衛福部已於113年3月21日公告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5類13項PFAS物質列為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已自114年1月1日實施,保障國人健康。

相關檢測也持續進行,113年計完成檢測4,714筆數據資料,涵蓋河川底泥及魚體、地下水、海水、放流水、飲用水、土壤及紡織品等,以掌握PFAS於環境與商品中的背景濃度與流布情形。

除管制及檢測,跨部會並辦理各項風險溝通,113年共辦理42場次推廣活動,包括相關會議、說明會、體驗營及學校宣導等,並製作各式文宣素材,並完成專屬網頁,強化民眾與利害關係人對PFAS風險與管理措施的認知。

環境部強調,PFAS 治理是一場長期且全面的挑戰,唯有跨部會投入與全民參與,才能走得穩、走得遠,這次發表會不只是成果回顧,也揭示我國透過化學物質治理的框架,整合各界量能,共同致力於減少 PFAS 等化學物質所帶來的風險。更多資訊請見 https://topic.moenv.gov.tw/pfas/mp-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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