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8/01/3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行政院環保署為提昇社區環境改造工作人員國際視野及提供社區經驗交流的機會,分北、中、南3區辦理「96年清淨家園社區經驗交流暨赴國外訓練觀摩成果分享」,北區及南區場分別於97年1月17日、24日假宜蘭縣礁溪鄉林美社區及高雄縣湖內鄉大湖社區辦理,獲得330個社區代表的熱烈響應。環保署表示,社區營造要做得好,必須經常檢討,思考社區未來方向,並藉由多觀摩別人的成功案例,擷取值得學... 社區營造停、聽、看
行政院環保署為提昇社區環境改造工作人員國際視野及提供社區經驗交流的機會,分北、中、南3區辦理「96年清淨家園社區經驗交流暨赴國外訓練觀摩成果分享」,北區及南區場分別於97年1月17日、24日假宜蘭縣礁溪鄉林美社區及高雄縣湖內鄉大湖社區辦理,獲得330個社區代表的熱烈響應。
環保署表示,社區營造要做得好,必須經常檢討,思考社區未來方向,並藉由多觀摩別人的成功案例,擷取值得學習的地方,每個社區皆有自己的特色,不可完全抄襲別人,必須找出自己的路,才能更成功。
今天(30日)於彰化縣二林鎮華崙社區辦理最後一場經驗交流會,因名額有限,仍有許多社區無法參加,為讓有意願的社區能有更多互相學習的機會,環保署表示,將於本年度下半年再辦理3場交流會,屆時請大家及早報名,以免向隅。
本次交流會除分享縣市及社區代表赴美國加州訓練觀摩的心得與感想外,並邀請曾於90年獲得第10屆全國環保10大模範社區的華崙社區代表,傳承其社區推動環保工作的作法,及社區能自立、自主永續發展的經驗談,並實地安排與會者參訪該社區。
環保署表示,社區營造要做得好,必須經常檢討,思考社區未來方向,並藉由多觀摩別人的成功案例,擷取值得學習的地方,每個社區皆有自己的特色,不可完全抄襲別人,必須找出自己的路,才能更成功。
今天(30日)於彰化縣二林鎮華崙社區辦理最後一場經驗交流會,因名額有限,仍有許多社區無法參加,為讓有意願的社區能有更多互相學習的機會,環保署表示,將於本年度下半年再辦理3場交流會,屆時請大家及早報名,以免向隅。
本次交流會除分享縣市及社區代表赴美國加州訓練觀摩的心得與感想外,並邀請曾於90年獲得第10屆全國環保10大模範社區的華崙社區代表,傳承其社區推動環保工作的作法,及社區能自立、自主永續發展的經驗談,並實地安排與會者參訪該社區。
2005/08/11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為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行政院環保署於本(94)年5月及6月間協助縣市環保局檢驗國內22處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項目包括重金屬、農藥、揮發性有機物及一般性物理化學項目,檢驗結果均合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且大部份重金屬、農藥及揮發性有機物均屬微量或儀器無法偵測出。環保署為掌握包裝盛裝水水源水質,會同縣市環保局在列管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為水源之業者78處中篩選出22處... 包裝盛裝水水源水質 環保署抽驗均合格
為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行政院環保署於本(94)年5月及6月間協助縣市環保局檢驗國內22處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項目包括重金屬、農藥、揮發性有機物及一般性物理化學項目,檢驗結果均合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且大部份重金屬、農藥及揮發性有機物均屬微量或儀器無法偵測出。
環保署為掌握包裝盛裝水水源水質,會同縣市環保局在列管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為水源之業者78處中篩選出22處,由縣市環保局採樣送請該署委託的檢測機構檢驗,檢驗的水源含括台北縣(2處)、新竹縣(2處)、苗栗縣(2處)、南投縣(3處)、彰化縣(1處)、高雄縣(6處)、屏東縣(2處)、花蓮縣(2處)及台東縣(2處)等9縣。
環保署說,本次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砷、硒、鉛、鉻、鎘、銅、鋅、鐵、錳、鎳、銀、鋇、汞等13項),農藥(安殺番、靈丹、丁基拉草、2,4-地、巴拉刈、納乃得、加保扶、滅必蝨、達馬松、大利松、巴拉松、一品松、亞素靈等13項),揮發性有機物(VOC)(三氯乙烯、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苯、對-二氯苯、1,1-二氯乙烯等8項)及一般項目(氰鹽、氟鹽、氯鹽、氨氮、硫酸鹽、酚類、總溶解固體量等7項)等計41項。
環保署表示,自92年度起該署開始協助縣市環保局辦理本項專案檢驗工作,92年度計檢驗12個水源點、其中不合格1處(大腸桿菌群密度),93年度檢驗16個水源點、其中不合格3處(鐵、錳),今(94)年度檢驗的22個水源點均合格,合計已檢驗50個水源點,含括國內主要及大部分之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對檢驗不合格之業者,均已由縣市依法罰款及禁止作為飲用水水源,經環保單位嚴密追蹤結果,其中部分水源業者經改善水源附近環境,並經環保局複檢合格後已恢復作為水源,部分水源業者則停止營業。
環保署除已建立包裝及盛裝飲用水管理資訊化工作,並將業者相關基本資料建檔以利追蹤管理外,另已訂定專案稽查管制計畫持續稽查並檢驗其水源水質,因此,環保署呼籲包裝水及盛裝水業者應本商業道德,不要心存僥倖,需自行定期辦理水源水質檢驗工作,不取用未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的水源。
環保署提醒購水民眾應睜大眼睛,於購買包裝或盛裝飲用水時,需注意其水源出處及水源是否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尤其是盛裝水站或加水站的成品水質是否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規定;不要購買水源不明、水源水質及成品水質不符規定之盛裝飲用水。民眾若想了解對包裝或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相關資訊,可向當地環保局查詢或上環保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epa.gov.tw,首頁→水(含飲用水)→飲用水;或飲用水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ivy2.epa.gov.tw/out_web/j/drinkwater/index.html。
環保署為掌握包裝盛裝水水源水質,會同縣市環保局在列管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為水源之業者78處中篩選出22處,由縣市環保局採樣送請該署委託的檢測機構檢驗,檢驗的水源含括台北縣(2處)、新竹縣(2處)、苗栗縣(2處)、南投縣(3處)、彰化縣(1處)、高雄縣(6處)、屏東縣(2處)、花蓮縣(2處)及台東縣(2處)等9縣。
環保署說,本次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砷、硒、鉛、鉻、鎘、銅、鋅、鐵、錳、鎳、銀、鋇、汞等13項),農藥(安殺番、靈丹、丁基拉草、2,4-地、巴拉刈、納乃得、加保扶、滅必蝨、達馬松、大利松、巴拉松、一品松、亞素靈等13項),揮發性有機物(VOC)(三氯乙烯、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苯、對-二氯苯、1,1-二氯乙烯等8項)及一般項目(氰鹽、氟鹽、氯鹽、氨氮、硫酸鹽、酚類、總溶解固體量等7項)等計41項。
環保署表示,自92年度起該署開始協助縣市環保局辦理本項專案檢驗工作,92年度計檢驗12個水源點、其中不合格1處(大腸桿菌群密度),93年度檢驗16個水源點、其中不合格3處(鐵、錳),今(94)年度檢驗的22個水源點均合格,合計已檢驗50個水源點,含括國內主要及大部分之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對檢驗不合格之業者,均已由縣市依法罰款及禁止作為飲用水水源,經環保單位嚴密追蹤結果,其中部分水源業者經改善水源附近環境,並經環保局複檢合格後已恢復作為水源,部分水源業者則停止營業。
環保署除已建立包裝及盛裝飲用水管理資訊化工作,並將業者相關基本資料建檔以利追蹤管理外,另已訂定專案稽查管制計畫持續稽查並檢驗其水源水質,因此,環保署呼籲包裝水及盛裝水業者應本商業道德,不要心存僥倖,需自行定期辦理水源水質檢驗工作,不取用未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的水源。
環保署提醒購水民眾應睜大眼睛,於購買包裝或盛裝飲用水時,需注意其水源出處及水源是否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尤其是盛裝水站或加水站的成品水質是否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規定;不要購買水源不明、水源水質及成品水質不符規定之盛裝飲用水。民眾若想了解對包裝或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相關資訊,可向當地環保局查詢或上環保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epa.gov.tw,首頁→水(含飲用水)→飲用水;或飲用水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ivy2.epa.gov.tw/out_web/j/drinkwater/index.html。
2002/05/1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行政院環保署近日發現「德鎧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所辦理的招商說明會中,宣稱該公司生產的環保免洗餐具除獲得「第0718號環保標章」之認證,並有多數政府機關與民間機構使用,證明該產品具有商業競爭優勢,以募集投資人參加其經銷商增資認股,投資經銷金額則為卅萬元。環保署為避免社會大眾受不實訊息誤導投資,五月十日鄭重對外澄清,「第0718號環保標章」的有效期限已於去(九十)年... 「德鎧億公司」使用過期環保標章招募配額經銷商增資認股
行政院環保署近日發現「德鎧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所辦理的招商說明會中,宣稱該公司生產的環保免洗餐具除獲得「第0718號環保標章」之認證,並有多數政府機關與民間機構使用,證明該產品具有商業競爭優勢,以募集投資人參加其經銷商增資認股,投資經銷金額則為卅萬元。環保署為避免社會大眾受不實訊息誤導投資,五月十日鄭重對外澄清,「第0718號環保標章」的有效期限已於去(九十)年七月四日屆期,廠商並沒有辦理續約申請,依照規定不可繼續使用;環保署除傳真通知該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行為,並將視違規使用該標章的事實依法追究。
環保署近日接獲許多參與「德鎧億公司」配額經銷商增資認股投資說明會的投資大眾來電查證,「德鎧億公司」生產的免洗餐具是否獲得「第0718號環保標章」的認證。環保署表示,「第0718號環保標章」係「雙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所有,並非「德鎧億公司」;而有效期限也已於九十年七月四日期滿,依照規定不可繼續使用,「德鎧億公司」的行為已明顯違規。
環保署又指出,「雙鵬公司」登記所在地為苗栗縣,不同於「德鎧億公司」所登記的桃園縣;而二者之公司負責人亦不同。由於「德鎧億公司」近期仍將辦理多場投資說明會,環保署為使社會大眾明白真相,除傳真敬告該公司立即停止違規行為,也呼籲民眾如需環保標章產品相關資訊,可利用環保標章即時資訊站(http://www.epa.gov.tw/greenmark)查詢,或電洽(02)2737-7021。
德鎧億公司來函照登:
依據貴署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函告「雙鵬公司」環保標章第0718號「不可繼續使用」本公司因與雙鵬(股)公司達成某階段性合作生產免洗餐具協議,誤以該標章未過效期而使用,現已全面禁止仗用,並按法令規章,於五月十四日從新申請在案。
環保署近日接獲許多參與「德鎧億公司」配額經銷商增資認股投資說明會的投資大眾來電查證,「德鎧億公司」生產的免洗餐具是否獲得「第0718號環保標章」的認證。環保署表示,「第0718號環保標章」係「雙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所有,並非「德鎧億公司」;而有效期限也已於九十年七月四日期滿,依照規定不可繼續使用,「德鎧億公司」的行為已明顯違規。
環保署又指出,「雙鵬公司」登記所在地為苗栗縣,不同於「德鎧億公司」所登記的桃園縣;而二者之公司負責人亦不同。由於「德鎧億公司」近期仍將辦理多場投資說明會,環保署為使社會大眾明白真相,除傳真敬告該公司立即停止違規行為,也呼籲民眾如需環保標章產品相關資訊,可利用環保標章即時資訊站(http://www.epa.gov.tw/greenmark)查詢,或電洽(02)2737-7021。
德鎧億公司來函照登:
依據貴署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函告「雙鵬公司」環保標章第0718號「不可繼續使用」本公司因與雙鵬(股)公司達成某階段性合作生產免洗餐具協議,誤以該標章未過效期而使用,現已全面禁止仗用,並按法令規章,於五月十四日從新申請在案。
2002/09/1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生效日〈申報網址:http://waste.epa.gov.tw〉為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為落實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並讓列管事業充分了解申報規定,能夠便於確實申報,該署除了製作「事業廢棄物連線申報作業教學光碟」於各縣市環保局供業界索取外,將各項申報作業指引及標準作業問答集〈Q & A〉放置於申報首頁〈http://waste.epa.gov.tw〉,並先後於各縣市辦理約一百... 環保署籲請公告列管十二大類事業業者及早上網申報
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生效日〈申報網址:http://waste.epa.gov.tw〉為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為落實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並讓列管事業充分了解申報規定,能夠便於確實申報,該署除了製作「事業廢棄物連線申報作業教學光碟」於各縣市環保局供業界索取外,將各項申報作業指引及標準作業問答集〈Q & A〉放置於申報首頁〈http://waste.epa.gov.tw〉,並先後於各縣市辦理約一百多場次說明會,於各場說明會中所發放申報作業相關資訊已發揮效果,其上網登錄基本資料的事業家數已逐日增加中。
環保署表示:為確實掌握國內事業廢棄物產出資訊及清理流向追蹤並妥善處理,於八十七年起歷經二年分五批次公告列管約一萬三千家事業後,該署依據新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告列管十二大類事業〈如附件〉,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清理情形,並依照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提名單合計前五批名單篩出共約三萬多家事業,惟考量若業者產出的生活垃圾或屬於有再利用價值的廢棄物可不需申報,修正免依公告規定連線申報的「廢棄物」如下:(一)屬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應回收廢棄物,且納入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認證補貼者,(二)員工生活性廢棄物,(三)「廢鐵」、「廢紙」、「廢單一金屬料(銅、鋅、鋁、錫)」、「廚餘」、「瀝青混凝土」,(四)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所公告的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的「廢塑膠(容器)」、「廢玻璃(瓶、屑)」,(五)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輸出境外處理之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為使申報作業順暢,提供了0800-059777免付費的服務專線,另為因應近期有較多未曾申報的列管事業詢問申報問題,除擴增至二十線專線外,並於九月九日起延長服務時間,自早上八點起至晚上八點止,中午及假日亦不休息,以提供更佳的諮詢管道,如各業者於電話忙線時,亦可以改撥專線02-66081000#430,或E-mail到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的意見信箱(iwcc@sun.epa.gov.tw),該署將即速回覆。該署呼籲公告列管的十二大類事業機構應確實依規定申報廢棄物以免受罰,另仍未完成申報程序的業者,亦應儘速作業,以免公告生效日接近時,大量查詢電話湧入造成雍塞,致無法及時完成申報。
環保署說: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清除處理指定公告事業所產出的廢棄物者均應配合上網申報,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再利用機構及執行機關等收受指定公告事業所產出的廢棄物者,亦應依規定配合上網申報,以確保廢棄物清理流向的追蹤。未來為加強稽查事業廢棄物清除業者的隨意傾倒行為,該署已規定廢棄物清運機具加裝即時追蹤系統,該系統除可即時對廢棄物清運車輛監控外,並將結合網路申報資料系統,達到互相勾稽的目的,以達全民監督清運的目的,此外亦將開發網際網路監控系統。
應以網路傳輸方式連線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及輸出情形之事業:
︵一︶大型事業。(國營事業及一千大製造業)
︵二︶許可病床數五十床以上之醫療機構。
︵三︶登記資本額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十公噸以上,或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下列事業。
1、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製造修配業。
4、化學材料製造業。
5、金屬基本工業。
6、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7、化學製品製造業。
8、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彈簧製造業及金屬線製品製造業除外)。
9、屠宰業。
10、印染整理業。
11、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12、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四︶電信業:因從事通訊網路設置、維修或保養產生混合五金廢料者。
︵五︶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四千頭以上之豬隻畜牧場。
︵六︶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三百頭以上之牛隻畜牧場。
︵七︶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十萬隻以上之養雞畜牧場。
︵八︶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申請排放許可證,且設計或實際已達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日五百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之事業。
︵九︶政府或民間開發之工業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之污水處理廠。
︵十︶農業(含農、林、漁、牧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五公噸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一千五百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一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三百公噸以上之事業。
︵十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
︵十二︶其他事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二公噸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六百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一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三百公噸以上之事業。
環保署表示:為確實掌握國內事業廢棄物產出資訊及清理流向追蹤並妥善處理,於八十七年起歷經二年分五批次公告列管約一萬三千家事業後,該署依據新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告列管十二大類事業〈如附件〉,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清理情形,並依照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提名單合計前五批名單篩出共約三萬多家事業,惟考量若業者產出的生活垃圾或屬於有再利用價值的廢棄物可不需申報,修正免依公告規定連線申報的「廢棄物」如下:(一)屬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應回收廢棄物,且納入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認證補貼者,(二)員工生活性廢棄物,(三)「廢鐵」、「廢紙」、「廢單一金屬料(銅、鋅、鋁、錫)」、「廚餘」、「瀝青混凝土」,(四)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所公告的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的「廢塑膠(容器)」、「廢玻璃(瓶、屑)」,(五)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輸出境外處理之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為使申報作業順暢,提供了0800-059777免付費的服務專線,另為因應近期有較多未曾申報的列管事業詢問申報問題,除擴增至二十線專線外,並於九月九日起延長服務時間,自早上八點起至晚上八點止,中午及假日亦不休息,以提供更佳的諮詢管道,如各業者於電話忙線時,亦可以改撥專線02-66081000#430,或E-mail到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的意見信箱(iwcc@sun.epa.gov.tw),該署將即速回覆。該署呼籲公告列管的十二大類事業機構應確實依規定申報廢棄物以免受罰,另仍未完成申報程序的業者,亦應儘速作業,以免公告生效日接近時,大量查詢電話湧入造成雍塞,致無法及時完成申報。
環保署說: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清除處理指定公告事業所產出的廢棄物者均應配合上網申報,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再利用機構及執行機關等收受指定公告事業所產出的廢棄物者,亦應依規定配合上網申報,以確保廢棄物清理流向的追蹤。未來為加強稽查事業廢棄物清除業者的隨意傾倒行為,該署已規定廢棄物清運機具加裝即時追蹤系統,該系統除可即時對廢棄物清運車輛監控外,並將結合網路申報資料系統,達到互相勾稽的目的,以達全民監督清運的目的,此外亦將開發網際網路監控系統。
應以網路傳輸方式連線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及輸出情形之事業:
︵一︶大型事業。(國營事業及一千大製造業)
︵二︶許可病床數五十床以上之醫療機構。
︵三︶登記資本額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十公噸以上,或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下列事業。
1、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製造修配業。
4、化學材料製造業。
5、金屬基本工業。
6、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7、化學製品製造業。
8、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彈簧製造業及金屬線製品製造業除外)。
9、屠宰業。
10、印染整理業。
11、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12、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四︶電信業:因從事通訊網路設置、維修或保養產生混合五金廢料者。
︵五︶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四千頭以上之豬隻畜牧場。
︵六︶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三百頭以上之牛隻畜牧場。
︵七︶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十萬隻以上之養雞畜牧場。
︵八︶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申請排放許可證,且設計或實際已達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日五百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之事業。
︵九︶政府或民間開發之工業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之污水處理廠。
︵十︶農業(含農、林、漁、牧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五公噸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一千五百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一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三百公噸以上之事業。
︵十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
︵十二︶其他事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二公噸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六百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日一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每年三百公噸以上之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