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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有關日前外電報導有台灣廠商計畫,將下水道污泥及工廠廢棄物送往索羅門群島乙事,環保署表示,該署早已掌握相關訊息,確有民間業者計畫從事相關活動,並已請當地環保局及各海關密切監控中。環保署並表示,此為違反國際公約的行為並將觸犯國內相關法令,呼籲國內業者勿以身試法,危害他國環境及損害我國聲譽。 環保署說,去(九十)年十一月即已獲得訊息,得知南部地區有某家業者擬以垃圾腐...

有關外電報導有台灣廠商計畫將下水道污泥及工廠廢棄物送往索羅門群島乙案說明

日期:2002/02/1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有關日前外電報導有台灣廠商計畫,將下水道污泥及工廠廢棄物送往索羅門群島乙事,環保署表示,該署早已掌握相關訊息,確有民間業者計畫從事相關活動,並已請當地環保局及各海關密切監控中。環保署並表示,此為違反國際公約的行為並將觸犯國內相關法令,呼籲國內業者勿以身試法,危害他國環境及損害我國聲譽。

環保署說,去(九十)年十一月即已獲得訊息,得知南部地區有某家業者擬以垃圾腐植土名義,運送工業污泥至索羅門群島掩埋,且已取得該國農業主管機關同意。案經交地方環保局調查後瞭解,該業者並無合法廢棄物代清除業許可執照,且目前僅為計畫階段,亦尚未向環保機關提出任何申請。為防止業者違規偷跑行為,環保署今(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曾行文通知財政部關稅總局及各海關,針對該業者,如有出口貨品至索羅門群島時,加強查驗。環保署並已請地方環保局,再查明該業者輸出作業的後續內容、進行方式及時程等相關事宜,同時警告該業者我國輸出廢棄物之相關管理法規、刑罰與行政罰規定。

依國際管制廢棄物跨國境運送巴塞爾公約規定,廢棄物沒有取得接受國環保主管機關同意,沒有妥善處理方法,輸出至他國處理,都是屬非法運送行為。另依我國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事業廢棄物,需先申請經環保主管機關之許可後,始得輸出。此外,沒有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行為,也將涉及刑責。另環保署早在八十九年五月,即已通函告知各地方環保局,對生活垃圾輸出境外,或事業廢棄物輸出境外採掩埋或固化方式處理者,不予同意。因此,該業者即使依國內法規向地方環保局提出申請,將也不會獲准。

為防止業者偷跑,違規輸出,該署除已請海關加強控管外,亦將指派督察大隊暨環保警察隊密切注意該公司後續動向。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今(23)日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推出「抗高溫調適行動展」南部壓軸場,集結中央部會、地方政府、科研與產業夥伴,共同展示高溫調適最新作為與生活化解方。展覽以「看懂高溫、學會降溫、一起行動」為主軸,透過情境展示、互動體驗與在地案例,協助民眾在酷熱環境中保護健康、提升日常安全與韌性。 氣候變遷署蔡玲儀署長表示,抗高溫需要跨部會跨領域合作,環境部成立「抗高溫調適...

抗高溫調適行動展高雄場壓軸登場 假日親子共遊好去處

日期:2025/08/23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今(23)日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推出「抗高溫調適行動展」南部壓軸場,集結中央部會、地方政府、科研與產業夥伴,共同展示高溫調適最新作為與生活化解方。展覽以「看懂高溫、學會降溫、一起行動」為主軸,透過情境展示、互動體驗與在地案例,協助民眾在酷熱環境中保護健康、提升日常安全與韌性。

氣候變遷署蔡玲儀署長表示,抗高溫需要跨部會跨領域合作,環境部成立「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並辦理「抗高溫行動展」,讓科學研究、政策與產業解方共同支撐氣候調適。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李秀鳳館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洪景山副署長、成功大學林子平教授與高雄市政府郭添貴秘書長等來賓也一致認為,高溫風險需要科學與跨域合作,除強化監測量能與完善跨部門預警通報,也需要結合科學與資料工具,才能有效提升臺灣社會的整體氣候調適力,互動策展將可轉化為易懂可學習實踐的氣候調適行動。

本次展覽聚焦3大重點,包括示範「抗高溫涼適地圖(CoolMap)」查詢與應用,協助民眾依需求規劃避暑動線,做到「先避熱、再行動」;以及以互動闖關、DIY與情境劇場傳授辨識熱危害、補水降溫、關懷弱勢與職場防護等技巧,讓親子在遊戲中學會自保;並在「產業解方走廊」展示企業推出的降溫材料與技術,提供住商、校園與工地的實際應用方案。

此外,本次行動展也與國科會「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TCCIP)」團隊協同推出的「氣候任性.臺灣韌性—高溫篇」特展同步展出,透過科學推估資料、互動體驗與情境模擬,呈現未來高溫挑戰與在地調適策略,讓民眾在參觀的同時,能同時體驗科學知識與日常調適行動的結合。

今日適逢二十四節氣中的「處暑」,象徵炎熱漸退,但實際上極端高溫仍頻繁發生。中央氣象署上午預報,屏東縣三地門、臺北市內湖及新北市三峽等地一度達到高溫紅色警示,有連續出現38度極端高溫的可能;最終觀測結果為橙色燈號。臺北市、新北市政府已依熱浪預警機制即時啟動因應措施。環境部仍提醒民眾避免長時間戶外活動,若必須外出請注意防曬、多補充水分並留意熱傷害;長者、兒童、慢性病患、肥胖及服藥族群更要特別小心。

本次展覽計有34家產業及15個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單位共同參與,不僅展現民間創新降溫技術與應用案例,也呈現跨部會推動高溫預警、勞工防護、健康關懷與都市降溫等成果,讓民眾能同時體驗政府政策、科研成果與產業解方的整合力量。明(24)日週日為高雄場最後一天,展覽期間每日10:00至16:30舉行,請民眾把握機會踴躍參與,一起邊玩邊學,共同提升臺灣全社會調適行動能力與氣候韌性。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鹽水溪全長41.3公里,流域橫跨台南縣左鎮鄉、新化鎮、新市鄉、永康市及台南市安南區,是臺灣污染嚴重河川之一。本流域河川水質除最上游同心橋測站為未或輕度污染外,其餘測站資料顯示大都為嚴重污染狀況,其主要污染來源來自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畜牧廢水。而其下游及其支流-嘉南大圳,更飽受來自電鍍及金屬表面處理業所產出含高量重金屬廢水污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

環保署會同地檢署執行鹽水溪陸空聯合稽查

日期:2007/06/12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鹽水溪全長41.3公里,流域橫跨台南縣左鎮鄉、新化鎮、新市鄉、永康市及台南市安南區,是臺灣污染嚴重河川之一。本流域河川水質除最上游同心橋測站為未或輕度污染外,其餘測站資料顯示大都為嚴重污染狀況,其主要污染來源來自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畜牧廢水。而其下游及其支流-嘉南大圳,更飽受來自電鍍及金屬表面處理業所產出含高量重金屬廢水污染。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為有效改善鹽水溪流域污染,環保署自91年起已補助台南縣、市政府共計1億865萬元,完成安順排水改善設施,並針對該流域分別訂定鹽水溪、嘉南大圳、柴頭港溪等專案稽查計畫,自95年起至今年5月嘉南大圳(台南市)流域已稽查707廠次,違反環保法規告發98件,勒令停工6廠,移送法辦4廠。該大隊現與該溪志工巡守隊綿密配合攜手打擊環保污染,本署與台南市共同宣誓打擊污染結合環保志工隊等民間力量,以宣誓守護河川決心。

今(6月12日)日該大隊再會同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勤務第三大隊、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台南縣環保局及台南市環保局,共同執行鹽水溪污染源陸空聯合稽查任務,惟因台南地區天候不佳,空中巡查將另擇期辦理。本日雖下豪大雨,為查緝廠商藉天候不良違法偷排,本次地面聯合稽查行動仍由台南地檢署出動3位檢察官會同,環保單位則有環保警察4人、稽查人員9組33人。總計稽查22件,告發 8 件(含水污染 4 件、廢棄物污染 4 件),其中某公司從事廢塑膠粒回收作業買賣之違章工廠,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於3月間遭台南縣環保局勒令停工,稽查時發現該洗料機正進行塑膠廢料清洗作業,由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依違反該法第38條規定移送法辦。

為推動大台南地區環境守護行動,該署前已於本(96)年3月與台南地檢署、台南縣、市環保局、警察局、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台南市社區大學及環保團體結盟,達成公害污染防制共識及稽查機制。為減少大台南地區環境污染,類似陸空聯合稽查行動未來仍將持續不定期舉行,該署呼籲事業單位應妥善維護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不容許有偷排廢水、非法棄置、露天燃燒有害健康物質之行為;民眾若發現有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單位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遏止污染情事。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於85年間,被運泰公司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計有含重金屬污泥38,000公噸及8,238公噸含汞污泥。其中之38,000公噸重金屬污泥已於91年8月順利完成清除處理,其餘之8,238公噸含汞污泥,環保署除緊急清理現場,以373只貨櫃、891包太空包裝置,以防止環境污染擴大外,並協助屏東縣政府追查責任及設法向污染者求償政府所支出之費用。環保署表示,屏東縣政府於89年間對台塑公...

屏東縣赤山巖含汞污泥之處理說明

日期:2006/08/0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於85年間,被運泰公司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計有含重金屬污泥38,000公噸及8,238公噸含汞污泥。其中之38,000公噸重金屬污泥已於91年8月順利完成清除處理,其餘之8,238公噸含汞污泥,環保署除緊急清理現場,以373只貨櫃、891包太空包裝置,以防止環境污染擴大外,並協助屏東縣政府追查責任及設法向污染者求償政府所支出之費用。

環保署表示,屏東縣政府於89年間對台塑公司執行行政處分,惟台塑公司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本案時認為,廠商已遵照當時之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廢棄物委託合法處理業者代處理,而廢棄物清理法有關廠商連帶責任之規定係於88年7月法律修訂時增列,因此能否溯及既往,適用於修法前發生之案例頗有疑義。本案之發生係因為運泰公司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而屏東縣政府與台塑公司雙方均有應負責之處。因此承審法官經前後7次開庭均一再諭知,雙方對於事實認定有爭議,為減少行政成本,並達環保公益之目的及儘速解決本案造成環境問題之原則下,建議兩造應參酌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規定,於事實不明時,進行和解。

92年8月15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召開台塑公司與屏東縣政府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之第7次和解程序庭,屏東縣政府與台塑公司就赤山巖汞污泥案達成和解協議,由台塑公司仁武廠進行熱處理。

環保署表示,本案汞污泥之處理經費,如送國外處理約需新台幣5億元,如於國內專案設廠處理亦需4億元;如利用台塑公司原處理由柬埔寨運回之汞污泥而專案設置之熱處理設備及專案組訓之操作專業人力為最具效率,也是對國家、社會最為有利之方式。台塑公司原本堅持之熱處理費用含設備及操作經費為2億7,500萬元,經環保署核算及承審法官之建議,最後以9,000萬元達成和解。而該9,000萬元是含該署沒入台塑公司處理運回柬埔寨汞污泥案之保證金5,000萬元,所以政府實際支出該批汞污泥熱處理之費用為4,000萬元。

環保署表示,台塑公司仁武廠之汞污泥熱處理設備為目前國內僅有之專為汞污泥處理而設置者,並由台塑公司提送處理計畫書及試俥計畫送高雄縣政府完成相關法定程序,由該廠處理乃是最專業、節省成本的做法。環保署進一步說明本案係使用處理自柬埔寨運回之汞污泥處理之同一設施、程序、模式,並已組監督小組,訂定監督準則,另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由台塑公司提報處理計畫書,亦經環保署93年5月5日同意。93年6月3日於該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93年9月24日於高雄縣政府環保局及95年7月10日於仁武鄉公所召開之歷次座談協商會議,已詳細說明本案之始末及處理過程。

該批汞污泥於本(8)月9日凌晨2時30分開始清運2貨櫃約30公噸進入台塑公司仁武廠,清運過程遭遇仁武廠廠區附近民眾約30餘人圍堵,在高雄縣警力協助下排除抗爭,環保署表示,將持續與民眾溝通,並呼籲民眾保持理性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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