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1/05/12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二日提供 國人關注的「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污染案件,在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全力投入下,九日開始抽除船艙內存油,預計十二日起開始抽除船內礦砂,船身解體後將移至現址東北方約六海浬處海拋,全部工作預計八十個工作天完成,環保署長郝龍斌親往工作現場視察作業情形。「阿瑪斯號」貨輪自元月中旬在墾丁近海擱淺,油污污染龍坑地區海岸,環保署及相... 「阿瑪斯號」貨輪油貨移除工作開始,環保署長郝龍斌親往視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二日提供
國人關注的「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污染案件,在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全力投入下,九日開始抽除船艙內存油,預計十二日起開始抽除船內礦砂,船身解體後將移至現址東北方約六海浬處海拋,全部工作預計八十個工作天完成,環保署長郝龍斌親往工作現場視察作業情形。
「阿瑪斯號」貨輪自元月中旬在墾丁近海擱淺,油污污染龍坑地區海岸,環保署及相關單位二月九日即在墾丁成立緊急應變中心,經國軍八軍團及當地民眾全力投入清除工作,岸際污染情形已大致清除完成;惟船上存油及礦砂部分,一直受到當地海象不良影響,遲遲無法清除,環保署及相關部會擔心颱風季節來臨後,將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環保署長郝龍斌表示,依據分工原則,交通部已督導船東委託南豐海事工程公司及新加坡Semco Salvage & Marine公司進行油、貨移除作業,新加坡籍「Salvana」多功能工作船在五月四日上午六時五十四分抵達高雄港,經過整備補給作業後,立即前往「阿瑪斯號」貨輪現場,並派遣潛水人員進入船體勘查,經與應變小組成員討論細部計畫後,已完成前置準備工作。
郝龍斌說,抽油工作五月九日已經展開,預計五月二十七日抽除完畢;礦砂訂於五月十二日開始抽除,預計六月六日完成,全部作業(含船體移除)將在八十個工作天內完成。船上存油抽除後,將由「Salvana」號工作船載往新加坡處理,礦砂及船體將由南豐海事工程公司移往船體現址東北方約六海浬,深約一、一00至一、二00公尺處進行海拋作業。對於油、貨及船體移除作業,緊急應變小組除了要求該公司確實執行污染防制措施外,環保署同時請海巡署第六岸巡總隊、海巡署第十四海巡隊及空中警察隊同時進行陸、海、空三方監控,以確保作業期間人員安全及污染監測工作。
國人關注的「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污染案件,在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全力投入下,九日開始抽除船艙內存油,預計十二日起開始抽除船內礦砂,船身解體後將移至現址東北方約六海浬處海拋,全部工作預計八十個工作天完成,環保署長郝龍斌親往工作現場視察作業情形。
「阿瑪斯號」貨輪自元月中旬在墾丁近海擱淺,油污污染龍坑地區海岸,環保署及相關單位二月九日即在墾丁成立緊急應變中心,經國軍八軍團及當地民眾全力投入清除工作,岸際污染情形已大致清除完成;惟船上存油及礦砂部分,一直受到當地海象不良影響,遲遲無法清除,環保署及相關部會擔心颱風季節來臨後,將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環保署長郝龍斌表示,依據分工原則,交通部已督導船東委託南豐海事工程公司及新加坡Semco Salvage & Marine公司進行油、貨移除作業,新加坡籍「Salvana」多功能工作船在五月四日上午六時五十四分抵達高雄港,經過整備補給作業後,立即前往「阿瑪斯號」貨輪現場,並派遣潛水人員進入船體勘查,經與應變小組成員討論細部計畫後,已完成前置準備工作。
郝龍斌說,抽油工作五月九日已經展開,預計五月二十七日抽除完畢;礦砂訂於五月十二日開始抽除,預計六月六日完成,全部作業(含船體移除)將在八十個工作天內完成。船上存油抽除後,將由「Salvana」號工作船載往新加坡處理,礦砂及船體將由南豐海事工程公司移往船體現址東北方約六海浬,深約一、一00至一、二00公尺處進行海拋作業。對於油、貨及船體移除作業,緊急應變小組除了要求該公司確實執行污染防制措施外,環保署同時請海巡署第六岸巡總隊、海巡署第十四海巡隊及空中警察隊同時進行陸、海、空三方監控,以確保作業期間人員安全及污染監測工作。
2001/05/1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四日提供 針對立法委員邱創良五月十四日上午主動召開記者會,指稱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五月份歲修停爐,將造成其他縣市廢棄物清除業者因應不及,恐造成垃圾大戰,並疑有官商勾結乙案,環保署表示,焚化爐歲修停爐,為高雄市政府權責範圍,停爐期間,相關業者自應依法妥善貯存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環保署及相關地方環保局,將會加強稽查管理。至... 環保署加強稽查管理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歲修停爐之廢棄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四日提供
針對立法委員邱創良五月十四日上午主動召開記者會,指稱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五月份歲修停爐,將造成其他縣市廢棄物清除業者因應不及,恐造成垃圾大戰,並疑有官商勾結乙案,環保署表示,焚化爐歲修停爐,為高雄市政府權責範圍,停爐期間,相關業者自應依法妥善貯存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環保署及相關地方環保局,將會加強稽查管理。至於委員稱有執政黨籍委員特權介入乙事,應主動向檢調單位提出檢舉。
環保署表示、高雄市政府南區資源回收廠五月份歲修停爐作業,係屬高雄市政府權責決定範圍。至於歲修停爐作業期間及將來是否繼續收受外縣市廢棄物,由高雄市就其實際處理能力考量決定,環保署無權干涉。在此停收期間,原依法取得清除許可,應將廢棄物送至該廠處理的其他縣市代清除業者,依規定應停止清運作業,而原委託的事業機構所產生的廢棄物,應自行於廠內妥善貯存。另邱委員所稱此停爐歲修作業,疑有特權介入以圖利特定廠商乙節,環保署建議邱委員應檢具事證向檢調單位提出。
至於邱委員所稱其他縣市代清除業清運至高雄市政府南區資源回收廠處理,廠商申報與流向不符乙節,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管制中心申報資料統計,高雄市環保局計核准九家清除機構,清運桃園縣、新竹縣市及高雄縣廢棄物進入高雄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焚化處理,核准進廠最大量每月約六千噸。實際收受全省跨區廢棄物進廠處理量平均每月近三千噸的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其中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需上網申報屬桃園縣者,平均每月約一千多噸,並非一萬多噸。為促請業者誠實申報,環保署除請地方環保機關依「加強事業廢棄物稽查及督導管制計劃」查察外,並已陸續將勾稽查詢出的流向異常及非法申報資料,移請各相關環保機關現場強力稽查取締,以促其妥善處置事業廢棄物。
另有關邱委員所提桃園縣易欣公司垃圾山疑掩埋有害事業廢棄物乙節,環保署將要求地方環保局進一步詳加調查,依法處理。
針對立法委員邱創良五月十四日上午主動召開記者會,指稱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五月份歲修停爐,將造成其他縣市廢棄物清除業者因應不及,恐造成垃圾大戰,並疑有官商勾結乙案,環保署表示,焚化爐歲修停爐,為高雄市政府權責範圍,停爐期間,相關業者自應依法妥善貯存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環保署及相關地方環保局,將會加強稽查管理。至於委員稱有執政黨籍委員特權介入乙事,應主動向檢調單位提出檢舉。
環保署表示、高雄市政府南區資源回收廠五月份歲修停爐作業,係屬高雄市政府權責決定範圍。至於歲修停爐作業期間及將來是否繼續收受外縣市廢棄物,由高雄市就其實際處理能力考量決定,環保署無權干涉。在此停收期間,原依法取得清除許可,應將廢棄物送至該廠處理的其他縣市代清除業者,依規定應停止清運作業,而原委託的事業機構所產生的廢棄物,應自行於廠內妥善貯存。另邱委員所稱此停爐歲修作業,疑有特權介入以圖利特定廠商乙節,環保署建議邱委員應檢具事證向檢調單位提出。
至於邱委員所稱其他縣市代清除業清運至高雄市政府南區資源回收廠處理,廠商申報與流向不符乙節,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管制中心申報資料統計,高雄市環保局計核准九家清除機構,清運桃園縣、新竹縣市及高雄縣廢棄物進入高雄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焚化處理,核准進廠最大量每月約六千噸。實際收受全省跨區廢棄物進廠處理量平均每月近三千噸的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其中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需上網申報屬桃園縣者,平均每月約一千多噸,並非一萬多噸。為促請業者誠實申報,環保署除請地方環保機關依「加強事業廢棄物稽查及督導管制計劃」查察外,並已陸續將勾稽查詢出的流向異常及非法申報資料,移請各相關環保機關現場強力稽查取締,以促其妥善處置事業廢棄物。
另有關邱委員所提桃園縣易欣公司垃圾山疑掩埋有害事業廢棄物乙節,環保署將要求地方環保局進一步詳加調查,依法處理。
2001/05/1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五日提供 為順利處理台灣垃圾問題,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環保署推動的﹁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本〈九十〉年預計興建︵改善︶垃圾︵含灰渣︶衛生掩埋場計六十三處、設置滲出水集中處理場一處,合計六十四處;將可紓解七十九個鄉︵鎮市︶垃圾處理的危機,同時也可解決宜蘭縣、台北縣、桃園縣、新竹市、彰化縣、高雄縣、屏東縣、花蓮縣... 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執行情形及後續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五日提供
為順利處理台灣垃圾問題,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環保署推動的﹁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本〈九十〉年預計興建︵改善︶垃圾︵含灰渣︶衛生掩埋場計六十三處、設置滲出水集中處理場一處,合計六十四處;將可紓解七十九個鄉︵鎮市︶垃圾處理的危機,同時也可解決宜蘭縣、台北縣、桃園縣、新竹市、彰化縣、高雄縣、屏東縣、花蓮縣八座垃圾焚化廠的灰渣處理與桃園縣垃圾滲出水處理,所需經費為十八億一千一百八十九萬元。
環保署表示;﹁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執行期程由八十五年七月至九十一年六月,總經費一百七十三億九千一百八十六萬三千元,迄今已編列一百一十八億二千八百八十六萬元。截至本〈九十〉年四月卅日止,興設垃圾處理場、廠︵含改善、封閉舊場再利用及灰渣掩埋場工程︶,合計二○四處,其中區域性垃圾處理場計五十處,一般垃圾處理場計一五四處。
垃圾處理場︵廠︶設置工程常因用地取得困難、或規劃設計施工期間遭遇民眾抗爭因素而使進度受阻。環保署說;除積極派員協助地方外,對於執行時遭遇瓶頸及短期內無法解決的地點,視需要將該等地點暫予延後設置,同時本於充分運用有限預算,以達到最大處理成效的原則,經行政院同意,由環保署依權責定期檢討、從嚴審查、彈性調整年度作業計畫。
環保署說;目前尚有台南縣、南投縣、雲林縣、新竹縣、苗栗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的澎湖縣、金馬地區,仍有嚴重的垃圾處理危機,為徹底解決這些縣市的垃圾問題,環保署特於台灣地區垃圾處理計畫將於九十一年六月結束前,函請行政院能同意該計畫執行期程延長至九十二年底,該案行政院經建會正在審議中,同時環保署為配合廢清法修正,將一般廢棄物處理層級提昇至縣級,除邀集各縣︵市︶政府研擬完成各該縣︵市︶﹁區域垃圾處理計畫﹂,並自九十年度起控管各垃圾衛生掩埋場及灰渣場的興擴建進度、定期召開檢討會,檢討地方政府執行情形,環保署說;將積極爭取支持與預算編列,以促使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層級能順利提升,以有效解決垃圾處理問題。
為順利處理台灣垃圾問題,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環保署推動的﹁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本〈九十〉年預計興建︵改善︶垃圾︵含灰渣︶衛生掩埋場計六十三處、設置滲出水集中處理場一處,合計六十四處;將可紓解七十九個鄉︵鎮市︶垃圾處理的危機,同時也可解決宜蘭縣、台北縣、桃園縣、新竹市、彰化縣、高雄縣、屏東縣、花蓮縣八座垃圾焚化廠的灰渣處理與桃園縣垃圾滲出水處理,所需經費為十八億一千一百八十九萬元。
環保署表示;﹁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執行期程由八十五年七月至九十一年六月,總經費一百七十三億九千一百八十六萬三千元,迄今已編列一百一十八億二千八百八十六萬元。截至本〈九十〉年四月卅日止,興設垃圾處理場、廠︵含改善、封閉舊場再利用及灰渣掩埋場工程︶,合計二○四處,其中區域性垃圾處理場計五十處,一般垃圾處理場計一五四處。
垃圾處理場︵廠︶設置工程常因用地取得困難、或規劃設計施工期間遭遇民眾抗爭因素而使進度受阻。環保署說;除積極派員協助地方外,對於執行時遭遇瓶頸及短期內無法解決的地點,視需要將該等地點暫予延後設置,同時本於充分運用有限預算,以達到最大處理成效的原則,經行政院同意,由環保署依權責定期檢討、從嚴審查、彈性調整年度作業計畫。
環保署說;目前尚有台南縣、南投縣、雲林縣、新竹縣、苗栗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的澎湖縣、金馬地區,仍有嚴重的垃圾處理危機,為徹底解決這些縣市的垃圾問題,環保署特於台灣地區垃圾處理計畫將於九十一年六月結束前,函請行政院能同意該計畫執行期程延長至九十二年底,該案行政院經建會正在審議中,同時環保署為配合廢清法修正,將一般廢棄物處理層級提昇至縣級,除邀集各縣︵市︶政府研擬完成各該縣︵市︶﹁區域垃圾處理計畫﹂,並自九十年度起控管各垃圾衛生掩埋場及灰渣場的興擴建進度、定期召開檢討會,檢討地方政府執行情形,環保署說;將積極爭取支持與預算編列,以促使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層級能順利提升,以有效解決垃圾處理問題。
2001/05/1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六日提供 針對台北市議員魏憶龍反對台北市滅菌後的醫療廢棄物進入北投焚化廠處理,以及反對於北投焚化廠設置醫療廢棄物專用焚化爐,環保署表示,此次醫療院所送進北投焚化廠處理的醫療廢棄物,皆由醫療院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以及環保署發布的醫療廢棄物緊急應變處理原則等法令規定,向台北市環保局申請核准並經滅菌處理後,始分批送入處理,整... 台北市醫療廢棄物處理情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環保署五月十六日提供
針對台北市議員魏憶龍反對台北市滅菌後的醫療廢棄物進入北投焚化廠處理,以及反對於北投焚化廠設置醫療廢棄物專用焚化爐,環保署表示,此次醫療院所送進北投焚化廠處理的醫療廢棄物,皆由醫療院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以及環保署發布的醫療廢棄物緊急應變處理原則等法令規定,向台北市環保局申請核准並經滅菌處理後,始分批送入處理,整個處理過程均符合法規規定以及在衛生與環保單位的監督之下進行,處理過程相當透明與謹慎,如不經上述辦法處理,則屬違法行為。
環保署表示:自從八十九年八月起因部分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暫停運作,導致醫療廢棄物處理發生困難,該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與衛生署及地方政府會商後,發布醫療廢棄物緊急應變之貯存、清除、處理原則,主要措施包括:
一、輔導醫療機構以攝氏五度以下溫度妥善貯存所產生之感染性醫療廢棄物,避免處理不當致生疫病流行及環境衛生問題。
二、規劃感染性醫療廢棄物經妥善滅菌後,送往一般垃圾焚化爐緊急處理,以紓解醫療廢棄物堆置貯存問題。
三、協調公立醫院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支援處理九二一災區及台南市之醫療廢棄物。
四、加速審查各項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許可申請案。
前述應變措施執行過程已具成效,目前台灣地區已有一半縣市恢復正常處理。
此外,為因應今年三月底以處理北部地區醫療廢棄物為主的代處理業者,暫時停止處理醫療廢棄物,經查其中大約有百分之六十到八十的處理量皆屬於台北市所產生的醫療廢棄物,為此,該署除會商衛生署及相關縣市環保局、衛生局之外,並獲得衛生署及相關縣市政府首長的支持,始得恢復清除醫療廢棄物。台北市亦依據緊急應變措施,由環保局垃圾焚化爐協助處理台北市所產生經滅菌後的醫療廢棄物(目前每日僅核准五·二噸,佔每日垃圾焚化處理量比例甚低),以避免疫病流行及環境衛生問題,對於醫療院所應該配合的事項例如滅菌作業、滅菌紀錄、包裝標示以及申報作業等等規定,台北市環保局亦與衛生局邀集醫師公會及醫療院所召開會議請醫療院所配合,同時加強稽查工作,以維護台北市民健康,過程皆秉持合法透明而且相當謹慎。
至於北投焚化爐處理醫療廢棄物是否會大量排放戴奧辛一節,環保署表示,北投焚化爐目前一天處理垃圾量超過一五○○噸,但目前經台北市環保局核准經滅菌後醫療廢棄物送該焚化爐處理之數量約五·二噸,僅為原垃圾處理量的三百分之一,且北投焚化爐有完善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據最近一次戴奧辛檢測結果,濃度僅為每立方米○·○四二奈克毒性當量,遠低於標準值○·一,因此,該焚化爐協助處理醫療廢棄物並不會使戴奧辛排放濃度超過標準值。
環保署強調,北投地區民眾對於可能影響健康事件的關心可以理解,環保署亦將持續依據法令規定監督地方政府執行各項環境保護工作,為民眾健康把關。然而對於目前台北市所產生的醫療廢棄物約佔全國四分之一,但台北市轄區內卻沒有任何專門處理醫療廢棄物的設施,均以委託位於外縣市的代處理業處理,一旦代處理業發生停止處理的事件,將迫使台北市的醫療廢棄物發生無處可去的窘境,值得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及民眾加以重視。
針對台北市議員魏憶龍反對台北市滅菌後的醫療廢棄物進入北投焚化廠處理,以及反對於北投焚化廠設置醫療廢棄物專用焚化爐,環保署表示,此次醫療院所送進北投焚化廠處理的醫療廢棄物,皆由醫療院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以及環保署發布的醫療廢棄物緊急應變處理原則等法令規定,向台北市環保局申請核准並經滅菌處理後,始分批送入處理,整個處理過程均符合法規規定以及在衛生與環保單位的監督之下進行,處理過程相當透明與謹慎,如不經上述辦法處理,則屬違法行為。
環保署表示:自從八十九年八月起因部分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暫停運作,導致醫療廢棄物處理發生困難,該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與衛生署及地方政府會商後,發布醫療廢棄物緊急應變之貯存、清除、處理原則,主要措施包括:
一、輔導醫療機構以攝氏五度以下溫度妥善貯存所產生之感染性醫療廢棄物,避免處理不當致生疫病流行及環境衛生問題。
二、規劃感染性醫療廢棄物經妥善滅菌後,送往一般垃圾焚化爐緊急處理,以紓解醫療廢棄物堆置貯存問題。
三、協調公立醫院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支援處理九二一災區及台南市之醫療廢棄物。
四、加速審查各項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許可申請案。
前述應變措施執行過程已具成效,目前台灣地區已有一半縣市恢復正常處理。
此外,為因應今年三月底以處理北部地區醫療廢棄物為主的代處理業者,暫時停止處理醫療廢棄物,經查其中大約有百分之六十到八十的處理量皆屬於台北市所產生的醫療廢棄物,為此,該署除會商衛生署及相關縣市環保局、衛生局之外,並獲得衛生署及相關縣市政府首長的支持,始得恢復清除醫療廢棄物。台北市亦依據緊急應變措施,由環保局垃圾焚化爐協助處理台北市所產生經滅菌後的醫療廢棄物(目前每日僅核准五·二噸,佔每日垃圾焚化處理量比例甚低),以避免疫病流行及環境衛生問題,對於醫療院所應該配合的事項例如滅菌作業、滅菌紀錄、包裝標示以及申報作業等等規定,台北市環保局亦與衛生局邀集醫師公會及醫療院所召開會議請醫療院所配合,同時加強稽查工作,以維護台北市民健康,過程皆秉持合法透明而且相當謹慎。
至於北投焚化爐處理醫療廢棄物是否會大量排放戴奧辛一節,環保署表示,北投焚化爐目前一天處理垃圾量超過一五○○噸,但目前經台北市環保局核准經滅菌後醫療廢棄物送該焚化爐處理之數量約五·二噸,僅為原垃圾處理量的三百分之一,且北投焚化爐有完善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據最近一次戴奧辛檢測結果,濃度僅為每立方米○·○四二奈克毒性當量,遠低於標準值○·一,因此,該焚化爐協助處理醫療廢棄物並不會使戴奧辛排放濃度超過標準值。
環保署強調,北投地區民眾對於可能影響健康事件的關心可以理解,環保署亦將持續依據法令規定監督地方政府執行各項環境保護工作,為民眾健康把關。然而對於目前台北市所產生的醫療廢棄物約佔全國四分之一,但台北市轄區內卻沒有任何專門處理醫療廢棄物的設施,均以委託位於外縣市的代處理業處理,一旦代處理業發生停止處理的事件,將迫使台北市的醫療廢棄物發生無處可去的窘境,值得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及民眾加以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