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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面對氣候變遷的衝擊,全民共同做好碳管理,皆能為減緩地球暖化貢獻一份心力,而碳管理首要了解自我碳排放量基線,為減碳規劃之重要基礎。據此,環保署明定排放源須碳排計算的義務,於105年1月5日發布「溫室氣體盤查登錄管理辦法」實施公告排放源依法進行溫室氣體登錄作業,第一批公告排放源包含電力、鋼鐵、水泥、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五個特定行業別,及其他行業全廠(場)化...

企業排碳要計算,掌握基線做減碳

日期:2016/08/19
面對氣候變遷的衝擊,全民共同做好碳管理,皆能為減緩地球暖化貢獻一份心力,而碳管理首要了解自我碳排放量基線,為減碳規劃之重要基礎。據此,環保署明定排放源須碳排計算的義務,於105年1月5日發布「溫室氣體盤查登錄管理辦法」實施公告排放源依法進行溫室氣體登錄作業,第一批公告排放源包含電力、鋼鐵、水泥、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五個特定行業別,及其他行業全廠(場)化石燃料燃燒之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者。

環保署表示,於今年8月底將掌握103年及104年之完整兩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資訊,包含各製程及設備之活動數據、排放係數及排放量等資訊,計可掌握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約226.4百萬公噸CO2e,其中固定燃燒型式為183.15百萬公噸CO2e,約占經濟部能源局統計工業及能源部門燃料燃燒排放量之88.9 %,相關排放量統計可至盤查登錄資訊公開區查詢(http://ghgregistry.epa.gov.tw/examine/examine_fourth.aspx)。

為確保前述盤查登錄資訊正確性,依溫管法規定排放源盤查資料需經環保署認可之查驗機構查證,且環保署與地方主管機關亦將透過全面性現場查核作業,直接赴廠檢核排放源歷年登錄數據,以確保登錄結果之正確性與代表性,若經查發現排放源登錄有誤,將可依法裁罰。

環保署再次提醒,業者應依規定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104年度全廠(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避免受罰,且前述盤查資料須經環保署依105年1月7日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取得許可證之查驗機構之8家查驗機構查後,始得完成盤查登錄作業。有關盤查登錄制度及實際作業問題,可至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網址:http://ghgregistry.epa.gov.tw)查詢。

相關詳細說明圖表詳如新聞附件。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為降低水銀對環境及人體的潛在危害,環保署今日公告「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自97年7月1日起實施,禁止水銀體溫計的輸入、販賣,以電子式體溫量測設備取代,該法上路後,優先禁止水銀體溫計流入一般家戶及其他非醫療機構,接著才擴大管制層面至醫療機構。環保署指出,水銀為持久性生物累積物質,即使極微量也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產生高度危害,如1953年日本發生嚴重的水俁病,有...

7月1日起,水銀體溫計限制輸入及販賣

日期:2008/03/2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為降低水銀對環境及人體的潛在危害,環保署今日公告「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自97年7月1日起實施,禁止水銀體溫計的輸入、販賣,以電子式體溫量測設備取代,該法上路後,優先禁止水銀體溫計流入一般家戶及其他非醫療機構,接著才擴大管制層面至醫療機構。

環保署指出,水銀為持久性生物累積物質,即使極微量也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產生高度危害,如1953年日本發生嚴重的水俁病,有將近12,600人因長期食入被污染水體養殖的海產類,而確定罹病,造成至少1,400人死亡;目前世界各國多已禁限用含水銀產品,如瑞典、丹麥、荷蘭等歐洲國家及美國部份州政府已訂有法令禁限用含水銀産品,其中包括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水銀體溫計。

環保署表示,據統計國內每年平均水銀體溫計之使用量高達約52萬7千支,以每支水銀含量1.2公克計算,水銀使用量約632公斤,相當於5,270萬支日光燈管的水銀含量。水銀體溫計經常為一般家戶、醫療機構使用,普遍性及使用數量大,加上易碎的產品特性,破碎後溢出的水銀常不易妥善回收處理,進而產生高度曝露的危險。目前替代的電子式體溫計生產技術成熟、使用情形趨於普遍,截至97年2月底,申請檢定數量已達2萬2千支,民眾不用擔心未來買不到體溫量測計。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本公告主要規定自97年7月1日起輸入業不得輸入水銀體溫計,但公告日前已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水銀體溫計輸入許可證明文件的業者,於證照有效期間輸入的水銀體溫計,不在此限;另販賣業不得販賣水銀體溫計,但於100年7月1日前販賣與醫療機構者,不在此限。另外,醫療機構亦不得從事體溫計批發、零售及贈送。輸入業者若違反規定將處以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而違反規定的販賣業者及醫療機構將處以新台幣1千2百元至6千元罰鍰。

環保署呼籲民眾儘量使用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且安全的接觸式電子式體溫計,既準確又環保!另外,如不慎打破水銀體溫計,不可使用一般的清潔用具,更不可以使用吸塵器,應該利用硬紙板、空針筒或吸球將散落的水銀粒吸取回收,再妥善密封貯存,以免造成吸入性水銀中毒。針對家戶排出的水銀廢棄物,環保署近期亦將研擬建立回收管道,將水銀對環境之污染降至最低。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立法院院會今(四)日審查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除為因應行政程序法的施行,對涉及人民權利或課以人民義務或規定其他重要事項者,應以法律或以法律授權定之外,並針對當前廢棄物處理問題的解決、緊急處理廢棄物機制的建立及配合經發會的決議作了相關的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原為三十六條經修正為七十七條;其中,對偽造、變造收費證明標誌之垃圾袋者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

日期:2001/10/0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立法院院會今(四)日審查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除為因應行政程序法的施行,對涉及人民權利或課以人民義務或規定其他重要事項者,應以法律或以法律授權定之外,並針對當前廢棄物處理問題的解決、緊急處理廢棄物機制的建立及配合經發會的決議作了相關的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原為三十六條經修正為七十七條;其中,對偽造、變造收費證明標誌之垃圾袋者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千萬元罰金,販賣者亦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能經由重罰以杜絕偽造、變造收費垃圾袋的情形,有利垃圾隨袋徵收制度之推行。

環保署說:該法修正案對處理天然災害、重大事故或其他急迫情事需大量清理廢棄物,授權環保署於緊急時,得於報行政院核准後,指定清理方法及期限,並得排除部分法規如環評法、水污法、空污法、公司法、商業登記法、都市計畫法等部分條文的規定,使緊急時的處理得以不致因其他法規的程序而貽誤處理成效,導致環境污染之擴大。另對於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方式,除原有規定外,並增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亦可自行或委託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增加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設置管道,以解決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問題。此外為了落實資源再利用,亦將事業廢棄物的再利用授權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以有效協助事業處理其廢棄物。至於業者所擔憂事業廢棄物委託處理違法時的連帶責任,則修正為如依法委託且取得證明則毋需負連帶責任,以保障合法委託處理的事業。尤其規定最遲九十三年底完成現有工業區及科學園區之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的規定,將可使極大比率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獲得解決。

其他修正包含建立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用地的規劃與取得法源、訂定應回收廢棄物的範圍、業者應辦理事項、查核規定、稽核認證、回收標誌及回收設施的管理、回收費率、限制使用影響環境及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的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等相關規定、另增訂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充分使用的機制及管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得限制廢棄物處理設施運作、增訂沒入廢棄物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的要件、事業應置專業技術人員、自行清理事業廢棄物者亦應經許可、增訂獎勵一般廢棄物回收的法源等。

此外,對於配合經發會的修正部分,則是賦予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目前由中央管理之工業區成立專責管理機關以核發相關證照權責的法源依據。

環保署強調:可預期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條文的通過,除對設於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工業區內的興辦工業人可有效縮短設廠時程外,將可增加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設置管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加速處理設施設立的程序,俾以加速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對事業應負連帶責任的認定更為合理。針對目前工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不足的現象,在限期設置完成的法定期限下,應可於九十三年底設置完成時獲得極大的改善,以杜絕廢棄物非法傾倒的情事再發生。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有關產業界擔憂,我國碳費徵收制度未來如何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一節,環境部重申,依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2023年5月17日公布之正式文本,我國的「碳費」實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確定可予以抵扣。 環境部說明,依歐盟CBAM實施期程,自2023年10月起為過渡期,進口商有義務申報進口產品之碳排放量;自2026年CBAM正式...

我國碳費可對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進行抵扣

日期:2024/09/13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有關產業界擔憂,我國碳費徵收制度未來如何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一節,環境部重申,依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2023年5月17日公布之正式文本,我國的「碳費」實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確定可予以抵扣。

環境部說明,依歐盟CBAM實施期程,自2023年10月起為過渡期,進口商有義務申報進口產品之碳排放量;自2026年CBAM正式實施起,產品進口商就必須透過購買CBAM憑證進行財務調整,以平衡碳成本。該部進一步指出,依歐盟CBAM憑證扣減規則,被CBAM納入規範的產品,在歐盟若享有免費排放額度,對應的排放量並無承擔碳成本;另外,該產品如已在生產國實際支付碳價(如:碳稅、碳費、或排放交易等),則可提出證明文件予以扣除。以鋼鐵業為例,我國碳費徵收對象為鋼鐵廠,其產品鋼胚如輸出至歐盟,因其產品生產之碳排已繳交碳費,屬於已支付碳價,即可對應扣除已繳納之費用,至於詳細計算扣抵結果,尚需等歐盟扣減調整計算方式公布後,再依規定計算。

我國8月底公布碳費三項子法,碳費制度已正式上路,並自明(2025)年開徵,為鼓勵碳費徵收對象加大加速減量,該部訂有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指定目標得適用優惠費率,以及高碳洩漏風險產業提自主減量計畫得申請排放量係數調整等配套措施,可降低徵收碳費對產業之衝擊,也呼籲碳費徵收對象,應配合國家減量目標,及早規劃減碳措施與減量路徑,逐步邁向我國2050淨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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