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26/02/24
來源: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環境部於115年2月24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落實精準執法與數據驅動管理之政策目標。連續自動監測數據(CEMS)為我國大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管制工具,為確保數據之真實性與公信力,本次修正重點在於建置「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之中央審核制度,針對現行已設置之監測設施進行全國性系統健檢,以優化整體效能,並要求未... 環境部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環境部於115年2月24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落實精準執法與數據驅動管理之政策目標。連續自動監測數據(CEMS)為我國大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管制工具,為確保數據之真實性與公信力,本次修正重點在於建置「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之中央審核制度,針對現行已設置之監測設施進行全國性系統健檢,以優化整體效能,並要求未來新設之設施均須通過審核測試,確保其品質與功能符合法規規範。此外,針對數據異常、申報不實或情節重大之場所,將透過數位化與科學化管理手段強化管制作為,建立監測體系之公信力並維護數據真實性。
環境部說明,隨著數位轉型與監測技術之精進,連續自動監測數據已成為環境治理的重要一環,其管理技術規範具全國通用性。為提升管理效能並協助各級主管機關落實精準化管理、減輕其面對多元軟體環境時的審核困擾,本次修正要求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認可機構測試通過,並取得審核合格證明文件。此舉旨在透過全國統一的測試程序與軟體封存作業,從源頭確保監測系統程式之穩定性與計算邏輯,進而提升監測數據之代表性與公信力,有效防範數據偏差風險,確保環境安全及民眾健康。
環境部指出,為遏止不法並強化管制作為,本次修正案針對高風險場所訂定更嚴格的監控措施。凡經查核涉及多次DAHS異常、申報不實且涉及刑責經判決確定或違反空污法第九十六條情節重大者,將列為重點管制對象,相關場所需每月進行至少一次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涉及重大違規者更需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監測設施確認程序,且需連續三年審查符合規定後方得解除強化管制,以落實對重大違規者之嚴格監控。
環境部強調,此次修正不僅強化了法規執行的嚴謹性,更展現政府朝向數位化、科學化監測邁進之決心。考量本案為維護公共利益有儘速施行之必要,修正草案之預告期間調整為14日,並廣納各界意見。藉由健全數據採擷系統之中央審核機制,將有效降低監測數據偏差之風險,維護國內空氣品質並守護民眾健康。
有關本次法規發布公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Page/B514A5023133ED27),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
環境部說明,隨著數位轉型與監測技術之精進,連續自動監測數據已成為環境治理的重要一環,其管理技術規範具全國通用性。為提升管理效能並協助各級主管機關落實精準化管理、減輕其面對多元軟體環境時的審核困擾,本次修正要求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認可機構測試通過,並取得審核合格證明文件。此舉旨在透過全國統一的測試程序與軟體封存作業,從源頭確保監測系統程式之穩定性與計算邏輯,進而提升監測數據之代表性與公信力,有效防範數據偏差風險,確保環境安全及民眾健康。
環境部指出,為遏止不法並強化管制作為,本次修正案針對高風險場所訂定更嚴格的監控措施。凡經查核涉及多次DAHS異常、申報不實且涉及刑責經判決確定或違反空污法第九十六條情節重大者,將列為重點管制對象,相關場所需每月進行至少一次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涉及重大違規者更需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監測設施確認程序,且需連續三年審查符合規定後方得解除強化管制,以落實對重大違規者之嚴格監控。
環境部強調,此次修正不僅強化了法規執行的嚴謹性,更展現政府朝向數位化、科學化監測邁進之決心。考量本案為維護公共利益有儘速施行之必要,修正草案之預告期間調整為14日,並廣納各界意見。藉由健全數據採擷系統之中央審核機制,將有效降低監測數據偏差之風險,維護國內空氣品質並守護民眾健康。
有關本次法規發布公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Page/B514A5023133ED27),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
2026/02/24
來源: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於115年2月23日修正發布「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全氟辛酸(PFOA)增列為禁止注入地下水之有害健康物質,限值為不得檢出。 環境部表示,考量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在環境中難分解,對健康及環境具危害風險,且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已將PFOS、PFOA其列為致... 環境部修正發布「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
環境部於115年2月23日修正發布「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全氟辛酸(PFOA)增列為禁止注入地下水之有害健康物質,限值為不得檢出。
環境部表示,考量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在環境中難分解,對健康及環境具危害風險,且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已將PFOS、PFOA其列為致癌性物質,基於保護水資源及預防原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4項授權規定完成本次修正,作為未來執法參據,以確保地下水水體安全。
環境部提醒「水污染防治法」已全面禁止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若注入之廢水中含有本次公告之有害健康物質,將面臨刑事責任。
本次修正發布相關資料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環境部表示,考量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在環境中難分解,對健康及環境具危害風險,且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已將PFOS、PFOA其列為致癌性物質,基於保護水資源及預防原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4項授權規定完成本次修正,作為未來執法參據,以確保地下水水體安全。
環境部提醒「水污染防治法」已全面禁止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若注入之廢水中含有本次公告之有害健康物質,將面臨刑事責任。
本次修正發布相關資料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2026/02/22
來源: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依最新監測及模式資料,昨(21)日至今(22)日上午中國沿海地區PM2.5濃度偏高等境外污染影響臺灣西半部空氣品質,加上今(22)日凌晨至上午水平及垂直擴散條件不好,導致本土污染物累積等雙重影響,西半部空氣品質多為橘色提醒等級,彰化至雲林地區達紅色警示等級,午後擴散好轉,空品仍多為橘色提醒等級,預報明(23)日至24日西半部空氣品質仍多為橘色提醒等級,25日上午鋒面通過及東北... 境外及境內污染雙重影響24日前空品不佳 預測25日好轉
依最新監測及模式資料,昨(21)日至今(22)日上午中國沿海地區PM2.5濃度偏高等境外污染影響臺灣西半部空氣品質,加上今(22)日凌晨至上午水平及垂直擴散條件不好,導致本土污染物累積等雙重影響,西半部空氣品質多為橘色提醒等級,彰化至雲林地區達紅色警示等級,午後擴散好轉,空品仍多為橘色提醒等級,預報明(23)日至24日西半部空氣品質仍多為橘色提醒等級,25日上午鋒面通過及東北季風增強,空氣品質逐漸好轉。
環境部表示,昨(21)日至今(22)日上午中國沿海地區PM2.5濃度偏高,約在40~80微克/立方公尺,今(22)日西半部地區除了境外影響之外,再加上中午以前擴散條件不好使污染累積,PM2.5約35~70微克/立方公尺,空氣品質為橘色提醒至紅色警示等級,午後溫度上升有利垂直擴散條件好轉,但晚間水平風速仍弱,空氣品質持續為橘色提醒等級。明(23)日清晨有另一波微量境外污染物影響臺灣空氣品質,西半部空氣品質仍多為橘色提醒等級,24日天氣條件穩定且風速弱,局部地區起霧,污染物持續累積,預估25日鋒面通過及東北季風稍增強,空氣品質可望逐漸好轉。
空氣品質受氣象條件影響大,有其不確定性,請隨時留意最新空氣品質資訊。環境部提醒,在空氣品質不佳的時期,建議做好個人防護,並適時注意環境部發布空氣品質預警資訊(網址:https://airtw.moenv.gov.tw/)查詢最新空氣品質變化,或透過「環境即時通」手機APP設定不同警戒值,加強自身防護。
環境部表示,昨(21)日至今(22)日上午中國沿海地區PM2.5濃度偏高,約在40~80微克/立方公尺,今(22)日西半部地區除了境外影響之外,再加上中午以前擴散條件不好使污染累積,PM2.5約35~70微克/立方公尺,空氣品質為橘色提醒至紅色警示等級,午後溫度上升有利垂直擴散條件好轉,但晚間水平風速仍弱,空氣品質持續為橘色提醒等級。明(23)日清晨有另一波微量境外污染物影響臺灣空氣品質,西半部空氣品質仍多為橘色提醒等級,24日天氣條件穩定且風速弱,局部地區起霧,污染物持續累積,預估25日鋒面通過及東北季風稍增強,空氣品質可望逐漸好轉。
空氣品質受氣象條件影響大,有其不確定性,請隨時留意最新空氣品質資訊。環境部提醒,在空氣品質不佳的時期,建議做好個人防護,並適時注意環境部發布空氣品質預警資訊(網址:https://airtw.moenv.gov.tw/)查詢最新空氣品質變化,或透過「環境即時通」手機APP設定不同警戒值,加強自身防護。
2026/02/22
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為落實國家淨零排放目標,環境部持續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政策,隨著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忙著除舊佈新,該部特別呼籲擁有老舊汽機車的民眾與企業,可趁機規劃將老舊油車汰換為電動車,不僅能減碳及減少空氣污染,還能領取優渥的減碳收購價金,最高可達新臺幣(下同)1萬6,000元。 環境部表示,將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每輛至少可領3,300元,其中包括汰換每輛機車最高2,000... 迎春汰舊享補助!環境部鼓勵汰舊換新電動車
為落實國家淨零排放目標,環境部持續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政策,隨著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忙著除舊佈新,該部特別呼籲擁有老舊汽機車的民眾與企業,可趁機規劃將老舊油車汰換為電動車,不僅能減碳及減少空氣污染,還能領取優渥的減碳收購價金,最高可達新臺幣(下同)1萬6,000元。
環境部表示,將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每輛至少可領3,300元,其中包括汰換每輛機車最高2,000元的減碳收購價金及廢車回收獎勵金300元,以及搭配該部的減空污補助金1,000元;至於將老舊汽車汰換為電動汽車,每輛車最多可領取1萬6,000元的減碳收購價金及汽車廢車回收獎勵金1,000元,且適用於全國民眾申請。目前媒合平臺有經濟部、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開發單位與地方政府加入收購車輛減碳效益行列。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依汽車車種不同減碳收購方案如下。此外,除減碳收購價金外,依收購縣市不同其減空污收購價金為2,000元至5,100元不等,符合資格者均可同步提出申請:
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車:最高可獲得1萬6,000元收購價金;換購油電混合車最高8,000元之收購價金。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車:最高可獲得1萬3,000元收購價金;換購油電混合車最高6,500元之收購價金。
環境部指出,自111年啟動媒合機制以來,截至114年底,已成功媒合高達12萬4,798輛老舊車輛完成汰換,累積減量效益高達52萬9,212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減碳成效顯著。目前全臺已有51個開發案需執行溫室氣體增量抵換,未來將有更多開發單位加入收購行列。
環境部建議民眾或企業,可趁著年初除舊佈新的好時機,儘早前往「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https://gov.tw/cZ1)選擇合適方案提出申請,在換新車過好年的同時,也為國家淨零排放貢獻一份心力。
環境部表示,將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每輛至少可領3,300元,其中包括汰換每輛機車最高2,000元的減碳收購價金及廢車回收獎勵金300元,以及搭配該部的減空污補助金1,000元;至於將老舊汽車汰換為電動汽車,每輛車最多可領取1萬6,000元的減碳收購價金及汽車廢車回收獎勵金1,000元,且適用於全國民眾申請。目前媒合平臺有經濟部、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開發單位與地方政府加入收購車輛減碳效益行列。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依汽車車種不同減碳收購方案如下。此外,除減碳收購價金外,依收購縣市不同其減空污收購價金為2,000元至5,100元不等,符合資格者均可同步提出申請:
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車:最高可獲得1萬6,000元收購價金;換購油電混合車最高8,000元之收購價金。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車:最高可獲得1萬3,000元收購價金;換購油電混合車最高6,500元之收購價金。
環境部指出,自111年啟動媒合機制以來,截至114年底,已成功媒合高達12萬4,798輛老舊車輛完成汰換,累積減量效益高達52萬9,212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減碳成效顯著。目前全臺已有51個開發案需執行溫室氣體增量抵換,未來將有更多開發單位加入收購行列。
環境部建議民眾或企業,可趁著年初除舊佈新的好時機,儘早前往「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https://gov.tw/cZ1)選擇合適方案提出申請,在換新車過好年的同時,也為國家淨零排放貢獻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