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2/10/2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自今(九十一)年六月一日起,環保署已公告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為了維護民眾權益,至年底前,民眾持有標示回收獎勵金數額的廢寶特瓶,仍可至統一7-11超商、全家便利商店、OK富群超商及福客多超商等計五、三一八個分店門市兌換回收獎勵金,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後,廢寶特瓶回收量並未下降,九十一年各月份平均成長率為一四%,預估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可達六萬四千公噸。據環保... 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廢寶特瓶回收量並未下降
自今(九十一)年六月一日起,環保署已公告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為了維護民眾權益,至年底前,民眾持有標示回收獎勵金數額的廢寶特瓶,仍可至統一7-11超商、全家便利商店、OK富群超商及福客多超商等計五、三一八個分店門市兌換回收獎勵金,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後,廢寶特瓶回收量並未下降,九十一年各月份平均成長率為一四%,預估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可達六萬四千公噸。
據環保署統計,九十年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約五萬六千公噸,平均每月約四千七百公噸;九十一年一月至九月底止的回收量約四萬八千公噸,平均每月約五千三百公噸。且九十一年各月份回收量均高於九十年同月份的回收量,九十一年各月份平均成長率為一四%,預估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達六萬四千公噸。
九十一年回收量並未因取消寶特瓶回收獎勵金而下降,且較九十年回收量成長一四%,其主要原因為寶特瓶二次料需求量增加,寶特瓶再生處理廠由原來的七家增加至十一家,再生處理廠自九十一年二、三月起已陸續提高回收商收購廢寶特瓶之價格,從年初約每公斤四元,上升至目前約每公斤八元。此外,環保署自九月七日起提高補貼費費率,自每公斤七.六一元提高為一○.三元,對於降低取消回收獎勵金的衝擊亦有助益。
據環保署統計,九十年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約五萬六千公噸,平均每月約四千七百公噸;九十一年一月至九月底止的回收量約四萬八千公噸,平均每月約五千三百公噸。且九十一年各月份回收量均高於九十年同月份的回收量,九十一年各月份平均成長率為一四%,預估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達六萬四千公噸。
九十一年回收量並未因取消寶特瓶回收獎勵金而下降,且較九十年回收量成長一四%,其主要原因為寶特瓶二次料需求量增加,寶特瓶再生處理廠由原來的七家增加至十一家,再生處理廠自九十一年二、三月起已陸續提高回收商收購廢寶特瓶之價格,從年初約每公斤四元,上升至目前約每公斤八元。此外,環保署自九月七日起提高補貼費費率,自每公斤七.六一元提高為一○.三元,對於降低取消回收獎勵金的衝擊亦有助益。
2002/10/2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為了改善資源回收基金收支情形,維持產業競爭的公平性,並促使公告指定應登記、申報、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的業者依法誠實申報繳費,今(九十一)年九月底止,環保署已執行了超過八百家以上列管責任業者的營業量查核作業,為更進一步提昇稽查短漏申報繳費的成效,八月起針對涉及短漏申報繳費情形嚴重的業者,全面展開強力駐廠查核作業。環保署說,這一波的查核行動結合了環保署資源回收管... 環保署加強查察短漏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業者
為了改善資源回收基金收支情形,維持產業競爭的公平性,並促使公告指定應登記、申報、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的業者依法誠實申報繳費,今(九十一)年九月底止,環保署已執行了超過八百家以上列管責任業者的營業量查核作業,為更進一步提昇稽查短漏申報繳費的成效,八月起針對涉及短漏申報繳費情形嚴重的業者,全面展開強力駐廠查核作業。
環保署說,這一波的查核行動結合了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環境督察總隊、環保警察隊及專業會計師針對受查業者相關會計帳務、生產平衡計算、原物料投入產出、庫存盤點及能源耗用等進行營業量相關查核作業,同時配合廠區進行空氣、廢水、廢棄物及土壤等各項污染查核作業,查核人員並執行長時間的駐廠查核作業,以進一步查核各受查業者生產流程、實際產能及銷售情形與申報營業量之間的合理性,避免不法業者提供不實之帳籍憑證受查,對於合法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到目前為止,環保署已駐廠查核八十七家列管業者,其中包括容器業者八十家,物品業者七家,查核範圍擴及全省各區域,並發現部分業者涉嫌短漏申報營業量,逃避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此次查核行動成果經初步統計,已確認短漏申報營業量業者計四十四家,應補繳納的回收清除處理費高達新台幣一億四千六百萬元以上;另尚待最後核算確認者計二十三家,估計尚待確認的應補繳金額約可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總計本階段查獲短漏申報金額應可達新台幣一億七千餘萬元以上。
環保署表示,將加速辦理違法業者的告發處分作業,並發函違法業者限期催繳應補繳金額,逾期仍未繳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並處以應繳納費用一倍至三倍的罰鍰;另對於違法情節重大的業者,不排除處以停工停業的處分,以展現環保署鏟除不法業者的決心;另該署同時表示,駐廠查核行動已列為例行性的營業量查核作業,並呼籲業者應依法誠實辦理營業量申報、回收清除處理費繳費以及回收標誌標示等相關作業,勿心存僥倖違法規避,以免遭受法令處分,得不償失。
環保署說,這一波的查核行動結合了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環境督察總隊、環保警察隊及專業會計師針對受查業者相關會計帳務、生產平衡計算、原物料投入產出、庫存盤點及能源耗用等進行營業量相關查核作業,同時配合廠區進行空氣、廢水、廢棄物及土壤等各項污染查核作業,查核人員並執行長時間的駐廠查核作業,以進一步查核各受查業者生產流程、實際產能及銷售情形與申報營業量之間的合理性,避免不法業者提供不實之帳籍憑證受查,對於合法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到目前為止,環保署已駐廠查核八十七家列管業者,其中包括容器業者八十家,物品業者七家,查核範圍擴及全省各區域,並發現部分業者涉嫌短漏申報營業量,逃避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此次查核行動成果經初步統計,已確認短漏申報營業量業者計四十四家,應補繳納的回收清除處理費高達新台幣一億四千六百萬元以上;另尚待最後核算確認者計二十三家,估計尚待確認的應補繳金額約可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總計本階段查獲短漏申報金額應可達新台幣一億七千餘萬元以上。
環保署表示,將加速辦理違法業者的告發處分作業,並發函違法業者限期催繳應補繳金額,逾期仍未繳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並處以應繳納費用一倍至三倍的罰鍰;另對於違法情節重大的業者,不排除處以停工停業的處分,以展現環保署鏟除不法業者的決心;另該署同時表示,駐廠查核行動已列為例行性的營業量查核作業,並呼籲業者應依法誠實辦理營業量申報、回收清除處理費繳費以及回收標誌標示等相關作業,勿心存僥倖違法規避,以免遭受法令處分,得不償失。
2002/10/28
來源:主任秘書室
有關部分環保團體與立委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垃圾焚化爐供過於求,造成部份縣市無垃圾可燒,要求刪除九十二年焚化爐等相關預算等情事,環保署立即做出回應,表示其九十二年度預算案考量目前環境問題解決的迫切性,依行政院核定歲出預算案額度審慎檢討各項計畫優先順序,對於記者會中所提大小型焚化爐興建、焚化灰渣處理、及環保科技園區計劃的推動等,均是目前環保署推動的主要工作,歡... 環保署回應部分環保團體與立委要求「刪除九十二年焚化爐等相關預算等情事」
有關部分環保團體與立委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垃圾焚化爐供過於求,造成部份縣市無垃圾可燒,要求刪除九十二年焚化爐等相關預算等情事,環保署立即做出回應,表示其九十二年度預算案考量目前環境問題解決的迫切性,依行政院核定歲出預算案額度審慎檢討各項計畫優先順序,對於記者會中所提大小型焚化爐興建、焚化灰渣處理、及環保科技園區計劃的推動等,均是目前環保署推動的主要工作,歡迎各界提供意見共同參與,但對於預算的問題,希望各界可以加以支持以順利推展環保工作,避免再度發生垃圾大戰、灰渣無路可去及事業廢棄物流竄的處理問題。
環保署表示;在大小型焚化爐興建議題上,環保署依據「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及「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19座(含民有廠一座)並已進行運轉,並執行第三期垃圾處理計畫,興建衛生掩埋場,使垃圾妥善處理率達94%以上,現依據「垃圾處理方案」重新規劃,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優先,焚化熔融等熱處理為原則,為未來垃圾清除處理執行的依據,以達資源永續再利用的目標,至於環保團體主張刪除九二年預算部分,因涉及部分工程已執行興建中,涉及後續毀約及求償問題,如果一併刪除,現有工程即發生問題,另對於未來有垃圾處理壓力的縣市也將造成深遠的影響。
此外,焚化灰渣資源再生利用廠興建工程係於91.5.31奉行政院核定,環保署已針對底灰篩分及飛灰熔融收集國內歷年研究成果,並於91.5.22成立跨部會「灰渣資源再利用專案小組」,小組中含括工程招標興建、產品規範、行銷推展、環境監測及產品應用等五組,規劃整合整體工作,以利未來資源再利用計畫的推動。本(91)年已完成的二座「焚化底灰篩分廠」的顧問機構遴選作業,將委託顧問機構辦理收集彙整先進國家焚化灰渣再利用技術經驗、分析底灰篩分前後的特性及再製品市場需求、試作驗證資源化再製品流程及可能的替代方案。飛灰再生利用技術中,熔融係目前國際上優先採行的飛灰無害化技術之一,環保署將採多元化方式收集彙整國外各種飛灰再生利用技術,針對各方式比較評估其經濟性、應用性、市場需求性及對環境的影響等。
最後關於「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是參考先進國家生態化工業園區Eco-Industrial-Park及Eco-Town模式,以現有工業區土地為優先考量,引進國外環保設備及耗材製造、資源及能源再利用技術及環保相關技術研發單位等,以整合國內環保技術產業,成為一具競爭力之產業。此類園區,在東南亞地區,我國為首創,但在鄰國日本,已有十幾個成功案例,除可活絡地方經濟發展亦可兼顧生態平衡,決非華而不實,亦非單純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園區。
環保署強調;環境保護隨著國家社會潮流的發展已成為國人重視的焦點,而在民意高漲要求生活品質感受的提高,故環保工作日愈繁重,亟需較多經費預算來支持;我們樂於提供管道與民間團體進行溝通與對話,期望可以在有限的資源及經費下,提出大家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目前如果相關經費遭到刪除,對環保工作的永續推動上,勢必會造成深遠的傷害,也非民眾所樂見。
環保署表示;在大小型焚化爐興建議題上,環保署依據「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及「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19座(含民有廠一座)並已進行運轉,並執行第三期垃圾處理計畫,興建衛生掩埋場,使垃圾妥善處理率達94%以上,現依據「垃圾處理方案」重新規劃,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優先,焚化熔融等熱處理為原則,為未來垃圾清除處理執行的依據,以達資源永續再利用的目標,至於環保團體主張刪除九二年預算部分,因涉及部分工程已執行興建中,涉及後續毀約及求償問題,如果一併刪除,現有工程即發生問題,另對於未來有垃圾處理壓力的縣市也將造成深遠的影響。
此外,焚化灰渣資源再生利用廠興建工程係於91.5.31奉行政院核定,環保署已針對底灰篩分及飛灰熔融收集國內歷年研究成果,並於91.5.22成立跨部會「灰渣資源再利用專案小組」,小組中含括工程招標興建、產品規範、行銷推展、環境監測及產品應用等五組,規劃整合整體工作,以利未來資源再利用計畫的推動。本(91)年已完成的二座「焚化底灰篩分廠」的顧問機構遴選作業,將委託顧問機構辦理收集彙整先進國家焚化灰渣再利用技術經驗、分析底灰篩分前後的特性及再製品市場需求、試作驗證資源化再製品流程及可能的替代方案。飛灰再生利用技術中,熔融係目前國際上優先採行的飛灰無害化技術之一,環保署將採多元化方式收集彙整國外各種飛灰再生利用技術,針對各方式比較評估其經濟性、應用性、市場需求性及對環境的影響等。
最後關於「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是參考先進國家生態化工業園區Eco-Industrial-Park及Eco-Town模式,以現有工業區土地為優先考量,引進國外環保設備及耗材製造、資源及能源再利用技術及環保相關技術研發單位等,以整合國內環保技術產業,成為一具競爭力之產業。此類園區,在東南亞地區,我國為首創,但在鄰國日本,已有十幾個成功案例,除可活絡地方經濟發展亦可兼顧生態平衡,決非華而不實,亦非單純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園區。
環保署強調;環境保護隨著國家社會潮流的發展已成為國人重視的焦點,而在民意高漲要求生活品質感受的提高,故環保工作日愈繁重,亟需較多經費預算來支持;我們樂於提供管道與民間團體進行溝通與對話,期望可以在有限的資源及經費下,提出大家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目前如果相關經費遭到刪除,對環保工作的永續推動上,勢必會造成深遠的傷害,也非民眾所樂見。
2002/10/2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全球環保標章網路組織」(Global Ecolabelling Network,簡稱GEN)研討會暨年會於十月廿九日至十一月二日期間首次在我國舉行,出席者包括美、加、德、瑞典、丹麥、挪威、捷克、澳洲、紐西蘭、韓、日、泰、菲、越、印尼、印度及我國等十七個國家、近一百名代表;會議主題為「環保標章:國際議題機會及挑戰」。這項國際會議首次由我國主辦,除了象徵著我國早已成為「環保標章先進國家... 全球環保標章網路組織會議首度於我國召開
「全球環保標章網路組織」(Global Ecolabelling Network,簡稱GEN)研討會暨年會於十月廿九日至十一月二日期間首次在我國舉行,出席者包括美、加、德、瑞典、丹麥、挪威、捷克、澳洲、紐西蘭、韓、日、泰、菲、越、印尼、印度及我國等十七個國家、近一百名代表;會議主題為「環保標章:國際議題機會及挑戰」。這項國際會議首次由我國主辦,除了象徵著我國早已成為「環保標章先進國家」,在國際環保上的成就與貢獻是不可忽視的;同時也肯定我國以環保合作的方式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爭取在國際間發聲的機會。
GEN成立於1994年,由世界各國的環保標章執行單位所組成,目前正式會員共有廿六個國家,而我國更是包括美、加、日、英、瑞典、及西班牙等七個創始會員國之一,並且是以中華民國(台灣)的名義參加,現任主席為加拿大籍的Polak先生,目前代表我國的環保標章執行單位是「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我國環保標章制度自八十二年底開始推動,今年邁入第十年,共計開放73項規格標準,近1,500件產品獲頒環保標章。這項成績高居世界第四,亞洲第二,因此,不僅我國早已成為「環保標章先進國家」,更是世界第一個立法推動政府綠色採購的國家,並且自今年起正式實施後成效斐然,成為許多國家取經學習的對象。所以,GEN特別邀請我國於本次會議中發表「政府綠色採購推動現況」專題演講。會議其他議題還包括、環保標章與貿易的關聯、產業界對環保標章的看法、相互承認與共同性規格標準、及有機與森林標章驗證等。
我國不僅是GEN的創始會員國,目前也是該會董事之一。我國除了積極參與會務,包括推動相互承認、開發共同規格標準、技術援助計畫、撰寫技術手冊等均有重要貢獻外,環發會總經理于寧博士更是代表GEN出席國際標準組織ISO 14020與14024標準制定會議中的唯一專家。由於我國環保標章制度發展已相當成熟,甚至在政府綠色採購部分更是獨步全球,許多開發中國家,包括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及斯里蘭卡等紛紛邀請我國派遣專家前去指導協助建立制度。
此外,我國也不遺餘力的與其他國家簽訂環保標章相互承認協議以及開發共同性規格標準。由於我國與泰國、韓國已分別在去年十月及今年九月完成簽署相互承認協議,使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環保標章的國家連同原有的美國與加拿大已達四個。至於開發共同性規格標準部分,成績也是非常顯著。推動「共同性規格標準」的制定,是由我國與加拿大首開先例,迄今已完成六項,使得類似的合作方式在會員間方興未艾。除了日本、加拿大、北歐、泰國及我國於2001年共同完成「個人電腦」共同性規格標準外,目前在進行中的還有泰、韓、日、中國大陸及我國合作開發的「碳粉匣」及「油漆」兩項。
環保署表示,相互承認協議簽署與共同性規格標準,將可減少廠商申請環保標章的經費、人力及時間,例如,廠商僅需將產品送至其國內合格實驗室測試並取得報告後即可獲得參與簽署國家的承認,不需再送檢測。
環保署強調,我國在推動環保標章制度上,十年有成,績效卓著。因此,未來我國也將以環保標章先進國家的經驗積極回饋國際社會,協助其他國家建立環保標章制度,藉由環保外交的方式加強與其他國家的交流。
GEN成立於1994年,由世界各國的環保標章執行單位所組成,目前正式會員共有廿六個國家,而我國更是包括美、加、日、英、瑞典、及西班牙等七個創始會員國之一,並且是以中華民國(台灣)的名義參加,現任主席為加拿大籍的Polak先生,目前代表我國的環保標章執行單位是「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我國環保標章制度自八十二年底開始推動,今年邁入第十年,共計開放73項規格標準,近1,500件產品獲頒環保標章。這項成績高居世界第四,亞洲第二,因此,不僅我國早已成為「環保標章先進國家」,更是世界第一個立法推動政府綠色採購的國家,並且自今年起正式實施後成效斐然,成為許多國家取經學習的對象。所以,GEN特別邀請我國於本次會議中發表「政府綠色採購推動現況」專題演講。會議其他議題還包括、環保標章與貿易的關聯、產業界對環保標章的看法、相互承認與共同性規格標準、及有機與森林標章驗證等。
我國不僅是GEN的創始會員國,目前也是該會董事之一。我國除了積極參與會務,包括推動相互承認、開發共同規格標準、技術援助計畫、撰寫技術手冊等均有重要貢獻外,環發會總經理于寧博士更是代表GEN出席國際標準組織ISO 14020與14024標準制定會議中的唯一專家。由於我國環保標章制度發展已相當成熟,甚至在政府綠色採購部分更是獨步全球,許多開發中國家,包括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及斯里蘭卡等紛紛邀請我國派遣專家前去指導協助建立制度。
此外,我國也不遺餘力的與其他國家簽訂環保標章相互承認協議以及開發共同性規格標準。由於我國與泰國、韓國已分別在去年十月及今年九月完成簽署相互承認協議,使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環保標章的國家連同原有的美國與加拿大已達四個。至於開發共同性規格標準部分,成績也是非常顯著。推動「共同性規格標準」的制定,是由我國與加拿大首開先例,迄今已完成六項,使得類似的合作方式在會員間方興未艾。除了日本、加拿大、北歐、泰國及我國於2001年共同完成「個人電腦」共同性規格標準外,目前在進行中的還有泰、韓、日、中國大陸及我國合作開發的「碳粉匣」及「油漆」兩項。
環保署表示,相互承認協議簽署與共同性規格標準,將可減少廠商申請環保標章的經費、人力及時間,例如,廠商僅需將產品送至其國內合格實驗室測試並取得報告後即可獲得參與簽署國家的承認,不需再送檢測。
環保署強調,我國在推動環保標章制度上,十年有成,績效卓著。因此,未來我國也將以環保標章先進國家的經驗積極回饋國際社會,協助其他國家建立環保標章制度,藉由環保外交的方式加強與其他國家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