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已公告預告「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及「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修正草案,歡迎各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環保署說明,該2項草案係為合理化管理污染量較小的事業、考量實務執行之爭議及配合水資源利用而修訂。「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草案修正重點主要為,洗車業廢水產生量,於保... 預告「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及「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修正草案
環保署已公告預告「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及「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修正草案,歡迎各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
環保署說明,該2項草案係為合理化管理污染量較小的事業、考量實務執行之爭議及配合水資源利用而修訂。「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草案修正重點主要為,洗車業廢水產生量,於保護區內達10立方公尺以上或保護區外達20立方公尺以上者,始列為適用條件;學校實驗室以大學及技專院校且廢液未依廢棄物清理有關法規規定收集處理者,始列為管制條件。另刪除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或懸浮固體等污染濃度作為管制之事業,或以非屬1至57之事業管制等不明確性定義。
另「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草案修正重點主要為,刪除廢(污)水回收使用措施,或以管線、溝渠輸送廢(污)水委託他人處理措施,或漁牧綜合經營養殖面積達0.5公頃以上者條件,並配合事業定義修正而作部分修正。
環保署表示,有關預告之相關草案,有興趣的民眾、業者可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atftp.epa.gov.tw/announce/index.htm)「行政院環保署最新公告」網頁查看。
環保署說明,該2項草案係為合理化管理污染量較小的事業、考量實務執行之爭議及配合水資源利用而修訂。「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草案修正重點主要為,洗車業廢水產生量,於保護區內達10立方公尺以上或保護區外達20立方公尺以上者,始列為適用條件;學校實驗室以大學及技專院校且廢液未依廢棄物清理有關法規規定收集處理者,始列為管制條件。另刪除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或懸浮固體等污染濃度作為管制之事業,或以非屬1至57之事業管制等不明確性定義。
另「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草案修正重點主要為,刪除廢(污)水回收使用措施,或以管線、溝渠輸送廢(污)水委託他人處理措施,或漁牧綜合經營養殖面積達0.5公頃以上者條件,並配合事業定義修正而作部分修正。
環保署表示,有關預告之相關草案,有興趣的民眾、業者可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atftp.epa.gov.tw/announce/index.htm)「行政院環保署最新公告」網頁查看。
2019/08/27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在追查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中,發現近年來之犯罪型態日趨複雜,為了有效打擊不肖業者任意棄置廢棄物的惡行,將不斷地積極研擬精進查緝作為,導入科學儀器設備,有效強化蒐集違規事證效率,以智慧化執法因應不斷演變之棄置手法。並請全民提高警覺,共同守護家園保護環境。環保署表示,為因應近年來不肖業者犯罪成員集團化,以合法掩護非法等日新月異之手法,因而打造不同以往之智慧... 棄置手法變變變,智慧執法應萬變
環保署在追查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中,發現近年來之犯罪型態日趨複雜,為了有效打擊不肖業者任意棄置廢棄物的惡行,將不斷地積極研擬精進查緝作為,導入科學儀器設備,有效強化蒐集違規事證效率,以智慧化執法因應不斷演變之棄置手法。並請全民提高警覺,共同守護家園保護環境。
環保署表示,為因應近年來不肖業者犯罪成員集團化,以合法掩護非法等日新月異之手法,因而打造不同以往之智慧執法方式,除劃定高潛勢棄置熱點及強化巡查外,並導入無人飛行載具(UAV)、地理資訊軟體及衛星影像等科技工具,同時善加運用全球衛星定位功能(GPS)技術,記錄廢棄物清運機具行車軌跡及即時稽查車輛動向,篩檢出疑似棄置地點,彙整不法棄置行為相關資訊,結合智慧執法打擊非法棄置犯罪行為,避免污染擴大。
108年3月環保署接獲民眾向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通報轄內有農地遭棄置不明廢棄物,經檢警環聯合查緝,於 108年7月18日當場查獲2家食品加工污泥之再利用機構與3家清除機構共謀,將大量食品加工污泥未經處理即棄置於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與溪州鄉等多處農地,初估遭棄置的數量超過5,500公噸。環保署利用電腦系統勾稽分析及運用科學工具監控,發現清運車輛僅以繞場方式製造有運送至再利用機構的假象,實際卻行駛至偏僻地區農地進行棄置,這種再利用機構以合法掩護非法行為,已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犯嫌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署說明,近年來非法棄置手法已演變至以租用土地或倉庫堆置原料為藉口,在短期內快速堆置廢棄物後逃之夭夭,地主若有容許或重大過失,恐將被追究清理責任,除了可能要面臨巨額的清理費用外,也可能必須配合檢調機關犯罪偵查的傳喚或到法院出庭。環保署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如發現有非法棄置廢棄物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利用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單位,共同打擊不法,守護家園環境。
環保署表示,為因應近年來不肖業者犯罪成員集團化,以合法掩護非法等日新月異之手法,因而打造不同以往之智慧執法方式,除劃定高潛勢棄置熱點及強化巡查外,並導入無人飛行載具(UAV)、地理資訊軟體及衛星影像等科技工具,同時善加運用全球衛星定位功能(GPS)技術,記錄廢棄物清運機具行車軌跡及即時稽查車輛動向,篩檢出疑似棄置地點,彙整不法棄置行為相關資訊,結合智慧執法打擊非法棄置犯罪行為,避免污染擴大。
108年3月環保署接獲民眾向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通報轄內有農地遭棄置不明廢棄物,經檢警環聯合查緝,於 108年7月18日當場查獲2家食品加工污泥之再利用機構與3家清除機構共謀,將大量食品加工污泥未經處理即棄置於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與溪州鄉等多處農地,初估遭棄置的數量超過5,500公噸。環保署利用電腦系統勾稽分析及運用科學工具監控,發現清運車輛僅以繞場方式製造有運送至再利用機構的假象,實際卻行駛至偏僻地區農地進行棄置,這種再利用機構以合法掩護非法行為,已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犯嫌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署說明,近年來非法棄置手法已演變至以租用土地或倉庫堆置原料為藉口,在短期內快速堆置廢棄物後逃之夭夭,地主若有容許或重大過失,恐將被追究清理責任,除了可能要面臨巨額的清理費用外,也可能必須配合檢調機關犯罪偵查的傳喚或到法院出庭。環保署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如發現有非法棄置廢棄物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利用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單位,共同打擊不法,守護家園環境。
2003/12/3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為配合資源永續利用及國際上「零廢棄」的新趨勢,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主的垃圾清理將成為環保署新的垃圾清理政策。該新政策推動後,預定民國一0九年(西元二0二0年)需處理的垃圾量經減量回收後僅為民國九十年產生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環保署表示,早期臺灣地區垃圾處理大多為任意棄置,即便設置垃圾處理設施也相當簡陋,不符合衛生條件。為有效處理垃圾,中央政府在民國七十三年訂... 垃圾零廢棄為我國未來垃圾處理新方向
為配合資源永續利用及國際上「零廢棄」的新趨勢,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主的垃圾清理將成為環保署新的垃圾清理政策。該新政策推動後,預定民國一0九年(西元二0二0年)需處理的垃圾量經減量回收後僅為民國九十年產生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環保署表示,早期臺灣地區垃圾處理大多為任意棄置,即便設置垃圾處理設施也相當簡陋,不符合衛生條件。為有效處理垃圾,中央政府在民國七十三年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掩埋為主,協助地方政府興設符合衛生條件的垃圾掩埋場,以妥善處理垃圾。嗣後因民眾對環境品質要求日益提昇,致垃圾掩埋場用地取得日趨困難,再加上先進國家焚化技術愈見成熟,中央政府於民國八十年訂定「垃圾處理方案」,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主軸。經過多年來的努力改善後,垃圾妥善處理率已由民國七十三年二‧四﹪,提昇到民國九十一年的九十六﹪。此外,於八十七年推動資源回收以後,目前垃圾總資源回收率已達一五‧五﹪。
環保署表示,廢棄物應視為擺錯位置的資源,可充分予以再利用,鑑於國際上部分先進國家紛紛提出「零廢棄」之觀念,及我國垃圾處理自民國七十三年開始實施「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來,至今已近二十年,有必要加以檢討。為規劃未來二十年的垃圾處理方向,環保署已全面檢討過去垃圾處理政策並於日前完成「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報告。該報告之具體新措施有:(一)執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加強執行資源回收、(三)推動強制垃圾分類、垃圾費隨袋徵收之政策工具、(四)針對廚餘、巨大垃圾及不可燃垃圾予以有效分類、回收、處理及再利用、(五)強化垃圾清理系統及推動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六)檢討及辦理垃圾處理場(廠)興建等措施,以逐步達成垃圾減量零廢棄的目標。
在垃圾減量方面,環保署近年來結合社區民眾、地方政府清潔隊、回收商及回收基金,共同進行資源回收工作,打破封閉式回收管道,開創便利且全民參與之回收管道,以提高資源回收成效,資源回收佔垃圾總量的比例逐年增加。尤其從八十七年開始,環保署推動全國各縣市實施資源回收,目前已有九十八‧五%的鄉鎮每週至少做二次的資源回收,因此去年資源回收比例已達十五‧五%。未來將增加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項目,加強執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強制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並逐步推動綠色設計、綠色消費及綠色採購等措施,以輔導、管制及獎勵並重方式,促使製造、使用「易於分解、拆解或回收再利用之材質或設計」、「含一定比例再生資源」及「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產品,並使有經濟價值之再生資源在技術可行性下,重新使用或投入製程再利用,以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產生及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並以強制垃圾分類及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政策工具,逐步達到垃圾減量之目的,至民國一0九年資源回收比例可達三十八﹪的目標。
至於廚餘回收部分,過去由於末端利用管道未打通,因此無法全面推動,目前已逐步建立廚餘回收作為養豬飼料和堆肥的通路。因此,環保署已將廚餘回收列為行政院「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計畫─綠色產業─資源再生利用計畫」,由該署編列經費補助各縣、市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的教育宣導、購置適合的廚餘回收清運設備、興建廚餘再利用處理場等工作,積極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去(九十一)年廚餘回收量為每日三00公噸,預估今年回收量可以達到每日六00公噸,明年擴大到全國二十五縣、市之二00個鄉鎮,九十三年預定達到每日九00公噸的目標。未來更加鼓勵民間機構參與廚餘回收設施的設置,以加速廚餘的回收再利用。
垃圾處理設施係屬鄰避(NIMBY)設施,大家皆不願意接受該設施設置於自家附近,惟有全國民眾積極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才可減少垃圾處理設施之設置。環保署呼籲,民眾配合政府推動新的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相關措施,以共同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並促資源之永續利用,以達垃圾零廢棄的目標。
環保署表示,早期臺灣地區垃圾處理大多為任意棄置,即便設置垃圾處理設施也相當簡陋,不符合衛生條件。為有效處理垃圾,中央政府在民國七十三年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掩埋為主,協助地方政府興設符合衛生條件的垃圾掩埋場,以妥善處理垃圾。嗣後因民眾對環境品質要求日益提昇,致垃圾掩埋場用地取得日趨困難,再加上先進國家焚化技術愈見成熟,中央政府於民國八十年訂定「垃圾處理方案」,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主軸。經過多年來的努力改善後,垃圾妥善處理率已由民國七十三年二‧四﹪,提昇到民國九十一年的九十六﹪。此外,於八十七年推動資源回收以後,目前垃圾總資源回收率已達一五‧五﹪。
環保署表示,廢棄物應視為擺錯位置的資源,可充分予以再利用,鑑於國際上部分先進國家紛紛提出「零廢棄」之觀念,及我國垃圾處理自民國七十三年開始實施「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來,至今已近二十年,有必要加以檢討。為規劃未來二十年的垃圾處理方向,環保署已全面檢討過去垃圾處理政策並於日前完成「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報告。該報告之具體新措施有:(一)執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加強執行資源回收、(三)推動強制垃圾分類、垃圾費隨袋徵收之政策工具、(四)針對廚餘、巨大垃圾及不可燃垃圾予以有效分類、回收、處理及再利用、(五)強化垃圾清理系統及推動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六)檢討及辦理垃圾處理場(廠)興建等措施,以逐步達成垃圾減量零廢棄的目標。
在垃圾減量方面,環保署近年來結合社區民眾、地方政府清潔隊、回收商及回收基金,共同進行資源回收工作,打破封閉式回收管道,開創便利且全民參與之回收管道,以提高資源回收成效,資源回收佔垃圾總量的比例逐年增加。尤其從八十七年開始,環保署推動全國各縣市實施資源回收,目前已有九十八‧五%的鄉鎮每週至少做二次的資源回收,因此去年資源回收比例已達十五‧五%。未來將增加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項目,加強執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強制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並逐步推動綠色設計、綠色消費及綠色採購等措施,以輔導、管制及獎勵並重方式,促使製造、使用「易於分解、拆解或回收再利用之材質或設計」、「含一定比例再生資源」及「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產品,並使有經濟價值之再生資源在技術可行性下,重新使用或投入製程再利用,以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產生及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並以強制垃圾分類及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政策工具,逐步達到垃圾減量之目的,至民國一0九年資源回收比例可達三十八﹪的目標。
至於廚餘回收部分,過去由於末端利用管道未打通,因此無法全面推動,目前已逐步建立廚餘回收作為養豬飼料和堆肥的通路。因此,環保署已將廚餘回收列為行政院「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計畫─綠色產業─資源再生利用計畫」,由該署編列經費補助各縣、市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的教育宣導、購置適合的廚餘回收清運設備、興建廚餘再利用處理場等工作,積極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去(九十一)年廚餘回收量為每日三00公噸,預估今年回收量可以達到每日六00公噸,明年擴大到全國二十五縣、市之二00個鄉鎮,九十三年預定達到每日九00公噸的目標。未來更加鼓勵民間機構參與廚餘回收設施的設置,以加速廚餘的回收再利用。
垃圾處理設施係屬鄰避(NIMBY)設施,大家皆不願意接受該設施設置於自家附近,惟有全國民眾積極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才可減少垃圾處理設施之設置。環保署呼籲,民眾配合政府推動新的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相關措施,以共同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並促資源之永續利用,以達垃圾零廢棄的目標。
2006/04/07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行政院環保署張署長國龍於本(95)年4月7日視察嘉義縣朴子溪污染整治情形,同時啟用了朴子溪荷苞嶼人工溼地的通水運作。張署長表示,河川是大地之母,是文化的起源。如果要讓文化綿延流長,居民享有健康安全的環境,河川污染整治勢在必行。張署長說,嘉義縣政府整治朴子溪,從上游防止暴雨逕流廢水的入滲溝過濾帶、到中游的中洋子漫地流、曝氣設施、介壽橋人工溼地及荷苞嶼大排人工溼地... 張國龍署長視察朴子溪污染整治
行政院環保署張署長國龍於本(95)年4月7日視察嘉義縣朴子溪污染整治情形,同時啟用了朴子溪荷苞嶼人工溼地的通水運作。張署長表示,河川是大地之母,是文化的起源。如果要讓文化綿延流長,居民享有健康安全的環境,河川污染整治勢在必行。
張署長說,嘉義縣政府整治朴子溪,從上游防止暴雨逕流廢水的入滲溝過濾帶、到中游的中洋子漫地流、曝氣設施、介壽橋人工溼地及荷苞嶼大排人工溼地,大量削減了河川中的污染源,並利用民雄工業區污水廠的餘裕量,截流廢(污)水進行淨化處理,嘉義縣政府每年並編列了超過600萬元的預算進行這些設施的操作維護。對財源不多的嘉義縣來說,縣長的支持可說是最大推動力,也使得朴子溪嚴重污染長度的比例由91、92年43.4﹪,93年的19.5﹪降低至94年的6.4﹪。
張署長表示,新啟用的荷苞嶼人工溼地,面積2.8公頃,處理水量每日達3,000噸,預計每年可削減1萬3000公斤的BOD,這不但是一座天然的河川水質淨化設施並兼顧景觀綠美化功能,提供附近民眾及學生優質之休憩場所,並達到自然生態保育之教育宣導功能,這是非常值得讚許的。
環保署一行人最後並赴朴子溪口搭船視察河面情形, 張署長強調,為了營造親水的環境、優質的生活空間及生態環境,河川水質的改善是非常重要的,惟有良好的河川水質及乾淨的河面,才能吸引更多人親近河川,享受河川之美。
張署長說,嘉義縣政府整治朴子溪,從上游防止暴雨逕流廢水的入滲溝過濾帶、到中游的中洋子漫地流、曝氣設施、介壽橋人工溼地及荷苞嶼大排人工溼地,大量削減了河川中的污染源,並利用民雄工業區污水廠的餘裕量,截流廢(污)水進行淨化處理,嘉義縣政府每年並編列了超過600萬元的預算進行這些設施的操作維護。對財源不多的嘉義縣來說,縣長的支持可說是最大推動力,也使得朴子溪嚴重污染長度的比例由91、92年43.4﹪,93年的19.5﹪降低至94年的6.4﹪。
張署長表示,新啟用的荷苞嶼人工溼地,面積2.8公頃,處理水量每日達3,000噸,預計每年可削減1萬3000公斤的BOD,這不但是一座天然的河川水質淨化設施並兼顧景觀綠美化功能,提供附近民眾及學生優質之休憩場所,並達到自然生態保育之教育宣導功能,這是非常值得讚許的。
環保署一行人最後並赴朴子溪口搭船視察河面情形, 張署長強調,為了營造親水的環境、優質的生活空間及生態環境,河川水質的改善是非常重要的,惟有良好的河川水質及乾淨的河面,才能吸引更多人親近河川,享受河川之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