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17/04/25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鑑於近年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不得供作食品用的化學物質流入食品供應鏈,影響國人健康,環保署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預公告13種化學物質為毒性化學物質,將國內曾發生的食安事件諸如紅湯圓、豆干、潤餅皮所涉及的化學物質,包括玫瑰紅B、皂黃及吊白塊等入列,一旦公告為毒化物,以加強管制其輸入、製造、販賣等運作行為,有利掌握流向,減少流入食品的風險。環保署於去(105)年12月28日成... 環保署預告列管13種毒化物 協力提升食品安全
鑑於近年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不得供作食品用的化學物質流入食品供應鏈,影響國人健康,環保署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預公告13種化學物質為毒性化學物質,將國內曾發生的食安事件諸如紅湯圓、豆干、潤餅皮所涉及的化學物質,包括玫瑰紅B、皂黃及吊白塊等入列,一旦公告為毒化物,以加強管制其輸入、製造、販賣等運作行為,有利掌握流向,減少流入食品的風險。
環保署於去(105)年12月28日成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加強毒物及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跨部會化學物質管理,以維護國人健康及環境安全。環保署表示,為提升食品安全,化學局成立後即針對有食品安全風險之虞的化學物質,召開跨部會及學者專家研商會議,研議強化管理的可行性及作法,其中針對可能流入食品之非法食品添加物計13種,優先預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
13種化學物質包括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甘精)、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紫色1 號)、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業者非法使在食品是為了增加口感、色澤、香氣、延長保鮮或混淆檢驗品質,以降低成本及增加賣相。
環保署表示,一旦公告為毒化物,業者必須於期限內完成依規定事項辦理,包括107年1月前完成定期申報、107年6月前完成標示、107年12月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製造、輸入、販賣等運作,有助掌握化學物質流向,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另特別要求在容器包裝上標示「禁止用於食品」字樣,避免流用或誤用於食品。環保署並強調跨部會合作的重要,表示推動強化化學物質管理資訊交流、執行聯合勾稽及查核工作、進行相關法規之溝通協調等作法,跨部會協力管理化學物質,強化食品安全。
環保署表示,後續將持續針對有食品安全風險之虞的化學物質,評估公告為毒化物之可行性及作法。本次預告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本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oaout.epa.gov.tw/law/index.aspx)查詢參閱 ,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Email:yssu@epa.gov.tw)。
環保署於去(105)年12月28日成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加強毒物及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跨部會化學物質管理,以維護國人健康及環境安全。環保署表示,為提升食品安全,化學局成立後即針對有食品安全風險之虞的化學物質,召開跨部會及學者專家研商會議,研議強化管理的可行性及作法,其中針對可能流入食品之非法食品添加物計13種,優先預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
13種化學物質包括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甘精)、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紫色1 號)、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業者非法使在食品是為了增加口感、色澤、香氣、延長保鮮或混淆檢驗品質,以降低成本及增加賣相。
環保署表示,一旦公告為毒化物,業者必須於期限內完成依規定事項辦理,包括107年1月前完成定期申報、107年6月前完成標示、107年12月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製造、輸入、販賣等運作,有助掌握化學物質流向,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另特別要求在容器包裝上標示「禁止用於食品」字樣,避免流用或誤用於食品。環保署並強調跨部會合作的重要,表示推動強化化學物質管理資訊交流、執行聯合勾稽及查核工作、進行相關法規之溝通協調等作法,跨部會協力管理化學物質,強化食品安全。
環保署表示,後續將持續針對有食品安全風險之虞的化學物質,評估公告為毒化物之可行性及作法。本次預告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本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oaout.epa.gov.tw/law/index.aspx)查詢參閱 ,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Email:yssu@epa.gov.tw)。
2021/09/0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為符合事業廢棄物管理實務運作情形,考量事業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審查要件及應記載事項多有重複,為簡化相關程序,經蒐整各界意見並評估後酌調管制內容,爰修正本管理辦法。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主要為定義「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其「處理」範圍,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二條規定熱處理法、掩埋法之處理... 環保署修正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為符合事業廢棄物管理實務運作情形,考量事業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審查要件及應記載事項多有重複,為簡化相關程序,經蒐整各界意見並評估後酌調管制內容,爰修正本管理辦法。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主要為定義「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其「處理」範圍,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二條規定熱處理法、掩埋法之處理行為。另事業採熱處理法及掩埋法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者,就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審查,與自行處理許可之審查,於審查要件及處理廢棄物種類、處理方法、處理量等應記載事項多有重複,乃予調整修正自行處理量達一定條件以上者,始為自行處理許可範疇。
有關本次發布修正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主要為定義「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其「處理」範圍,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二條規定熱處理法、掩埋法之處理行為。另事業採熱處理法及掩埋法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者,就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審查,與自行處理許可之審查,於審查要件及處理廢棄物種類、處理方法、處理量等應記載事項多有重複,乃予調整修正自行處理量達一定條件以上者,始為自行處理許可範疇。
有關本次發布修正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2013/09/0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由於天氣穩定,這2天中南部局部地區大氣擴散不佳,致使污染物容易累積,加以中午時段受光化學反應作用,導致空氣中臭氧濃度偏高。環保署提醒敏感族群中午時間宜避免戶外長時間劇烈活動。環保署表示,此種現象還會持續1至2天左右,提醒民眾注意防範。即時空氣品質資訊請查詢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http://taqm.epa.gov.tw)。 中南部地區大氣擴散不佳,臭氧濃度偏高,影響空氣品質
由於天氣穩定,這2天中南部局部地區大氣擴散不佳,致使污染物容易累積,加以中午時段受光化學反應作用,導致空氣中臭氧濃度偏高。環保署提醒敏感族群中午時間宜避免戶外長時間劇烈活動。
環保署表示,此種現象還會持續1至2天左右,提醒民眾注意防範。即時空氣品質資訊請查詢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http://taqm.epa.gov.tw)。
環保署表示,此種現象還會持續1至2天左右,提醒民眾注意防範。即時空氣品質資訊請查詢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http://taqm.epa.gov.tw)。
2025/08/28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積極追查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案,啟動檢警環查緝平台,會同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近日查獲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及新吉洋段多處農地及國有地遭不法集團大範圍先盜採土石後,再回填營建廢棄物,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告發,並認定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 盜採土石後回填營建廢棄物 環管署查獲不法集團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積極追查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案,啟動檢警環查緝平台,會同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近日查獲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及新吉洋段多處農地及國有地遭不法集團大範圍先盜採土石後,再回填營建廢棄物,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告發,並認定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及第4款刑責規定。橋頭地檢署偵訊後,查扣犯罪工具與證物包括挖土機15台,並聲押11人,其中4人經訊問後以10萬元交保,並持續追查廢棄物來源。
環境管理署於執行高屏溪沿岸環境管理業務時,發現多部砂石車行駛於鄉間小路,形跡可疑,經多次巡查蒐證,發現不法集團於高雄市美濃區一帶大量開挖農地或國有地盜採土石後,再將營建廢棄物或廢土回填到巨大坑洞中,深度達13公尺,相當於地下4層。不法集團再將營建工程產出的廢鋼筋、廢水泥塊、廢磚塊、廢塑膠管等營建廢棄物及地下室連續壁皂土,回填到開挖的坑洞內,部分回填物還帶有水溝底泥腐敗的臭味,最後表面再以乾淨的土層覆蓋,企圖規避相關機關的查緝。而最終由檢警環合作,破獲此一不法集團,並依法嚴懲。
環境管理署再次呼籲業者,營建廢棄物應依循正確處理方式去化,切勿非法棄置,破壞環境。近年環保單位運用科技執法,並透過建立智慧圍籬系統,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並付出嚴重代價。
環境管理署於執行高屏溪沿岸環境管理業務時,發現多部砂石車行駛於鄉間小路,形跡可疑,經多次巡查蒐證,發現不法集團於高雄市美濃區一帶大量開挖農地或國有地盜採土石後,再將營建廢棄物或廢土回填到巨大坑洞中,深度達13公尺,相當於地下4層。不法集團再將營建工程產出的廢鋼筋、廢水泥塊、廢磚塊、廢塑膠管等營建廢棄物及地下室連續壁皂土,回填到開挖的坑洞內,部分回填物還帶有水溝底泥腐敗的臭味,最後表面再以乾淨的土層覆蓋,企圖規避相關機關的查緝。而最終由檢警環合作,破獲此一不法集團,並依法嚴懲。
環境管理署再次呼籲業者,營建廢棄物應依循正確處理方式去化,切勿非法棄置,破壞環境。近年環保單位運用科技執法,並透過建立智慧圍籬系統,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並付出嚴重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