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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舉辦第3屆「大專院校學生資源回收體驗營」,在高雄澄清湖圓山飯店進行最後一梯次的營隊,已於7月28日圓滿落幕。閉幕式中回收基管會許永興執行秘書蒞臨現場頒發結訓證書並嘉許學員,勉勵學員更珍惜我們所擁有的資源,帶著資源回收的觀念與行動,將經驗分享出去,成為資源回收的環保尖兵。環保署表示,本營隊連續於中區、北區及南區共辦理了3梯次,每一梯次3天、歷時9天的活動,計有...

2015大專院校學生資源回收體驗營 圓滿完成

日期:2015/07/2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舉辦第3屆「大專院校學生資源回收體驗營」,在高雄澄清湖圓山飯店進行最後一梯次的營隊,已於7月28日圓滿落幕。閉幕式中回收基管會許永興執行秘書蒞臨現場頒發結訓證書並嘉許學員,勉勵學員更珍惜我們所擁有的資源,帶著資源回收的觀念與行動,將經驗分享出去,成為資源回收的環保尖兵。

環保署表示,本營隊連續於中區、北區及南區共辦理了3梯次,每一梯次3天、歷時9天的活動,計有50校80個系所120名學生參與體驗,活動中學員組成探索隊,透過專業課程的學習及前往資源回收再生相關產業探索、體驗,實地瞭解、累積環保實力。

許執秘在閉幕式中分享,在政策與法規的帶動下,臺灣資源回收變成一種兼具環保意義的綠金事業,現場帶來2014年世足賽場上,讓臺灣在世界發光的環保球衣,分享臺灣在資源回收相關產業的傲人成績,資源回收的成績不僅表現在珍惜資源與保護環境,也可以帶來經濟發展,資源回收再利用政策讓世界清楚地看見臺灣民眾的高度執行及配合力,藉此鼓勵學員,環保行動只要開始,就會帶我們走向更好的環境,愈多人開始,步伐就會愈快。

在本次營隊,學員於資源回收相關產業的參訪中,親眼看到從回收寶特瓶所生成的再生聚酯纖維所製成的環保球衣,不但具有質輕、抗UV及吸濕排汗等功能,對其回收再生的製程也嘖嘖稱奇。另外於夜市進行資源回收志願服務後的體驗,切實深刻感受從一個消費者轉化為資源回收人員,其工作內容的辛苦,並紛紛表示未來會更精確地做好垃圾分類。

輔仁大學的蔡同學說:「參與環保署舉辦的資源回收體驗營後,才頓然發現原來我們長久以來當成垃圾的物品,大部分都是可以資源回收的,最後還能變成黃金;回去後要確實做好資源回收,一起珍惜資源、守護地球」;銘傳大學謝同學也表示說:「參訪資源回收場及夜市志願服務活動後,深刻體會到資源回收業者的辛勞,並呼籲大家消費時也要做好資源分類。」

不少學員們表示經過3天的體驗很有收穫,也會將此行滿滿的收穫跟親朋好友分享,並傳播出去,讓更多民眾可以參與、體驗,經過瞭解與實踐,提升大家環保服務的熱忱與動力,共同齊心為我們的環境盡力,讓人人都是環境保護的種子,鼓勵大家一起用實際的行動做環保愛地球。

更多資源回收相關資訊與活動,可洽詢本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或至本署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據報載經濟部水利署調查報告指出「中庄調整池」預定地埋有工程、營建廢棄物及爐碴乙節,環保署說明表示,本案涉非法棄置,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棄置地點管理者屬水利單位,即應負棄置區域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責任,環保署後續將持續要求桃園縣環保局督導水利單位妥善清理。爐碴(石)係煉鋼過程中爐床底部之廢棄物,由於煉鋼溫度多在1,600度左右,理論上爐碴(石)十分安定,且自1970年...

回應媒體報導「中庄調整池預定地爆重金屬污染」

日期:2010/07/10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據報載經濟部水利署調查報告指出「中庄調整池」預定地埋有工程、營建廢棄物及爐碴乙節,環保署說明表示,本案涉非法棄置,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棄置地點管理者屬水利單位,即應負棄置區域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責任,環保署後續將持續要求桃園縣環保局督導水利單位妥善清理。

爐碴(石)係煉鋼過程中爐床底部之廢棄物,由於煉鋼溫度多在1,600度左右,理論上爐碴(石)十分安定,且自1970年代開始,各國對爐碴的利用迅速增加,除製造水泥原料、肥料/土壤改良外,仍以工程材料應用為主,包括:道路石料、瀝青混凝土骨材級配、港灣/堤岸工程及地基改良…等。經濟部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公告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再利用管理方式,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倘欲進行爐碴(石)再利用,其來源、用途、資格及運作管理等,均應符合該規定,並限制再利用用途為水泥原料、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粒料原料、砂石原料、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或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等。為去除外界對爐碴(石)再利用之疑慮及防止土壤即使混入無害之廢棄物,亦影響其物理性質,環保署已請經濟部檢討爐碴(石)再利用,除要求不得有直接接觸土壤致生與其混合改變土壤性質外,並限制不得使用於農業用地、水源區等地區。

環保署表示,台灣早期發展鋼鐵業產出大量爐碴(石)及集塵灰,當時業者環保觀念薄弱,常將爐碴(石)混合集塵灰處理,造成環境污染。為有效管理廢棄物,該署於91年9月起要求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上網申報電弧爐煉鋼爐碴及集塵灰流向,並分階段公告車輛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及集塵灰任意棄置現象即受到有效的控制;針對國內鋼鐵工業之集塵灰累積暫存量,已督導各相關業者加速建置處理設施中,並公布「鋼鐵基本工業集塵灰貯存延長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要求各鋼鐵廠應妥善貯存產出之集塵灰,訂定集塵灰分年處理目標,強化申請審查作業程序及貯存管理機制,以達有效管理及降低污染風險之目的。此外,各地方環保機關亦針對各煉鋼廠集塵灰貯存清理情形加強查核,以避免發生流向不明,甚或污染環境之情事。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臺中檢警環調專案小組運用科技工具分析及監控設備蒐證,再度查獲不法集團將未經再利用之廢酸洗液棄置於苗栗縣土地並造成土壤重金屬超標之環保犯罪案,除查扣2部怪手及5輛大型車輛等犯案工具外,並由臺中地方檢察署向臺中地方法院申請扣押犯罪不法所得新臺幣1億3,360萬元獲准,經於113年11月27日將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之8名行為人(含1法人)提起公訴。 臺中檢警環調專案小組繼112年初破...

快速精準遏止棄置廢酸荼毒環境 查扣犯罪不法所得1億3千萬

日期:2025/01/15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臺中檢警環調專案小組運用科技工具分析及監控設備蒐證,再度查獲不法集團將未經再利用之廢酸洗液棄置於苗栗縣土地並造成土壤重金屬超標之環保犯罪案,除查扣2部怪手及5輛大型車輛等犯案工具外,並由臺中地方檢察署向臺中地方法院申請扣押犯罪不法所得新臺幣1億3,360萬元獲准,經於113年11月27日將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之8名行為人(含1法人)提起公訴。

臺中檢警環調專案小組繼112年初破獲桃園市某再利用機構將廢酸洗液棄置於苗栗縣三灣鄉染紅中港溪案件後,發現苗栗縣另有不法集團棄置廢酸洗液情事,隨即由臺中地方檢察署陳祥薇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偕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苗栗縣環保局等專案小組成員,於遭非法棄置廢酸洗液之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某地,快速架設監控設備,追蹤車輛行車軌跡,以陸空3維方式蒐證違法行為,溯源查獲北部某廢酸洗液再利用機構收受事業產出之廢酸洗液,但未依核定再利用製程處理廢酸洗液,並刻意於申報系統虛報原物料使用量,及開立虛偽不實發票,製造出有販售再利用產品假象,再以付費方式將廢酸洗液外運棄置,嚴重荼毒國土環境的惡劣行為。

環境管理署表示,苗栗縣苑裡鎮遭非法棄置廢酸洗液之該處土地,係由不法之徒所承租,不但非法收受並棄置廢酸洗液外,還謊稱作為水泥添加劑與其他廢棄物混拌成不合格且無用途之水泥塊,隨意棄置於案地。專案小組為避免污染範圍擴大,於發現犯行到執行搜索僅花費8天,快速遏止案地再被傾倒廢酸洗液。此外該案地還遭棄置包括廢塑膠混合物及非有害廢集塵灰等其他廢棄物,初估棄置面積約5,100平方公尺,棄置廢棄物總量約2,000公噸,專案小組持續依證據全面清查上游違法產源事業。苑裡鎮遭棄置廢棄物案地,苗栗縣環保局已於出入口處設置相關阻隔設施,以避免再遭棄置廢棄物,且已由環保局命廢棄物產源事業負連帶清理責任。目前已清理約485公噸廢棄物,且持續清理中,並於113年12月6日公告該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暨土壤污染管制區,後續依法命污染行為人提送污染控制計畫復原環境。

環境管理署再度呼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應將收受之廢棄物妥善再利用,達到有效資源循環再利用目標,切莫心存僥倖,如未依規定再利用及任意棄置污染環境,一經查獲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負起廢棄物清理及土壤污染整治等環境復原責任。另事業機構亦應委託合法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妥善清理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若貪小便宜委託非法業者外運清理,除恐涉有刑責外,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規定,與受託者就該非法棄置之廢棄物負連帶清理及環境復原責任。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環保署針對現行非屬應以網路申報列管事業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紙本六聯單遞送方式,因應現代電子化管理趨勢,修正「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7條,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作業規定,提供非列管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多元申報管道,達到節能減紙功效,並提升整體管理效率。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為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及相關作業規定,未來非列管事業的有害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修正「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方式

日期:2022/02/1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環保署針對現行非屬應以網路申報列管事業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紙本六聯單遞送方式,因應現代電子化管理趨勢,修正「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7條,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作業規定,提供非列管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多元申報管道,達到節能減紙功效,並提升整體管理效率。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為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及相關作業規定,未來非列管事業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如採本次修正的電子化聯單運作,可縮短遞送時間,業者可電子化保存及檢視有害事業廢棄物遞送聯單,達到節能減紙的功效,主管機關亦可線上查詢電子聯單資訊,提升整體管理效率。

有關本次發布修正相關資料,可至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發布日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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