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5/01/01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今天是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起跑的首日,署長張祖恩第一站來到基隆市,由環保局長李梁陪同視察垃圾分類情形,現場民眾配合分類情況良好,環保局也加派稽查人員隨車勸導說明。 署長張祖恩第二站到達台北市進行破袋示範宣導,台北市自89年7月1日起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在「分類愈好,錢省愈多」的經濟誘因下,市民多將資源垃圾、廚餘與一般垃圾分開排出。但現場仍有一袋從大樓社區統一收集... 「垃圾強制分類」首日開出七張勸導單,民眾配合度超過七成
今天是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起跑的首日,署長張祖恩第一站來到基隆市,由環保局長李梁陪同視察垃圾分類情形,現場民眾配合分類情況良好,環保局也加派稽查人員隨車勸導說明。
署長張祖恩第二站到達台北市進行破袋示範宣導,台北市自89年7月1日起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在「分類愈好,錢省愈多」的經濟誘因下,市民多將資源垃圾、廚餘與一般垃圾分開排出。但現場仍有一袋從大樓社區統一收集排出的垃圾,有混雜資源垃圾及廚餘的情況,張祖恩表示, 94年4月強制開罰後,會對違反規定的大樓社區管委會罰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署也會加強宣導。
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第一站來到高雄市,由環保局長張豐藤陪同沿線進行稽查,高雄市並出動了424位稽查人員分派在167條線上加強解說。蔡丁貴第二站到高雄縣,與副縣長吳裕文、鳳山市長林三郎及環保局長王茂松一同沿線宣導,蔡丁貴表示,高雄縣、市的民眾對於「垃圾分三類」大致上都很配合,雖然有人認為吃過的便當盒還得先沖洗才可以丟棄感到不便,但為了保護環境愛台灣,還是願意多花一點時間來作分類回收。他相信在三個月的勸導期過後,民眾會對分類的方式逐漸熟悉,成效會更好。
環保署副署長林達雄上午在台南參加由市長許添財主持的「垃圾強制分類」首日誓師大會,下午也和許市長一同到台南市進行稽查、宣導,接著到嘉義市,由環保局長陳光興帶領全局62名稽查人員在31條線上進行督導工作。林達雄表示,他總共抽查了8袋,其中有2袋混雜了少許的資源垃圾外,並無惡意不分類就排出垃圾的情況,可以看出民眾的配合度都相當好,尤其環保局人員的努力宣導、解說,幾可用「士氣高昂」來形容。
新竹市部分由環保署主任秘書倪世標帶隊稽查,環保局長張見聰陪同,共有12條線、24位稽查人員進行宣導,倪世標表示,新竹市的分類回收情況良好,且以透明塑膠袋排出一般垃圾,故不需解包、破袋即可大致辨別是否混雜資源垃圾,尤其是民眾在廚餘排出前都有將水分瀝乾,可見宣導成果。
至於第一個開出勸導單的是宜蘭縣,由廢管處陳處長與副縣長陳忠茂、環保局長鄒燦陽一同在礁溪鄉長的陪同下總共破袋稽查25包,其中有3包有明顯夾雜資源垃圾和廚餘,加上另外2條線稽查下來總共開出7張勸導單。宜蘭縣自93年10月1日起就提前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並處罰違規者,全縣垃圾減量率(含資源回收及廚餘)自93年9月的28.17﹪至93年11月快速成長至35.12﹪,顯示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確實可達回收率的效果。
此外,台中市今(94)年1月1日起,針對機關、學校違反「垃圾強制分類」規定者,只有一次勸導機會,第二次違反就予以處罰;一般民眾部分則維持三個月的勸導期,94年4月1日起才處罰違反規定的民眾。
環保署強調,民眾在垃圾排出前應區分為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及廚餘等三類,稽查人員將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前3個月多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會當場示範分類方式、或教導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
署長張祖恩第二站到達台北市進行破袋示範宣導,台北市自89年7月1日起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在「分類愈好,錢省愈多」的經濟誘因下,市民多將資源垃圾、廚餘與一般垃圾分開排出。但現場仍有一袋從大樓社區統一收集排出的垃圾,有混雜資源垃圾及廚餘的情況,張祖恩表示, 94年4月強制開罰後,會對違反規定的大樓社區管委會罰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署也會加強宣導。
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第一站來到高雄市,由環保局長張豐藤陪同沿線進行稽查,高雄市並出動了424位稽查人員分派在167條線上加強解說。蔡丁貴第二站到高雄縣,與副縣長吳裕文、鳳山市長林三郎及環保局長王茂松一同沿線宣導,蔡丁貴表示,高雄縣、市的民眾對於「垃圾分三類」大致上都很配合,雖然有人認為吃過的便當盒還得先沖洗才可以丟棄感到不便,但為了保護環境愛台灣,還是願意多花一點時間來作分類回收。他相信在三個月的勸導期過後,民眾會對分類的方式逐漸熟悉,成效會更好。
環保署副署長林達雄上午在台南參加由市長許添財主持的「垃圾強制分類」首日誓師大會,下午也和許市長一同到台南市進行稽查、宣導,接著到嘉義市,由環保局長陳光興帶領全局62名稽查人員在31條線上進行督導工作。林達雄表示,他總共抽查了8袋,其中有2袋混雜了少許的資源垃圾外,並無惡意不分類就排出垃圾的情況,可以看出民眾的配合度都相當好,尤其環保局人員的努力宣導、解說,幾可用「士氣高昂」來形容。
新竹市部分由環保署主任秘書倪世標帶隊稽查,環保局長張見聰陪同,共有12條線、24位稽查人員進行宣導,倪世標表示,新竹市的分類回收情況良好,且以透明塑膠袋排出一般垃圾,故不需解包、破袋即可大致辨別是否混雜資源垃圾,尤其是民眾在廚餘排出前都有將水分瀝乾,可見宣導成果。
至於第一個開出勸導單的是宜蘭縣,由廢管處陳處長與副縣長陳忠茂、環保局長鄒燦陽一同在礁溪鄉長的陪同下總共破袋稽查25包,其中有3包有明顯夾雜資源垃圾和廚餘,加上另外2條線稽查下來總共開出7張勸導單。宜蘭縣自93年10月1日起就提前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並處罰違規者,全縣垃圾減量率(含資源回收及廚餘)自93年9月的28.17﹪至93年11月快速成長至35.12﹪,顯示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確實可達回收率的效果。
此外,台中市今(94)年1月1日起,針對機關、學校違反「垃圾強制分類」規定者,只有一次勸導機會,第二次違反就予以處罰;一般民眾部分則維持三個月的勸導期,94年4月1日起才處罰違反規定的民眾。
環保署強調,民眾在垃圾排出前應區分為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及廚餘等三類,稽查人員將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前3個月多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會當場示範分類方式、或教導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
2009/12/2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根據最新天氣資料顯示,大陸高壓持續東移出海,台灣受高壓的迴流天氣影響,空氣近似滯留,空氣污染物不易擴散而累積,導致西部地區細懸浮微粒(PM2.5,粒徑小於2.5微米)濃度偏高,今(23)日中南部地區空氣品質已達不良等級,金門地區懸浮微粒濃度也偏高,造成空氣品質不良的主要污染物為懸浮微粒。環保署指出,若氣象條件不變,預估這樣的空氣品質現象將持續二天左右,提醒民眾於空氣品質... 天氣穩定擴散不良,將持續多日影響西部地區空氣品質
根據最新天氣資料顯示,大陸高壓持續東移出海,台灣受高壓的迴流天氣影響,空氣近似滯留,空氣污染物不易擴散而累積,導致西部地區細懸浮微粒(PM2.5,粒徑小於2.5微米)濃度偏高,今(23)日中南部地區空氣品質已達不良等級,金門地區懸浮微粒濃度也偏高,造成空氣品質不良的主要污染物為懸浮微粒。
環保署指出,若氣象條件不變,預估這樣的空氣品質現象將持續二天左右,提醒民眾於空氣品質不良期間儘量避免從事戶外劇烈活動,外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
環保署表示,依中央氣象局天氣預報,穩定的天氣型態將持續到25日,於26日鋒面通過台灣後,西半部地區空氣品質將可望改善。民眾可隨時留意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及預報網站,網址:http://taqm.epa.gov.tw/taqm。
環保署指出,若氣象條件不變,預估這樣的空氣品質現象將持續二天左右,提醒民眾於空氣品質不良期間儘量避免從事戶外劇烈活動,外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
環保署表示,依中央氣象局天氣預報,穩定的天氣型態將持續到25日,於26日鋒面通過台灣後,西半部地區空氣品質將可望改善。民眾可隨時留意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及預報網站,網址:http://taqm.epa.gov.tw/taqm。
2005/06/09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苗栗縣境最近接二連三遭不肖業者任意棄置事業廢棄物,嚴重破壞當地環境品質情形,經環保署與苗栗縣政府共同研商因應對策後,苗栗縣已預定自94年6月起,聯合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各鄉鎮公所與地方守望相助隊、環保志工等加強稽查監控,對非法棄置廢棄物的不肖業者,也將祭出重罰,以遏止不法。環保署表示,苗栗縣境內近年來開闢許多聯外道路,更有第二高速公路貫... 中央與地方聯手 共同防堵廢棄物入侵
苗栗縣境最近接二連三遭不肖業者任意棄置事業廢棄物,嚴重破壞當地環境品質情形,經環保署與苗栗縣政府共同研商因應對策後,苗栗縣已預定自94年6月起,聯合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各鄉鎮公所與地方守望相助隊、環保志工等加強稽查監控,對非法棄置廢棄物的不肖業者,也將祭出重罰,以遏止不法。
環保署表示,苗栗縣境內近年來開闢許多聯外道路,更有第二高速公路貫穿海線地區,可能因交通便利致遭不肖清除業者視為廢棄物棄置天堂。苗栗縣環保局統計94年至今已查獲非法傾置廢棄物案件13件,平均每月約2.5件,顯示不肖業者罔顧企業責任,利用該縣轄境內多處聯外道路之便,恣意破壞及污染環境的事實。環保署與苗栗縣政府等相關單位研商後,決定祭出鐵腕以有效遏阻不法份子囂張的行徑。該署表示自6月份起,環保單位將會同環保警察隊及當地警察,每周1次於該縣內主要聯外道路實施不定期日間或夜間攔檢可疑車輛,且每周二次會同各鄉鎮公所及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等單位,針對易遭傾置廢棄物地點實施夜間巡查或埋伏監控。
環保署呼籲,為有效遏止非法廢棄物入侵,除政府部門的積極作為外,仍需民眾的全力配合,如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有可疑車輛或人員載運廢棄物任意棄置時,應立即向環保或警察單位報案,環保報案專線免付費電話0800-066666、環保局報案電話037-358325轉88或直撥110向警察單位報案,警方將轉各派出所和警網進行攔查。凡舉發重大環保污染案件經查屬實者,將推薦核發獎勵金,最高可獲新台幣20萬元,且針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希望民眾全力支持,共同打擊環保犯罪,以維美麗的家園。環保署最後強調,取締非法清除、處理業者,防杜環境遭破壞,仍為現階段稽查工作重點,對經稽查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前即從事廢棄物清理作業者,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告發,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將以涉同法第46條刑罰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函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署表示,苗栗縣境內近年來開闢許多聯外道路,更有第二高速公路貫穿海線地區,可能因交通便利致遭不肖清除業者視為廢棄物棄置天堂。苗栗縣環保局統計94年至今已查獲非法傾置廢棄物案件13件,平均每月約2.5件,顯示不肖業者罔顧企業責任,利用該縣轄境內多處聯外道路之便,恣意破壞及污染環境的事實。環保署與苗栗縣政府等相關單位研商後,決定祭出鐵腕以有效遏阻不法份子囂張的行徑。該署表示自6月份起,環保單位將會同環保警察隊及當地警察,每周1次於該縣內主要聯外道路實施不定期日間或夜間攔檢可疑車輛,且每周二次會同各鄉鎮公所及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等單位,針對易遭傾置廢棄物地點實施夜間巡查或埋伏監控。
環保署呼籲,為有效遏止非法廢棄物入侵,除政府部門的積極作為外,仍需民眾的全力配合,如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有可疑車輛或人員載運廢棄物任意棄置時,應立即向環保或警察單位報案,環保報案專線免付費電話0800-066666、環保局報案電話037-358325轉88或直撥110向警察單位報案,警方將轉各派出所和警網進行攔查。凡舉發重大環保污染案件經查屬實者,將推薦核發獎勵金,最高可獲新台幣20萬元,且針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希望民眾全力支持,共同打擊環保犯罪,以維美麗的家園。環保署最後強調,取締非法清除、處理業者,防杜環境遭破壞,仍為現階段稽查工作重點,對經稽查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前即從事廢棄物清理作業者,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告發,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將以涉同法第46條刑罰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函送地檢署偵辦。
2016/01/11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檢所
環保署公布其研發之示蹤劑經過相關之試驗後,證實可以添加在廢食用油中當作追蹤劑,而且不會影響其後端再利用產品品質及造成處理上的困擾;透過動物實驗確認示蹤劑的毒性風險極低,即便是遭到非法流用於飼養動物,也不會對動物的成長及健康有影響。環保署說明此次的試驗計畫分成兩部分,首先是進行廢食用油添加示蹤劑後對再利用產品品質的影響予以評估。即由環保署邀2家再利用機構,提供... 環保署驗證示蹤劑可輔助廢食用油流向管理
環保署公布其研發之示蹤劑經過相關之試驗後,證實可以添加在廢食用油中當作追蹤劑,而且不會影響其後端再利用產品品質及造成處理上的困擾;透過動物實驗確認示蹤劑的毒性風險極低,即便是遭到非法流用於飼養動物,也不會對動物的成長及健康有影響。
環保署說明此次的試驗計畫分成兩部分,首先是進行廢食用油添加示蹤劑後對再利用產品品質的影響予以評估。即由環保署邀2家再利用機構,提供示蹤劑加入廢食用油中,於工廠內進行模場操作或依其製程批次操作,經該製程產出的產品由環保署環檢所進行示蹤劑檢測,再利用機構同時進行與原製程產品相同且完整的品管品質檢驗;再將過往未添加示蹤劑的產品檢驗資料進行評估。分別評估再利用產品中之一般測項,如水分、酸價、碘價、冷濾點、游離甘油、黏度、密度、酯含量、閃火點、流動點或油品磨耗測定等,結果顯示有無添加示蹤劑所產出之產品測值並無明顯差異或不影響產品的上市規格需求。
環保署為瞭解添加示蹤劑的廢食用油若遭非法流用於飼養動物,是否對動物的成長及健康有影響,於104年委託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動物科學與畜產系,進行科學性的專業評估,藉由保育豬隻分組飼養、對照觀查等,了解廢食用油中添加示蹤劑後對豬隻生長的可能影響,結果顯示豬隻的成長發育及血液生化檢測均無明顯的差異性。
環保署說明,要確認示蹤劑是否可以有效追蹤流向,必須有實際的作業流程予以驗證,因此先邀請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合作添加示蹤劑於廢食用油的試辦計畫,經由中央及地方的協力合作,已有階段性成果,包括添加階段、稽查採樣時機及檢驗分析,皆可有效掌握廢食用油自產源(餐廳、小吃店)到合法收集管道的回收個體戶或清除構構,續流向再利用機構,均得以檢出示蹤劑,顯示添加示蹤劑於廢食用油以輔助廢食用油的流向管理確實具可行性。
由於示蹤劑可彈性調整配方,未來如有行政管理措施的需求,可依其不同地域(區)的廢食用油回收處理管道配製不同的示蹤劑,來達到溯源追蹤管理的目的。
環保署驗證示蹤劑可輔助廢食用油流向管理 from epaslideshare
環保署說明此次的試驗計畫分成兩部分,首先是進行廢食用油添加示蹤劑後對再利用產品品質的影響予以評估。即由環保署邀2家再利用機構,提供示蹤劑加入廢食用油中,於工廠內進行模場操作或依其製程批次操作,經該製程產出的產品由環保署環檢所進行示蹤劑檢測,再利用機構同時進行與原製程產品相同且完整的品管品質檢驗;再將過往未添加示蹤劑的產品檢驗資料進行評估。分別評估再利用產品中之一般測項,如水分、酸價、碘價、冷濾點、游離甘油、黏度、密度、酯含量、閃火點、流動點或油品磨耗測定等,結果顯示有無添加示蹤劑所產出之產品測值並無明顯差異或不影響產品的上市規格需求。
環保署為瞭解添加示蹤劑的廢食用油若遭非法流用於飼養動物,是否對動物的成長及健康有影響,於104年委託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動物科學與畜產系,進行科學性的專業評估,藉由保育豬隻分組飼養、對照觀查等,了解廢食用油中添加示蹤劑後對豬隻生長的可能影響,結果顯示豬隻的成長發育及血液生化檢測均無明顯的差異性。
環保署說明,要確認示蹤劑是否可以有效追蹤流向,必須有實際的作業流程予以驗證,因此先邀請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合作添加示蹤劑於廢食用油的試辦計畫,經由中央及地方的協力合作,已有階段性成果,包括添加階段、稽查採樣時機及檢驗分析,皆可有效掌握廢食用油自產源(餐廳、小吃店)到合法收集管道的回收個體戶或清除構構,續流向再利用機構,均得以檢出示蹤劑,顯示添加示蹤劑於廢食用油以輔助廢食用油的流向管理確實具可行性。
由於示蹤劑可彈性調整配方,未來如有行政管理措施的需求,可依其不同地域(區)的廢食用油回收處理管道配製不同的示蹤劑,來達到溯源追蹤管理的目的。
環保署驗證示蹤劑可輔助廢食用油流向管理 from epaslidesha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