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2002/11/2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二十七日起因氣象條件致大氣不易擴散,加上中部地區農民多以露天燃燒方式焚燒稻草等雜物,造成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惡化,各級環保單位立即全員出動稽查不當空氣污染排放,台中市環保局已查獲露天燃燒稻草十件,均已依法處分,並要求立即撲滅污染源;雲林縣環保局計查獲二十餘件,皆已勸導農民立即撲滅,無法自行撲滅則通知消防局各分隊協助撲滅;台中縣環保局亦查獲中投公路烏溪橋及大度山... 環保署籲請民眾停止露天燃燒稻草等雜物
二十七日起因氣象條件致大氣不易擴散,加上中部地區農民多以露天燃燒方式焚燒稻草等雜物,造成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惡化,各級環保單位立即全員出動稽查不當空氣污染排放,台中市環保局已查獲露天燃燒稻草十件,均已依法處分,並要求立即撲滅污染源;雲林縣環保局計查獲二十餘件,皆已勸導農民立即撲滅,無法自行撲滅則通知消防局各分隊協助撲滅;台中縣環保局亦查獲中投公路烏溪橋及大度山附近的大面積稻草露天燃燒,環保稽查人員至現場均立即制止。
台中縣市、彰化縣、嘉義縣、雲林縣等中部縣市環保局於二十七日起已全部動員,加強派員至各主要農田可能露天燃燒區域查處,倘發現露天燃燒情事,即要求立即自行撲滅,對無法撲滅處則通知消防單位協助,另並對轄內主要工業區及大型污染源加強稽查管制。目前該些縣市環保局亦立即透過當地電視台、廣播等媒體或鄉鎮市村里辦公室廣播,呼籲民眾不要露天燃燒,如經查獲一律依法處分。
台灣地區今(二十八)日上午起受華南雲雨區影響,中部以北地區有降雨的機會,中部地區懸浮微粒已經逐漸下降,空氣品質已逐漸改善,懸浮微粒的小時濃度已降至每立方公尺200微克以下,自昨日起中部地區懸浮微粒的空氣污染物事件可望逐漸解除。
自昨(二十七)日下午至今日清晨,斗六空氣品質監測站懸浮微粒於昨晚八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達742微克;南投測站昨晚九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578微克;嘉義測站今日凌晨零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561微克;後甲測站今日清晨五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465微克。可見南部地區懸浮微粒濃度仍持續偏高,且此種高污染情形將持續至明(二十九)日上午。
環保署表示;今(二十八)日空氣品質不良有逐漸往南延伸趨勢,且中南部地區目前處於秋收季節,農民多以露天燃燒方式焚燒稻草等雜物,該署環境督察大隊及中南部各縣市環保局已動員因應加強稽巡查工作,並安排配合空中警察隊直昇機執行中區及南區空中觀測稽查,以遏止露天燃燒及不當的空氣污染排放。
環保署特別呼籲民眾應停止露天焚燒,以免污染空氣並遭受罰款,患有呼吸道疾病民眾、老人及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應特別注意防範,盡量減少外出及做劇烈運動。另該署並將持續監測空氣品質變化情形,並追蹤各縣市後續處理情形。
台中縣市、彰化縣、嘉義縣、雲林縣等中部縣市環保局於二十七日起已全部動員,加強派員至各主要農田可能露天燃燒區域查處,倘發現露天燃燒情事,即要求立即自行撲滅,對無法撲滅處則通知消防單位協助,另並對轄內主要工業區及大型污染源加強稽查管制。目前該些縣市環保局亦立即透過當地電視台、廣播等媒體或鄉鎮市村里辦公室廣播,呼籲民眾不要露天燃燒,如經查獲一律依法處分。
台灣地區今(二十八)日上午起受華南雲雨區影響,中部以北地區有降雨的機會,中部地區懸浮微粒已經逐漸下降,空氣品質已逐漸改善,懸浮微粒的小時濃度已降至每立方公尺200微克以下,自昨日起中部地區懸浮微粒的空氣污染物事件可望逐漸解除。
自昨(二十七)日下午至今日清晨,斗六空氣品質監測站懸浮微粒於昨晚八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達742微克;南投測站昨晚九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578微克;嘉義測站今日凌晨零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561微克;後甲測站今日清晨五時最高小時濃度每立方公尺465微克。可見南部地區懸浮微粒濃度仍持續偏高,且此種高污染情形將持續至明(二十九)日上午。
環保署表示;今(二十八)日空氣品質不良有逐漸往南延伸趨勢,且中南部地區目前處於秋收季節,農民多以露天燃燒方式焚燒稻草等雜物,該署環境督察大隊及中南部各縣市環保局已動員因應加強稽巡查工作,並安排配合空中警察隊直昇機執行中區及南區空中觀測稽查,以遏止露天燃燒及不當的空氣污染排放。
環保署特別呼籲民眾應停止露天焚燒,以免污染空氣並遭受罰款,患有呼吸道疾病民眾、老人及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應特別注意防範,盡量減少外出及做劇烈運動。另該署並將持續監測空氣品質變化情形,並追蹤各縣市後續處理情形。
2002/12/0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自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開始進行回收直管的廢日光燈,民眾若有丟棄的廢日光燈可交給地方政府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及登記合格的回收商,或交給日光燈的經銷商採逆向回收,使廢棄的日光燈能作好資源回收再利用的工作,並可避免日光燈所含的汞及螢光粉造成污染。環保署表示;廢日光燈管回收處理,以往因技術不夠成熟,多隨一般垃圾由清潔隊垃圾車進入掩埋場,其釋放出... 環保署呼籲民眾配合支持廢日光燈管(直管)回收工作
自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開始進行回收直管的廢日光燈,民眾若有丟棄的廢日光燈可交給地方政府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及登記合格的回收商,或交給日光燈的經銷商採逆向回收,使廢棄的日光燈能作好資源回收再利用的工作,並可避免日光燈所含的汞及螢光粉造成污染。
環保署表示;廢日光燈管回收處理,以往因技術不夠成熟,多隨一般垃圾由清潔隊垃圾車進入掩埋場,其釋放出的汞及螢光粉對生物和人體都會有間接的、長期的、慢性的傷害。因此,該署於九十年四月十日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公告「廢照明光源為不易腐化及含有害物質成分之一般廢棄物」,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廢日光燈(直管部分)回收清除處理的工作,同時公告廢日光燈(直管)回收清除處理費率23.98元/公斤,補貼費率為44.62元/公斤。
台灣地區日光燈由生產源分析,國內廠商製造者約佔88%(以中國電器公司及台灣日光燈公司為主),國外輸入者約佔12%;就廢棄日光燈管產生源分析,事業機構產生者佔20%,家庭產生者佔80%;尚未公告回收前,8%經日光燈經銷體系逆向回收,其餘進入掩埋場或暫時貯存。
日光燈管包括10W、15W、20W、40W等,其中以40W消耗量最大,平均每只日光燈管壽命約為8000小時。日光燈管於民國九十年全年總銷售量為9643萬支、廢棄量約為9600萬支、平均每人每年產生廢日光燈約為3.8支(以上資料包含其它非直管的日光燈)。
日光燈的構造,據分析有85%為玻璃(鹼鎂玻璃、鉛玻璃)、10%為金屬類(鎢絲、黃銅)、非金屬類佔2.5%(玻璃殘渣、石灰碎粒、泥沙、塑膠類)及含汞物質類2.5%(吸附劑含汞物質螢光粉)。
目前國內已經引進的處理設備均以固定乾式處理技術為主,其處理流程為燈管經切斷後,螢光粉末及含汞物質先行吸除,再經由破碎及分離等處理,將再利用成份分離產生可資源化物質,包括玻璃類、金屬類、非金屬類及含汞物質類。廢玻璃部分,以目前已設置的廢日光燈管處理廠的拆解分離技術而言,均有能力將玻璃管內的汞及螢光粉物質分離,達到玻璃管回收再利用的要求。
從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回收的照明光源為直管日光燈,至於其它種類的廢照明光源部分如環狀燈管、水銀路燈及生產設備所使用的燈管、泡,環保署將再通盤評估後,採分階段納入回收項目,屆時將會逐項辦理公告。
環保署說;民眾若有廢日光燈(直管)需丟棄,可透過縣(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地方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或經銷體系逆向回收。目前國內二大製造廠商經由經銷商售出後採行逆向回收已行之多年,全國約有近三千個經銷點,部分可提供逆向回收服務,民眾可採自己最方便的方式進行回收,若有不清楚的地方亦可洽詢該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該專線會有專人解答回收有關的問題。
環保署呼籲民眾,廢日光燈管玻璃較為易碎,為避免廢日光燈中的螢光粉溢散及於回收過程中遭到意外割傷,廢日光燈管回收過程需避免破損,最好將換下的廢日光燈管放入新取出的日光燈管紙套中回收,以避免造成意外,同時也請民眾全力配合回收工作,共同作好環境保護工作。
環保署表示;廢日光燈管回收處理,以往因技術不夠成熟,多隨一般垃圾由清潔隊垃圾車進入掩埋場,其釋放出的汞及螢光粉對生物和人體都會有間接的、長期的、慢性的傷害。因此,該署於九十年四月十日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公告「廢照明光源為不易腐化及含有害物質成分之一般廢棄物」,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廢日光燈(直管部分)回收清除處理的工作,同時公告廢日光燈(直管)回收清除處理費率23.98元/公斤,補貼費率為44.62元/公斤。
台灣地區日光燈由生產源分析,國內廠商製造者約佔88%(以中國電器公司及台灣日光燈公司為主),國外輸入者約佔12%;就廢棄日光燈管產生源分析,事業機構產生者佔20%,家庭產生者佔80%;尚未公告回收前,8%經日光燈經銷體系逆向回收,其餘進入掩埋場或暫時貯存。
日光燈管包括10W、15W、20W、40W等,其中以40W消耗量最大,平均每只日光燈管壽命約為8000小時。日光燈管於民國九十年全年總銷售量為9643萬支、廢棄量約為9600萬支、平均每人每年產生廢日光燈約為3.8支(以上資料包含其它非直管的日光燈)。
日光燈的構造,據分析有85%為玻璃(鹼鎂玻璃、鉛玻璃)、10%為金屬類(鎢絲、黃銅)、非金屬類佔2.5%(玻璃殘渣、石灰碎粒、泥沙、塑膠類)及含汞物質類2.5%(吸附劑含汞物質螢光粉)。
目前國內已經引進的處理設備均以固定乾式處理技術為主,其處理流程為燈管經切斷後,螢光粉末及含汞物質先行吸除,再經由破碎及分離等處理,將再利用成份分離產生可資源化物質,包括玻璃類、金屬類、非金屬類及含汞物質類。廢玻璃部分,以目前已設置的廢日光燈管處理廠的拆解分離技術而言,均有能力將玻璃管內的汞及螢光粉物質分離,達到玻璃管回收再利用的要求。
從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回收的照明光源為直管日光燈,至於其它種類的廢照明光源部分如環狀燈管、水銀路燈及生產設備所使用的燈管、泡,環保署將再通盤評估後,採分階段納入回收項目,屆時將會逐項辦理公告。
環保署說;民眾若有廢日光燈(直管)需丟棄,可透過縣(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地方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或經銷體系逆向回收。目前國內二大製造廠商經由經銷商售出後採行逆向回收已行之多年,全國約有近三千個經銷點,部分可提供逆向回收服務,民眾可採自己最方便的方式進行回收,若有不清楚的地方亦可洽詢該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該專線會有專人解答回收有關的問題。
環保署呼籲民眾,廢日光燈管玻璃較為易碎,為避免廢日光燈中的螢光粉溢散及於回收過程中遭到意外割傷,廢日光燈管回收過程需避免破損,最好將換下的廢日光燈管放入新取出的日光燈管紙套中回收,以避免造成意外,同時也請民眾全力配合回收工作,共同作好環境保護工作。
2002/12/03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第一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實施後,針對民眾消費習慣及民意走向進行調查,結果顯示,無論在政策認知或施政滿意度部份,大多數民眾均表示肯定與支持限制使用政策的推動。 該署為瞭解第一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分別實施四個月及一個月後的相關民意走向,委託蓋洛普公司於十一月四日至八日針對... 第一批「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推動後民意調查結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第一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實施後,針對民眾消費習慣及民意走向進行調查,結果顯示,無論在政策認知或施政滿意度部份,大多數民眾均表示肯定與支持限制使用政策的推動。
該署為瞭解第一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分別實施四個月及一個月後的相關民意走向,委託蓋洛普公司於十一月四日至八日針對臺灣地區民眾,進行有效樣本共二、四○一份的電話訪問。就政策認知度而言,高達九成及八成二的民眾分別知道政府正在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
在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部分,高達六成的民眾表示,政府自七月一日起在公家機關、學校等實施「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至今,已經習慣賣場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並有五成七的民眾目前外出購物時,自己會攜帶購物袋;政府明年元月實施第二階段「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有八成二的民眾表示會自備購物袋上街。此外,有七成九的民眾表示,經政府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用政策後,能夠有效減少塑膠袋的濫用。
在「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部分,如果業者同時提供可清洗重複使用的餐具與免洗餐具,有四成七的民眾會選擇可清洗重複使用的餐具;另一般民眾普遍認為若政府對於餐飲業者的餐具衛生有訂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並要求業者據以實施及配合不定期查驗,則將有高達八成三的民眾能夠接受使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顯示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妥善管理餐飲環境衛生,該項政策推動目標與民眾的期望、認知相符。
整體而言,高達八成五的民眾表示,支持政府十月一日起在公家機關、學校等實施「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另七成九的民眾支持明年元月起,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及有店面餐飲業等場所實施第二階段限用政策,已較上次調查(九十一年八月)的六成八提高一成二。該署表示將持續進行政策宣導工作,並檢討分析本次民調結果,作為本署訂定後續推動計畫的參考,以達成「源頭減量,資源永續利用」政策目標。
另據行政院研考會「民眾對政府兩年半以來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針對政府施政表現,該會在最近兩年半內共做過四次相關調查,九十一年十一月份調查結果「推動環境保護」項目民意滿意度達百分之七十七‧五,在十四類施政項目滿意度除第一次為次高外,餘均居首位,且滿意度逐次上升。
該署為瞭解第一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分別實施四個月及一個月後的相關民意走向,委託蓋洛普公司於十一月四日至八日針對臺灣地區民眾,進行有效樣本共二、四○一份的電話訪問。就政策認知度而言,高達九成及八成二的民眾分別知道政府正在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
在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部分,高達六成的民眾表示,政府自七月一日起在公家機關、學校等實施「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至今,已經習慣賣場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並有五成七的民眾目前外出購物時,自己會攜帶購物袋;政府明年元月實施第二階段「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有八成二的民眾表示會自備購物袋上街。此外,有七成九的民眾表示,經政府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用政策後,能夠有效減少塑膠袋的濫用。
在「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部分,如果業者同時提供可清洗重複使用的餐具與免洗餐具,有四成七的民眾會選擇可清洗重複使用的餐具;另一般民眾普遍認為若政府對於餐飲業者的餐具衛生有訂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並要求業者據以實施及配合不定期查驗,則將有高達八成三的民眾能夠接受使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顯示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妥善管理餐飲環境衛生,該項政策推動目標與民眾的期望、認知相符。
整體而言,高達八成五的民眾表示,支持政府十月一日起在公家機關、學校等實施「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另七成九的民眾支持明年元月起,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及有店面餐飲業等場所實施第二階段限用政策,已較上次調查(九十一年八月)的六成八提高一成二。該署表示將持續進行政策宣導工作,並檢討分析本次民調結果,作為本署訂定後續推動計畫的參考,以達成「源頭減量,資源永續利用」政策目標。
另據行政院研考會「民眾對政府兩年半以來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針對政府施政表現,該會在最近兩年半內共做過四次相關調查,九十一年十一月份調查結果「推動環境保護」項目民意滿意度達百分之七十七‧五,在十四類施政項目滿意度除第一次為次高外,餘均居首位,且滿意度逐次上升。
2002/12/0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關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報載「永續台灣的願景與策略白皮書」指出,台灣河川的污染改善情形不明確乙節,環保署就其權責說明相關辦理情形如後。為維護改善河川水質,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環保署自早期推動淡水河的污染整治工作,至目前已達到不缺氧的目標,魚類也逐漸增加。其後,環保署於八十七年執行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優先整治供飲用水源的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 河川污染防治工作正積極推動
關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報載「永續台灣的願景與策略白皮書」指出,台灣河川的污染改善情形不明確乙節,環保署就其權責說明相關辦理情形如後。
為維護改善河川水質,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環保署自早期推動淡水河的污染整治工作,至目前已達到不缺氧的目標,魚類也逐漸增加。其後,環保署於八十七年執行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優先整治供飲用水源的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等五流域,削減區域內六十四萬頭豬隻污染,水源水質獲大幅改善,一千二百萬人飲用水源獲得確保。
為持續推動河川污染防治,並提高未受污染河川河段的比例,環保署郝署長,於今(九十一)年初已宣示九十一年為河川污染整治年,優先選定的重點河川包括南崁溪等十三條,期望不分南北東西逐步整治全台灣的河川流域。選定的優先重點整治河川包括屬重要水源保護區的淡水河、中港溪、烏溪、北港溪、朴子溪及高屏溪;屬灌溉水源的南崁溪;出海口為海域生態敏感區的客雅溪;污染嚴重亟待改善的將軍溪、鹽水溪、二仁溪、典寶溪及鳳山溪。
環保表示,除淡水河已納入「淡水河系污染整治後續實施方案」持續整治外,其餘十二條河川同時亦加強執行,並依各河川的計畫目標及預定進度辦理中,至九十一年已初獲成效,污染整治綱要策略主要係以河川水岸生態復育及河川水質維護與改善為主,執行內容包括已於四流域推廣河岸綠美化,並增加民眾親水空間,包括二重疏洪道在內,歷年完成的綠美化面積計約一千七百餘公頃;於六流域推廣生態園區及親水空間設置;於四流域推廣自然淨化工法。另維持養豬拆除成果部分,水源區內航空遙感探測工作已全數完成,涵蓋區域達三十六萬公頃,俾有效防止養豬場復養。並於農業地區鼓勵低污染養豬技術,於三流域推廣;垃圾清除及環境髒亂點清理部分,淡水河系自八十二年起即陸續移除沿岸圾垃場圾垃超過九百萬噸,另預計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底前完成五十一處河川行水區圾垃棄置場的清除處置與復原清除。此外,為鼓勵民眾參與,並協助成立志工巡守隊計七流域九十一隊。
環保署強調,該署已動員地方政府及各級環保機關,並積極協調各部會共同推動相關工作,以求符合民眾對河川污染整治成果的期待,未來該署並將秉持積極的精神,朝回復河川多樣風貌的方向,持續努力。
九十一年南崁溪等12條河川之親水建設成效
一、 南崁溪:完成蘆竹鄉2處、桃園市1處河岸綠美化等3處場址選定。
二、 客雅溪:辦理出海口附近生態保育園區及濕地復育規劃設計5公頃。
三、 中港溪:規劃設計中港溪口官義渡生態園區5公頃、中港溪田美大橋段綠美化0.5公頃。
四、 烏溪:辦理支流大里溪高灘地生態綠美化施作約11公頃,另規劃彰濱溼地300公頃生態園區,增加民眾親水空間。
五、 北港溪:目前已完成北港大橋﹝朝天宮﹞段及興南大橋﹝虎尾糖廠﹞段2處綠美化細部設計規劃,約8公頃,預期可增加民眾休憩空間。
六、 朴子溪:預計至91年底將可完成屯仔頭三公頃之親水生態園區,另並完成六處24公頃生態園區之細部設計。
七、 鹽水溪:暫無。
八、 將軍溪:91年完成完成2公頃河口紅樹林復育。
九、 二仁溪:91年完成16.54公頃黃金海岸綠美化細部設計、2.16公里河口生態園區規劃。
十、 典寶溪:暫無。
十一、 鳳山溪:暫無。
十二、 高屏溪:91年規劃30公頃,施工完成5.7公頃。
為維護改善河川水質,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環保署自早期推動淡水河的污染整治工作,至目前已達到不缺氧的目標,魚類也逐漸增加。其後,環保署於八十七年執行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優先整治供飲用水源的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等五流域,削減區域內六十四萬頭豬隻污染,水源水質獲大幅改善,一千二百萬人飲用水源獲得確保。
為持續推動河川污染防治,並提高未受污染河川河段的比例,環保署郝署長,於今(九十一)年初已宣示九十一年為河川污染整治年,優先選定的重點河川包括南崁溪等十三條,期望不分南北東西逐步整治全台灣的河川流域。選定的優先重點整治河川包括屬重要水源保護區的淡水河、中港溪、烏溪、北港溪、朴子溪及高屏溪;屬灌溉水源的南崁溪;出海口為海域生態敏感區的客雅溪;污染嚴重亟待改善的將軍溪、鹽水溪、二仁溪、典寶溪及鳳山溪。
環保表示,除淡水河已納入「淡水河系污染整治後續實施方案」持續整治外,其餘十二條河川同時亦加強執行,並依各河川的計畫目標及預定進度辦理中,至九十一年已初獲成效,污染整治綱要策略主要係以河川水岸生態復育及河川水質維護與改善為主,執行內容包括已於四流域推廣河岸綠美化,並增加民眾親水空間,包括二重疏洪道在內,歷年完成的綠美化面積計約一千七百餘公頃;於六流域推廣生態園區及親水空間設置;於四流域推廣自然淨化工法。另維持養豬拆除成果部分,水源區內航空遙感探測工作已全數完成,涵蓋區域達三十六萬公頃,俾有效防止養豬場復養。並於農業地區鼓勵低污染養豬技術,於三流域推廣;垃圾清除及環境髒亂點清理部分,淡水河系自八十二年起即陸續移除沿岸圾垃場圾垃超過九百萬噸,另預計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底前完成五十一處河川行水區圾垃棄置場的清除處置與復原清除。此外,為鼓勵民眾參與,並協助成立志工巡守隊計七流域九十一隊。
環保署強調,該署已動員地方政府及各級環保機關,並積極協調各部會共同推動相關工作,以求符合民眾對河川污染整治成果的期待,未來該署並將秉持積極的精神,朝回復河川多樣風貌的方向,持續努力。
九十一年南崁溪等12條河川之親水建設成效
一、 南崁溪:完成蘆竹鄉2處、桃園市1處河岸綠美化等3處場址選定。
二、 客雅溪:辦理出海口附近生態保育園區及濕地復育規劃設計5公頃。
三、 中港溪:規劃設計中港溪口官義渡生態園區5公頃、中港溪田美大橋段綠美化0.5公頃。
四、 烏溪:辦理支流大里溪高灘地生態綠美化施作約11公頃,另規劃彰濱溼地300公頃生態園區,增加民眾親水空間。
五、 北港溪:目前已完成北港大橋﹝朝天宮﹞段及興南大橋﹝虎尾糖廠﹞段2處綠美化細部設計規劃,約8公頃,預期可增加民眾休憩空間。
六、 朴子溪:預計至91年底將可完成屯仔頭三公頃之親水生態園區,另並完成六處24公頃生態園區之細部設計。
七、 鹽水溪:暫無。
八、 將軍溪:91年完成完成2公頃河口紅樹林復育。
九、 二仁溪:91年完成16.54公頃黃金海岸綠美化細部設計、2.16公里河口生態園區規劃。
十、 典寶溪:暫無。
十一、 鳳山溪:暫無。
十二、 高屏溪:91年規劃30公頃,施工完成5.7公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