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台中市西屯區407034四川二街22號
TEL:04-23134457#224 FAX:04-23132071
Environmental News環保新聞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眾所矚目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修正案,昨(6月25日)在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程序,近期送請總統公布後,即可實施,使我國空氣污染防制工作,邁向新里程。環保署表示,空污法自民國64年公布施行,至今已43年,期間歷經8次修正,逐步建構我國空氣污染管制制度。然而最近1次大幅修正是在91年間,至今也已16年,現行的條文已經不符合時代的需求及民眾的期待,因此予以檢討修正。環保署說...

空污法三讀通過 空污防制邁向新里程

日期:2018/06/26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眾所矚目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修正案,昨(6月25日)在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程序,近期送請總統公布後,即可實施,使我國空氣污染防制工作,邁向新里程。

環保署表示,空污法自民國64年公布施行,至今已43年,期間歷經8次修正,逐步建構我國空氣污染管制制度。然而最近1次大幅修正是在91年間,至今也已16年,現行的條文已經不符合時代的需求及民眾的期待,因此予以檢討修正。

環保署說,這次修法有5大亮點,包括:增訂好鄰居條款、增訂工廠源頭管制機制、增加移動污染管制措施、提高罰則,以及追繳不法利得與增訂吹哨者條款等,從空氣品質改善的規劃、污染源的源頭管制與中間管理,到管末處理及應變,都全面予以補強。

增訂好鄰居條款:地方主管機關要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本次新增的規定),會商鄰近的縣市政府,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以共同解決下風處民眾所受的空氣污染問題;工廠也要事先訂定突發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在事故發生(例如火災)時應變使用,以免影響空氣品質及附近居民的健康。

增訂工廠源頭與管末雙重管制機制:主管機關在訂定排放標準時,要納入有害空氣污染物的項目,也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工廠使用的燃料及產品(含揮發性有機物化學製品),其成分要符合規定限值;大型工廠要採用最好的污染控制技術;違規者則由「按日連續處罰」,改為「按次處罰」。

增訂好社區條款: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或禁止高污染交通工具的進入或使用;擴大對於交通工具以外其他移動污染源(如施工機具等)的管制;對於出廠10年以上的老舊車輛,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加嚴它的排放標準;對於沒有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的車主,最重會被註銷牌照。

加重罰則,遏阻不法:為了遏阻違規行為,大幅度提高刑事與行政處罰的罰則,因污染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金上限提高到3,000萬元,罰鍰則提高到2,000萬元。但也有調降罰鍰下限的規定(例如汽機車未定檢),以符合比例原則。另方面,對於法人或自然人科處的罰金,由現行1倍提高為10倍。

增訂不法利得追繳及吹哨者條款等規定:主要是依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建議,對於違反本法規定而得到利益的,除罰鍰外,也追繳不法利得;並新增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鼓勵檢舉不法;此外,也要求工廠要公開污染排放等相關資訊,供全民監督。

環保署說,本次修法過程主要的爭議,包括:第9條總量管制區內,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進行污染改善的污染減量,提供給固定污染源作為抵換使用;第12條、14條總量管制及應變法辦「會同」與「會商」的爭議;第24條、28條授權地方主管機關限用或禁用生煤等燃料;第53條、57條配合刑法修正等等。

環保署也針對上述爭議,予以說明及澄清。其中第9條的爭議,因車輛的排氣管比煙囪低很多,其所排的廢氣比較接近人體高度而容易被人體吸入,且柴油廢氣也有致癌性,因此要加強改善。同時要拿來給工廠抵減,則車輛要減量3.33公噸才能給工廠抵減1公噸,換句話說,實際減量比抵減的量多2.33噸,所以每次抵減,總污染量都會減少,在美國加州也實施多年,因此將有助於加速總體污染量的降低。

有關第12條「會同」經濟部時公告實施總量管制,或第14條「會同」相關機關訂定緊急應變辦法的「會商、會同」問題,誠如賴院長所述,空氣污染問題,並非環保署或地方政府可以獨立面對,而是需要相關部會共同合作,針對新通過的空污法,各部會也務必切實執行修法後之後續工作;因此本次修法將「會同」改為「會商」有關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實施,讓各部會負起應承擔的責任,並符合各界期待提高空污防制至行政院層級,讓臺灣的空污問題,獲得有效的改善。

第14條的另一個爭議是,在空氣品質惡化期間,電廠配合主管機關降載,或由燃煤改燒天然氣(屬於低污染性氣體),本來就會減少污染排放,但因空品惡化期間通常很短暫,如果要求業者再去辦理許可異動、變更或環差,根本緩不濟急,因此規定其可免除文件申請的程序,而不是所稱「開後門」或「開天花板」,讓污染無限排放,或「打假球」、「霸王條款」等情形。

至於第24條、28條爭議,燃料用量屬能源政策,不宜於本法規範。地方如有加強燃料管制的需要,可透過第6條的指定削減污染物、第7條地方訂定的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以及依第20條第2項的加嚴排放標準,或加強稽查處分,都可以達到同樣的管制效果。

第53條工廠煙囪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的虎牙條款、第57條對法人或自然人科10倍罰金的爭議,刑法第190之1條是在本法修正過程才提出修正,又比本法更早修正通過,為了避免日後執行時發生競合問題,因此本法配合修正,並於後續修正排放標準時,會納入相同的健康風險限值,因此實質的立法意旨並沒有改變。

環保署感謝立法委員及各界提供寶貴的意見與建議,未來在即將修正的近120個子法中,也會納入參考。環保機關將善加利用修法後的執法工具,並持續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以改善空氣品質。環保署也呼籲大家要依修正後的條文規定辦理,做好污染防制工作,讓大家都能呼吸到新鮮的好空氣。也不要心存僥倖,否則會受到處罰。

1070626 from epaslideshare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為有效管控車輛噪音並與國際最新規範同步,環保署預告修正「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配合最新規範要求調整我國機動車輛噪音作業模式及架構,確保國內管理方式與時俱進,同時考量我國電動機車銷售量持續上升,本辦法新增電動機車噪音管理及實施日程規定,以符合國人對住居環境安寧之期待。環保署表示,為使我國機動車輛噪音管理...

環保署預告「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修正草案

日期:2018/08/28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為有效管控車輛噪音並與國際最新規範同步,環保署預告修正「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配合最新規範要求調整我國機動車輛噪音作業模式及架構,確保國內管理方式與時俱進,同時考量我國電動機車銷售量持續上升,本辦法新增電動機車噪音管理及實施日程規定,以符合國人對住居環境安寧之期待。

環保署表示,為使我國機動車輛噪音管理制度效率提升,本辦法此次修正對代表車執行範圍有更明確分類及定義,同時增加對機動車輛製造、進口業者之認證管理範圍,使整體噪音管制除可有效降低國人生活交通噪音環境外,也使國內產業保有活絡動能。

環保署說明,本次修正重點亦包含考量機動車輛國際產銷型態簡化部分作業程序,以及機動車輛於生產製造及銷售階段之品質一致性作業管理方式。本次預告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傳真號碼:(02)2311-3185、Email:chiclin@epa.gov.tw),後續環保署亦會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於民國82年發布實施「煉鋼業電爐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迄今逾18年,除民國88年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法令依據外,排放標準限值並未修正。鑒於煉鋼業電爐排放之粒狀物含有害重金屬及戴奧辛,且國際間排放管制趨於嚴格,本署參考比較美國、歐盟等國外管制規定,並調查研究國外相關製程排放標準規範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國內業者運轉實際排放現況,本標準有加嚴空間。為進一步改善空...

環保署預告修正煉鋼業電爐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

日期:2012/09/14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於民國82年發布實施「煉鋼業電爐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迄今逾18年,除民國88年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法令依據外,排放標準限值並未修正。鑒於煉鋼業電爐排放之粒狀物含有害重金屬及戴奧辛,且國際間排放管制趨於嚴格,本署參考比較美國、歐盟等國外管制規定,並調查研究國外相關製程排放標準規範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國內業者運轉實際排放現況,本標準有加嚴空間。為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爰修訂本標準。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包括:(1)增加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為本標準之訂定依據,並依其授權,規範煉鋼期間除加料期及出鋼期 (最長不超過6分鍾)外,爐蓋均不得打開,並將標準名稱修正為煉鋼業電爐粒狀物管制及排放標準。(2) 明定集塵設備排放口之非排放管道採樣方法於中央主管機關未公告前,採樣方法應符合美國環保署所公告之 Method 5D (3)加嚴排放標準限值,廠房加料期及出鋼期之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由20%及40%,加嚴至均需小於6%;集塵灰洩料設施之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由10%加嚴至6%;集塵設備排放口粒狀污染物濃度限值由50 mg/Nm3加嚴為15mg/Nm3。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草案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刊載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yichchou@epa.gov.tw)。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為了使環境無菸蒂,生活環境乾淨,環境部舉辦創意徵選活動,活動以「菸蒂不落地」為軸心,鼓勵社會大眾從不同角度出發,提出創意作法。本次徵選活動凡居住在臺灣之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可參加,自113年6月5日起徵稿至8月5日完成收件,參賽作品共計20件。經初審評審後20件均符合徵稿目的,晉級複審名單。感謝參與,貢獻智慧! 入圍的提案中,有建議將菸蒂列為回收項目或賦予價格、透過誘因建...

減菸蒂 淨環境 等你來+N 創意徵稿複審入圍名單出爐!

日期:2024/09/02
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為了使環境無菸蒂,生活環境乾淨,環境部舉辦創意徵選活動,活動以「菸蒂不落地」為軸心,鼓勵社會大眾從不同角度出發,提出創意作法。本次徵選活動凡居住在臺灣之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可參加,自113年6月5日起徵稿至8月5日完成收件,參賽作品共計20件。經初審評審後20件均符合徵稿目的,晉級複審名單。感謝參與,貢獻智慧!

入圍的提案中,有建議將菸蒂列為回收項目或賦予價格、透過誘因建立回收制度體系、或將公共場所垃圾桶附加菸蒂子桶、環保菸灰柱、或有數件製作影片宣導等,也有作品引入現代科技智慧系統傳播資訊、改良菸蒂收集設施、熄菸盒等設計,改善吸菸者亂丟菸蒂之習慣。參賽者展現出自身對於環境環保理念與環境污染之重視。

複審評審會議預計於113年9月30日至113年10月9日期間擇日辦理,入圍者須於接獲通知後20日內(預計113年9月23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提案簡報。複審評審會議當日由提案負責人進行簡報說明及答詢,採統問統答制度,由環境部籌組評審小組最終決選出獲獎名單。最終複審出金、銀、銅獎各1名及佳作10名,將獲得新臺幣5,000至30,000元的獎金;通過初審的參賽作品,每案也將得到10,000點綠點。

環境部說明,依據統計,我國每年超過362億根菸蒂,吸食後被亂丟,一根小小的菸蒂,不僅影響市容,菸蒂含4千種以上化學物質及難以分解的醋酸纖維塑膠,造成水體中含有塑膠微粒;進入下水道造成阻塞;進入河川海洋,影響生態;進入食物鏈,影響人體健康,造成大大的危害。

環境部再次強調「請確實熄菸!不邊走邊吸菸,自己菸蒂自己清,菸蒂請丟菸蒂桶或垃圾桶!」。環境部再呼籲,請每個國民共同參與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遵守公共衛生規範,不隨意丟棄菸蒂,共創更潔淨的公共空間。
當前第 84 / 250 頁 首頁 上一頁 ... 81 | 82 | 83 | 84 | 85 | 86 | 87 ... 下一頁 尾頁